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合集下载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提高房地产价值
良好的绿地环境能够提高周边房地产的价格,对城市经济发展有 积极影响。
创造就业机会
绿地的建设和维护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能够为社会创造就业机 会。
06
CATALOGUE
绿地规划的未来趋势和发展方向
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确保城市规划中绿地的有效实施,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使城市居民能够享 受到更多的绿色空间。
02
CATALOGUE
绿地分类原则和方法
分类原则
01
02
03
04
实用性原则
绿地分类应考虑其实用性,能 够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健
身等需求。
生态性原则
绿地应注重生态效应,能够改 善城市环境,提高空气质量,
调节城市气候。
安全性原则
绿地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安全 要求,避免市民在游玩过程中
发生意外。
美学性原则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目录
• 引言 • 绿地分类原则和方法 • 绿地类型与特征 • 各类绿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 绿地建设的意义与价值 • 绿地规划的未来趋势和发展方向Biblioteka 01CATALOGUE
引言
目的和背景
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旨在为城市规 划和管理提供统一的绿地分类方 法和标准,以便更好地进行城市 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0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对 环境质量的关注度提高,城市绿 地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任 务之一。
定义与概念
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用于公园 、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 绿地的总称。
绿地分类标准是指根据绿地的性质、 功能、地理位置等因素,将城市绿地 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便更好地进行 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最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最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最新
城市绿地是城市中重要的生态空间,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环境,还能提高人们的
生活质量。

为了更好地对城市绿地进行管理和规划,制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同时也需要充分借鉴国内外的相关经验和成果。

首先,城市绿地可以按照其功能进行分类。

在城市规划中,绿地的功能多种多样,包括生态保护、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

因此,可以将城市绿地分为生态绿地、休闲绿地、文化绿地等不同类型,以便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

其次,城市绿地还可以按照其覆盖面积和位置进行分类。

根据绿地的大小和位置,可以将城市绿地分为大型公园、社区绿地、街头绿地等不同类型。

这样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城市空间,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的布局,满足不同居民群体的需求。

此外,城市绿地的植被类型也是一个重要的分类标准。

根据绿地的植被类型,
可以将城市绿地分为草坪绿地、林地绿地、湿地绿地等不同类型。

这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丰富城市的植被景观,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

最后,城市绿地还可以按照其管理和维护方式进行分类。

城市绿地的管理和维
护是保证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可以将城市绿地分为公共绿地、私人绿地、专业绿地等不同类型,以便更好地进行管理和维护。

综上所述,城市绿地的分类标准应该是一个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过程,需要
充分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同时也需要借鉴国内外的相关经验和成果。

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可以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城市绿地资源,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一、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城市中供人们休闲娱乐、健身锻炼的场所,一般由草坪、花园、步道、健身设施等组成。

根据规模和功能的不同,可以分为大型公园、社区公园、主题公园等不同类型。

大型公园一般面积较大,内设有较多的景观设施和活动场所,是城市中的重要绿地景观和休闲胜地。

社区公园则是为了满足周边居民的日常休闲需求而设置,一般面积较小,但布局合理,便于居民利用。

主题公园则是根据特定的主题或文化内涵而建设的公园,如植物园、动物园等。

二、街头绿地。

街头绿地是城市中道路两侧或者交叉口、广场等地设置的绿地,一般由绿化带、花坛、草坪等组成。

它不仅可以美化城市环境,还可以改善空气质量、调节气温,提升行人的视觉享受和休闲体验。

街头绿地的分类主要根据其位置和功能来划分,例如中央分隔带绿地、人行道绿地、广场绿地等。

中央分隔带绿地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中央分隔带上,起到隔离车辆、美化环境的作用;人行道绿地则是设置在行人道路两侧,为行人提供休息和观赏的空间;广场绿地则是城市中的重要休闲场所,常常设置有喷泉、雕塑等景观。

三、水体绿地。

水体绿地是指城市中的湖泊、河流、水系等水域景观,也包括水边的绿化带、休闲广场等。

水体绿地可以改善城市的水环境,提升城市的景观品质,同时也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

