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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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培训课件
培训时间:2017、05、31
培训地点:三楼会议室
培训主持人:翟建
培训内容: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一、定义:“危急值”(Critical Values)就是指当这种检验、检
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师需要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此时如果给予及时有效的干预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失去抢救最佳时机。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及时处理,特制订本“危急值”
报告制度。
二、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结果时,应严格按照以下报告流程执行。
1、确认检查仪器、设备与检验过程就是否正常,核查标本就是否有错,仪器传输就是否有误。
2、检查质控、定标、试剂就是否正常。
3、核实标本采集及运输情况,确认病人信息(包括病人姓名、科室、床位、诊断、检测项目等),必要时进行复查,并在检验报告单上标注“结果已复查”。
4、确认各环节无误后,操作者应立即将危急值结果电话
通知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督促临床医师在医院HIS上查瞧检验危急值结果。
5、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包括检验日期、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或门诊号、检验项目、检验时间及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时间(精确到分)、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6、必要时通知临床科室重留标本进行复检,同时保留原始标本备查。
三、临床科室对于“危急值”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临床医师与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或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二)临床科室在接到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时,应备有电话记录。在《“危急值”接收及处理措施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床号、检查或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报告科室、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报告接听时间等。
(三)接收报告者应及时将报告交该患者的主管医师。若主管医师不在病房,立即通知科主任或病区现场年资最高医师。
(四)医师接报告后,及时在医师工作站上查瞧,并立即报
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五)门、急诊医护人员接到“危急值”电话时应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科报告。必要时请门诊部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
(六)接到“危急值”报告后15分钟以内主管医师对“危急值”报告的应答,应见医嘱或病程记录。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危急值”项目与范围的更新:
(一)临床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请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科备案。
(二)相应医技科室应按临床要求进行“危急值”修改,并将临床递交的申请存档保留。
(三)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提交医务科协商解决。
五、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各检查、检验科室及临床科室均应建立检验(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与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