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2.05•【文号】安委[2013]9号•【施行日期】2013.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2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13年11月22日,山东省青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该事故暴露出前一阶段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未实现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隐蔽工程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同时,也反映出石油化工行业隐蔽致灾隐患突出,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油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的专项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决定,从现在起至2014年3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国范围内石油天然气(包含煤气)、危险化学品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全方位夯实制度、科技、培训、管理、设备、现场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致力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一)查规划、选址和设计及总平面布置等情况。
一查管道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与各类用地布局相协调,与城市防洪、道路交通以及地下管线、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相衔接;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相关城市规划规范、工程设计规范、安全规程等技术标准要求和遵循安全合理原则,考虑地形、地貌、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合理规划并布局;二查线路选择是否满足《输油管道设计规范》中对避开地震、山洪及地质灾害区域的规定,确需穿越地震活动断层等区域的,是否采取了工程防灾措施;三查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四查是否存在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和氨、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的情况;五查是否存在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市政公用管线、民用管线交叉的情况,以及民用管线封闭空间内是否存在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六查是否有情况不明或改变线路但风险不明的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七查新建、改建、扩建的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八查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油气管道,是否采取了提高管道压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九查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管道是否配备了压力、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设置了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十查管道经过的封闭空间是否设立了泄漏报警检测设施等。
卸油台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卸油台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为确保卸油台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卸油台安全管理规定。
所有进入卸油台工作区域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安全负责人1. 卸油台设立专职安全负责人,负责卸油台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安全资质证书。
3. 安全负责人应定期对卸油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4. 安全负责人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警告、罚款或停工处罚。
二、安全培训1. 所有进入卸油台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规定。
2.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防火防爆知识等。
3. 安全培训应定期举行,确保每位人员都接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
三、工作设备1. 所有卸油台工作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2. 卸油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3. 进行设备维护或修理时,必须停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四、防火防爆1. 卸油台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明火和使用易燃物品。
必要时,应设置明确的禁止吸烟标识和消防设备。
2. 卸油台工作区域内必须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卸油台工作区域应做好防爆安全措施,定期检查防爆设备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紧急救援1. 卸油台工作区域内必须设置紧急救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紧急救援设备必须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3. 在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紧急救援。
六、安全宣传1. 卸油台工作区域内应设置相关的安全宣传标语和标识,并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2. 安全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知识等。
3. 安全宣传应以简明直观的方式进行,确保所有人员都能理解和接受相关安全知识。
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止油气设施拆除作业中的安全风险,保障参与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油气设施拆除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确保拆除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拆除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在进行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前,责任单位必须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编制相应的拆除作业计划。
第五条拆除作业前,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参与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准备拆除作业场所时,责任单位必须清除场地内的障碍物和杂物,确保作业环境干净整洁。
第七条在拆除作业现场,责任单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参与作业人员能够清晰识别危险区域。
第八条拆除作业前,责任单位必须检查和确保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机械等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第三章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九条拆除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确保拆除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责任单位必须确保参与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并设置稳固的安全网保护。
第十一条在进行机械拆除作业时,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在进行火源附近的拆除作业时,责任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十三条在进行化学品处理的拆除作业时,责任单位必须确保参与作业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专人进行监控。
第十四条拆除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和指挥,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第四章拆除作业的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在拆除作业中发生事故时,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人员撤离和伤害等损失的最小化。
第十六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责任单位必须配备专门的救援人员和装备,并进行演练,以便能够迅速应对突发情况。
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油气设施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55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参照油田分公司《关于印发<规范资产处置若干程序补充规定>的通知》(中油财资〔2009〕4号)与《关于液化气充装站停运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9〕2号),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油气设施拆除作业特指在炼厂、处理厂、油库、联合站、污水处理站、液化气站、集(配)气站、计量站、注水站、注气(气举)站等生产区域范围内对各类油气集输、处理、加工的装置、设施及油气管道进行拆除作业的项目。
