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分类规划_绿地分类标准
分类规划绿地分类标准:按照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将城市绿地分为五大类,依次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和其他绿地G5。
1、公共绿地1.1、规划原则:(1)在普遍绿化基础上重点建设居住绿地;(2)公园类型尽量全面,布置新型、具有时代特色;(3)居住绿地与乡镇绿地结合;(4)突出沿街公共绿地(带状绿地)的景观特色;(5)大、中、小绿地形成体系,并以中、小型绿地为主。
1.2、各类绿地的规划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及街旁绿地5大类。
(1)专类公园:利用其已有的地形、地貌、植被,采用自然与规则相结合多种组景和造景的设计手法,丰富其园林植物种类,布置相应的设施,即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创建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体系,使其具有系统性、技术性、阶段性、持续性、安全性等特征。
体现城镇特色,四季有景,让游人有步移景异、赏心悦目、自然流畅的舒心体验。
区域性公园的绿地率≥75%。
规划区域性公园有一处,即植物园,总面积约为0.69平方公里。
(2)滨河公园:利用现有的东湖水系,规划改造其现有景观布局,使之成为两院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滨河景观公园。
各景区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形成既有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人造景观,又有展现自然山水、人们活动的自然、人文景观。
园内建筑应以一层为主,采用现代风格,造型新颖别致,富于动感,色彩明快。
滨河绿地结合河流,充分利用其狭长地形,因地制宜,采取自然布局方式,沿河设置休闲、观赏设施,通过亭、榭、廊、座椅等小品的点缀,突出山水及环境的自然风貌、四季物象,形成临水风光带,滨河公园以自然景观为主,建筑易采用传统形式,应端庄、古朴、大方,与其环境相协调并融为一体,为沿河风光带添光加彩。
园区绿化应不小于75%。
规划面积约0.23平方公里。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作者:————————————————————————————————日期: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及范围备注大类 中类 小类G1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 11综合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 111 全市性公园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G 112 区域性公园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教材
城市中各类绿地有不同的使用功能,规划布局时应以服务半径为基本依据 ,考虑均衡分布,做到点(公园、花园、小游园)、线(街道绿化、江畔滨 湖绿带、林荫道)、面(分布面广的小块绿地)结合,大中小结合,集中与 分散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将城市绿地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达 到真正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作用。
盈泰生态园 狐山
莲青山生态旅游区 龙山旅游区
涵养水体 防旱防涝 楔形绿地 郊野游憩地 防止城市扩张 生态源
规划内容:
一、树种规划的基本原则
树种规划
• 适地适树原则
• 乡土树种原则
• 物种多样性原则
• 突出季相变化原则
• 乔灌藤草合理配置原则
• 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合理科学搭配原则
二、确定城市所处时植物地理位置。包括植被气候区域与地带、地带性植被类型、建群种、地带 性土壤与非地带性土壤类型。
……
景观生态学
……
3.4 规划过程与成果
基础资料汇编
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文字、遥感 影像)
现状分析评价
规划纲要
规划原则、目标、总体布局 与规划部门、绿化管理部门商榷
完善规划,提交成果
文本、图纸、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
第一章 城市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第二节 经济及社会条件 第三节 环境保护资料 第四节 城市历史与文化资料
p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城市规划 p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城市规划
p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p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 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 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 理。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 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 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 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 本具务的地区。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规定,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A.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规划人口B.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C.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D.规划范围、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规划人口【答案】 B2、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的是()。
A.军事基地B.学校、医院C.国家重要道路建设D.大型商场【答案】 D3、我国居住区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气候条件和()确定。
A.建筑间距B.环境保护要求C.建筑密度D.卫生要求【答案】 D4、行政行为效力表现为一定法律( )。
A.约束力、执行力和强制力B.约束力和强制力C.约東力和执行力D.执行力和强制力【答案】 B5、下列关于政府基本职能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政府的基本职能集中体现政府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整体作用,以及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范围,反映公共行政同经济基础及其他上层建筑部分的辩证关系B.政治职能主要是指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等C.文化职能是指领导和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其根本目的是大力加强和改进公民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工作,不断改进其思想政治工作,对科学、教育、文化等事业进行规划管理D.社会职能是指通过专门机构(民政部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以及政府调控下的各种非盈利组织)对社会保障、福利救济等社会公益事业实施管理来实现的【答案】 C6、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指导性内容不包括( )A.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治理和建设意见B.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C.城市人民政府不增加近期建设规划中指导性内容D.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和实施时序【答案】 C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原址保护的,其工作内容不包括()。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公园绿地面积(㎡);Np——城市人口数量(人)。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一、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式中Agl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公园绿地面积(㎡);Np——城市人口数量(人)。
城市绿地分类表