根据水体的规模和功能,水体绿地可以分为大型湖泊公园、河岸绿地、水系公园等。

大型湖泊公园一般面积较大,内设有游船码头、观景平台等设施,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河岸绿地则是设置在河流两岸,可以供市民晨跑、散步等锻炼活动;水系公园则是由多个水体组成的综合性公园,常常设置有水上运动设施、湿地生态展示等。

四、特色绿地。

特色绿地是指根据城市的地域特点、文化传统等而设置的绿地,如山地公园、湿地公园、纪念公园等。

这些绿地不仅具有观赏性和休闲性,还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底蕴,对于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中,特色绿地的划分主要根据其地域特点和文化内涵来进行,如山地公园是设置在城市周边山脉地带,以山水景观为主要特色;湿地公园则是根据城市的湿地资源而建设,保护湿地生态,强化城市的水文化;纪念公园则是为了弘扬城市的文化传统和历史文化而设置,常常设置有纪念碑、雕塑等。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1. 引言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城市绿地的分类和管理,准确评估绿地的功能和效益,制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至关重要。

2. 定义和分类要素2.1 绿地定义绿地是指城市中的陆地、水域和建筑物上的自然或人工植被覆盖区域,包括公园、广场、湖泊、绿化带等。

2.2 绿地分类要素2.2.1 功能性分类按照绿地的功能特点,将绿地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公共休闲绿地、生态保护绿地、文化历史绿地、体育运动绿地、教育科研绿地、交通绿地等。

2.2.2 区位分类按照绿地所在的区位特点,将绿地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城市中心绿地、城市边缘绿地、城市周边绿地等。

2.2.3 面积规模分类按照绿地的面积规模,将绿地分为以下几个类别:大型城市公园、中型城市公园、社区公园、街头广场等。

3. 绿地分类标准细化3.1 公共休闲绿地3.1.1 公园3.1.1.1 大型城市公园面积大于500公顷,设有多功能运动场、游乐设施、休闲设施等。

3.1.1.2 中型城市公园面积在100-500公顷之间,设有运动场、游乐设施、休闲设施等。

3.1.1.3 社区公园面积在10-100公顷之间,为社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3.1.2 广场3.1.2.1 城市中心广场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带,是重要的公共空间,通常有文化活动和商业聚集等。

3.1.2.2 街头广场位于道路两旁或交叉口,为市民提供休息和交流的场所。

3.2 生态保护绿地3.2.1 自然保护区3.2.1.1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生态系统。

3.2.1.2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在100-1000平方公里之间,根据地方需要设置的自然保护区。

3.2.2 水域保护区3.2.2.1 湖泊保护区主要保护湖泊生态系统,限制开发和破坏行为。

3.2.2.2 河流保护区主要保护河流的水质和生态环境,限制排污和建设活动。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3.0.l计算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人口数据和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人口统计口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规定,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A.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规划人口B.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C.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D.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规划人口【答案】 B2、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的是()。

A.军事基地B.学校、医院C.国家重要道路建设D.大型商场【答案】 D3、我国居住区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气候条件和()确定。

A.建筑间距B.环境保护要求C.建筑密度D.卫生要求【答案】 D4、行政行为效力表现为一定法律( )。

A.约束力、执行力和强制力B.约束力和强制力C.约東力和执行力D.执行力和强制力【答案】 B5、下列关于政府基本职能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政府的基本职能集中体现政府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整体作用,以及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范围,反映公共行政同经济基础及其他上层建筑部分的辩证关系B.政治职能主要是指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等C.文化职能是指领导和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其根本目的是大力加强和改进公民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工作,不断改进其思想政治工作,对科学、教育、文化等事业进行规划管理D.社会职能是指通过专门机构(民政部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以及政府调控下的各种非盈利组织)对社会保障、福利救济等社会公益事业实施管理来实现的【答案】 C6、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指导性内容不包括( )A.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治理和建设意见B.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C.城市人民政府不增加近期建设规划中指导性内容D.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和实施时序【答案】 C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原址保护的,其工作内容不包括()。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_GBJ_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_GBJ_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关于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通知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_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规划司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7月2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5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城市规划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规划工作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交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百万庄,邮政编码10003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3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2.0.1 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教育与研究用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教育与研究用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教育与研究用地城市绿地作为城市中重要的自然资源,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划城市绿地,制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并合理利用教育与研究用地是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这个话题,探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及教育与研究用地的重要性。