第三条油气设施拆除由资产(原资产)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原则上由油田内部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各单位。
资产(原资产)所在单位简称为“所属单位”。
第五条所属单位与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与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465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466号)、《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469号)、《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8〕575号)、《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8〕591号)、《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8〕611号)、《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8〕618号)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第二章安全许可第六条所属单位负责对进入辖区内的施工单位从事拆除作业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验。
进入油田市场的外来承(分)包商必须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油局技安〔2008〕245号),办理安全资格等相关手续。
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油气设施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____〕____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参照油田分公司《____<规范资产处置若干程序补充规定>____》(中油财资〔____〕____号)与《____液化气充装站停运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____〕____号),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油气设施拆除作业特指在炼厂、处理厂、油库、联合站、污水处理站、液化气站、集(配)气站、计量站、注水站、注气(气举)站等生产区域范围内对各类油气集输、处理、加工的装置、设施及油气管道进行拆除作业的项目。
第三条油气设施拆除由资产(原资产)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原则上由油田内部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各单位。
资产(原资产)所在单位简称为“所属单位”。
第五条所属单位与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___令____号)与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____〕____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____〕____号)、《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____〕____号)、《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____〕____号)、《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____〕____号)、《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____〕____号)、《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____〕____号)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第二章安全许可第六条所属单位负责对进入辖区内的施工单位从事拆除作业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验。
进入油田市场的外来承(分)包商必须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油局技安〔____〕____号),办理安全资格等相关手续。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加油站施工作业的安全,在加油站安全施工规定基础上,重申和补充一下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具体如下:1、在施工现场动火之前必须到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管理一组办理动火作业证。
2、在加油站内动火之前应由主管安全负责人到现场用测爆仪检测油气浓度,在动火点半径____米的范围内均应做油气浓度检测。
3、在加油站区内划出动火作业区,动火作业区应选在油罐区、加油机、排气管不低于18.5-____米处。
4、管道预制应在动火作业区内,在现场焊接应设定固定动火点,固定动火点的要求:1)油罐区内固定动火点不应多于2处。
2)加油区内固定动火点应干管与支管连接处为1处,主干管现场动火点为2-3处(有凝液罐的加油站应在加油区内增加2处固定动火点)。
5、所有在加油站内动火作业的必须用防火板围住动火点(挡火板可用围挡板),挡火板底部两侧需用细沙或细土埋实阻止油气和电焊火花通过。
6、施工动火部位措施:1)加油区动火之前应把加油家拆除移到安全位置,并用盲板将油管线盲死。
2)油罐区动火之前应将油罐人孔盖搬走以后用临时盖(可采用大芯板上粘贴耐油胶板)将油罐人孔封死,同时在油罐人孔法兰水线处涂抹黄油密封。
3)外移到动火区动火点部件,动火前要对其进行清洗,合格后方可动火。
4)透气管部位动火之前把人孔井内法兰一端用盲板封死,拆除透气帽后把透气管内用清水注满,柴油透气管也应断开注水,预防有关产生火花,用钢锯把汽油透气管锯掉,锯时用水冷却或在锯条上涂抹机油,焊接时应把焊机地线和焊接部位距离尽量缩短;为保证通气管与油罐彻底断开,应该用电阻摇表测试通气管接地电阻,通过数据分析加以确认。
7、施工动火期间,必须有专人监护,配备完好灭火器材,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8、施工现场,临时动火、用电,必须由具备资质人员进行作业,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动火、用电作业票。
动火结束后,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
9、进一步明确,施工加油站站长是该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管,行使监督职能,发现违章,有权下达停止动火和临时用电的指令。
卸油台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卸油台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卸油台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卸油台是指用于加油站或工业企业的油罐车卸油的设备,包括输油管道、卸油枪、液位监测装置等。
第三条卸油台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安装,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条卸油台的安全管理责任是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必须设立专人负责卸油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卸油台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技术培训,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章设备与设施要求第六条卸油台必须配备液位监测装置,能够实时监测油罐车内的油位,防止超载卸油。
第七条卸油台的输油管道必须采用耐油、阻燃材料制作,并且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
第八条卸油枪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九条卸油台必须配备泄漏探测器,能够及时发现油品泄漏,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条卸油台必须设立紧急停车装置,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够及时停止卸油操作。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十一条卸油台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卸油台的使用人员必须事先了解油罐车的容量,并根据油罐车的容量进行卸油操作。
第十三条在卸油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管道畅通,严禁乱拉乱扯或对管道进行暴力操作。
第十四条卸油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十五条卸油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油品和卸油设备的清洁,严禁混油和污染。
第十六条卸油操作完毕后,必须关闭卸油设备,检查是否有泄漏情况,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预防措施第十七条卸油台必须设立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且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卸油台必须设立应急通道,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撤离。
第十九条卸油台必须配备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二十条卸油台必须设立安全警示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一条卸油台的使用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手套、护目镜等。
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油气设施拆除作业的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油气设施拆除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应进行详细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
