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合集下载

CVC-C07-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CVC-C07-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 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2 认证依据标准
序号
产品种类
1 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认证依据标准
安全标准
电磁兼容标准
GB4706.1 GB4706.13
GB4343.1 GB17625.1
第 1 页 共 43 页
CVC-C07-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包括以下产品种类: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电风扇;空调器;电动机一压缩机;家用电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室内加热器;真空吸 尘器;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电熨斗;电磁灶;电烤箱(便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 类似烹调器具);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机械));微波炉;电灶、灶台、 烤炉和类似器具(驻立式电烤箱、固定式烤架及类似烹调器具);吸油烟机;液体加热 器和冷热饮水机;电饭锅。
GB4706.1 GB4706.22
/
16 吸油烟机
液体加热器 17
冷热饮水机
18 电饭锅
GB4706.1 GB4706.28 GB4706.1 GB4706.19 GB4706.1 GB4706.19 GB4706.13(适用时) GB4706.1 GB4706.19、
/ /
/ GB4343.1 GB17625.1
电烤箱(便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 12
类似烹调器具)
GB4706.1 GB4706.14
/
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 13
机械))
GB4706.1 GB4706.30
/
14 微波炉
GB4706.1 GB4706.2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GB4706.1-1998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Safety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1、范围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这些器具可以带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他们的组合。

不打算作为一般的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1:这种器具的举例为:工业和商业用膳食供给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清洁器具。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2:对下述情况:──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的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录放机类似设备(IEC65);──医用器具;──手持或电动工具;──个人计算机或类似设备;──电栅栏增能器;──可移动式电动工具。

2、定义对本标准而言,下列定义适用:2.1、在使用电压和电流一词的地方,除非另有规定,否则都是指有效值(r.m.s)2.2.1、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

注:对于三相电源,它是相间电压。

2.2.2、额定电压的范围rated voltage range是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范围,用其上、下限表示。

2.2.3、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器具以额定电压并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运行时,其所考虑的那部分所承受的最高电压。

注:在确定工作电压时,瞬间电压的影响可忽略。

2.2.4、额定输入功率rated power input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输入功率。

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家用和类似

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家用和类似
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产品目录
产品小类
产品名称
依据标准号
0701
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有效容积在 500 立升以 下)
GB17625.1-2003 GB4343.1-2009 GB4706.1-2005 GB4706.13-2008
GB17625.1-2003
0702 电风扇
CNCA-01C-016 2010《电气电子产品强 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 途设备)
CNCA-01C-016 2010《电气电子产品强 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 途设备)
CNCA-01C-016 2010《电气电子产品强 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 途设备)
CNCA-01C-016 2010《电气电子产品强 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 途设备)
0705 家用电动洗衣机
GB17625.1-2003 GB4343.1-2009 GB4706.1-2005 GB4706.20-2004 GB4706.24-2008 GB4706.26-2008
对应国际标准号 IEC 61000-3-2:2001 IEC/CISPR 14-1:2000 IEC 60335-1:2001+A1:2004 IEC 60335-2-34 IEC 61000-3-2:2001 IEC/CISPR 14-1:2000 IEC 60335-1:2001:2004 IEC 60335-2-80 IEC 61000-3-2:2001 IEC/CISPR 14-1:2000 IEC 60335-1:2001:2004 IEC 60335-2-40:1995 IEC 60335-1:2001
CNCA-01C-016 2010《电气电子产品强 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 途设备)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使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范围已经越来越广泛,从传统的冰箱、电视等家电到智能家居,从办公室的打印机、复印机到医疗设备等。

何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包括了许多种不同类型的设备和家电。

这些设备通常被归为家庭用途或者商业用途。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定义,“类似用途设备”是指为了某种类似家庭用途的目的而生产一些设备。

