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答疑(6月15日更新)
(完整版)公积金试题
一、单项选择1、年月日国务院宣告了《住所公积金管理条例》,年月日国务院对《住所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校正。
A. 1999 年 4 月 3 日2002 年 3 月 24 日B. 1999 年 3 月 24 日 2002 年 4 月 3 日C. 2000 年 4 月 3 日2003 年 3 月 24 日2、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所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所公积金,属于是所有。
A. 缴存单位B. 住所公积金中心C.职工个人3、住所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是。
A. 地方人民政府B. 住所公积金管理委员会C.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4、住所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单位代表占。
A. 1/3 、 1/3、 1/3B. 1/4 、 2/4、 1/4C. 2/5 、 2/5、 1/55、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成立个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所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县(市)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
A. 2 、成立B. 3、不行立C. 1、不行立6、新成立的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日内到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A. 5B. 10C. 307、单位录取职工应当自录取之日起日内到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A. 5B. 10C. 308、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个月开始缴存住所公积金。
A. 1B. 2C. 39、职工和单位住所公积金缴存比率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薪水的。
A. 4%B. 5%C. 10%10、住所公积金缴存单位应采用按汇缴方式。
A. 月B. 季C. 年11、申请住所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须供应最少支付所购住所房价款或大修花销%的发票。
A. 10B. 20C. 301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所公积金,住所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严禁提取的决定。
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住房公积金考试练习题实操题
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住房公积金考试练习题实操题1、职工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贷款信息申报,可预约()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内的贷款业务。
A.3B.5C.7D.102、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超大型单位(缴交人数在()人以上)需要设立多个单位公积金户进行公积金业务管理,符合设立条件的,可设立一、二级单位公积金户。
A.1千B.5千C.1万D.2万3、个人账户需为()状态才可办理集中封存业务。
A.正常B.封存C.未生效D.销户4、身份证重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业务的办理地点为()A.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银行网点B.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C.网上办事大厅D.拨打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热线12329办理5、A单位的缴存托收日期为每月的20日,4月18日该单位调入启封了B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4月份该单位是否会为B职工正常托收缴存住房公积金?A.会B.不会6、A单位的缴存托收日期为每月的20日,4月25日该单位调入启封了B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4月份该单位是否会为B职工正常托收缴存住房公积金?A.会B.不会7、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业务的办理地点为()A.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银行网点B.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C.网上办事大厅D.拨打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热线12329办理8、专办员使用ODC证书在线完成单位缴存登记时,需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的哪个界面?A.数字证书登录B.非数字证书登录C.单位设立登记(ODC设立)9、专办员可网上预约日期为次日起的()个工作日。
A.5B.7C.10D.1510、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的,为避免对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造成影响,请将托收日定在每月的()日之前。
A.15B.20C.25D.3011、一个单位的普通员工和管理人员是否可以选择不同的缴存比例?A.可以B.不可以12、如果某位职工被调入到其他单位后,原单位是否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里查询到该离职职工在本单位缴交的明细?A.可以B.不可以13、下面哪项业务是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网上办结的()A.个人账户异地转移B.单位核准类信息变更C.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D.缴存基数调整14、个人账户状态为(),不可集中封存。
沈阳公积金贷款规则
沈阳公积金贷款规则公积金贷款是指通过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来满足购房、装修、教育、医疗等个人消费需求的一种贷款方式。
作为一种低利率、长期的贷款形式,公积金贷款在沈阳地区备受青睐。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沈阳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则。
一、公积金贷款对象沈阳公积金贷款主要面向具备以下条件的职工:1. 在沈阳地区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2. 年满18周岁,且未满65周岁的职工;3. 没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记录。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沈阳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根据职工的缴存年限和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金额来确定。
一般来说,贷款额度为职工个人账户余额的70%至90%之间。
具体额度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评估,但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沈阳地区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一般为4.75%。
但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利率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动,所以在办理贷款时需关注最新的利率政策。
四、公积金贷款期限沈阳地区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至30年不等,具体期限根据贷款金额和个人还款能力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购房贷款期限可达30年,其他消费贷款期限较短。
五、公积金贷款用途沈阳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购房、装修、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个人消费。
其中,购房贷款为最主要的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可用于购买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等。
六、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 缴存职工在选择购房、装修、教育、医疗等消费项目后,提前咨询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贷款条件和手续。
2. 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合同或相关消费凭证等。
3. 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贷款额度评估。
4. 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5. 贷款发放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还款。
七、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沈阳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等额本息是指每月偿还的还款额固定,包括本金和利息;等额本金是指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利息逐月递减。
