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厂房和仓库建筑物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建筑吧-> 建筑消防->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打印本页] 登录-> 注册-> 回复主题-> 发表主题月海星航2007-12-22 14:3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1 总则1.0.1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证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便于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除核电站核岛、矿山、军事设施、草原等以外的城镇、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1.0.3在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城镇消防给水应与城镇给水管网同时规划、设计及实施。
1.0.4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应结合工程特点,根据火灾危险性,以及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供水和扑救火灾的特点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1.0.5 工程设计采用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专用组件、材料和设备应具备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1.0.6 当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场所变更使用功能和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与合理性,当不适应或不合理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7 8度及8度以上地震地区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1.0.8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水灭火(消防)系统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s以水为介质,用于灭火、控火和暴露防护等功能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沫系统、固定消防炮等。
2.1.2 消防给水系统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s/ 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s向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供水的给水设施。
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设置范围、要求)
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设置范围、要求)01、室外消火栓(一)设置范围1.应设置室外消火栓(1)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2)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2.可不设室外消防给水系统(1)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3000m3的戊类厂房(2)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二)设置要求1.市政消火栓(1)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严寒地区宜增设消防水鹤。
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下消火栓井的直径不宜小于1.5m,且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2)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室外地上式:DN150/DN100+2个DN65;室外地下式:DN100+1个DN65)(3)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4)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5)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6)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7)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8)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2.室外消火栓(1)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根据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和保护半径经计算确定,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流量宜按10~15L/s计算(2)室外消火栓宜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3)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4)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与最近一排汽车的距离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5)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数量应根据每个罐的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6)工艺装置区等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且间距不应大于60.0m。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部分条文个人理解
对于从事给排水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说,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应该是一本比较重要的规范,对于整个设计施工开发都有重要影响,比较了历次报批稿及最终纸版,发现每个版本来回增删和改动也比较大,总结了一些问题,有的是网友反映的,有的是一些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 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应能”两字取消,语法才更通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改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信号”较妥。
二最后两条的条文和条文解释对不上。
三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
消防水泵的启动有P1 P2压力点,规范稳压罐的容积仅150L且没有了30S的概念,是否还有P1,P2压力点。
30S仅针对于电动阀。
四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可以计入本层。
也就是说否定了原规范,原来建筑设计规范上面的理解是错误的,是否会降低灭火的可靠性。
五7.4.12条,栓口压力不小于0.35MPa,反算每支消火栓的流量为7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则大于56L/s。
明显大于规范3.5.2条消火栓流量40L/s的要求,那应该如何确定消防用水量?3.5.2条只是给出了一个最小设计流量六经常碰到某类厂房定性为甲类,但是甲类生产区域仅占整个厂房的小部分,其余区域仍未丙类。
这样的厂房应该如何确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建规:3.1.2条,根据各类火灾危险性面积所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的面积比例综合确定。
七流量开关的流量值设为多少?只设高位消防水箱的低压压力开关压力值设为多少?低压压力开关和高位水箱的流量开关,可以认为是双保险。
1、低压压力开关感受到的是管道系统内来自高位水箱的水位的静压。
消防水箱最先启用,水位下降,低压压力开关感受的静压降低,转换成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应用心得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应用心得摘要: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给排水设计人员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本文阐述了规范中几个条文问题,以及在执行时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方面。
关键词:消防给水;泄压阀;动压;水量;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50974-2014(以下简称《水消规》)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本规范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内容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中单独出来,从章节安排上颠覆了原有的行文风格,更是在消防理念上进行了一些突破,从整体上讲,是一本难得的好规范,将对我国消防水灭火系统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
笔者通过一段时间的研读和应用,有以下几个心得:一、与国家现行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1.《水消规》5.2.6.6条中“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
”与国家现行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以下简称《建水规》)3. 2. 4C条中“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
”二者明显表达冲突。
根据编者的本意,建议当消防水箱补水管接自市政自来水或生活饮用水系统时,按《建水规》第3、2、4c 条执行,进水管管底高于溢流喇叭口顶150mm;当消防水箱补水管接自非生活饮用水源时,按《水消规》第5.2.6.6 条执行。
2.《水消规》3.5.2条中地下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的表述中地下建筑是否包含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是否遵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7.1.8条文规定。
消火栓的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
2.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水压
1).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 消火栓设备的水枪射流灭火,需求有一定
强度的密实水流才能有效地扑灭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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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应大于7m,小于15m。 水枪射流在26mm~38mm直径圆断面内、包含 全部水量75%~90%的密实水柱长度称为水枪的充 实水柱长度。
2)减压孔板所形成的局部水头损失: H v2
2g
H—水流通过减压孔板的局部水头损失,mH2O; ζ—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v—水流通过孔板后的流速,m/s; g—重力加速度,m/s2。
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P123页表3-19调压孔板的水头损失
已知剩余水头H及给水管直径D,就可查得孔板孔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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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消火栓应设在使用方便的走道内,宜靠近疏散方 便的通道口处、楼梯间内。