在实际上,这通常包括诸如个人电脑、音响系统、保健产品等。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应用1. 家庭生活方面:在家庭生活方面,卫生间里的抽风机和洗衣机、厨房里的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热水器、咖啡机、榨汁机、电饮水机、电饮料机、冰箱、空气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电视、音响等等,在我们的日常家用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 娱乐方面:娱乐方面有各种游戏机、民用无人机、3D打印机等;3. 通讯方面: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很多也可以算作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4. 办公室方面: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是现代办公室里必不可少的设备。

5. 医疗方面:诸如电子血压计、耳温枪、电子体重秤等被归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的医疗设备。

6. 安防方面:如房屋保险柜、假钞探测机和红外线探测器等防盗设备,智能锁等。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优缺点优点:1. 提高生活便捷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最大作用在于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便捷程度。

我们平日里使用的调味品就需要冰箱的保鲜功能,厨房里的电器则在加快了餐饮制作同时,也减轻了炊事负担,很多家庭甚至可以不请家政人员。

2. 降低劳动强度类似家居助手机器人、智能马桶还有智能冰箱等不仅简化了人们的生活,也方便了家庭中的老人和残障人士。

在传统的家务洗衣、搬运等方面,家用基础设备也极大地减轻了家庭成员的劳动强度,电视和音响系统则丰富了家庭的文化娱乐活动。

3. 提高社会极限水平与提高生活品质同样重要的是,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发展也间接地为提高了社会的科技创新水平和生产能力创造了便利。

威凯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解读

威凯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解读

c a t i o n , i t ’ S a l s o he t f u n d a me n t a l b a s i s f o r c e ti r i f c a t i o n b o d i e s , a p p l i c a n t a n d l a w e n f o r c e me n t a g e n c i e s t o d o c e ti r ic f a —
请认证和执 法机 构对认证产 品进行监督 检查的基本依据 。认证机构根 据认监委颁布 的强制性产 品认 证实施规 则和相关通 用规 则制定各 自的实施细则 。本文重点介绍 威凯版本 强制 性产 品认证 实施细则 ( 家用和 类似用途 设备 ) ( 下文 简称实施细 则)相较上一版 实施规则 的主 要变动 内容及 改革 的意义。帮助企业解读威 凯进行家
p r od uc t I s s ue d b y CNCA . Th i s p a pe r f oc us e s on t he c h n g a es of t he ma i n co n t e n t of t h e ma nd a t o r y p r o d uc t c e ti r ic f a t i on
电C C C强 制 性 认 证 的政 策 要 求 。 关 键 词 :实 施 细 则 ; 企 业 分 类 管 理 ;利 用 企 业 资 源
Ab s t r a c t :Co mp u l s o r y p r o d u c t c e r t i ic f a t i o n i mp l e me n t a t i o n r u l e s i s o n e o f t h e i mp o r t nt a d o c u me n t s f o r CCC c e ti r f i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如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在设计和使用上必须满足一些特殊的要求,以确保用户的安全和设备的可靠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特殊要求:1. 绝缘和接地:电器必须具备足够的绝缘性能,防止电击风险。

同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便将电器上的电流引导到地面,确保用户的安全。

2. 过载和短路保护:电器必须内置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由于电路过载或短路而引发的电器故障和火灾。

3. 防火和耐热材料:电器的外壳和内部热源部件必须采用防火和耐高温材料,以防止因过热而引起的火灾和烟雾。

4. 温度控制和过热保护:电器必须具备温度控制和过热保护装置,以避免过热引起的设备损坏和安全隐患。

5. 电气安全:电路设计必须符合电工安全标准,禁止使用易燃、易爆和电击危险的材料和元件。

所有电气部件必须固定牢固,以防止意外接触和破损。

6. 电磁兼容性:电器必须具备良好的电磁兼容性,以防止电磁干扰对其他设备造成干扰,同时不受其他设备的干扰。

7. 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应配备清晰可见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电气警告、请勿触碰、操作警示等,在使用中提醒用户注意安全。