宁波 公积金贷款 公式
宁波公积金贷款公式一、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解析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并不复杂,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余额×贷款比例+个人账户额度+配偶账户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主要包含三个部分:公积金余额、个人账户额度和配偶账户额度。
1. 公积金余额公积金余额是指申请人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在宁波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
例如,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中有100万元,那么你最多可以贷款70万元。
2. 个人账户额度个人账户额度是指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自缴部分的账户余额。
在宁波市,贷款人可以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中自缴部分的账户余额来增加贷款额度。
具体增加的额度是自缴部分余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例如,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中自缴部分的账户余额为10万元,那么你可以增加2万元的贷款额度。
3. 配偶账户额度配偶账户额度是指配偶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在宁波市,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配偶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用来增加贷款额度。
具体增加的额度是配偶公积金账户中余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例如,如果你的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为20万元,那么你可以增加4万元的贷款额度。
二、不同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异上文我们已经了解了宁波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在不同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异。
1. 工龄的影响在宁波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还和工龄有关。
如果你工龄越长,可以贷款的额度就越多。
具体的工龄分级和贷款比例如下图所示:(插入宁波市公积金工龄分级及贷款比例表)例如,如果你的月工资为6000元,公积金余额为30万元,工作年限在5-9年之间,那么你能够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贷款额度=30万元×60%+12万元=30万元2. 月薪的影响月薪也是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宁波市对月薪的要求是:对有本市住房,本市户籍或符合宁波市住房保障政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200元,月工资或月收入不得低于3000元。
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比普通的贷款利息低吗
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比普通的贷款利息低吗购房者买房如果需要贷款,通常情况下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利息一般比商业贷款低很多,同时商业贷款还可以和公积金一起,做成组合贷款,那么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比普通的贷款利息低吗?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比普通的贷款利息低吗商业贷款利率如下: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4.85%;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4.85%;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5.2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5.25%;五年以上贷款5.40%。
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3.0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3.50%。
按照五年期的贷款利率计算5.4%-3.5%=1.9%,公积金贷款相对商业贷款少1.9个百分点。
二、公积金贷款的好处有哪些1、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大大低于同期商业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房源范围广,二手房对房龄限制较少;可以不受开发商银行帐户的限制,借款人可以按照个人意愿自由选择还款银行。
3、借款后如国提前还款,可以选择部分还款或全部还款,无需预约;部分还款后可以选择缩短还款年限、还款额不变,还款年限不变、还款额减少,延长还款年限、还款额增加等还款方式;还可以选择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和在一次还清时用住房公积金冲贷。
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首付款最低可至2成。
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
三、公积金贷款转换答疑网友提问:商贷转公积金有必要吗?法律回答:1、看看你的还款剩余年限。
如果你购房的商业贷款处于还款前期(如前两三年),转为公积金贷款还是比较划算的,但如果已经是还款期限的后期,就没有商转公的必要了。
2、是否考虑提前还款。
如果你打算在最近几年内提前还清购房所有贷款,也不用再去考虑办理商转公。
事实上,商转公一般都要根据与原申贷银行的合同来走,征得原银行同意后可能还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罚金,再加上商转公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费用,最终也不一定划算。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税前列支,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实行个人专户存储,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并免征利息税。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20%。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应具备那些条件?职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离、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或者非本市户口职工、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的,在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网上查询:登录/shownews.asp?id=45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 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机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150题)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竞赛题库附答案(150题)一、单选题: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A)日内向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A.30B.60C.90D.1202.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D)。
A.6%B.8%C.10%D.12%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期间,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C)个月后方可提取。
A.1B.3C.6D.94.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A)所有。
A.职工个人B.职工所在单位C.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共有D.国家所有5.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C)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A.1B.3C.56.新参加工作或者调动工作的职工,录用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A)日内、调出单位应当自调出之日起()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A.30;30B.15;15C.30;15D.15;307.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B)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调动工作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A.1B.2C.3D.48.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C)日内向市公积金中心申办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B.20C.30D.409.一个职工在本行政区域只能设立(D)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当办理账户合并。