第五条油气设施拆除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油气设施拆除作业的责任主体为拆除作业单位,其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条拆除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负责组织和落实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拆除作业单位应指定专门的安全专责,负责协调和监督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油气设施拆除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拆除技术和管理经验,负责制定和实施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拆除作业单位应组织编制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拆除作业的组织与管理流程;2.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3. 火灾、爆炸、中毒等危害的防范措施;4. 物料存放和运输的安全管理;5. 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和使用;6. 紧急救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7. 相关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8. 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9. 作业环境和周围人员的安全管理;10. 作业记录和事故报告的管理。
第十一条拆除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拆除作业单位应随时保持与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获取安全信息和指导。
第四章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拆除作业人员必须在进行拆除作业前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拆除作业的重要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岗位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拆除作业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主动参加相关安全培训,熟悉和遵守拆除作业的安全规范。
2024年拆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拆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拆卸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拆卸作业的各个环节和对象,在拆卸作业中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拆卸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拆卸作业安全管理应充分重视人的安全,尊重人的权益,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拆卸作业安全管理的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责任明确、科技支撑、连续改进。
第六条拆卸作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拆卸作业安全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第七条拆卸作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拆卸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拆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组织实施,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拆卸作业前期准备第九条拆卸作业项目前,应进行拆卸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拆卸作业方案,确保作业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拆卸作业前,应对相关作业场所进行勘察,了解环境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拆卸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能够正确使用拆卸工具和设备。
第十二条拆卸作业前,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十三条拆卸作业前,应购买符合标准的拆卸工具和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拆卸作业前,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确保作业符合要求。
第三章拆卸作业过程管理第十五条拆卸作业应按照拆卸方案和作业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和顺序,确保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拆卸作业过程中,应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作业人员,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作业任务。
第十七条拆卸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和违法行为,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拆卸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对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作业人员的监护和照顾,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管理、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第五条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的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章化工装置大修、拆除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化工装置大修、拆除的前期准备工作应当做好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第七条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工作应当进行周密布置,统一指挥,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化工装置大修、拆除过程中,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管控标志和警示标识,加强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九条化工装置大修、拆除过程中,应当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做好火灾预防和防护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条化工装置大修、拆除过程中,应当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物泄漏和环境破坏。
第十一条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工作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
第三章化工装置开车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化工装置开车前应当进行综合验收,确保设备完好,工艺流畅,并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
第十三条化工装置开车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熟悉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化工装置开车应当按照预定的开车方案进行,不得私自改变工艺参数和操作步骤。
第十五条化工装置开车应当加强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管道的完好,消除潜在的风险。
第十六条化工装置开车过程中,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火灾防护措施,防止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之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1 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2.1 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 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 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作业危害识别(JSA)3.1.1 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 作业安全措施3.2.1 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3.2.2.1 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 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拆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拆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拆卸作业是指将建筑物、设备或其他结构的部分或全部拆解、分解或剔除的工作。
由于拆卸作业涉及到高空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物体倾倒等风险,在进行拆卸作业时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二、安全责任1. 项目经理负有最终的安全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拆卸作业安全管理;2. 拆卸作业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培训和证书,并熟悉安全生产要求;3. 每个施工环节必须明确责任人,并落实到位;4.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熟悉操作规程,了解应急措施。
