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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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班主任老师是所在班级学生个人量化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考核工作。
2、政教处负责全校学生个人量化考核的组织和领导,检查各班级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各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并做好记录。
4、舍务管理人员对住宿学生的内务、卫生、纪律三个方面进行评定并做好记录。
5、值周教师对各班学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班主任抄录本班情况做好登记。
6、校警在工作中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要做好记录,并实时报给值周教师。
二、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1、考核的对象:注册我校学籍的全体学生。
2、考核的范围:学生注册学籍期间校内外的各方面表现
三、学生量化考核的计算办法
学生量化考核采取累计加减分的办法进行,起始基础分均为80分。对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同学,依规在基准分中扣分;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依规在基准分中加分。考核第一周的量化考核分为第二周的基础分,依次类推,直至学期结束,学期最后一周每位学生的量化考核分数即为该生该学期最终考核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成绩由第一学期50%和第二学期50%相加得出;毕业成绩综合三学年的考评成绩(前两年各占30%毕业学年占40%)相加得出。
2、量化考核在85分(含)以上的学生,评定等级为优秀;75分(含)—84分,评定等级为良好;60分(含)—74分,评定等级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每个月班主任要对班内每位学生个人表现进行评定,将结果上报政教处。
4、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优与奖惩的主要依据。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的操行评定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评选“标兵”类荣誉的操行评定等级必须为“优秀”。优秀毕业生的操行评定等级必须是五学期均为优。
5、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一个重要依据
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等级至少为“优秀”的学生,才能有获得奖学金的机会;考核成绩至少要60分以上,等级至少“及格”以上才能有获得各种资助的机会。
6、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一个重要依据
另外如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学年内评优资格:
(1)携带管制器械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的
(2)顶撞教师或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3)参与打架
(4)参与赌博
(5)盗窃、抽烟、喝酒、早恋的
(6)故意破坏公物的
7、量化考核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8、学生发生违纪行为除扣减量化考核分以外,还要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本办法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并督促实施,各班主任、课教师、舍务管理人员等具体负责执行。
六、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0日起开始执行。
累计扣10分记过,家长来校;
累计扣15分记大过,停课;
累计扣20分以上留校察看或劝退。
开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