A.4B.3C.2D.110.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C)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A.10B.2011.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C)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A.10B.20C.30D.4012.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D)元以上(D)元以下的罚款。
考军校辅导之军人住房公积金最新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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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揭秘军考状元是如何炼成。
为解答官兵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编辑部分别采访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闵睿和工商银行总行个金部住房信贷处副处长陈月新,请他们就有关问题进行答疑释惑。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包含的购房类型是什么?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类型包括商品房(一手房、二手房)、政策性保障住房(如军队经济适用房、安置住房)。
问: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答:①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②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
③信用状况良好。
④有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⑤家庭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主要是看家庭收入能否保障按期还款。
⑥能够按银行规定方式提供贷款担保。
⑦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军人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时要注意什么?答:①向开发商和贷款协作银行了解贷款要求,选取与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的银行。
②查询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如存在不良记录,及时与相关银行沟通。
③登录系统,自行查询贷款限额、计算贷款本息、下载申请表。
④准确填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问: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是多少?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
借款人贷款限额,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执行,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元的,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比如北京地区,最高可以申请120万元。
具体贷款金额,由银行根据借款人所购房总价款、还款能力和资信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仍不能满足借款人需求的,目前军委机关已与协作银行协商开通军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设定为20年,且贷款期限和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能超过65年。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住金规[2020]2号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处、室,各管理处:为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规定,支持缴存职工自住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具体事项明确如下: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申请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一)房屋套数的认定是指拟购房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全部自住住房,以本市房产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证明作为认定依据。
本市房产部门房屋套数实现数据联网可查,以查询结果作为认定依据。
(二)职工家庭未成年子女情况依据申请人填写的《家庭成员关系承诺书》进行认定。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借款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符合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一)建立账户满12个月的认定。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至申贷时点应为12个月(含)以上,且要满365天。
(二)在申贷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的认定。
1.在申贷时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且不得欠缴。
申请人申贷时点在当月20日以后,单位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未缴存入账的,视为欠缴。
公积金提取常见咨询问题业务问答
公积金提取常见咨询问题业务问答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租房自住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出境定居;(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大修概念是什么?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因此,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则不可以提取。
三、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二选一”政策?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强制性、义务性的特点,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主要通过中心归集的其他职工的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如果职工既要贷公积金,又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很快就会出现无公积金可贷的局面。
因此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是为了帮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能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
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申请商业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但是,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对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五、一次性付清的自住住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完吗?需要哪些资料?可以办理。
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有效。
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国管-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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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公积金缴存业务 • 公积金支取业务 • 住房贷款业务 • 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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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种类
国债 基金 保险 贷记卡 理财 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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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介绍
----My love信用卡:您自已设计的信用卡
您可以将珍爱的宝宝特写、甜蜜的婚纱写真、 温馨的全家福、可爱的宠物照设计为您的 Mylove信用卡卡面,打造专属于您的个性化卡 片。
• 7.因重大疾病第10项(其他重大疾病)引 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 超过家庭年收入的
• 需提供材料:同上1至4、7;医院的诊断 证明;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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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8.出境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 提示(出境定居指注销中国国籍,学习、探亲、短期 出国等不可销户,由单位进行封存处理,待有新单位 接受或达到其他支取要求时才可办理)
