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数试商法(余维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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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职高数学概念教学中的几个“懒方法”

我在职高数学概念教学中的几个“懒方法”

二、 用“ 倒读 ” 的方法理解数列 中的概念
个概念 . 在证 明题 的时候许 多学 生分 不清 自己是在证 明的单 调性还是奇偶性 . 甚 至有 的学生用证 明单调性 的方法在证 明
奇偶性 . 这些都充分反 映了学生对函数的奇偶性和单词性这 两个概念混淆不清 , 在教学 中 . 为 了解决这一问题 , 我特别重 视数形结合的思想 . 将枯燥 的文字概念通过 图像形象的展现
学生进入高 中后接触 的第一个 概念 是集合 。 而在集合运 算 中的交集、 并集两个概念的意义 和符 号对 于许 多学生来说
是一个难点 , 很 容易 混 淆 。在 授 课 过 程 中 我 发 现 这 两 个概 念
我们再看一 下第 二个概念“ 等差 数列 ” . 在讲授这一概念 时. 我们可 以把“ 等 差数列” 倒读为 “ 差等数列 ” , 再做进一步
基 础知识 和运算技能 、发展逻辑论 证 和空间想象能力 的前
提 可见 正 确 地理 解 一 个 数 学概 念 在 我 们 的教 学 中有 着 至 关
正要的作用 . 现在我就 自己在 教学 中对几个数学概念 的讲解
方法跟大家交流一下 :


用肢 体 语 言解 释 交集 和 并 集 概 念
个定义我觉得 也可 以倒读 理解一下 . 那 就是“ 方差” 的概念 , 倒读为 “ 差方 ” . 它 的定义是这 样的 : 样本 中每一个元素与样 本平均数的差 的平 方和的平均数 , 在 这里面用到了样本平均
数 的差 的平 方 . 后 面再 做 解 释 即 可 。 三、 让 学 生在 函数 线 上 骑 自行 车 , 理解 函数 的单 调性
集; “ n” , 这是交集 的符号 . 我 们可 以弯腰做捡 抬东西状 , 手

商 法 学

商  法  学

(二)技术性 (三)创新与路径依赖性 (四)进步与变动性 (五)国际性
三、商法的基本原则
商法的基本原则
维护企业自由
提高交易效率
确保交易安全
维护交易公平
创 业 自 由
企 业 自 治
行 业 自 律
交 易 定 型 化
行 权 时 限 化
时 效 短 期 化
强 制 主 义
公 示 主 义
外 观 主 义
严 格 责 任 主 义
二、判断题 1、作为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商法规范一切商事 、作为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 关系。( 关系。( ) 2、商法需要回应一日千里的社会经济关系发展之 、 不断修法,各国商事立法日益趋同。 需,不断修法,各国商事立法日益趋同。在这样 的制度变迁和移植过程中, 的制度变迁和移植过程中,也就无所谓不同文化 传统了。( 传统了。( ) 3、对中小企业予以这样那样的特殊保护,并不与 、对中小企业予以这样那样的特殊保护, 交易公平原则相悖。( 交易公平原则相悖。( ) 4、申请设立登记的时限原则上由当事人自主把握, 、申请设立登记的时限原则上由当事人自主把握, 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亦然。( 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亦然。( ) 5、商事账簿就是会计帐簿。( ) 、商事账簿就是会计帐簿。(
3、强化造假者的责任 、
实战演练
一、选择题 1、下列属于形式意义上的商法的是( 、下列属于形式意义上的商法的是( A.商法典 B.公司法 商法典 公司法 C.票据法 D.证券法 票据法 证券法 )
2、交易形态定型化强调通过法律规则预先 、 设定若干类型的典型化交易, 设定若干类型的典型化交易,使得任何组 织和个人,无论何时从事交易, 织和个人,无论何时从事交易,均可获得 同样的法律效果, 同样的法律效果,这体现了商法的哪项基 本原则( 本原则( ) A.维护商业自由原则 B.提高交易效率原则 维护商业自由原则 提高交易效率原则 C.维护交易安全原则 D.维护交易公平原则 维护交易安全原则 维护交易公平原则