城市绿地分类表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大类,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的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三大类,而其他各类绿地均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也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
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类别代号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内容与范围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应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为全市居民活动,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服务于一个居民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技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的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
如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沿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浃长形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备注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服务半径 0.5~1km 服务半径0.3~0.5km 绿地占地比例应≥65% 绿地占地比例应≥65% 绿地占地比例应≥65% G1-公园绿地 G11-综合性公园 G11 G111 G112 全市性公园区域性公园 G12-社区公园G12 G121 G122 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 G13-专类公园 G1 G131 G132 G133 G13 G134G135 G136 G137 G14 G15 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它专类公园 G14-带状公园 G15-街旁绿地 G2 G2-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G3 G3-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表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大类,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的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三大类,而其他各类绿地均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也不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
城市绿地分类表
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内容与范围
备 注
大类
中类
小类
G1
G1-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
G11
G11-综合性公园
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应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绿地占地比例应≥65%
G2
G2-生产绿地
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G3
G3-防护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G4
G4-附属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G45
对外交通
绿地
对外交通用地内的绿地
G46
道路绿地
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
G47
市政设施绿地
市政设施用地内的绿地
G48
特殊绿地
特殊用地内的绿地
G5-其他绿地
CJJ85T-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儿 !"#" 公
童 单 独 设 置)为 少 年 儿 童 提 供 园 游 戏 及 开 展 科 普*文 体 活 动)
有 安 全 *完 善 设 施 的 绿 地
!"#& 动 物 园
在 人 工 饲 养 条 件 下)移 地 保 护 野 生 动 物)供 观 赏*普 及 科 学 知 识)进 行 科 学 研 究 和 动 物 繁 育 )并 具 有 良 好 设 施 的 绿 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 /月 (日
9
前言
根 据 建 设 部 建 标 !"##$%&##号 文 的 要 求’标 准 编 制 组 在 广 泛 调 查 研 究’认 真 总 结 实 践 经 验’参 考 有 关 国 际 标 准 和 国 内 先 进 标 准 ’并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制 定 了 本 标 准 (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
!"## 植 物 园 驯 化 )并 供 观 赏 *游 憩 及 开 展 科普活动的绿地
!"#
历 !"#$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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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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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
风景名 以文物 古 迹*风 景 名 胜 点 +区 , !"#% 胜 公 园 为 主 形 成 的 具 有 城 市 公 园 功
内容与范围
备注
公 园 向 公 众 开 放&以 游 憩 为 主 要 绿 地 功 能&兼 具 生 态(美 化(防 灾 等
作用的绿地
综 合 内 容 丰 富&有 相 应 设 施&适 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
生产绿地规划设计
厚肥沃,背风向阳。
营养繁殖区
营养繁殖区是进行扦插、压条、分株和嫁接的地块,其
要求与播种区的要求基本相同。在苗圃的规划时,应将其设
置在土层深厚、地下水位较高、排灌方便的地区。
移植区
由播种区和营养繁殖区中繁殖出来的苗木,需要进一步
培养成较大的苗木时,需要移入移植区进行培育。在移植区
三级。排水沟的坡降略大于渠道,一般为3/1000~6/1000。
大排水沟应设在圃地最低处,直接通入河流、湖泊或城市排
水系统;中、小排水沟通常设在路旁;作业区内的小排水沟
与步道相配合。在地形、坡向一致时,排水沟和灌溉渠往往
各居道路一侧,形成沟、路、渠整齐并列格局。
排水沟与路、渠相交处应设涵洞或桥梁。一般大排水沟
一般苗圃中道路占地面积不应超过苗圃总面积的7%-10%。
(2)灌溉系统
苗圃中必须有完善的排灌系统,以保证供给苗木充分的
水源。其中灌溉系统包括水源、提水设备和引水设施。
水源:主要有地面水和地下水两类。指河流、湖泊、
池塘、水库等直接暴露于地面的水源。地表水取用方便,水
量丰沛,水温与苗圃土壤温度接近,水质较好,含有部分养
分成分,可直接用于苗圃灌溉。
地下水指井水、泉水等来自于地下透水土层或岩层中的
水源。地下水一般含矿化物较多,硬度较大,水温较低,通
常为7~16℃或稍高,应设蓄水池以提高水温,再用于灌溉。
取用地下水时,需要事先掌握水文地质资料,以便合理开采
利用。钻井开采地下水宜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以便于自流
灌溉。钻井布点力求均匀分布,以缩短输送距离。
改变其用地性质的一类绿地,如杭州花圃原为城市生产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表
应》65%
G2
G2-生产绿地
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 花圃、草圃等圃地
G3
G3-防护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冃匕的绿 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 咼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G4
G4-附属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 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 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 地
城市绿地分类表
资料来源于2002年建设部批准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内容与范围
备 注
大类
中类
小类
G1
G1-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 兼具生态、 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参与城市总体 规划用地平衡
G11
G11-综合性公园
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应于公众开展各 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133