根据国管局规定,公积金联名卡为职工支取公 积金时唯一入账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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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支取业务
您办理完公积金约定支取业务后,将按照 您确认的支付方式定期将公积金自动划入您的 公积金联名卡内。 ➢ 公积金联名卡由单位统一办理,免收年费及小 额账户管理费; ➢ 公积金联名卡为借记卡,无透支功能。为 了方便您查询公积金入账情况,您可选择开通 网上银行、短信银行、电话银行或手机银行。 以及时查询公积金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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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3)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储蓄账户的(职 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 遗产或受遗赠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提取经办人、 提取经办人的身份证)
• 5.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 个人负担部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
• (1)提取申请;(2)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指属职 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 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4)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 出具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5)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 票
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题完整版(带答案)
A.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题一、选择题(每小题1分, 共70分)1.(B )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并于()年进行了修订。
A.1998,2000 B.1999,20022.《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正式施行。
A.2009年7月1日 B.2010年7月1日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A )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A.在职职工B.管理人员4.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决策、运作、(B)相对分离的原则。
A.监管B.监督5.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A )机构。
A.决策B.运作6.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定必须经管委会全体成员()以上人员通过。
A. 二分之一B.三分之二7、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担任。
A. 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士B.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8、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组成。
A.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 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 单位代表B.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表9、住房公积金是一种()。
A.临时性住房储金B.长期住房储金1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立承担住房公积金的债权、债务责任。
A.可以B.不可以1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A. 全部B. 部分12.目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
A.8-15% B.5-12%13.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A.免征B.减半征收14.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
A. 月平均工资, 缴存比例B. 十二月份工资, 缴存比例15、单位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A. 按时、足额B. 按时16.缴存单位应采取按()汇缴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基础测试题
公积金贷款基础测试题(100分)感谢您能抽出几分钟时间来参加本次答题,现在我们就马上开始吧!1、姓名【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号【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门店:【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客户陈红欲通过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成都市的住宅,经纪人覃志告知陈红,必须在成都市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才可以。
覃志的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题】(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不一定非要求是缴存在成都市的,现在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受理异地公积金,石油公积金,省公积金等多种公积金br5、客户丁山在婚前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目前尚未结清。
若丁山在婚后想再买一套住房,那么他可以用其妻子的名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种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题】(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如果申请人名下已有正在还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同时再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6、客户贾里,25岁,已婚,已在成都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配偶曾红,灵活就业户,缴存公积金10个月,现打算通过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二手住宅,被经纪人陈洁告知,可以按照双职工申请贷款,陈洁的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题】(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灵活就业需要缴存满12个月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7、客户杨明,已婚,婚前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了一套高新南区的住宅,贷款尚未还清,现欲再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购买一套成华区的住宅,则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单选题】(10分)A.可以以杨明配偶的个人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需要6成以上B.杨明可以以个人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需要在4成以上C.杨明可以与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D.因杨明之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所以此次贷不了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如果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名下已有正在还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同时再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8、客户王启,已婚,夫妻均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现都算通过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宅,那么依据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于借款人的贷款年龄,要求正确的是哪一项?()【单选题】(10分)A.男65岁,女65岁B.B男65岁,女60岁C.男60岁,女65岁D.男60岁,女60岁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龄:男65岁,女60岁9、客户项慧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向经纪人张备咨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列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10分)A.住房公积金仅是项慧个人出资缴存,所在工作单位并未出资缴存B.