基于思维能力的2013年数学高考试题研究

基于思维能力的2013年数学高考试题研究

件信息 , 还要观察选 项的特点 , 通常选项也会提供
解题信息. 本题直接解不等式 ( 一1 ) < 4求 出集 合 , 进而根据交集的定义求出 nⅣ并非难事 ,
但需要花一些时间. 如果学生仔细观察选项可以发 现0 , 1 , 2 是 4个选项集合 中的共同元素 , 因此我们
评析 本题 以二项式定理与积分知识为载体 , 主要考查学生归纳类 比的能力. 学生初见此题时难
t -X - F ̄2 + X 3 + . .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边 同时积 分得
为基础 , 在求同存异 的前提下 , 依靠个人独特 的视
角, 挖掘 已知条 件 , 从 而解 决相 关 问题 的一 种 思 维 能力. 达 尔 文 在 总 结 自己 的成 就 时 说 : “ 我 既 没 有 突 出的理 解 力 , 也 没 有 过 人 的机 智 , 只 是 在 观 察 那 些 稍纵 即逝 的事 物并 对 其进 行精 确 观察 的 能力上 , 我 可 能在 普 通 人 之 上 . ” 可见 , 观 察 发 现 能 力 对 于
第 8期

莉, 等: 基 于思维能力的 2 0 1 3年数 学高考试题研 究
・1 3・
基 于 思 维 能 力 的2 0 1 3年 数 学 高 考 试 题 研 究
●余 莉 肖 雪 李 神 (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福建福州 3 5 0 0 0 7 )
众所 周 知 , 数 学是 一 门思维 的学科. 因此 , 高考 对 于 数学 学 科 的考 查必 须 以数 学思 维能 力 为核 心. 数学 思 维能 力 是 指学 生在 分 析 和解 决 数 学 问题 时 所 表 现 出来 的 思 维 能 力. 《 普 通 高 中课 程标 准 ( 实

商法学PPT(覃有土)

商法学PPT(覃有土)

行为意义上的商--经济学上的“商”
• 泛指社会产品从生产者手中流转到消费者手中的渠道、桥
梁和中介,以调剂供需,从中获取利润的活动。这是最本 原意义上的商,即买与卖,是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社会分 工的结果。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剩余产品越来越丰富,买与 卖的规模越来越大,最后就使得作为一个特殊经营领域的 商业得以成型。 此种意义上的“商”的一个根本特点,就是商人作为 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一个渠道、桥梁或中介,以先买后 卖的方式贯通了生产与消费的过程。
㈡近代大陆法系商法
• 以1673年和1681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分
别颁发的《商事敕令》和《海事敕令》为 标志,商法进入了成文法阶段,其特点有: • 1、商人习惯法上升为国家立法 • 2、原商事裁判庭上升为国家机器 • 3、商人行会作为国家机器的辅助,自律管 理会员
(三)现代大陆法系商法
• 以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 的颁行为标志
第二节 商事主体
• 一、商事主体概述 • (一)商事主体的概念 • 商事主体,商主体在传统商法中又称
为“商人”。是指依据商事法的有关规定, (有资格从事营业活动)参加商事活动, (并通过实施商事交易行为-商行为)享有 商事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的营业组织。
第二节 商事主体
• (二)商主体的特征 • 1.商事主体必须具有商事能力。 • 2.商主体必须以营利性活动作为其营业内
第一节 商事法律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概述
• (二)商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 一方面,民事活动与商事活动是包容关
系,商事活动不过是对民事活动中某些具 有特殊重要意义的经济活动的概括。 • 另一方面,民事活动与商事活动又是一 般与特别的关系。
第一节 商事法律关系概述

