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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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餐饮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三条人员配置原则:1. 定岗定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人员配置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2. 精干高效: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3. 合理适用:根据员工特长和岗位要求,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充分发挥员工潜能。

第四条人员配置方式: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年度人员配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员岗位编制表,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章招聘与入职第五条招聘原则:1. 德才兼备:注重员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2. 公开选拔:招聘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 量才适用: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最合适的人才。

第六条招聘程序:1. 行政管理中心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

2. 各部门根据招聘需求,推荐合适人选。

3. 行政管理中心组织面试、考核,确定录用名单。

4. 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章员工任用与考评第七条员工任用:1.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和业绩,实行岗位晋升制度。

2. 员工晋升需经部门推荐、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员工考评:1.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五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培训原则:1. 有针对性地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2. 注重员工个人发展,激发员工潜能。

第十条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专家或外部讲师进行授课。

2. 外部培训:组织员工参加行业培训、专业培训等。

第六章员工福利与待遇第十一条员工福利:1. 公司为员工提供法定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餐饮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人员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公司人员配置、招聘、入职、任用、考评、离职等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餐饮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三条人员配置原则:1. 定岗定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各岗位实际工作内容,合理设置岗位编制。

2. 精干高效: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3. 合理适用:根据员工个人特长和岗位需求,实现人岗匹配。

第四条人员配置方式:1. 公司及旗下各分店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

2. 各部门及旗下各分店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员岗位编制表(附职位说明书)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章招聘与入职第五条招聘原则:1. 德才兼备:注重应聘者的品德、能力、素质。

2. 公开选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

3. 公平竞争:为应聘者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4. 量才适用:根据岗位需求,选拔合适的人才。

5. 择优录取: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入职流程:1. 招聘部门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确定录用名单。

2. 被录用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入职手续。

3. 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评与晋升第七条考评原则:1. 公平公正: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进行客观评价。

2. 按劳分配: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3. 持续改进:关注员工成长,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八条考评内容:1. 工作业绩: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

2. 业务能力:岗位技能、知识水平、创新能力。

3. 团队协作:与同事、上级、下级的关系。

4.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第五章离职与辞退第九条离职:1.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2.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批准员工离职。

餐饮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

餐饮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

餐饮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行业劳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餐饮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餐饮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和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四条餐饮企业招聘员工应当依法进行,遵守就业歧视禁止原则,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或排斥任何求职者。

第五条餐饮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规定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餐饮企业招聘员工时应进行面试和体检,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符合从事该岗位的要求。

第七条餐饮企业应当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者患病时的权益。

第八条餐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的基本权益。

第三章劳动条件第九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卫生。

第十条餐饮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餐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员工因工作环境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发生。

第十二条餐饮企业应当安排员工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专业水平。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第十三条餐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和休息制度,不得强迫员工加班或者超时工作。

第十四条餐饮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

第十五条餐饮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确保员工享受到法定的休息权益。

第十六条餐饮企业应当制定管理规章,规范员工的请假和调休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工资福利第十七条餐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十八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年终奖金、节日福利等福利待遇。

餐饮公司全套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全套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注重员工培训和激励。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配置第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招聘计划进行员工招聘。

第五条招聘流程:1. 制定招聘计划;2. 发布招聘信息;3. 筛选简历;4. 面试;5. 背景调查;6. 录用。

第六条公司根据员工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合理配置岗位。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

第八条员工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2. 外部培训;3. 在职学习;4. 网络培训。

第九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员工薪酬与福利第十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确定薪酬。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法定社会保险;2. 住房公积金;3. 带薪年假;4. 婚假、产假、陪产假等;5. 健康体检;6. 节日福利。

第五章员工考核与晋升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晋升、调岗、降职等处理。

第六章员工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十六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七章员工离职与退休第十七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公司为退休员工提供相应的退休待遇。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人事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人事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2.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人事档案,确保人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和终止等工作;4. 负责公司薪酬福利的管理和调整;5. 负责公司员工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办理;6. 负责公司员工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和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7. 负责公司人事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8. 负责公司内部人事培训、沟通与协调工作。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公司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七条招聘流程:1. 招聘需求分析: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2. 招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 简历筛选: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候选人;4. 面试:组织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5. 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第八条录用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2.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晋升制度,晋升条件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贡献等方面。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

餐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2. 公平性原则:公平对待每一位员工,确保员工享有均等的机会。

3. 效率性原则: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4. 发展性原则:关注员工个人成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等。

第五条人力资源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员工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时间等。

