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章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专家
委员会章程
为推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科学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实力,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专家在企业技术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中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特设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专委会)。
第一条科技专委会的性质和任务
科技专委会是在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建设集团公司)领导下的工程技术咨询机构。科技专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1、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的科技发展规划、方针、企业技术法规提出咨询意见;
2、对科技进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改革的方案、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3、对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的重大科技决策、重大技术开发、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建议和意见;
4、对由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向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和电力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的或由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和电力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安排的重大工程技术攻关、技术开发、工业性工程试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议;
5、对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提出建议;
6、对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系统内知识型无形资产的创建和整合提出建设性意见;
7、根据需要,对国内、外大型工程的招、投标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提出咨询审查意见;
8、负责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系统内科技成果的鉴定及科技奖励评审工作;
9、水电建设集团公司领导委托办理的其它工作。
第二条科技专委会的机构
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技专委会由名誉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及委员若干人(不少于20人)组成,另聘请顾问若干人、特邀(聘)委员若干人。日常工作由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技专委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设在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三条委员人选
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技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委员人选,原则上在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系统内产生,由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聘任。委员会委员年龄结构按老、中、青适当比例结合的原则,从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中产生,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顾问从长期从事水电施工建设工作、具有相当专业资格和专业水平的专家中产生,不受年龄的限制,由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聘任。
科技专委会特邀(聘)委员从水电建设企业中长期从事水电建设工作、具有一定专业专长和施工经验的领导专家中产生,由水电建设集团公司聘任。
科技专委会委员的专业特长和所在单位应有一定代表性,并能基本覆盖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主要工程技术门类和业务范围。
科技专委会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每届更换委员人数约为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科技专委会的工作制度
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技专委会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科技专委会每年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必要时根据工程建设和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技工作的需要也可临时通知召开会议。
科技专委会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第五条科技专委会的活动经费
科技专委会的活动经费由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拨款、科研项目补充经费、咨询收入及企业资(赞)助等来源解决。
第六条附则
本章程经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有效,由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二00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