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通常低于商业贷款的利率C.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是来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向申请人发放的贷款D.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自商业银行,而非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确答案: BC10、客户周阳欲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购买一套位于青羊区的商品住宅,则他无需满足下列哪一个条件?()【单选题】(10分)A.周阳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B.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C.周阳家族名下征信良好D.周阳距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必须满2年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已婚情况下,只申请了一次公积金贷款并且准备结清再次申请办理,无需等待,提供结清证明就可以申请11、客户曹明,已婚,成都无房,打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宅,咨询经纪人,被告知不能申请公积金,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几项?()【多选题】(10分)A.曹明夫妻名下在重庆已经有2套全款购买的住房B.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但最近3个月暂未缴存C.曹明的公积金已被封存D.曹明夫妻各有一次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 外地全款住房无法查询,默认为无房12、客户董超,打算通过市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成都的住房,经纪人告知董超必须满足的情况,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几项?()【多选题】(10分)A.开户6个月以上并且近期连续6个月及以上逐月缴存B.申请人家庭全国内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C.公积金缴存正常并且缴存在最近2个月D.征信良好正确答案: ABCD13、买方李蛟,已婚,成都市户籍,公积金在四川省公积金中心缴存。
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
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1、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答:职工在符合(1)离退休、(2)死亡、(3)出境定居、(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内这五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内本息余额。
2、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答:按《条例》规定,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3、问: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答: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4、问: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限定范围有哪些规定?答:(1) 购买。
是指职工买下的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
住房可以是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住房、和二手房等。
(2) 建造。
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3) 翻建。
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4) 大修。
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主体部分结构,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5、问: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答:凡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职工的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为职工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表10),职工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核,经中心审核后,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答:职工购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都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需在产权交易过户后,自产权证发证之日起30日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新规2024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新规2024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式通常涉及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
因素。
在2024年可能会有新的规定,但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计
算公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首先,确定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通常是根据购房者的购房需
求和公积金账户内的积金余额来确定的。
2. 其次,确定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一般由当地的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规定,并且可能会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
而有所调整。
3. 然后,确定还款期限。
还款期限是指贷款人需要在多长时间
内偿还贷款。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可以根据贷款人的
实际情况和选择进行调整。
在确定了上述因素后,可以使用以下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进
行计算:
月还款额 = [贷款本金× 月利率× (1 + 月利率)^还款月数]
/ [(1 + 月利率)^还款月数 1]
其中,月利率 = 年利率 / 12,还款月数 = 还款年限× 12。
在2024年可能会有新的规定和调整,建议在进行公积金贷款计算时,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计算公式和规定。
同时,还款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其他费用和政策,建议购房者在贷款过程中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具体的还款细则和规定。
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一)贷款办理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处办理手续的时间)。
需要提交的资料:1.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2. 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3. 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4. 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5. 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6. 《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7. 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办理场所: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二)提前还贷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办理流程:1. 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审批→偿还贷款本息→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将补充协议送至管理中心留档。
2. 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和提前还贷日期→受委托银行审批→偿还部分贷款本金→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将补充协议送至管理中心留档。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不超过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1. 借款人填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并签章;(原件)2.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 提前条件:a) 该笔贷款已成功放款且还款时间达一年以上;b) 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如有逾期需要先还清逾期才能申请提前还款;c) 申请人上次提前还款尚未审核完成,不能进行新的申请;d) 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北京公积金提取答疑2019--来自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近期高频问题解答1.如何查询单位是否为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个人缴存状态、汇缴年月、月缴存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可以通过以下七种方式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汇缴年月、月缴存额、公积金账号等情况:(1)北京住房公积金网();(2)“北京公积金”APP;(3)“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4)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5)支付宝APP;(6)联名卡发卡银行自助查询机;(7)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只能通过上述(5)和(7)两种方式查询。