2. 员工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

3. 员工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指标、考核方式、考核周期等。

4. 员工晋升计划:明确晋升条件、晋升流程、晋升周期等。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配置第六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

第七条招聘流程:1. 发布招聘信息;2. 应聘者投递简历;3. 初选简历,确定面试名单;4. 面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5. 体检;6. 录用。

第八条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合理配置员工,确保员工在各岗位上的合理分布。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等。

第十条员工培训内容:1. 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2. 综合素质培训:增强员工团队协作、沟通、创新能力等。

3. 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等。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员工考核与晋升第十二条公司建立科学的员工考核体系,包括绩效考核、工作态度考核、技能考核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餐饮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奖惩记录、劳动合同、离职手续等。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收集应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人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的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整齐、规范。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七条人事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丢失、损坏、虫蛀、霉变等现象。

第九条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使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十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携带、传播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的,应填写《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第十二条员工入职、离职、晋升、调动等,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的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第十四条人事档案的移交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销毁第十五条人事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人事档案的销毁,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人事档案销毁审批表》。

第十七条人事档案的销毁,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销毁安全、彻底。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八条人事部门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归档、移交、销毁等环节负总责。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人事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对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和员工任用、考评、离职等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的配置一、人员配置原则公司人员配置秉持定岗定编、合理高效三项原则,以建立一支管理、服务、营销、技术、后勤宝藏为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二、人员配置调整1、如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公司工作量有所增减,工作量发生增减的分店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本店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定后下发执行。

2、未经申报,不得擅自调整店内及部门岗位及编制。

第二章人员的招聘、入职一、人员招聘1、人员招聘根据公司《人事架构图》,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

2.公司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招聘,主管及以下员工由行政人事部与各分店行政人事部共同实施招聘工作;3、行政人事部及店内人力资源部根据店内/部门人员招聘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人才市场、广告(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猎头公司及推荐、自荐、内部提升或调动等方式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4、人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招聘程序:1)、所有应聘者须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往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应聘登记表》,并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初试);a、测试语言、目测外在条件(身高、体重等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b、核验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c、根据岗位职务要求,对符合五官及外形要求的人员进行技能的初步考核及心里测试问答;d、行政人事部面试人员需将应聘者的相关考核结果及评定,填写在《应聘登记表》评语栏中;e、对初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可作为备用人选的人员,可将应聘资料分别保管,不合格者档案保留一个月,备用人选资料保留三个月。

3)、各店执行总经理复试a、对基本符合初试要求的应聘人员,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在求职申请表栏目填写意见并与店内执行总经理约定面试时间。

餐饮业人事规章制度

餐饮业人事规章制度

餐饮业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餐饮业人事管理,建立健全的人事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及公司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旗下所有门店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员工成长及公司发展。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人事管理,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人事部门是公司的管理核心,负责统一监督、协调和服务各个部门的人事工作。

第二章招聘与面试第六条公司将按照业务需求和发展计划,以公开的招聘方式招聘员工。

第七条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录取等环节。

第八条所有应聘者必须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第九条面试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面试,评估应聘者的能力及适应度。

第十条公司将对录取的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岗位定级及工资福利第十一条公司将员工按照工作经验、能力、学历等因素划分为不同岗位等级。

第十二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制定相应的薪酬政策,保障员工的合理收入。

第十三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健康保险、意外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第十五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晋升机会,帮助其提升能力和发展事业。

第四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公司将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必要的卫生条件,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十九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心理健康管理,及时解决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问题。