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 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G134
历史名园
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 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G135
风景名胜 公园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 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 能的绿地
G136
游乐公园
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 好的绿地
G111
全市性公园
为全市居民活动,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 的绿地
G112
区域性公园
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 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 85—2002条文说明前言《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经建设部2002年6月3日以建标[2002]135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统计、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市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22信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100083)。
1 总则1.0.1本标准所称城市绿地(以下简称“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
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这个概念建立在充分认识绿地生态功能、使用功能和美化功能,城市发展与环境建设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是对绿地的一种广义的理解,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绿地建设的重要性已为人们所认识。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绿地分类标准,所以各个城市的绿地分类差别较大,有些即使是同类绿地,名称相同,但其内涵和统计口径也不尽相同。
绿地分类及统计口径的不规范,导致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缺少协调关系,使城市之间的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缺乏可比性,直接影响到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影响到绿地的建设与管理。
从绿地建设实践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来看,迫切需要制订全国统一的绿地分类标准。
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总结建国以来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的经验,参考和学习国外先进方法,建立符合我国城市建设特点的绿地分类,以统一全国的绿地分类和统计口径,提高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审批的科学性,提高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绿地系统分类标准及设计规范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2.0.12 园林建筑 garden building 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卫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 要素的建筑。 2.0.13 特种园林建筑 special garden building 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 筑、游乐建筑等。 2.0.14 园林小品 small garden ornaments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 型设施。 2.0.15 绿墙 green wall 用枝叶茂密的植物或植物构架,形成高于人视线的园林设施。 2.0.16 假山 rockwork,artificial hill 用土、石等材料,以造景或登高揽胜为目的,人工建造的模仿自然山景的 构筑物。 2.0.17 塑石 man-made rockery 用人工材料塑造成的仿真山石。 2.0.18 标识 sing or marker 绿地中设置的标志牌、指示牌、警示牌、说明牌、导游图等。 2.0.19 亲水平台 waterfront flat roof or terrace garden on water;platform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4. 竖向设计 5. 种植设计 6. 道路、桥梁 6.1道路 6.2 桥粱 7. 园林建筑、园林小品 7.1 园林建筑 7.2 围墙 7.3 厕所 7.4 园椅、废物箱、饮水器 7.5 水景 7.6 堆山、置石 7.7 园灯 7.8 雕塑 7.9 标识 7.10游戏及健身设施 8. 给水、排水及电气 8.1 给水 8.2 排水 8.3 电气
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国以来,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研究部门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 提出过多种绿地的分类方法。世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绿地规划、建设、管 理、统计的机制不同,所采用的绿地分类方法也不统一。 本标准从我国的具 体情况出发,根据各地区主要城市的绿地现状和规划特点,以及城市建设发 展尤其是经济与环境同步发展的需要,参考国外有关资料, 以绿地的功能和 用途作为分类的依据。由于同一块绿地同时可以具备游憩、生态、景观、防 灾等多种功能,因此,在分类时以其主要功能为依据。 与绿地相关的现行法规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公园 设计规范》CJJ4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和《城市道路绿 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 等。这些法规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某些种类的绿 地作了明确规定。从行业要求出发编制本标准时,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协 调。 本标准将绿地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共5大类、13中类、11 小类,以反映绿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绿地与城市其他各类用地之间的层次关系, 满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科学研究和统计等工作使用的需要。 为使分类代码具有较好的识别性,便于图纸、文件的使用和绿地的管理, 本标准使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分类代码。大类用英文GREEN
城市绿地系统分类标准及设计规范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2.0.12 园林建筑 garden building 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卫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 要素的建筑。 2.0.13 特种园林建筑 special garden building 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 筑、游乐建筑等。 2.0.14 园林小品 small garden ornaments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 型设施。 2.0.15 绿墙 green wall 用枝叶茂密的植物或植物构架,形成高于人视线的园林设施。 2.0.16 假山 rockwork,artificial hill 用土、石等材料,以造景或登高揽胜为目的,人工建造的模仿自然山景的 构筑物。 2.0.17 塑石 man-made rockery 用人工材料塑造成的仿真山石。 2.0.18 标识 sing or marker 绿地中设置的标志牌、指示牌、警示牌、说明牌、导游图等。 2.0.19 亲水平台 waterfront flat roof or terrace garden on water;platform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3.0.8城市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术必须原地保留。 