一、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根据其功能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园绿地、社区绿地、生态绿地等不同类型。

具体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如下:1. 公园绿地公园绿地是城市中供人们休闲、游憩、娱乐的场所,通常拥有广阔的绿地、花坛、游乐设施等。

根据不同规模和用途,公园绿地可以分为市级公园、社区公园、主题公园等。

2. 社区绿地社区绿地是为社区居民提供休闲和健身场所的绿地,通常位于住宅区周围,便于居民活动。

社区绿地可以分为小区公园、绿化带、健身广场等,以满足不同年龄和需求的居民。

3. 生态绿地生态绿地是为了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而设立的绿地,可以是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山地森林公园等。

通过合理规划和保护生态绿地,可以增加城市的生态功能,改善空气质量和水质,提供给城市居民更好的生活环境。

二、教育与研究用地的重要性教育与研究用地是城市绿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为了满足学校建设和教育资源需求而设立的绿地。

学校周边的绿地可以提供学生们进行户外活动和校园体育的场地,促进学生们身心健康发展。

同时,在教育用地中,还可以增加科学实验室和创新实践基地,为学生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创新环境。

2. 研究用地研究用地是供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进行实验和研究的场所。

研究用地通常包括人工湖、植物园、实验基地等,可以提供科学研究所需的环境和设施。

通过合理规划和利用研究用地,可以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合理利用教育与研究用地的策略1. 规划合理在城市绿地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教育与研究用地的需求,将合适的区域划定为教育和科研用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按生态价值划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按生态价值划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按生态价值划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城市绿地是城市中的宝贵资源,对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城市中的生物多样性,有效利用城市绿地资源,以及提供良好的生态服务功能,对城市绿地进行分类标准划分成为一项必要的工作。

本文将从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两个方面介绍城市绿地的分类标准。

自然保护区是为保护特定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珍稀濒危物种而设立的地区。

在城市中,自然保护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环境,维护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并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供市民休闲和参观。

根据生态价值的不同,自然保护区可分为多个级别,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等。

在城市中,为了划分城市绿地中的自然保护区,可采用以下分类标准:一、生态景观类型划分城市绿地中的自然景观类型多种多样,如湖泊、山地、森林、草地等。

根据不同的生态景观类型,可以将自然保护区分为湖泊保护区、森林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等,以保护各类特定生态景观及其植物和动物群落。

二、物种保护重点划分不同的自然保护区在物种保护方面有其重点关注的对象。

根据不同地区的物种保护需求,可以将自然保护区分为鸟类保护区、昆虫保护区、濒危植物保护区等,以确保特定物种的生存繁衍,并保护生物多样性。

三、生态功能划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有助于维护城市的生态平衡,如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土壤保持等。

根据不同的生态功能,可以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水源涵养区、生态调节区、土壤保持区等,以确保不同生态服务的提供。

湿地公园是指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为市民提供休闲、观赏和教育等功能的公园。

湿地公园在城市中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保护湿地植物和湿地动物的栖息地,同时提供湿地景观的观赏和学习机会。

根据生态价值的不同,湿地公园可分为以下类别:一、湿地类型划分湿地具有多种类型,如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等。

根据湿地的不同类型,可以将湿地公园划分为河流湿地公园、湖泊湿地公园、沼泽湿地公园等,以保护特定类型湿地的生态系统。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中重要的生态空间,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城市绿地,需要对城市绿地进行分类,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和管理。