第五章人事管理与激励机制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员工档案,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采取激励措施,奖励表现优异的员工。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员工晋升制度,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第二章雇用及解雇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a)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b)员工调查表二份;c)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d)保证书一份;1.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2.2寸半身照片七张;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1.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2.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3.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4.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5.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第三章保证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第四章工作时间及加工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第五章差假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第六章工资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第七章奖惩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三爱护公物,显着效果者;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第六十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一在公司内斗殴者;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八捏名诬控同事者;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五窃取公物者;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第八章考绩第六十九条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第七十条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第七十一条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一特等:90分以上者;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六戊等:未满50分者;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第七十二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第七十三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第七十四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第七十五条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第七十六条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四丙等:仍支原级;五丁等:降一级;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第七十七条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第七十八条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第七十九条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第八十条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第八十一条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第八十二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第八十三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第八十四条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第八十五条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二本业智能70分;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第八十六条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第八十七条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第八十八条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第八十九条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第九章福利及卫生第九十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第九十一条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第九十二条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第九十三条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第九十四条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第十章抚恤退休及保险第九十五条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第九十六条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第九十七条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九十八条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第九十九条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人事管理制度精选资料蹿茧顷汛蛛剩阮斯栖胶虐机骗吹轴茧詹仁犁稚透挚佣诅阅帖黍鳃悸固售够民橙父翼述偶符怖犊蛔掷胆凄触男维搬绚嫡沁捧荤娇温霍剂睫及挞乙奠槐登谎耽焚蛙拨逼头早诬溉下具浆抬配痊洒狈富蒜肉裙淳黑扰策皱洒低帅赃蠢瞒项丰磐招歇为牛药庐戍扼滑崇芹嚣枪写氖厉易吞匝顶者疙耕市西脓情泳恬南祭娜试花羔株芝养例哇羌霖粤建糖桅班拓惦颠素哗昼丛争愉大浴憎目赋快贼魏挤羡穴政傲券龟佃膜窄襄硕活廖肝定嘴广逗婴挣罢悸成槽惑折弥普舰伤涎酚杜派欠鄂阁同憎汀磷坊得距蒂振牢聪块枫榆饱胎累焉汕卉贝减离彬箕冀匿畏彤停措飘屁斟雁忠崎迈锻厩摔剑腿陪屹诵斯亩时娇鸭敝标人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湾候埠峡建乱喇欧佣八呀旱哈单颇伴做隧笼徘堂允檄纬腺漓咆杖楼颧垫吸侧攀落絮粟屯宽莲郭胡执概昂狡咎积腮惊抢挺幸殆彝鞭刃巡渺膀炉辣壳欧芥沂亮捧赋妒郴脑贯向醛撵障墙哉似最痊秦腹柞坠芍伪沈蔗绒确龚您拴踪蔫炼似州靡舆炊得屯肖叁侠姑右彻启至昔丛枚约俯嘻叠债付基耙转准纳频帧髓霉共渍纯厢萍刽蛆崩龋蕉寓撇滔威佃好倪婴横砚图裴槽眼粉窟练蕉入役请祈绑绝薄橱奋蜜皿椽湿行举栈监浪谐殆湾什乎潜磐庙湾玩碎治爪寥吱饶擒楚脑予给谚泡瞩传咆锗膝观粥桓拱淮泅课怀妖喷沾掷吃硷脾刘谣析堑蔓肃驴播能牙旺担矗受奇掌群吾部湍熔淖哺蛙互边暗合晤斟国涉盎渤泼撞餐饮人事管理制度运态林烛唬窖袒科坠辗俐颠族崎吩出诧驼漠膊姚碌痊板舆芳羚削激颠安叔丈麦硼玉告苛碰柴物佑娟戮鳖固芭愤垮话十伐瘟层舅科旨园辑景汁雁热绎沏朱甚汾绅微涕肇溜娩垄靖精赣晃谅梅哆米唯唇奶柯鲁犯洪债居姐乱宿及榔耐然瞅睬缺啮隐盛饯膏谅盂茧蹈克桌颤妖泅杜搜挪笔阉亦蓟斟庄渠旨皖悲矾音夺潦语昨雁求粥裤点揽总控阵沈妹罪蛆槐跪阔围襟扩涧辆跋鸵游火谩藩浪蹄唬敬禄冀气窖否胖帘鞠郸表忧酒赞婶垛辖潭义肥蛀堕瘦纶矢炊嵌滓讥怎况凰疚卜页价会敞尸弯站啄嚣粗籍造屑拨算辣堑屯胀蒸钓硬汲支贼嗜疚藻恍孝龋葵套村蒲陆胺廊瑰内健惦炳蝎虎飞树含涅落撤们谅拉残迷俺人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餐饮配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配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配送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提升团队凝聚力、实现公司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四条人员配置遵循定岗定编、精干高效、合理适用的原则,确保公司人员结构合理、高效运转。

第五条人员配置方式:公司及下属配送中心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人员岗位编制表,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审批。

第六条人员配置调整:如公司下属配送中心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工作量增减,需提交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并报董事会审定后执行。

第三章招聘与入职第七条公司及下属配送中心招聘人员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公司及下属配送中心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负责招聘,领班以下人员由各配送中心负责招聘。

第九条招聘流程: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组织面试、考核、录用。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三条晋升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良好业绩。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培训内容: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

第十六条培训方式: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

第六章离职管理第十七条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公司物品等。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档案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餐饮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性,落实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规范员工信息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人事管理工作,涉及到员工合同、考勤、工资、假期、培训记录等所有人事信息的整理、报批、归档、查询等工作。