8. 儿童安全:电器上的开关和控制装置必须设计成儿童无法轻易触碰或打开的方式,以防止儿童的意外伤害。

9. 省电和节能:电器应具备省电和节能的特点,通过优化设计和智能控制,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以上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一些特殊要求。

制造商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用户的安全。

同时,用户在使用电器时也应遵循正确的操作方法,以减少安全风险。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如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已成为现代家庭不可或缺的电器之一。

它们在改善室内环境、提供舒适生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使用电力和涉及到空气和水等元素,这些电器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特殊要求。

首先,绝缘和接地是保证电器安全性的基本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引入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是必要的。

二、背景由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种类繁多,品质良莠不齐,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一些家用电器的短路、高压电、漏电等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安全因素。

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三、规则内容1.定义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2.强制性认证标志所有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都需要经过强制性认证,并取得合格后方可销售。

合格的设备将获得强制性认证标志,以便消费者辨别。

3.认证程序和标准4.认证机构的设立和监管政府应该设立认证机构,负责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认证工作。

认证机构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以确保认证工作的公正和准确。

政府还应该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5.多样性和创新的鼓励在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的前提下,政府应该鼓励企业开展多样化和创新性的研发工作,推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技术进步和升级。

此外,政府应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产品设计和用户体验,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四、实施办法1.推广宣传政府应该积极开展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宣传工作,向消费者普及认证标志的含义和重要性,并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安全合格的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2.督促配合政府部门应该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合作,加强对设备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符合规定的设备得到强制性认证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和销售。

3.严格处罚对于违反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企业和个人,政府应该依法进行严格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同时,政府应建立投诉渠道,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且对有关问题及时公开回应。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必须符合一系列安全通用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求:1. 绝缘电阻:所有家用电器必须具备足够的外壳和内部部件绝缘电阻,以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2. 过载保护:电器必须具备过载保护功能,当电器超载时能够自动断电,避免因过载引起火灾和其他意外。

3. 接地保护:所有家用电器必须具备接地保护功能,确保电器外壳能够有效接地,避免因漏电导致的触电事故。

4. 绝缘材料:电器内部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具备足够的绝缘性能,以防止电路短路或者漏电导致的危险。

5. 安全标识:所有家用电器必须配备清晰可见的安全标识,提醒用户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器。

6. 雷击保护:部分家用电器必须具备雷击保护功能,确保在雷雨天气能够正常工作且不受雷击影响。

7. 防水防潮:对于潜在会接触水的电器,必须具备防水防潮功能,以确保在潮湿环境中不会发生短路或者漏电。

总的来说,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是为了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电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能够稳定可靠地工作,避免因电器本身引起的安全隐患。

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应该注意检查电器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选择合格的产品以保障自身安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电视、洗衣机到冰箱和烤箱,这些电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

然而,随着电器的普及和多样化,其安全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使用者的安全,相关部门对家用电器提出了一系列安全通用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

下面我们将继续探讨这些要求。

8. 热量散发:家用电器在工作时可能会产生热量,因此必须具备合理的散热设计,确保设备在长时间持续工作时不会因过热而引起安全隐患。

9. 碳氧化物监测:对于一些具有燃烧特性的家用电器(如燃气炉、热水器等),必须具备碳氧化物监测功能,及时发现燃烧产物超标并采取相应措施。

10. 电缆安全:家用电器的电缆应具备足够的耐磨性,防止外露导线或者电缆损坏而引发电击事故。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通用要求 电器安全说明书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通用要求 电器安全说明书

ICS13.120CCS Y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XXXX—20XX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通用要求电器安全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general requirements–Product safety(征求意见稿)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要求 (4)4.1基本要求 (4)4.2产品安全 (5)4.3生命周期 (10)4.4标志和说明 (11)5验证方法 (12)5.1产品安全 (12)5.2生命周期 (12)5.3标志和说明 (13)附录A(规范性)符合性验证标准 (14)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引言电器安全,是指对绝大多数消费人群而言,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在制造商使用说明规定的条件下,正常使用和可以预见的非正常使用,以及产品在安装、维护、维修等过程中,保障其发生电击、机械伤害、烫伤、起火、爆炸、辐射等危害,或存在这些潜在危害的风险水平在可容许的范围内。