城市绿地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功能性、规模性和生态性三个方面。

首先,从功能性角度来看,城市绿地可以分为休闲娱乐绿地、生态保护绿地和文化教育绿地。

休闲娱乐绿地主要是为了满足市民休闲娱乐的需求,如公园、游乐场等;生态保护绿地则是为了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如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文化教育绿地则是为了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如博物馆、图书馆等。

不同功能性的绿地在规划和管理上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布局和设计,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其次,从规模性角度来看,城市绿地可以分为大型公园、社区绿地和街头绿地。

大型公园通常面积较大,拥有丰富的植被和景观,是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社区绿地则是为了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求,如小区内的花园、广场等;街头绿地则是指城市中的绿化带和绿化广场,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规模的绿地在城市规划和管理上需要统筹考虑,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最后,从生态性角度来看,城市绿地可以分为生态景观绿地、生态廊道绿地和生态修复绿地。

生态景观绿地是为了打造城市的生态景观,如湖泊、河流、山水等;生态廊道绿地是为了连接城市中的生态节点,形成生态网络,如绿道、绿廊等;生态修复绿地是为了修复城市中的受损生态系统,如湿地修复、水体治理等。

不同生态性的绿地在城市规划和管理上需要注重生态平衡和生态保护,以实现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城市绿地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功能性、规模性和生态性三个方面。

通过科学合理地对城市绿地进行分类,可以更好地实现城市绿地的规划和管理,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品质。

因此,城市绿地的分类标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1.1 城市用地分类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q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R1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R11 低密度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R12 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R13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R14 廉租房用地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用地R2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4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 C1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1 市属办公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1 商业用地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 商务办公用地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C24 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C25 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 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C3文化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 新闻出版用地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 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C34 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35 影剧院用地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C36 文娱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C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1 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2 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C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C51 医院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标准4.0.1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4.0.2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4.1.1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表 4.1.1的规定。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1.1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数值。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4.1.5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地多人少的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得大于人15O.m2/人。

421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的规划人均单项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4.3.1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 4.3.1的规定。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 933.0.2.2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3.0.2规定。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表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m2/人)《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 —934.1.3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人口统计应与用地统计的范围相一致。

4.2.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 4.2.1的规定分为五级。

4.2.3对已有的村镇进行规划时,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以现状建设用地的人均水平为基础,根据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确定,并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423.2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的村镇,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确定。

上一页下一页。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目录发布时间正文内容附录编辑本段发布时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编辑本段正文内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代码codes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Chinese英文同(近)义词EnglishH 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E 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 land2.0.2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社区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的统一规划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社区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的统一规划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社区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的统一规划城市绿地是城市中起到绿化美化作用的重要空间,对于城市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统一规划城市绿地,我们需要建立分类标准以确保社区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的合理规划和管理。

本文将探讨城市绿地的分类标准以及如何统一规划社区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

一、城市绿地的分类标准在进行城市绿地的分类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城市绿地的定义和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可以包括社区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两个大类。

1. 社区公共绿地社区公共绿地是指为满足城市居民的日常需求而设立的绿地空间。

社区公共绿地在城市规划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居民提供活动休息的场所,增加城市空气质量,提高生活品质。

社区公共绿地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功能分类:社区公共绿地可以根据其功能进行分类,如休闲健身绿地、儿童游乐绿地、文化活动绿地等。

(2) 规模分类:社区公共绿地可以根据其规模大小进行分类,如小型社区公园、中型社区公园、大型社区公园等。

(3) 环境分类:社区公共绿地可以根据其所处环境特点进行分类,如水边绿地、山地绿地、城市中心绿地等。

2. 城市景观城市景观是指为增加城市整体形象美感而规划的绿地空间。

城市景观的规划和设计需要考虑城市风貌和城市形象的整体性,为城市带来美观和文化内涵。

城市景观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造型分类:城市景观可以根据其造型特点进行分类,如花坛景观、雕塑景观、喷泉景观等。