3.0.9城市绿地的建筑应与环境协调,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面积应按公园绿地性质和规模确定游憩,服务、管理 建筑占用地面积比例,小型公园绿地不应大于3%,大型公园绿地宜为5%,动 物园、植物园、游乐园可适当提高比例。 2其他绿地内各类建筑占用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陆地总面积的2%。 3.0.10城市开放绿地的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与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 3.0.11地震烈度6度以上(含6度)的地区。城市开放绿地必须结合绿地布局设置 专用防灾、救灾设施和避难场地。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3.0.13城市开放绿地应按游人行为规律和分布密度,设置座椅、废物箱和照明等 服务设施。 3.0.14城市绿地设计应积极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 风能以及中水等资源。 3.0.15城市绿地中道路、广场等的铺装宜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4. 竖向设计 4· 0· 1城市绿地的竖向设计应以总体设计布局及控制高程为依据。 4· 0· 2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的生态习性要求,有利于雨水的排蓄,有利于创造多 种地貌和多种园林空问,丰富景观层次。
城市绿地分类方法、统计与评价总体概要
城 市 绿 地 规 划 规 范(送审阶段) Code for planning of urban green space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G4 附属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附属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附属绿地G4
公园绿地G1 防护绿地G3 生产绿地G2 其他绿地G5
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0中: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城市总体规划中能直接看到的绿地只有两类: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2、绿地属性的独立性、从属性和衍生关系
面积5-10公顷
为居住区服务
有一定的活动内 容区
面积大于5000M2 面积大于400M2
为一个小区服务 紧邻城市道路
有一定的活动内 属于居住用地,
容区
但列入公园绿
地统计
有一定的设施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综合性公园:面积10公顷以上,内容丰富,设施完备。服务半径全市 或某一个区域。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G41 G42 G43
G4 G44
G45 G46 G47 G48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G1 公园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的方法、统计和评价总体 概要
1、公园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 等作用的绿地。
1、作为公园绿地的统计,首先必须是建设用地,不能把非建设用地的林 地、河滩地、山地、郊野公园等作为公园绿地统计。 2、公园绿地不仅指公园,还包括街旁绿地和小区游园。 3、绿化占地比率达到65%的城市广场可计算为公园绿地。
绿地系统规__——绿地分类标准
10/2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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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城市中向公
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 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 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 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 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 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 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 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 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表示城市整体环境水 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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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Ag1+Ag2+Ag3+Ag4)/Np 式中 Agm——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 —防护绿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Np——城市人口数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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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计算公式
1、 城市道路绿化 (1) 1997年国家道路绿化规范 园林景观路 绿地率≥40% 红线宽度>50米 绿地率≥30% 红线宽度40-50米 绿地率≥25% 红线宽度<40米 绿地率≥20% 2、2005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成区相关指标 绿化覆盖率(%) ≥45 人均公共绿地(m2) ≥12 绿化率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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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专类公园
G133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 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G134历史名园
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 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绿地系统规__——绿地分类标准
G13专类公园
G133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 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G134历史名园
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 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G135风景名胜公园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 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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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专类公园
G136游乐公园
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 的绿地。 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
G137其他专类公园
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 包括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 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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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Ag1+Ag2+Ag3+Ag4)/Np 式中 Agm——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 —防护绿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Np——城市人口数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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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计算公式
