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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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要求,结合中药研究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尊重导师和考生意愿,严格遵守研究生管理规定。
二、组织管理及职责
中药研究所所领导、科教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方案并监督执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监查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科教处组成工作组,负责复试工作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
组长:陈士林
组员:朱晓新、边宝林、赵明亮、赵海誉
2、工作组:
组长:李玉洁
组员:赵海誉、白玉、方婧
3、面试组:
组长:陈士林
组员:朱晓新、王智民、杨滨、崔晓兰、张村、梁日欣、张保献、林娜、梁日欣、王跃生
4、纪检监察组:
组长:赵明亮
组员:郭伟、袁亚男
三、录取原则、初试复试的权重分配
1、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
毋滥”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
笔试100分,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100分,复试及格成绩为60分;
3、复试成绩(50%)与初试成绩(50%)之和为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最高者。
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名;
4、严格执行“一位导师录取一名学生”的原则;
5、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复试安排
五、考生申诉的渠道,对遗留问题处理
实行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对
于研究生复试工作中所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初步确认突发事件性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考生接待电话:84015175、64014411转2843
监督举报电话:64014411转2966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科研教育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