三、安全防护设施1.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拆卸作业区域、机械作业区域等;2. 拆卸作业区域需设置安全隔离区,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并使用防护网、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4. 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检修和维护,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检查;5.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应急设备。
四、作业计划和管理1. 拆卸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顺序、作业步骤、安全措施等;2. 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环境特点、存在的风险等;3. 拆卸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进行,禁止擅自更改作业方式;4. 拆卸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禁止酒后作业;5. 在作业现场设置专人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1. 对拆卸作业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2. 针对高空作业,必须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采用防护网、防护栏杆等措施;3. 对于可能存在的建筑物坍塌、物体倾倒等风险,必须采取防护措施进行控制;4. 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六、事故应急和处理1. 拆卸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人进行事故应急处理;2.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救护和报警措施;3. 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炼油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办法
炼油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依据为规范集团公司企业生产装置、设施废弃拆除或处置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拆除、处置过程中发生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1.2规范内容界定1.2.1本办法所称的生产装置是指油气处理装置、炼油化工装置;设施主要包括生产设施、储运设施、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
1.2.2本办法所称的拆除工程是指对现有的装置或设施进行拆除的工程或项目,可分为全部拆除和局部拆除(不含日常维修零部件拆除)。
1.2.3本办法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各分(子)公司、控股或负责管理的合资公司。
2组织管理与职责2.1企业是拆除工程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单位,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业务主管部门,落实专业安全监管责任。
2.2已进行资产转让、移交的,受让方是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单位,其安全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
2.3施工单位是拆除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对拆除工程的安全负总责。
2.4拆除工程监理单位及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实施管理,并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承担监理或监督责任。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总体要求3.1.1装置、设施拆除工程纳入企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范畴进行管理。
3.1.2拆除工程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及应急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
消防设施拆除应为最后工序,消防水系统在施工期间应保证正常运行。
3.1.3企业应保障拆除装置、设施周边环境满足拆除安全要求。
3.1.4企业拆除工程负责人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拆除工程开工安全条件确认和完工验收,分别编制报告,并签字确认。
3.2资质管理3.2.1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拆除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爆破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2.2拆除工程实行承包商安全能力资格审查制度。
2023年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气设施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拆除作业前的准备第二条拆除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预案制定。
第三条拆除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拆除作业方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内容。
第四条拆除作业前,必须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熟悉拆除作业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
第五条拆除作业前,必须对拆除作业区域进行彻底清理,清除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和障碍物。
第三章勤务管理第六条在拆除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门的安保勤务队伍,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控制。
第七条拆除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八条拆除作业现场必须实行管制和封锁措施,禁止非拆除作业人员进入拆除作业区域。
第九条拆除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条拆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拆除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和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拆除作业必须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确保拆除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拆除作业必须对拆除结构进行稳固和固定,避免因拆除而引发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拆除作业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拆除作业必须对可能涉及的危险物质进行妥善处置,以防止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十六条拆除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七条拆除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现场的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拆除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应急通道,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快速疏散。
第十九条拆除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二十条拆除作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拆除作业必须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含七项作业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1总则1.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1.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1.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1.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审批。
2作业许可范围2.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2.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3管理和职责3.1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许可条件确认、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实施和核验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3.2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
要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的资质培训和认定;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3.3企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提供业务技术咨询和现场管理,对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负责。
3.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