本文件旨在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质量,最大可能地保护使用者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制定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国情、消费品行业现状,以及未来发张趋势等因素,本文件中所规定的电器安全要求,是为了保护相关人身以及财产安全所应遵循的最基本的要求。

本文件技术内容的制定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为依据,并作为这些法律具体实施的技术支撑。

本文件技术内容所涉及的国际标准,包括了由国际电工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技术委员会(IEC/TC61)及其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的IEC6033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系列标准和IEC 62115《电玩具的安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使用说明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使用说明
5.2.2 产品型号 产品包装上应标注型号且应与产品上标注的一致(见5.1.2)。
5.2.3 色别指示 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明该产品的色别指示。
5.2.4 包装外形尺寸、产品毛重 大型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包装箱的外形尺寸、产品毛重等。 注:大型产品如洗衣机、空调器、电冰箱等。
5.2.5 储运标志 运输、储存中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标注图形标志,并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5 使用说明的内容
使用说明的内容除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GB 4706(所有部分)及相应产 品标准的规定。
GB 4706(所有部分) 家用和 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5.1 产品上标注的内容
5.1.1 产品名称 产品应标注名称,应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 应与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规定名称相一致。
专业人士使用的电器装置。
使用说明
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
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 特性的信息。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 铭牌等形式表达。它可以用文件、词语、 标志、符号、图表、图示以及听觉或视觉 信息,采取单独或组合的方法表示,它们 可以用于产品上,包括:设备操作器(键、 钮)上的说明,设备操作中的电子显示说明]、 包装上,也可作为随同文件或资料(如活页 资料、手册、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交 付。
5.2.6 包装开启指示 包装开启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标注包装开启指示。
5.2.7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上应标明产品制造商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注原制造商的名称,但应标注原产地(国家和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 商或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5.2.8 生产许可证编号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注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2014-05-2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2014-05-20

【家用电器安全小常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一、部分家电国际标准使用年限黑白电视机10至12年;彩色电视机8至10年;电熨斗9年电子钟8年;电暖炉18年;电热毯8年;电饭煲10年;电冰箱13至16年;录像机7年;人电脑6年;电风扇16年;野外烧烤炉6年;煤气炉16年;电热水器12年;洗衣机12年;电录音系统5年;电吹风4年;微波炉11年;电动剃须刀4年;二、部分家用电器正常使用年限标准:彩色电视机8-12年;电吹风4年;电热水器10-12年;黑白电视机10-12年;电熨斗9年;微波炉11年;录像机:7年;电暖炉18年;电饭煲10年;电冰箱13-16年;电风扇16年;电录音系统5年;洗衣机10-12年;煤气灶16年;电动剃须刀4年;吸尘器11年;野外烧烤炉6年;人电脑6年;电热毯8年;电动剃须刀4年;电子钟:8年;燃气热水器使用期限5~6年;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电子类:电视机、音响、录像机、充电器等,使用寿命10年;电机类: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电风扇、吸尘器等使用寿命12年;电阻电热类:电饭煲、电热水器、电茶壶、电炒锅等,使用寿命5年;电光源类:白炽灯、气体放电灯、调光灯等,使用寿命2年。

四、手机使用年限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手机产品7天包退1月包换1年内包修作参考。

2、若所说使用寿命年限通常来讲,按照电池使用寿命来计算目前国标GB/T18287-2000所规定手机电池使用寿命,300次循环300次完全充放电按此计算手机寿命基本上3年以上,目前手机电池普遍达500次循环左右使用寿命延长至5年。

3、尽管早在2008年5月,我国就颁布实施《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但《通则》中并没有明确各类家电产品的“保质期”为多少年。