(2) 功能分类:城市景观可以根据其功能进行分类,如交通景观、广场景观、商业景观等。

(3) 文化分类:城市景观可以根据其所展现的文化内涵进行分类,如历史文化景观、艺术文化景观、民俗文化景观等。

二、社区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的统一规划为了确保城市绿地的合理利用,需要统一规划社区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

统一规划的目的是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保护城市生态环境。

下面是社区公共绿地和城市景观统一规划的一些重要原则:1. 生态原则:统一规划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增加绿地覆盖率,提升城市的生态价值。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农业与农田保护区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农业与农田保护区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农业与农田保护区城市绿地是城市中的宝贵资源,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多种功能。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城市绿地,制定一套科学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城市绿地的分类标准,并进一步讨论城市农业与农田保护区在城市绿地中的作用与保护措施。

一、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的分类标准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如功能、空间利用等。

以下是一种较为综合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1. 公共绿地公共绿地是为了满足城市公众的休闲娱乐需求而设计的绿色空间。

它包括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大型广场以及各类公共绿地设施等。

公共绿地应满足人们休闲、健身、游玩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设施和服务。

2. 生态绿地生态绿地是为了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系统而设置的绿色空间。

它包括城市森林、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

生态绿地应保护城市的生态系统平衡,提供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音污染等。

3. 文化绿地文化绿地是为了传承和弘扬城市文化而建设的绿色空间。

它包括文化广场、纪念园等。

文化绿地应以城市的历史文化为主题,展现城市的独特魅力,并提供文化交流与教育活动。

4. 农业绿地农业绿地是为了促进城市农业发展而设置的绿色空间。

它包括城市农田、农业公园等。

农业绿地应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农田资源,提倡绿色农业生产,提供农业观光和教育功能。

二、城市农业与农田保护区城市农业作为一种新兴的城市发展模式,对于保障城市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保护城市农田资源,建立农田保护区是必不可少的。

城市农业的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和保护农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建设。

因此,建立农田保护区是一种有效的措施。

农田保护区应根据土地质量、农业生产特点、生态环境等因素进行划分和管理。

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应优先保留农田用途,限制非农业建设的开发,确保农业生产持续发展。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农业的发展水平,农田保护区还应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如农业技术培训、市场销售渠道的拓宽、农业机械设备的更新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1 总则
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城市绿地分类
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 绿地分类应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 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 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
类别代码类别
名称内容与范围备注
大类中类小类
G1 公园
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11 综合
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111 全市性公园为全市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G112 区域性公园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G12 社区
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G121 居住区公园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0.5~1.0km
G122 小区
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
0.3~0.5km
G13 专类公园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G131 儿童公园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132 动物园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G133 植物园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G134 历史
名园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G135 风景名胜公园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G136 游乐公园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137
其他专类公园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

包括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14 带状
公园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
G15 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2 生产
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G3 防护
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G4 附属
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G41 居住绿地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G42 公共设施绿地公共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G43 工业绿地工业用地内的绿地
G44 仓储绿地仓储用地内的绿地
G45 对外交通绿地对外交通用地内的绿地
道路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
G47 市政设施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G48 特殊绿地特殊用地内的绿地
其他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3 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
3.0.1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l/Np(3.0.4-1)
式中Agl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公园绿地面积(㎡);
Np——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Ag1+Ag2+Ag3+Ag4)/Np (3.0.4-2)
式中Agm——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防护绿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Np——城市人口数量(人);。

λg=[(Ag1+Ag2+Ag3+Ag4)/Ac]×100%
(3.0.4-3)
式中:λg——绿地率(%);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防护绿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Ac——城市的用地面积(㎡);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

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
序号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绿地面积
(h㎡)绿地率(%)
(绿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绿地面积(㎡/人)绿地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现状规划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
1 G1 公园绿地
2 G2 生产绿地
3 G3 防护绿地
小计
4 G4 附属绿地
中计
5 G5 其他绿地
合计
备注: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现状人口万人;
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h㎡,规划人口万人;
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h㎡。

3.0.6 城市绿化覆盖率应作为绿地建设的考核指标。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