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闭、现场恢复。
4监督、检查与考核4.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4.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加油站油罐拆除安全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加油站油罐拆除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加油站油罐拆除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加油站油罐拆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安全指挥和协调工作。
3. 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安全检查组: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拆除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2)技术指导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拆除作业顺利进行。
(3)应急处理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救援工作。
四、安全措施1. 拆除前的准备工作(1)对拆除现场进行勘察,了解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
(2)对参与拆除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检查拆除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 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拆除作业前,对油罐进行彻底的通风,确保油气浓度低于安全标准。
(2)在拆除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拆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4)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
(5)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拆除后的处理措施(1)拆除完毕后,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无残留物。
(2)对拆除区域进行检测,确保无油气残留。
(3)对拆除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下次使用安全。
五、应急处理1. 突发事件处理(1)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报警求助。
(2)发生人员受伤时,立即进行现场救治,并送往医院治疗。
2.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预案由加油站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预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应予以修订。
4. 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加油站油罐拆除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用化学措施从事生产旳多种工艺装置及有关设备旳大修、拆除和开车等安全管理合用本规定。
第二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须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项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旳职业安全卫生防备保障措施内容。
第三条对大修、拆除和开车旳装置要进行危害辨认、风险评价和实行必要旳控制措施。
对某些重大项目,须制定相应旳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第四条在制定技改工作筹划时,要排一种技改善度筹划表,明确安全措施和签订安全合同书。
第五条参与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人员,须进行同作业内容有关旳安全教育。
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第六条工程施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具体项目交底时,须交待清晰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贯彻状况进行检查确认。
第七条设备交付大修、拆除和开车前,应组织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进行装置交付安全确认,在确认安全旳条件下方可把装置交付给作业单位施工和组织开车。
第八条设备大修、拆除和开车等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涉及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旳安全技术规范。
须制定合用于本单位旳作业规定和相应旳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旳职责及票证旳有效性,各施工操作人员须持票证才干作业。
第九条设备大修、拆除和开车前,须切断进出装置物料,并应退出装置区。
1、不容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料。
2、不得向大气或加热炉等设备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
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排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原则。
4、具有制冷特性介质旳设备容器管线等设施,停工时要先退干净物料再泄压,避免产生低温损坏设备。
汽油罐专项拆除方案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油站的建设和改造需求日益增加。
在加油站建设和改造过程中,汽油罐的拆除是关键环节。
为确保汽油罐拆除工作安全、高效、环保,特制定本专项拆除方案。
二、拆除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拆除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 环保优先:在拆除过程中,采取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 高效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提高施工效率。
4. 经济合理:在确保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降低拆除成本。
三、拆除范围及内容1. 拆除范围:本次拆除范围为加油站内所有汽油罐,包括立式油罐、卧式油罐等。
2. 拆除内容:包括汽油罐本体拆除、基础拆除、管道拆除、辅助设施拆除等。
四、拆除步骤及措施1. 施工准备(1)成立拆除项目组,明确责任分工。
(2)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
(3)组织施工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做好施工场地布置,确保施工通道畅通。
2. 拆除作业(1)切断油罐内的所有电源,检查接地情况。
(2)用轴流风机对油罐进行强制通风,确保油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
(3)对油罐进行测爆,确保安全后进行拆除。
(4)采用锯弓锯进行油罐第一道切割,吊车吊住罐顶,防止倾斜。
(5)鉴定动火油罐有无爆炸危险,检测油气浓度,确保安全后进行动火作业。
(6)拆除油罐本体、基础、管道等设施。
(7)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清理,确保无残留物。
3. 施工结束(1)拆除作业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拆除质量。
(2)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
(3)对施工人员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
五、安全措施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等。
3.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4. 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5.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环保措施1. 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油罐残体、废油等,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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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油气设施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55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参照油田分公司《关于印发<规范资产处置若干程序补充规定>的通知》(中油财资〔2009〕4号)与《关于液化气充装站停运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9〕2号),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油气设施拆除作业特指在炼厂、处理厂、油库、联合站、污水处理站、液化气站、集(配)气站、计量站、注水站、注气(气举)站等生产区域范围内对各类油气集输、处理、加工的装置、设施及油气管道进行拆除作业的项目。
第三条油气设施拆除由资产(原资产)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原则上由油田内部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各单位。
资产(原资产)所在单位简称为“所属单位”。
第五条所属单位与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与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465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466号)、《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7〕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