作差法与作商法比较大小

作差法与作商法比较大小

(2)bc2+ca2+ab2-(b2c+c2a+a2b) =(bc2-c2a)+(ca2-b2c)+(ab2-a2b) =c2(b-a)+c(a-b)(a+b)+ab(b-a) =(b-a)(c2-ac-bc+ab) =(b-a)(c-a)(c-b), ∵a>b>c,∴b-a<0,c-a<0,c-b<0. ∴(b-a)(c-a)(c-b)<0. ∴bc2+ca2+ab2<b2c+c2a+a2b.
证明: (a3 b3 ) (a2b ab2 )
(a3 a2b) (ab2用骤作为b差:3 )比作较差法—变证形明—不定等号式.的常步用
a2 (a b) b2 (a的变b形) 方法有:配方法,通分
(a2 b2 )(a b) 法形 ,为(a因常式数b分或)(解变a法形,为b)有常2 时数把与差几变个
三、例题讲解
例1 求证 : x2 3 3x.
证明: x2 3 3x
x2 3x (3)2 (3)2 3 22
(x 3)2 3 0 24
x2 3 3x.
上面的证明方法称比差法. 其步骤是:作差--变形--判断--结论
三、例题讲解
例3 已知a,b是正数,且a b,求证 : a3 b3 a2b ab2.
a, b是正数,且a b数,的平方和的形式或变形为几 a b 0, (a b)2 个符因号0式为, 积止的. 形式.变形到可判断
即(a3 b3 ) (a2b ab2 ) 0
a3 b3 a2b ab2.
[悟一法] (1)当不等式的两边为对数式或指数式时,可用作商比较法来 证明,另外,要比较的两个解析式均为正值,且不宜采用作差比 较法时,也常用作商比较法.
[悟一法] (1)作差比较法中,变形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变形的目 的在于判断差的符号,而不用考虑差能否化简或值是多少. (2)变形所用的方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配方,可 以因式分解,可以运用一切有效的恒等变形的方法. (3)因式分解是常用的变形手段,为了便于判断“差式”的 符号,常将“差式”变形为一个常数,或几个因式积的形式, 当所得的“差式”是某字母的二次三项式时,常用判别式法判 断符号.有时会遇到结果符号不能确定,这时候要对差式进 行分类讨论.

试商方法

试商方法

几种灵活试商方法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通常用的试商方法有:四舍五入法和口算法。

在教学四舍五入试商时,首先讲清什么是四舍,什么是五入。

然后对除数的处理得出:“1.2.3当0看,两头凑,往上走”的规律。

这样学生对除数个位上的数是“舍”还是“入”就有了明确的标准。

另外在学生掌握了四舍五入法试商的基础上,根据题目的具体情况还要掌握一些特殊、巧妙的试商方法。

如:(1)口算试商法当除数个位上的数是4、5、6时,也可以看成几十五直接口算。

当除数十位上的数比较小,个位上的数又不接近整十数。

当除数个位上的数是4、5、6时,也可以看成几十五直接口算。

特别是当除数是14、15、16、24、25、26等(2)折半商5试商法折半商5就是被除数的前两位是除数的一半时,直接商5来一次定商。

如24548、18136这两个算式的被除数的前两位比除数小,不够商1,但24是48的一半,18是36的一半,这时就可以直接商5(524548、518136),这叫折半商5试商法。

(3)同头无除商9、8的试商方法当被除数和除数的首位数字相同,且前两位不够商1时,通常直接商9或商8。

若当第二位上的差数不超过首位时,通常可以直接商9。

如980987、960065;当被除数和除数的首位数字相同,而第二位上的差数超过首位时,通常可以直接商8。

如8410 46,832538均可直接商8.当被除数和除数的最高位相同,而第二位的差数不超过首位时,通常可以商“9”,如440÷46、802÷8、900÷98等。

当被除数和除数的最高位相同,而第二位的差数超过首位时,通常可以商“8”,如410÷46、152÷18、325÷38等。

(4)扩倍试商法扩倍试商法是将被除数、除数同时扩大相同的倍数后再试商的方法。

一般适合除数是15、25、35、45的情况。

如28035→856070,(280和35同时扩大2倍后,变成560÷70,很快就能找到初商是8)。

用“四舍五入”法试商并且调商

用“四舍五入”法试商并且调商

“四舍”法试商需调商的笔算除法单位:天补小学 主备人:王海燕 教学内容四(上)第18页例5和“练一练”及“练习四”第1~4题。

共几课时 4 课型 新授 第几课时 1 教学目标 1.经历探讨调商方法的过程,了解把除数看作比它小的整十数试商时,可能出现初商偏大的情况,学会调商的方法,能正确进行计算。

2.培养学生认真的计算,养成主动探索、互动合作的良好学习习惯,培养克服困难的意志。

教学重点 难 点 重点、难点:掌握试商后初商过大需调小的方法。

教学资源 学情资源:学生能正确进行三位数除以两位数(不要调商)的笔算。

教材分析:这部分内容继续教学三位数除以两位数的笔算,但初商后需要调商。

在预习中学生会发现初商偏大的问题,从而形成认知冲突,教师应充分利用这一教学资源因势利导,让学生主动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教学准备:小黑板。

