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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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试行)
一、基本原则
(一)制定依据为规范医用高压氧专业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所称的医用高压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包括医用空气加压舱、医用氧气加压舱、医用载人低压舱和兼作高压氧治疗用途的多功能载人压力舱,不包括飞行器、船舶、海上作业的载人压力容器。
医用氧舱是医疗机构主要用于临床治疗缺血缺氧性疾病、康复治疗、氧舱内抢救、氧舱内手术以及治疗高气压对机体损伤的一种特殊的医疗设备,是近年来我国发展迅速的边缘性综合学科,属高气压医学范畴。高压氧治疗只有合理使用、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才能确保临床疗效,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开展医用氧舱临床使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1.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高压氧治疗技术的设备-高压氧舱,必须根
据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准入制度。
2.各省市(直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省市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根据本省市的具体情况,制订医用氧舱购进、安装、管理、操作、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3:医用氧舱使用单位须向医用氧舱专业人员、进舱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原则上应半年演练一次。
4.医用氧舱治疗区内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应制订相应的急救措施。
5.进舱人员严禁携带火种、电子设备和易燃易爆、产生火花的物品。需更换纯棉或防静电的服装和被褥,严禁将有沾染油脂的物品放置于舱内。
二、医用氧舱配置、安装与维护
(一)医用氧舱的配置‘
1.购置医用氧舱的基本条件: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必须是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不得以医用氧舱对外开展医疗业务。
2.医疗机构购置医用氧舱前必须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进行充分的论证工作。根据使用单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型号、规格的氧舱,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诊疗科目登记,并按规定向省市质检部门备案。
3 •医疗机构必须配置已取得《A 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即
《医用氧舱制造许可证》,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发)的厂家制造合格的医用氧舱。
4.使用进口医用氧舱时,国外医用氧舱制造单位应按《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进行的进口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医用氧舱产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
求进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产品质量应不低于GB/.I'12130 或相应
标准的要求。
(二)医用氧舱的安装与维护
1.医用氧舱制造单位在氧舱安装前,须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提交施工告知书,并报送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单位,经审查认可后方能进行安装。
2.安装过程必须由医用氧舱使用单位所在地的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安全质量监督。医用多人氧舱安装、大修、迁移完毕后,由有检测资质的医用氧舱检验单位对医用氧舱的整体性能实施全面检验,并出具医用氧舱监督检验报告。未经检验合格的医用氧舱严禁使用。
3.医用氧舱安装、测试完毕后,(包括迁移、大修)使用单位应根据《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医用氧舱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技术监督研究院、省高压氧质控中心的代表,并聘请地、市技术监督局和卫生行政部门、制造、检验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验收后应出具医用氧舱验收报告。
4.医用氧舱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改变舱体原用结构,也不得自行改变原设计的医用氧舱加压介质和增加舱内吸氧装具。
5.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配备相应能满足日常氧舱维护保养所需的专用器材、工具和物料。
6.医用氧舱建成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按照《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持《医用氧舱设置准入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和医用氧舱验收报告在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数据库登记,领取《医用氧舱使用证》,并取得医疗准入,方能投入临床使用。
三、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一)对场地设置的要求
1、医用氧舱放置处须远离居民住宅、电力部门设置的小型配电区,相隔距离—般为10 米以上。如遇有电力部门设置的大型配电区以及易燃易爆的物品区域,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l350016/
2006 的规定。
2.新建的医用氧舱治疗区必须进行封闭式管理,应设置候诊室大厅、医生诊断办公室、护士办公室、抢救室、医务人员值班室、病人更衣室、安检室、治疗等待区、氧舱治疗室、盥洗室、卫生间等。候诊室应和氧舱治疗区域隔离。医用氧舱治疗区内应设置消毒洗刷区域,盥洗室内应设置小型热水器。医用氧舱的场地设置应设计成单通道并应得到省医用高压氧医疗质控中心的认可。
3.医用氧舱的门口及治疗区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立醒目的“严禁火
种”等禁令标志,操作规范、规章制度和各级人员职责应在治疗区内的墙上公示,在候诊室的墙上应明示医用氧舱管理规定和病人须知,并明确病人的就诊流程。
4.医用氧舱病人更衣室应根据治疗人数和性别设置足够的更衣橱柜和座椅,并统一编号与氧舱座位号相对应。
5.医用氧舱应建立以下记录本:医用氧舱操舱交接班记录本;医用氧舱故障维修记录本;急救药品、器械使用交接班记录本;危重病人抢救记录本;各种仪器、仪表校验记录本;病人人舱前安全检查记录本;医用氧舱内消毒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