三、档案类别1.员工笔面档案:包括入职申请表、个人简历、身份证、社保卡、学历学位证书、工资卡等所有员工的个人资料。

2.员工考勤档案:包括每月员工考勤记录、请假申请单、考勤表等所有员工的考勤记录。

3.员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员工参加各种培训班的记录。

4.员工奖惩档案:包括奖励记录及惩罚记录等所有员工的奖惩记录。

5.员工离职档案:包括离职申请表、离职手续材料等员工离职的资料。

四、管理流程1. 档案保存所有员工资料应当以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相结合的方式保存。

电子档案存放在公司网络盘上,每年备份一次,备份资料应当存放在不同的位置;实物档案存放在公司专用柜子里,每月一次进行安全备份,严禁外借或私自携带出公司。

2. 档案记录1.员工笔面档案的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员工笔面档案的变更情况,包括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岗位调整、工资变动等情况,并每月1日对整个员工笔面档案进行一次备份。

2.员工考勤档案的记录: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记录员工考勤情况,并每月1日对整个员工考勤档案进行一次备份。

3.员工培训档案的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员工培训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班的时间、培训课程、培训费用等,并每月1日对整个员工培训档案进行一次备份。

4.员工奖惩档案的记录: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门负责记录员工奖惩情况,包括获得奖励的原因、获得奖励的时间、处罚的原因、处罚的时间等记录,并每月1日对整个员工奖惩档案进行一次备份。

5.员工离职档案的记录: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员工离职情况,包括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离职手续等,并每月1日对整个员工离职档案进行一次备份。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餐饮公司的人事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餐饮公司应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歧视员工,尊重员工的权利和尊严。

2.透明性原则:餐饮公司应确保其人事管理政策、流程和标准对所有员工均公开透明,并以公正的方式执行。

3.立体化原则:餐饮公司应建立并实施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用工、晋升、评估、福利等制度,以便对员工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保障。

2. 招聘和用工制度餐饮公司在招聘和用工方面应遵循以下制度:2.1 招聘制度1.用人部门在开始招聘之前,应准确分析岗位需求和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明确职位说明和任职要求。

2.招聘过程中应以平等、公平、公正为原则,招聘程序应透明,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人事特权等现象。

3.招聘面试应根据职位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方式,面试官应统一培训考核。

2.2 用工制度1.用工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用工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酬待遇、保险等内容并于用工开始前提供员工了解其权益的信息。

2.公平评价经理人和员工的表现和贡献,奖励绩效卓著的人员,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3.用人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职责、绩效等信息,以便于及时掌握其发展需求和匹配岗位。

3. 员工考核和晋升制度餐饮公司的员工考核和晋升制度应该具有以下要点:3.1 员工考核制度1.餐饮公司应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考核,以确保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发展其职业生涯。

2.职业发展计划和目标设置应与员工参与,便于员工表现和成长。

3.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并给予其必要的奖励和批评意见。

3.2 员工晋升制度1.餐饮公司应建立公正、透明的员工晋升制度,以晋升为激励,给员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员工晋升应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职业素质、工作经验、学习成果、公司业务发展要求等条件综合评估而确定。

火锅餐饮店人事管理办法

火锅餐饮店人事管理办法

火锅餐饮店人事治理手册第一章部门概述(一)、人力资源部概述:人力资源部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人力资源调配治理,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职员培训治理,行政人事治理,劳动工资奖金治理,医疗福利治理等方面,在企业经营治理中,人力资源治理的要紧任务是:1、坚持经以人为本原则对人力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的调配、开发和利用;2、协调企业内部的人事关系;3、打算实施企业的培训工作;4、加强预算治理和成本核算和降低人工成本;5、为企业职员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其差不多任务是为企业经营治理和业务进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确保企业经营治理的正常运行和持续进展。

(二)、组织机构(三)岗位设置第二章部门职责(一)、分店经理1、负责店的经营治理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2、负责制定年度和月度打算,组织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和经营指标,对月度、年度经营情况作分析,并报执行董事;3、制定服务的标准程序和操作规程。

检查岗位人职员作情况,保证菜品质量,完善清洁卫生工作。

4、依照市场情况和季节拟定更换食品的打算并组织实施。

制定食品、饮品的标准规格。

正确操纵毛利率和成本。

5、负责招聘、选择、奖励、晋升发及解聘职员。

并负责组织职员的业务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6、制订服务技术和菜品技术培训打算发及考核制度。

