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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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岀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二、城市绿地分类2. 0. 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 0. 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 0. 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 0. 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绿地分类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Agl ---------- 公园绿地面积(m2);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分类规划_绿地分类标准

分类规划_绿地分类标准

分类规划绿地分类标准:按照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将城市绿地分为五大类,依次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和其他绿地G5。

1、公共绿地1.1、规划原则:(1)在普遍绿化基础上重点建设居住绿地;(2)公园类型尽量全面,布置新型、具有时代特色;(3)居住绿地与乡镇绿地结合;(4)突出沿街公共绿地(带状绿地)的景观特色;(5)大、中、小绿地形成体系,并以中、小型绿地为主。

1.2、各类绿地的规划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及街旁绿地5大类。

(1)专类公园:利用其已有的地形、地貌、植被,采用自然与规则相结合多种组景和造景的设计手法,丰富其园林植物种类,布置相应的设施,即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创建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体系,使其具有系统性、技术性、阶段性、持续性、安全性等特征。

体现城镇特色,四季有景,让游人有步移景异、赏心悦目、自然流畅的舒心体验。

区域性公园的绿地率≥75%。

规划区域性公园有一处,即植物园,总面积约为0.69平方公里。

(2)滨河公园:利用现有的东湖水系,规划改造其现有景观布局,使之成为两院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滨河景观公园。

各景区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形成既有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人造景观,又有展现自然山水、人们活动的自然、人文景观。

园内建筑应以一层为主,采用现代风格,造型新颖别致,富于动感,色彩明快。

滨河绿地结合河流,充分利用其狭长地形,因地制宜,采取自然布局方式,沿河设置休闲、观赏设施,通过亭、榭、廊、座椅等小品的点缀,突出山水及环境的自然风貌、四季物象,形成临水风光带,滨河公园以自然景观为主,建筑易采用传统形式,应端庄、古朴、大方,与其环境相协调并融为一体,为沿河风光带添光加彩。

园区绿化应不小于75%。

规划面积约0.23平方公里。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2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2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总则1.0.1为统一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便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表

城市绿地分类表

附件:城市绿地分类表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大类,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的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三大类,而其他各类绿地均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也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

城市绿地分类表
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注: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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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 J J/T85-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计算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人口数据和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人口统计口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3.0.l计算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人口数据和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人口统计口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教材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教材
均衡性原则
城市中各类绿地有不同的使用功能,规划布局时应以服务半径为基本依据 ,考虑均衡分布,做到点(公园、花园、小游园)、线(街道绿化、江畔滨 湖绿带、林荫道)、面(分布面广的小块绿地)结合,大中小结合,集中与 分散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将城市绿地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达 到真正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作用。
盈泰生态园 狐山
莲青山生态旅游区 龙山旅游区
涵养水体 防旱防涝 楔形绿地 郊野游憩地 防止城市扩张 生态源
规划内容:
一、树种规划的基本原则
树种规划
• 适地适树原则
• 乡土树种原则
• 物种多样性原则
• 突出季相变化原则
• 乔灌藤草合理配置原则
• 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合理科学搭配原则
二、确定城市所处时植物地理位置。包括植被气候区域与地带、地带性植被类型、建群种、地带 性土壤与非地带性土壤类型。
……
景观生态学
……
3.4 规划过程与成果
基础资料汇编
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文字、遥感 影像)
现状分析评价
规划纲要
规划原则、目标、总体布局 与规划部门、绿化管理部门商榷
完善规划,提交成果
文本、图纸、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
第一章 城市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第二节 经济及社会条件 第三节 环境保护资料 第四节 城市历史与文化资料
p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城市规划 p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城市规划
p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 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 理。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 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 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 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 本具务的地区。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X行业标准CJJ/T85—202X条文说明前言《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2X),经建设部202X年6月3日以建标[202X]135X批准,业已公布。

为便于广阔规划、设计、施工、治理、统计、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觉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X市清华东路35号X 林业大学122信箱,X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100083〕。

1总则1.0.1本标准所称城市绿地(以下简称“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

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地域。

这个概念建立在充分认识绿地生态功能、使用功能和美化功能,城市开展与环境建设互动关系的根底上,是对绿地的一种广义的理解,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绿地建设的重要性已为人们所认识。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绿地分类标准,所以各个城市的绿地分类差异较大,有些即使是同类绿地,名称相同,但其内涵和统计口径也不尽相同。