2.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等住房。
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
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
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完成提取申请。
第一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
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录入房屋相关信息,已签订网签合同的,网签合同编号、网签查询密码、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购房金额为必录信息项;未签订网签合同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购房金额为必录信息项。
长春市2024年公积金贷款利率说明
长春市2024年公积金贷款利率说明本合同目录一览1. 公积金贷款定义1.1 公积金贷款含义1.2 公积金贷款性质1.3 公积金贷款用途2. 利率说明2.1 公积金贷款利率2.2 利率调整方式2.3 利率适用范围3. 利率计算方式3.1 计息方式3.2 还款方式3.3 利息支付方式4. 利率变动风险4.1 利率变动影响4.2 利率变动应对措施4.3 利率变动通知5. 合同签订5.1 签订主体5.2 签订程序5.3 合同生效条件6. 合同履行6.1 贷款发放6.2 贷款使用6.3 贷款归还7. 合同变更7.1 变更条件7.2 变更程序7.3 变更生效时间8. 合同解除8.1 解除条件8.2 解除程序8.3 解除后责任处理9. 违约责任9.1 违约情形9.2 违约责任承担9.3 违约处理程序10. 争议解决10.1 争议类型10.2 争议解决方式10.3 争议解决时效11.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 生效条件11.2 变更条件11.3 解除条件12. 贷款担保12.1 担保方式12.2 担保范围12.3 担保责任13. 合同的补充和附则13.1 补充条款13.2 附则内容14. 其他事项14.1 贷款咨询和投诉14.2 保密条款14.3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公积金贷款定义1.1 公积金贷款含义公积金贷款是指由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
1.2 公积金贷款性质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政策性贷款,具有低利率、长期限、还款灵活等特点。
1.3 公积金贷款用途公积金贷款仅限于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条利率说明2.1 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利率执行,具体利率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2.2 利率调整方式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适时调整,调整方式由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并公布。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公告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布日期】2024.05.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5.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
正文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
率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5月18日(含)之后新发放的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二、对于2024年5月1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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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业务答疑(中国银行内部提供)1、购买商铺和写字楼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答:不能。
只有购买深圳本市范围内的商品房(住宅类)、保障房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证的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类,属于住宅类的房屋用途有住宅、单身公寓、单身宿舍、商住两用等几类,商务公寓属于商业性办公类,不属于住宅类。
如果在区分上存在疑问,可参考该物业是否列入限购范围即可区分。
2、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多少?答:1)职工家庭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2)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3)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4)如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
3、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答:首套房:(1)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2)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二套房:(1)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40%;(2)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95%。
4、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是多少?答: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以申请人的年龄计算。
例:申请贷款时职工(申请人)年龄45岁,配偶(共同申请人)40岁,可申请最长贷款期限为:70年-45岁=25年例:申请贷款时职工(申请人)年龄40岁,配偶(共同申请人)45岁,可申请最长贷款期限为:70年-40岁=30年5、组合贷款中商贷和公贷的贷款期限是否应保持一致?答:组合贷款中商贷和公贷的期限要求一致。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必须准确计算商业贷款部分的期限是否符合商业银行的规定。
6、哪些地方可以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答:请在网上预约后到预约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受理柜台申请:1)宝安管理部:---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3)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 1 栋裙楼7、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在按照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再提高10%?答:此“三年“是指:自2010年12月20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职工在我中心正常汇缴月份起算。
8、之前按揭贷款买过一套商品房,后来卖了,家庭名下目前没有房产,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几套来算?答:可以申请。
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申请时拥有的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的历史记录,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家庭名下都没有房产,那就算第一套房。
但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要遵循商业银行的贷款规则。
9、职工在申请组合贷款的时候,如果公积金中心查到他是首套房,而银行查到职工已经有一次贷款记录,现按照二套房计算。
那他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公积金中心是按照是按首套房利率算?还是二套房利率算?首付比例是多少?答:以上情形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首套房利率,商业贷款是按照二套房利率算。
组合贷款需要遵循商业银行的贷款规则。
10、以家庭为单位,如男的曾经有过三次贷款,女的有一次贷款有一个红本,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如果能,利率怎样计算?答:只能申请纯公贷贷款,家庭属于二套房,二套房利率为:(1)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40%;(2)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95%。