《通则》只是推荐性标准,而细则至今未出台。

不过,好在有国际通行年限,这样常见家用电器使用年限就有个参照。

下表列了一些常见电器的使用年限:五、家用电器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淘汰更换1.热水器:运行时声音异常、有“隆隆”的杂音,开关失灵,安全装置失效。

家用和类似用途服务机器人术语和分类

家用和类似用途服务机器人术语和分类

家用和类似用途服务机器人术语和分类
家用和类似用途服务机器人是指一种能够在家庭或类似环境中
执行各种服务任务的机器人。

这些机器人通常具有人工智能、机器视觉、语音识别和自主导航等功能,可以提供各种服务,例如清洁、烹饪、照顾老人和儿童等。

家用和类似用途服务机器人可以根据其功能和任务进行分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类方式:
1. 清洁机器人:这些机器人主要用于家庭和办公室的清洁任务,例如吸尘、拖地、洗窗等。

2. 烹饪机器人:这些机器人可以自动烹饪和制作食物,例如咖啡机、面包机和榨汁机等。

3. 照护机器人:这些机器人用于照顾老人和儿童,例如智能床垫、智能助行器和智能玩具等。

4. 安防机器人:这些机器人主要用于家庭和商业安防,例如智能门锁、视频监控和入侵检测等。

5. 娱乐机器人:这些机器人可以提供各种娱乐活动,例如智能音箱、电子游戏和虚拟现实设备等。

6. 智能家居机器人:这些机器人可以控制家庭设备和家居环境,例如智能灯具、智能电视和智能家电等。

随着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的不断发展,家用和类似用途服务机器人的功能和应用范围也将不断扩大和升级。

- 1 -。

TC04-2014-02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解析

TC04-2014-02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解析
A类其他类型电热元件随整机测试
A类内部连接类
内部导线随整机测试B类
非金属材料类印制线路板(PCB)
GB4706.1
B类
外壳,内胆,接线
盒(指端子和盖),灯罩,灯座,带电连接件材料(带电部件支撑件,
GB4706.1
B类
4
快插端子护套,闭路端子,保温材料(发泡材料),出风口塑料,卷线器,电机支架,电吹风内风筒,支撑裸露加热元件的部件,隔热板,电磁线圈盘支架,管状熔断体(俗称保险丝支架,开关支架,外部集烟装置,内部空气通道处塑料件,油杯,压缩机的接水盒等
其它
电源适配器
随整机测试或GB4706.1
B类
随整机时,整机型式试验报告中需列出适配器内部关键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适用于简化流程。
获得认证时,型式试验报告中可仅列出适配器相关信息。
电动机-压缩机
GB4706.1 GB4706.17 3台A类PTC加热器GB14536.1 9个A类负离子发生器随整机测试B类排水泵随整机测试A类
GB/T21711.1
21个
B类
控制器类
电控制器GB14536.1 10个B类
例如:电子控制器、PTC控制器、电磁阀、水位开关、水流开关、排水牵引器、电流保护器等。
电动机热保护器GB14536.1 GB14536.3 10个A类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热保护器GB14536.1 GB14536.4 10个B类
1
TC04-2014-02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关键元器
件和材料相关要求的技术决议
一、安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1、安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
元器件类别
元器件名称对应标准送样数量分类备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Safety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1、范围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这些器具能够带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他们的组合。

不打算作为一般的家用,但对公众仍能够构成危险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1:这种器具的举例为:工业和商业用膳食供给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清洁器具。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2:对下述情况:──关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关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不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爱护的部门,国家供水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的专门环境场所的器具;──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录放机类似设备(IEC65);──医用器具;──手持或电动工具;──个人计算机或类似设备;──电栅栏增能器;──可移动式电动工具。

2、定义对本标准而言,下列定义适用:2.1、在使用电压和电流一词的地点,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差不多上指有效值(r.m.s)2.2.1、额定电压 rated voltage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

注:关于三相电源,它是相间电压。

2.2.2、额定电压的范围 rated voltage range是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范围,用其上、下限表示。

