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着装及厂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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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着装及厂牌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的着装管理及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更好的展现员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于浙江XXXX家居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行政人力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员工日常规范及处罚。
(二)各级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监督管理。
四、着装管理
(一)服装配置:公司工作服分为西装类、车间工装类。
(二)着装要求
1、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未配置工作服的员工,应着与工作服颜色相近的
正装(孕妇除外),要求庄重、整洁,不得穿着无袖衫、超短裙、牛仔装、拖等。
2、工作服必须根据配置按规定穿着,不得随意搭配,标准如下:
夏季:短袖白色衬衫、西裤、深色系皮鞋
冬装:西装、西裤、长袖白色衬衫、深色系皮鞋
3、上班时间,员工在公司内配戴胸牌,统一夹在左胸口,不得以外衣遮盖,胸牌须
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损坏,到行政办公室重新办理。
(三)着装管理和违规处罚
1、西服类自领用之日起2年后,车间工装自领用之日起1年后,不需支付费用。
2、工作服应妥善保管,如丢失需补发工作服,费用由员工全部承担。
3、西装类自领用之日起两年内离(辞)职,按下列标准收取折旧费:
4、上班时间未穿着工作服及未按要求着装,每次处罚50元,直属上级负连带责任,
并全公司通报。
五、厂牌管理
(一)新录用或外单位调入的员工报到时,行政人力中心当天给予办理厂牌。
(二)架构调整或岗位异动的员工,在办理异动手续后,当天到行政人力中心更换。(三)员工应妥善保管厂牌,厂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换发:
1、公司统一重新配发厂牌时,由行政部免费统一换发;
2、自然破旧、磨损无法佩戴的,免费以旧换新重新换发;
3、因公损坏的,在申请单上注明,免费以旧换新重新换发;
4、故意损坏厂牌的,以旧换新重新换发,收取工费10元,另加罚10元
(四)佩戴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及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主动接受和配合保安人员对厂牌
的查验。出入公司各有关公共场所需出示厂牌时,应主动出示。
2、厂牌采取夹牌式,有专用的佩戴设置,一律佩戴上衣左胸前,正面朝外,厂牌不
得随意更换、涂改或装饰;不得以外衣遮盖;不得挂于腰际;不得放在口袋里或拿在手上遇到检查才佩戴,违者给予处罚20元/次,直属上级连带罚款20元。
3、厂牌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
以适当处分、解雇及移交法办:
(1)利用厂牌在外从事非正当活动而败坏公司名誉的,
(2)私自转借他人使用或抵押而造成的损失或后果。
(3)为确保厂牌的正确佩戴,公司领导、中层干部首先起好带头示范作用,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属下员工遵守规定。
4、员工离职时,将厂牌交回公司,不能交回扣30元。
六、解释权与执行
(一)本规定的修订、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中心。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相关文件
(一)《奖罚管理制度》EPES-AD-GL-002
八、记录表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