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鱼嘴镇村团组织换届讲课讲稿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北区鱼嘴镇村(社区)团组织

换选举届工作方案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09]28号)和《中共江北区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江北委发([2010]18号)文件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促进村(社区)团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团组织工作配置、工作职责、活动项目以及工作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开展全镇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的目标,选好配齐班子

选好配齐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是本次集中换届工作的目的,每个村(社区)通过本次集中换届工作,要在两个目标达到100%:既我镇村(社区)团组织班子设置健全比例达到100%、村(社区)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比例要达到100%。同时,以本次换届选举为契机,规范村(社区)团的工作,改善工作环境。

(一)村(社区)团组织班子建设

1、村(社区)团组织班子的结构要求:团员3-10名的,设立团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团员11-30名的,设立团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5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团员31名以上的,设立团总支部委员会,委员5-7名、书记1名、副书记1-2名。

推选青年人、复转军人、返村(社区)大中专毕业生担任团组织书记或委员,并积极培养进入“两委”班子。原则上要将村(社区)团组织书记作为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若村无符合条件的团组织书记候选人,可将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纳入村(社区)委员候选人。

2、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知识化、年轻化原则,注重选拔具有较强政治素质,热爱团工作和青年工作,有较高群众威信的优秀团员、青年党员进入团组织班子;选拔知识化、年轻化推进力度,

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村团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岁;社区团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5岁;②思想政治觉悟高,拥护并执行党在农

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同级和上级党组织、团组织的领导;③年富力强,勤劳肯干,善于创业致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又带领青年共同致富的热情和本领;④关心集体利益,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真心实意为青年群众办好事,在青年中有好的口碑

3、村(社区)团组班子选举方式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要求进行,原则上必须有1个村开展团组织班子“公推直选”试点。

(1)报批手续:

村(社区)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应事先向村(社区)党组织和镇团委请示,并取得批准。村(社区)的选举结果须报同级党组织和镇团委,镇团委报镇党委批准后,由镇团委发文公布。

(2)选举办法: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团的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团组织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选举需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察。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团员或各代表团(小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各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选举结果: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选举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4)监督与处理

本规则由镇纪委和镇团委负责监督实施,对于违反团章和本规则的行为,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则的选举,上级团组织可以作出选举无效的决定。

(二)规范村(社区)团的工作

1、工作有形化,做到四有一统。办公场所有团组织的统一挂牌、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健全的档案管理、有党团活动室,统一使用《村团支部工作手册》。

2、利用创先争优巩固组织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利用团组织集中换届的契机,以“四有支部”(有班子、有场所、有项目、有活动)创建为重点,整治软弱涣散团组织。

(三)切实改善村(社区)团组织工作环境

1、坚持“党团共建”,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加强对团工作的领导,开展工作研究会、青年座谈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帮助团组织解决具体问题

2、加大推优入党和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将团干部和生产、工作一线团员青年骨干中大力发展青年党员,坚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对象,开展团干部培训,提高团干部才干,丰富阅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