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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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流程
采购/质技 部其他部 门
采购下单
储运部
生产车间
质技部
相关标识
作 业 内 容
外来料(外协半成品/外加工成品)由储运部仓库 来料摆放 区域划分 管理员按批次、 品种分开放置于待检区, 以示标示。 储运部对于具有存储时效性要求的物料还需在外 包装上写上来料日期。 质检员检验 标识 领料生产 不合格证/让 步接收 质技部应对外来料(外协半成品)进行检验,并对 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作 “不合格”标识,并进行相 关处理(退货、返工、挑选使用) 。让步接收的物 料作“让步接收”标识,并写明让步接收的缺陷原 因,以便追溯。 质技部负责指定物料来料检验的标 识。 加工完成后的半成品由各生产车间在产品容器上放 半成品标识 产品标识卡 置相应的《产品标识卡》 ,在上面标明客户名称,产 品名称,物料编码,生产日期等 质技部应对检验合格的物料在《产品标识卡》加盖 半成品检验 状态标识 领料生产 产品标识卡/ 不合格证/让 步接收 检验章表示合格,对不合格的物料作 “不合格”标 识, 放置不合格证。 让步接收的物料作 “让步接收” 标识,并写明让步接收的缺陷原因,以便追溯。 对客户订做的产品,生产车间应按商务部门明示的 要求作业,不可擅自作其它标示。如本司产品有追 溯性的需要,须在包装上标示,必须征得商务部门 成品标识 / 同意,方可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标示。如国内订做 客户没有明示要求,且采用本司常规包装,则在外 包装上贴上订做客户名称的标签,其余按本司常规 要求运作。最终产品由各生产车间在产品或包装上 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数量等。 入库摆放 成品检验状 态 识 合格证/不 合格证 样品/样品确 新样品准备 认表 样品/样品确 认表 质技部应对检验合格的成品作 “合格”标识, 对不 合格的物料作 “不合格”标识。 新产品留样由质技部负责保存,并组织评审. 质技部组织各部门评审后,评审无问题后在新品封 样单上签字确认.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执行可追溯性要求:
质技部新样 品确认
新样品留样
可追溯性 实行
可追溯性 实行
可追溯性 实行
可追溯性 实行
公司相关部 门执行可追 溯性
紧急放行;让步接收; 客户要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包括客户投诉) ; 公司内部要求。通过查阅标示、生产记录、检验记 录等方式实现对产品的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