学 程 设 计 导 航 策 略修 改 调 整 一、揭示课题,认定目标。

(预设3分钟) 1.说说把除数分别看作几十来试商。

210÷42 274÷29 450÷63 362÷482.明确学习内容和目标。

二、目标驱动,自主学习。

(预设15分钟) 1.(学习例5)自主学习导学单:(时间:8分钟)(1)仔细观察,说一说:你从图中获得哪些数学信息?(2)能不能提出用除法计算的问题?怎样列式?(3)学生尝试列竖式计算。

(4)在小组内交流计算方法和发现的问题。

2.探索调商方法。

(1)分析初商偏大的原因;说明:除数本来是34,我们把它看作30来试商,这时除数变小了,初商就可能偏大。

(2)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说说你为什么想到这些整十数。

今天,我们要继续探索三位数除以两位数的笔算,通过探索发现一些新问题,并想办法解决它们。

(出示课题) →你们刚才在试商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9乘34得306,比被除数大)说明了什么?(说明初商偏大,平均每人借书本数不可能满9本) →我们把34看作30试商的方法是正确的,为什么初商会偏大呢?9偏大,怎么办?(改成商8)商8合适吗? →在计算时,用“四舍”法把除数看成整十数试商,除数变小了,初商就可能偏大;那就把商调小1后,再按原来的方法计算。

廖艳嫔-商法概论 第一部分

廖艳嫔-商法概论 第一部分

在中国,民商合一的体制,使得商法长期以来被遗 忘、忽视或被民法所替代。商法的理论与实践,开 始1992年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后,发展于2000年中国 加入WTO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际贸易 的需要,立法机关制定了一大批商事法律 商事法律,商事司 商事法律 法活动日趋扩大,商事审判一词出现在法院审判中。 商事法律例如:公司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 商事法律 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同法、担保法、保险法、证券 法、信托法、票据法、商业银行法、破产法,等等。
五、商法制度体系: 商法制度体系: 从私法层面到公私结合
商法的研究不仅应该包括传统私法层面的原 则和制度(例如商事主体法、商事行为法); 也应该涵盖与商事活动具有密切关系的、公 法层面的原则和制度(例如商事管理法、商 事程序法,因为“没有不受监管的商事活 动”。
从实用主义的角度,作为适用商法最多的主 体,商人或许可以不明白“民商合一”、不 理解“调整对象”,不了解“中世纪商人 法”,但是却需要清楚知道:商事活动需遵 循哪些行政管理制度,商事权利应如何实现 法律救济。 传统商法仅以商法总论、商主体和商行为为 主的研究体系需要改进。所以应打破部门法 如实体与程序、民商法与经济界限和学科界 限如法学与经济学来学习和研究商法。
和谐社会以法律正式规范为制度基础, 和谐社会以法律正式规范为制度基础,但更强调道 习俗、惯例、信用等非正式规范的调整作用。 德、习俗、惯例、信用等非正式规范的调整作用。 由于商法起源于商事习惯并以商事习惯作为主要内 容,所以而商法除了重视国家商事立法之外,还强 调对商事习惯法、民间法、商事惯例和当事人约定 等非正式规范的适用,后者对于避免贸易摩擦、节 约交易成本、减少诉讼和国家强制执行的适用、以 至于构建和谐社会无疑都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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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数试商法(同头无除商8、9,除数折半商4、5)
当除数是11、12……19,被除数的前两位又不够除,初商估为9,往往要下调好多次才能找到合适的商,太麻烦了,为此我们可以在试商时先看除数与被除数前两位的相差数,(简称为差数)来定初商.
如果差数是1、2,则初商为9;
如果差数是3、4,则初商为8;
如果差数是5、6,则初商为7;
如果差数是7、8,则初商为6.
如132÷14=9 (6)
除数14与被除数前两闰“13”差数是1,初商估9;经过除数个位上的4调商后,商定为再如10336÷17=608
17和“10”差数是7,初商估6.
经除数个位上的7调商后,商定为6.17与136前两数“13”的差数是4,初商估8.经个位调商,商定为8.
以上各种试商的方法,可以推广到除数是三位数的除法中去.
当被除数的首位不是1时,怎样试商.
如5757÷19=303
用差数法不合适.用高位试,低位调,来往下调二次商初商3.
还可以用四舍五入法把19看成20,57里有2个20,估商2,小了向上调3.这样一只调一次可以得到初商3.
这种方法是当除数大于15而小于19时,运用五入法,用20来试商,这样商易小,可看低位,再确定是否往上调.如果除数是小于15而大于10时,可用舍掉的方法.
再如5876÷13=452
13小于15,用10试商,可商5.
看低位下调初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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