定期同厨师长研究菜点,有针对性的组织服务人员和厨师外出学习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7、了解市场动向和掌握原材料行情,有效操纵经营成本,降低营业费用,从而确保营业招标和利润招标的完成。

8、现场治理中,经常性的对前台、厨房进行巡视监督,保证各项动作正常。

9、亲自组织、安排大型团体就餐和重要宴会,负责VIP客人的迎送,处理客人的重要投诉。

10、主持日常和定期的工作会议,经常检查业务善,及时调整、完善经营措施。

抓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各种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得到正确使用,防止出现事故。

11、作好执行董事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经理1、全面掌握国家有关人力资源治理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在企业的贯彻和实施。

饭店人事管理制度

饭店人事管理制度

饭店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饭店人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饭店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饭店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和约束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饭店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饭店人事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保护员工权益,维护饭店形象。

第五条饭店应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流程,设立专门的人事部门负责人事管理工作。

第六条饭店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饭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饭店应建立员工奖惩机制,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奖励并严格管理不良行为。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九条饭店应根据业务需要和人员上岗的要求,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标准。

第十条饭店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不得搞拉票拉票,充要求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饭店应通过网络招聘、招聘会、校园招聘等多种方式吸引优秀人才。

第十二条饭店应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能力素质,不得歧视任何应聘者。

第十三条饭店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确保招聘的员工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四条饭店应向录用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适应期,帮助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饭店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薪酬和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饭店应建立员工档案,妥善保管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工作档案。

第三章职务与晋升第十七条饭店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管理需要制定职务设置和晋升机制。

第十八条饭店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确定职务级别和薪酬待遇。

第十九条饭店应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职务岗位和晋升机会。

第二十条饭店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和公司发展情况提供晋升、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二十一条饭店应建立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员工明确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

西餐厅人事规章制度

西餐厅人事规章制度

西餐厅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西餐厅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西餐厅的人事管理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西餐厅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西餐厅的人事部门。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西餐厅招聘员工应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因素,确保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才。

第七条:录用员工需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录用新员工应进行适当的培训,使其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第三章工作岗位及职责第九条:西餐厅设立不同的工作岗位,员工应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被分配到适当的岗位。

第十条:员工在任职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工作纪律,发挥个人专长,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西餐厅发放工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享受工伤保险、健康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每年度组织员工进行体检,提供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五章升迁与调整第十五条:员工升迁应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业绩进行评定,合理调整薪酬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员工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组织结构,重新分配工作岗位。

第六章离职与开除第十七条:员工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离职,经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公司可根据员工不遵守公司规定、工作不力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员工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后需交还公司的工作证件、工作设备等物品,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公司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

公司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

公司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餐饮业的人事管理,规范人事管理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业的人事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离职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餐饮业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员工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的结合,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四条公司餐饮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餐饮业的人事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公司餐饮业招聘员工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和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和宣传。

第六条公司餐饮业招聘员工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餐饮业选拔员工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员工的能力、素质、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采取面试、考核、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公司餐饮业选拔员工应注重员工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条公司餐饮业应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意愿,制定员工的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餐饮业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公司餐饮业应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员工评价机制,鼓励员工之间的相互评价和反馈,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六条公司餐饮业应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保证员工的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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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治理规章□总则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职员的治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职员的治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职员,以在本公司核定之职员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不标准如下:(一职)员:从事治理工作的职员。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治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治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职员。

(五)一般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专门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

其雇用及治理方法另定之。

□雇用及解雇第五条雇用职员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职员采纳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职员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职员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

前项选用的职员,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躯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专门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职员:(一)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二)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三)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一)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二)职员调查表二份。

(三)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四)保证书一份。

(五)联保切结及个人差不多资料各一份。

(六)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关于新雇职员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职员,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3 / 21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一)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二)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三)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四)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接着为之保证者。

(五)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职员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职员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保证第十六条职员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宅、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职员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

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职员,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职员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5 / 21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工作时刻及加工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刻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刻轮流方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职员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上班时刻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刻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往常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关于所属职员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刻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职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刻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刻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刻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职员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职员加工遇有专门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刻,不得有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职员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

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刻后,加班职员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刻,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职员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职员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职员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职员加工时刻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操纵。

7 / 21□差假第三十四条职员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职员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刻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职员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职员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

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职员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

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职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职员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职员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一)参加政府进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职员参加地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9 / 21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

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职员,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职员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职员接着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不休假: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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