绿地分类及统计口径的不标准,导致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缺少协调关系,使城市之间的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缺少可比性,直接影响到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影响到绿地的建设与治理。

从绿地建设实践和城市的可延续开展来看,迫切需要制订全国统一的绿地分类标准。

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总结建国以来绿地规划、建设、治理的经验,参考和学习国外先进方法,建立符合我国城市建设特点的绿地分类,以统一全国的绿地分类和统计口径,提高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的科学性,提高绿地爱护、建设和治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延续开展。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公园绿地面积(㎡);Np——城市人口数量(人)。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85-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85-2017

住房城乡建设浏部览信专息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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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85-201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节选

CJJT-85-201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节选
——
G11
综合 公园
内容丰富,适合开展各类户外活 动,具有完善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 务设施的绿地
规模宜大 于10hm2
G12
社区 公园
用地独立,具有基本的游憩和服 务设施,主要为一定社区范围内居 民就近开展日常休闲活动服务的 绿地
规模宜大
于Ihm2
G13
专类 公园
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相应的 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

G133
历史
名园
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代表性的造园 艺术,需要特别保护的园林
——
G134
遗址
公园
以重要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形 成的,在遗址保护和展示等方面具 有示范意义,并具有文化、游憩等 功能的绿地

G135
游乐 公园
单独设置,具有大型游乐设施, 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
绿化占地 比例应大于 或等于65%
G139
不再重复 参与城市建 设用地平衡
RG
居住用地 附属绿地
居住用地内的配建绿地

AG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 附属绿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 的绿地
——
BG
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 附属绿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MG
工业用地 附属绿地
工业用地内的绿地

WG
物流仓储用 地附属绿地
物流仓储用地内的绿地

EG12
森林公园
具有一定规模,且自然风景优美 的森林地域,可供人们进行游憩或 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绿地
——
EG13
湿地公园
以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和多样化 的湿地景观资源为基础,具有生态 保护、科普教育、湿地研究、生态 休闲等多种功能,具备游憩和服务 设施的绿地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的修订根据XXX《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本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绿地分类和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调整绿地大类、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附属绿地中类、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以及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XXX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XXX负责。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XXX。

参编单位包括XXX、XXX、XXX、XXX、XXX和XXX。

总则为了统一城市绿地的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便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除执行本标准外,绿地分类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绿地分类应遵循《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2011,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和广场用地,以及城市建设用地外的区域绿地。

绿地应按照其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进行分类。

绿地类别应使用英文字母或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的组合来表示,并符合表2.0.4-1和表2.0.4-2的规定。

表2.0.4-1为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分类和代码,其中大类为G1,中类包括G11、G12、G13,小类包括G131、G132、G133、G134、G135和G139.这些绿地包括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等多种功能的公园绿地和应急避险等功能绿地,以及动物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不同类型的绿地。

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还有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如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滨水公园、纪念性公园、雕塑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

这些绿地除了用地独立、规模较小或形状多样、方便居民就近进入、具有一定游憩功能外,还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65%的游园和带状游园的宽度应大于或等于12m的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是根据建标[1993]699号通知的要求制定的,旨在统一全国城市绿地的分类,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除执行本标准外,绿地分类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市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并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列出了具体的绿地分类,包括公园绿地、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小区游园等。

其中,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

综合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全市性公园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区域性公园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社区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为0.3-0.5km。

小区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专类公园具有特定内容及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XXX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XXX组织XXX发行。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城市绿地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美化等方面有重要意义的绿地,包括城市森林、湿地公园、生态农业园等。

这些绿地不属于以上分类,但同样对城市环境有着重要的贡献。

儿童公园是专门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和开展科普、文体活动的绿地,设施完善、安全可靠。

动物园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

同时,动物园也是一处绿地,设施良好。

植物园用于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同时也供观赏、游憩和开展生产资料活动。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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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为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乡绿地率,应按下式计算:λg=[(A g1十A g2十A g3´十A xg)/A c]╳100%(3.0.4-1)式中:λg ──绿地率(%);A g1 ──公园绿地面积(m²);A g2 ──防护绿地面积(m²);A 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m²);A xg ──附属绿地面积(m²);A c ──城市的用地面积(m²),与上述绿地统计范围一致。

cjjt294-2019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jt294-2019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jt294-2019居住绿地设计标准居住绿地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也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编制居住绿地设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2019年发布的《居住绿地设计标准》正是为了规范和提高我国居住绿地的设计水平,促进城市绿化建设,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标准的背景、内容以及实施意义等方面对此标准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章:标准背景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城市居民对于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