λg=[(Ag1+Ag2+Ag3+Ag4)/Ac]×100% 式中 λg——绿地率(%);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防护绿 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Ac——城市的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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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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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项绿地指标计算方法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8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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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系统规__——绿地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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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社区公园
适用范围
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 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G121居住区公园
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 为居住区配套建没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0.5-1.0km
Agm=(Ag1+Ag2+Ag3+Ag4)/Np 式中 Agm——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 —防护绿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Np——城市人口数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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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计算公式
公园绿地
G11 综合公园
G1 公园 绿地
G12 社区公园 G13 专类公园 G14 带状公园 G15 街旁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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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 综合公园
适用范围
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 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111全市性公园
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 善的绿地。
G112区域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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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2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0.3-0.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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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专类公园
适用范围
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G131儿童公园
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 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132动物园
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 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 设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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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标[2002]135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岀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6月3日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一、总则
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
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
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
二、城市绿地分类
2. 0. 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 0. 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 0. 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 0. 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绿地分类
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
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
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
式中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Agl ---------- 公园绿地面积(m2);
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 Ag1 + Ag2+ Ag3+ Ag4)/Np (3.0.4-2)
式中Agm——人均绿地面积(m2/人);Ag1 ---------------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 ――生产绿地面积(m );Ag3防护绿地面积(m );
Ag4 ------ 附属绿地面积(m2);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入g=[( Ag1 + Ag2+ Ag3+ Ag4)/Ac] x 100 % (3.0.4-3)
式中入g ---------绿地率(%);Ag1 -----------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生产绿地面积(m );Ag3――防护绿地面积(m );
Ag4 ---- 附属绿地面积(m2);Ac ---- 城市的用地面积(m2);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 3.0.5的格式汇总。
3.0.5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 3.0.5的格式汇总。
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
备注: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
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
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
符合... 要求(或规定)”。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 —2002),经建设部2002年6月3 日以建标[2002]135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统计、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
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编制组
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市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
学122信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
100083)。
目录
1总则;2城市绿地分类;3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