(完整版)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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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由XX、XX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机床,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纺织原料及产品、服装、工艺品、日用品、化工原料、文具及产品;装饰材料、(以工商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为:
XX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万元,占%,在公司成立前全部到位;
XX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万元,占%,在公司成立前全部到位;
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责时,由监事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六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章监事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七章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聘用产生。
第二十三条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经理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聘用可以连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制定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章程修正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报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