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居住绿地的设计水平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了提高居住绿地的设计水平,规范和引导居住绿地建设,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2019)。

这个标准的颁布,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

它将进一步促进城市绿化建设,打造更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第二章:标准内容《居住绿地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设计原则。

标准规定了居住绿地设计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生态性原则、便利性原则、美观性原则等。

其次是设计要素。

标准详细列出了居住绿地设计中需要考虑的要素,包括植被配置、景观元素、游憩设施等。

再次是设计标准。

标准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居住绿地的设计标准,包括小区绿地、社区绿地、公园绿地等。

最后是设施配套。

标准还规定了居住绿地应当配备的设施和服务,包括休闲设施、健身设施、文化设施等。

第三章:实施意义《居住绿地设计标准》的发布对于城市建设有着重要的实施意义。

首先,它促进了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通过规范和引导居住绿地建设,可以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其次,它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设计合理的居住绿地可以丰富居民的休闲生活,提高居民的生活满意度。

再次,它促进了城市形象的提升。

优质的居住绿地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增加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总结:《居住绿地设计标准》的发布是对我国居住绿地建设的重要指导,它对于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有着重要的实施意义。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公园绿地面积(㎡);Np——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 Ag1+Ag2+Ag3+Ag4)/Np (3.0.4-2)式中Agm——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Ag2——生产绿地面积(㎡);Ag3——防护绿地面积(㎡);Ag4——附属绿地面积(㎡); Np——城市人口数量(人);。

λg=[( Ag1+Ag2+Ag3+Ag4)/Ac]×100%(3.0.4-3)式中λg——绿地率(%);Ag1——公园绿地面积(㎡);Ag2——生产绿地面积(㎡);Ag3——防护绿地面积(㎡);Ag4——附属绿地面积(㎡);Ac——城市的用地面积(㎡);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8年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8年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宜兴市规划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佟跃程鹏李悦何旭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涂胜杰傅徽楠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赵鹏总则1.0.1为统一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便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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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作者:————————————————————————————————日期: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及范围备注大类 中类 小类G1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 11综合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 111 全市性公园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G 112 区域性公园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G 12社区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G 121 居住区公园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0.5-1.0km 。

G 122 小区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0.3-0.5km 。

G 13专类公园具有特定内容及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G 131 儿童公园 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 132动物园 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G 133 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生产资料活动的绿地。

G 134 历史名园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G135风景名胜公园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G136游乐公园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

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65%。

G137其他专类公园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

包括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署等。

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65%。

G14带状公园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型绿地。

G15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

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65%。

G2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及圃地。

G3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

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G4附属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G41居住绿地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

G42公共设施绿地公共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G43工业绿地工业用地内的绿地。

G44仓储绿地仓储用地内的绿地。

G45对外交通绿地对外交通用地内的绿地。

G46道路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

G47市政设施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G48特殊绿地特殊用地内的绿地。

G5其他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公园绿地面积(㎡);Np——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 Ag1+Ag2+Ag3+Ag4)/Np (3.0.4-2)式中Agm——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Ag2——生产绿地面积(㎡);Ag3——防护绿地面积(㎡);Ag4——附属绿地面积(㎡); Np——城市人口数量(人);。

λg=[( Ag1+Ag2+Ag3+Ag4)/Ac]×100%(3.0.4-3)式中λg——绿地率(%);Ag1——公园绿地面积(㎡);Ag2——生产绿地面积(㎡);Ag3——防护绿地面积(㎡);Ag4——附属绿地面积(㎡);Ac——城市的用地面积(㎡);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

3.0.5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

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备注: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 hm2,现状人口万人;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 hm2,现状人口万人;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 hm2。

本标准用词说明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条文说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经建设部2002年6月3日以建标[2002]135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统计、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市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22信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100083)。

目录1 总则;2 城市绿地分类;3 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22类别名称范围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

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仓储用地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特殊性质的用地,如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等。

27代码(codes)主要绿地中文名称(chinese)英文词(近)义词(english)G1公园绿地Public ParkG2生产绿地NurseryG3防护绿地Green BufferG4附属绿地Attached Green SpaceG5其他绿地Other Green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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