2.2.3、工作电压 working voltage器具以额定电压并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运行时,其所考虑的那部分所承受的最高电压。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这些电器包括电风扇、暖气器、手机充电器、搅拌器等。

尽管这些电器方便实用,但是却有安全隐患。

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标准来确保这些家用电器的安全性。

首先,让我们看看家用电器的安全标准。

在欧洲,家用电器需要遵守CE标准。

CE标志表示该电器已经通过欧盟的安全标准测试和认证。

而在美国,则需要遵守美国电器生产者协会(AHAM)的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测试电器的电气、机械、热力学和舒适性等参数。

同时,AHAM还要求电器必须符合美国燃气协会的安全标准,以确保燃气设备的安全性。

此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也发布了许多与家用电器相关的安全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IEC 60335-1(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的安全性一般要求)、IEC 60335-2-14(电热器的安全)、IEC 60601-1(医疗电气设备的安全)等。

IEC也制定了一些特殊的标准,例如在IEC 61558中,要求为变压器、电感器和电源适配器等特定的电器制定独立的安全标准。

同时,在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也颁布了“家用电器安全标准”(GB 4706.1-2005),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许多其他家用电器的安全标准。

这些标准覆盖了电器的设计、材料、制造和测试等方面。

它们的目的是确保家用电器的安全性和质量、防止电器的故障和事故,并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此外,对于那些使用含有电器元件的家具或其他产品,如座椅、汽车座位、床垫等类似用途的电器,国际电工委员会与欧洲标准委员会也发布了相应的标准。

这些标准要求家具和其他类似用途的电器必须符合严格的电气、机械、热力学和其他相关安全标准,并将这些标准用于检查和测试这些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而言之,家用电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是我们生活中必须的物品。

在使用这些电器时,我们需要关注它们的安全性。

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标准来确保这些家用电器的安全性。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doc 57页)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doc 57页)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doc 57页)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Safety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1、范围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这些器具可以带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他们的组合。

不打算作为一般的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1:这种器具的举例为:工业和商业用膳食供给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清洁器具。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2:对下述情况:──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的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录放机类似设备(IEC65);──医用器具;──手持或电动工具;──个人计算机或类似设备;──电栅栏增能器;──可移动式电动工具。

2、定义GB 4706.1-1998对本标准而言,下列定义适用:2.1、在使用电压和电流一词的地方,除非另有规定,否则都是指有效值(r.m.s)2.2.1、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

注:对于三相电源,它是相间电压。

2.2.2、额定电压的范围rated voltage range是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范围,用其上、下限表示。

2.2.3、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器具以额定电压并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运行时,其所考虑的那部分所承受的最高电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
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工厂检查要求。

本文中的工厂涵盖认证委托人(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者、生产企业。

1 职责与责任
工厂应规定与保证认证要求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1.1 工厂应在其管理层内指定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有充分能力胜任:
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b)确保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
c)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

1.2 工厂应在组织内部指定认证联络员,负责在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其有责任及时跟踪、了解认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定,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达。

认证联络员跟踪和了解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a)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他相关认证文件的发布、修订的相关要求;
b)证书有效性的跟踪结果;
c)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1.3 需建立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批准机制的工厂,应在其组织内任命认证技术负责人、并确保其有充分能力胜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准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并对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认证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

关键件包括:关键元器件、重要部件和材料或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确保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记录以及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行控制。

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性的主要内容,工厂应有必要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关键件清单等)、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2.2 工厂应确保文件的正确性、适宜性及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确保质量记录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4个月。

2.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获证产品的档案。

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a)认证的相关资料和记录,如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初始/年度监督工厂检查报告、产品变更/扩展批准资料、年度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报告、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批准的相关记录等。

这些资料和记录在证书到期后,仍需保存12
个月以上;
b)工厂应保留获证产品的经销商和/或销售网点或销售信息,并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
c)认证产品的出入库单、台帐。