1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那我现在已经正常缴了3个月,公司给我补缴了三个月的,我满足此6个月的条件了吗?答: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
根据您的情况,您暂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2、卖方可否委托代理人到公积金中心签署资料?答:借款人预约后第一次到中心递交申请资料时卖方不需要到场,到了下一个面签环节时(会电话通知),由于公积金中心需要买卖双方到公积金中心共同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授权委托书》,如卖方未能到公积金中心现场签署,需提供一份公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公积金中心收取原件,公证书须列明代理人有权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授权委托书》的条款。
(第36条有补充说明)13、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一次,如果父母是共同申请人的话,以后也不能再申请公积金了吗?还有其他方法增加公积金的可贷额度吗?答: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一次,如果父母是共同申请人的话,在该笔贷款结清前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父母也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形式,增加借款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只要存在两人或以上有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的,额度一律最高90万,但父母的额度会被占用,在该笔贷款结清前是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无论是作为共同申请人还是保证人,个人及家庭成员房产的套数都要算入该笔贷款的房产总套数内。
14、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第三方账号收款可以吗?答:公积金中心规定收款账号必须是卖方名下的个人账号,不接受第三方收款,公证委托收款也不接受。
15、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主体变更怎么办?答:买卖合同为双方签订的一般购房合同,主体变更书可以与买卖合同一起递交申请。
16、客户的公积金卡是招商银行办理的,是不是一定要选择招商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答:不是。
现在深圳市只有三家银行(中行、建行、招行)办理公积金卡,但选择贷款银行是不受办卡行限制的,招行的公积金卡也可以选择中国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7、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的首期款凭证是否为银行的资金监管协议。
答:首期款凭证包括:银行资金监管协议、定金收据、银行转账凭证、刷卡单等。
18、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可否同时操作。
答: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要客户本人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银行的客户经理可以同时进行收集客户商业贷款的资料,只有在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客户领取公积金中心盖章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后,才可以进行商业贷款的银行审批流程。
纯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承诺函在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由驻点银行出具,组合贷款的承诺函要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都审批通过后由商贷银行出具,客户凭贷款承诺函到国土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9、公积金贷款的评估报告,是中介直接让评估公司出具报告吗?有没有指定的评估公司?答:纯公积金贷款的评估报告(必须是正式评估报告)由公积金驻点银行出具一份,组合贷款由公积金商业贷款行联系评估公司出具一式两份,费用由客户支付。
公积金中心也接受客户自带询价单或正式评估报告,但需要现场银行驻点人员通过评估公司的估价系统确定自带询价单或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后才有效。
指定评估公司有以下几家:1)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纯公贷)2)深圳市戴得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纯公贷、组合贷款)3)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纯公贷、组合贷款)4)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纯公贷、组合贷)5)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纯公贷)20、纯公积金贷款需要到银行做资金监管吗?如何确认客户能贷多少公积金贷款金额?答: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可在任意一家中行办理资金监管,但由于公积金可贷金额要在中心申请贷款时由中心经办人员最终确认,如果提前办理好资金监管,一旦金额出现偏差,客户就要回原监管银行重办监管手续。
针对此问题,客户可在公积金中心临近的中行(福田侨香支行、宝安西乡支行、龙岗黄阁路支行)办理监管,客户在中心递交申请时,可与我行驻点人员联系直接到上述中行办理资金监管。
公积金的可贷金额可以在网上测算,如果客户录入的数据与申请时提交的数据存在偏差,可贷金额可能会出现偏差。
21、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不是一定要物业在哪个区,就到哪个公积金中心去申请?答:市内任何地区的物业都可以任意选定三家公积金中心的其中一家。
22、已贷款的客户,可否办理由商贷转为公贷?答:公积金中心在2013年9月28日前出实施方案。
23、在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同时进行的情况下,公积金申请的资料会移交到银行作为商业贷款用吗?还是商业贷款的资料需客户重新再提交一次?答: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申请资料需要分别提供,一套给公积金中心进行公积金贷款审批,另一套给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申请资料、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评估报告、申请人、抵押人等等必须一致。
24、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合同一样吗?答: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公积金贷款的合同都是由公积金中心统一制定,在公积金中心签订,原银行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延用,在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除了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外,其他签署的资料和申请的资料都没有变化。
25、如果交易房产存在租赁合约,租客需要到公积金中心签署资料吗?答:租客不需到场,申请人只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承租人出具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原件,其中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贷款申请人在复印件上本人签名确认。
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26、持临时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可以吗?答:在提交申请资料时可以使用,但到了贷款审批完成进入面签环节就必须是正式身份证,且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的号码必须一直。
27、卖方的身份证需要验证原件吗?答:不需要,只需提供复印件就可以了。
28、公积金货款的如何赎楼?公积金贷款是由谁发放?答:公积金贷款暂时无法进行赎楼操作,除非商业贷款部分+资金监管能覆盖赎楼款。
如不能覆盖赎楼款,可以与中行有合作关系担保公司联系,解决方案已经可行操作。
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发放的,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是分两笔款同一天放款。
29、借款人和产权人如何界定?答:夫妻双方必须为共同申请人,但房产证产权人可以是双方或其中一方(其中一方是指有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申请人)。
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与产权人必须一致,因此,商业银行的借款人与产权人也必须一致。
公积金贷款的共同申请人不一定是借款人或产权人,以公积金贷款为例,只要客户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确认产权人有几人,哪借款人就有几人,商业贷款也要符合公积金贷款这个要求。
所以,在申请商业贷款时需要先了解客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产权人是谁,才能准确填写商业贷款资料。
30、假设夫妻双方都有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其中一方为申请人,另一方为共同申请人,并成功申请了90万的公积金贷款,问:产权人是不是一定要两人?答:该情况下产权人可以是两人,也可以是两人中的其中一个,如果产权人只有一人,这人就要作为申请人。
31、假设夫妻双方只有一人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有申请资格的一方为申请人,另一方为共同申请人,并成功申请了50万的公积金贷款,问:产权人是不是一定要两人?答:该情况下产权人可以是两人,也可以是申请人一个人,共同申请人不能单独作为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