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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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实现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经常化,全面、科学的评价公务员平时“德、能、勤、绩、廉”的表现,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提供依据,根据《西城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将日常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处理,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测评,测评内容采取百分制,全年共进行两次测评,测评所得平均数值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具体内容
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每项内容所占分值分别为,德15分、能25分、勤15分、绩30分、廉15分,每个项目又细分为以下具体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
力;
4、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尽职尽责及团结协作精神;
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
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
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8、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
9、完成工作任务的效率;
10、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
三、综合得分档次确定
测评综合得分分数可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对应分值和基本标准分别是:
1、“好”为90—100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由西监管办发【2006】1号文规定,符合各种病事假的假期不在统计范围)。
2、“较好”为75—89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完成工作任务,
2
数之合÷人数)×30%+(领导评价得分之合÷人数)×20%。
2、干部测评主要包括:机关全体干部测评、科室内部测评、正、副科长评分三个方面。考核权重分配原则是:机关全体干部测评占30%、科室内部测评占50%、正副科长评分占20%,综合得分见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全体干部测评有效分数之合÷有效人数)×30% +(科内干部测评分数之合÷人数)×50%+(正副科长评分之合÷人数)×20%。
五、考核工作的管理
本单位行政领导是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负责人,在认真履行职责,接受主管领导考核的同时,要对本部门公务员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定期检查公务员工作日志、周志填写情况,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组织对公务员按季度填报考核登记表和年度考核登记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测评工作,并及时审核备案。
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