3 采购与关键件控制
3.1 采购控制
工厂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关键件的技术要求,该要求应满足整机认证的规定,并与型式试验报告确认的一致。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关键件合格供应商名录。

关键件应从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处购买。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进货单,出入库单、台帐。

3.2 关键件的控制
3.2.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件的检验或验证进行控制,确保与采购控制要求一致,应保存相关的检验或验证记录。

3.2.2 工厂应选择合适的控制质量的方式,以确保入厂的关键件的质量特性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并保存相关的实施记录。

合适的控制质量的方式可包括:
a)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为整机强制性认证承认认证结果的自愿性认证证书,工厂应确保进货时证书的有效性。

b)每批进货检验,其检验项目和要求不得低于认证机构的规定。

检验应由工厂实验室或工厂委托认可机构认可的外部实验室进行。

c)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进行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注:认证机构可根据获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以及工厂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工厂进行跟踪检查的分类管理,适当增加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的要求。

d)工厂制定控制方案,其控制效果不低于3.2.2 a)、b)、c)的要求。

4 生产过程控制
4.1 工厂如有特殊工序,应进行识别并实施有效控制,控制的内容应包括操作人员的能力、工艺参数、设备和环境的适宜性、关键件使用的正确性。

注: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工序通常称为特殊工序。

4.2 如果特殊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应建立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使生产过程受控。

4.3 对最终产品的安全和/或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造成重要影响的关键工序、结构、关键件等应能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建立和保持生产作业指南、照片、图纸或样品等加以控制,确保最终产品与认证样品一致。

5 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和现场见证/目证试验
5.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进行控制,以确保认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5.2 工厂通常应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认证产品实施例行检验,其频次、项目、要求应不低于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

若后续生产工序不会对之前的检验结果造成影响,例行检验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完成。

应保存相关的例行检验记录。

5.3 工厂应组织实施认证产品确认检验,其检验频次、
项目、要求应不低于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

若工厂不具备能力,确认检验应由经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工厂应保留确认检验记录和相关实验室的认可证明。

5.4 工厂应接受现场见证/目证试验。

现场见证/目证试验的样品在工厂检验合格的认证产品中抽取,按工厂检查员指定的项目和要求,原则上由工厂检验人员利用工厂仪器设备实施,检查员现场见证。

检验结果应符合认证要求。

6 检验试验的仪器设备与人员
6.1 基本要求
工厂应配备足够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确保进货检验、例行检验设备的能力满足认证产品批量生产时的检验要求。

确认检验由工厂完成的,其设备能力应满足认证标准的检验要求。

检验人员应能正确地使用仪器设备,掌握检验项目的要求并有效实施。

6.2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

对自行校准的,应有文件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

仪器设备的校准或检定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应保存仪器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6.3 功能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的设备应建立并保持功能检查要求。

当发现功能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

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

应规定操作
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功能检查结果及采取的措施等应予以记录。

7 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7.1 工厂应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标识、隔离、处臵等措施,避免不合格产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应重新检验。

7.2 工厂应收集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厂检查、监督抽样检测、客户投诉等发现的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对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厂应保存相关的信息收集、原因分析、处臵及防止再发生的措施等记录。

7.3 工厂获知其认证产品存在认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

8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关键件等。

8.1 标识
认证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的规定一致。

8.2 产品结构
认证产品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和工厂的规定一致。

8.3 关键件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b)与经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c)与工厂的规定一致;
d)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

8.4 变更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性的变更进行控制,程序的内容应符合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规定,变更应得到认证技术负责人或认证机构批准方可实施。

工厂应保存变更批准的相关记录。

8.5 标样/留样的管理
需标样/留样的认证产品,工厂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标样/留样,应保存标样/留样清单及使用记录。

注:标样/留样通常指由检测机构标识出来的型式试验合格的认证样品。

9 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
工厂应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保存认证标志的使用记录。

工厂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规定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

10 延伸检查
认证机构如果在生产现场无法完成本文件要求的工厂检查时,可延伸到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等处进行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