1)消火栓间距
四
单排一股 种
单排两股
到达室内 消
到达室内
任何部位 火
任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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栓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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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
多排一股 型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原则
一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的设置部位;1 消火栓系统设置原则: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 的厂房和仓库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子21m 的住宅建筑;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 米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 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子5000m3 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 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 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5)建筑高度大于15m 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2 喷淋系统设置原则: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灭火系统:(1)不小于50000 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 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2)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3)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的木器厂房;(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5)高层乙、丙类广房i(6)建筑面积大子500m2 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 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2 的棉花库房,可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m2 的火柴仓库;(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空邮袋库;(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5)设计温度高于零度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零度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的非高架冷库;(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7)每座占地面积大子1500m'或总建筑面积大子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3 差不多参数3.1 一样规定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刻内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以下规定:3.1.2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 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按其中一栋或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给水的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最大时流量之和,其中生活最大小时流量运算时,淋浴用水量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3.2.1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依照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运算确定。
3.2.2 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量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刻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运算确定。
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以下规定: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注: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之间的体积之和确定;2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两类物品库房确定;3 国家级文物爱护单位的重点转木木结构和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4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公共建筑确定。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3.5.1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极限、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下表〔下页〕规定:备注:1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表规定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规定减少2支;2 当高层民建高度不超过5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超过20L/s,且设有自动喷水系统时,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L/s;3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
消防工程师安全案例分析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层制衣厂房应设自动灭火系统,该建筑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该厂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应为中危险级Ⅱ级,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8 L/min•㎡,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
答题常见点: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室内消火栓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占地面积大于300㎡厂房应设DN65的室内消火栓,其消防水量应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和同时使用水枪数量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0 L/s,同时使用水枪不少于2只。
该建筑每层长度60m,宽50m,层高的6m,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7m。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消火栓应布置在位置明显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o角,消火栓水带长度不宜大于25m。
该建筑体积为50×60×6﹦18000 (m3),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丙类厂房体积在5000 m3~20000 m3时,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5 L/s。
每个室外消火栓流量在10 L/s~15 L/s,因此,在该厂房四周120m 内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室外消火栓。
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 L/s时应将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且向环状管网供水的输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当室外消火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丙类厂房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水泵的水压和水量该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给水均由消防泵房的消防水泵供水。
该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共用消火栓泵一台,备用泵一台,其流量应为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之和。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一、设置场所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4〕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5〕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6〕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2.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3.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场所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其他建筑。
1〕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效劳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2〕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3〕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当设置消火栓时,可采用干式消防竖管。
2〕干式消防竖管宜设置在楼梯间休息平台,且仅应配置消火栓栓口。
3〕干式消防竖管应设置消防车供水接口。
消防设计知识
给水设施及消火栓系统1、火灾延续时间。
对于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甲乙丙厂(仓库)3.0h、、丁戊厂房 (仓库)2.0h、高层商展综和大于50m的财图书档科及高级宾馆3.0h、住宅和其他公建2.0h;对于自喷系统,一般按 1.0h 确定;局部应用系统,0.5h;冷却水幕和冷却系统按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确定。
2、室内消火栓流量折减:全保护且小于 50m的高层当流量大于 20L/s 时,可减 5L/s;全保护多层可减 50%,但不小于 10L/s。
3、消防用水量V=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取一个最大值) +水幕或固定冷却分隔。
4、消防水池总容积及其补水时间(50m3、100m3、500m3、1000m3、2000m3、48h、96h)。
5、消防水箱容积和最不利点处静水压力,注意商店建筑的特殊情况。
6、消防水泵零流量时压力计算、轴流深井泵淹没深度计算、流量装置和压力装置的量程。
7、稳压泵的设计流量计算(设计流量 1%-3%,且不小于1L/s)。
8、水泵接合器的数量计算 (10L/s-15L/s)。
9、三种分区供水形式的设计要求 (水泵串联、减压阀、减压水箱)。
10、室外消火栓数量计算及布置要求 (10L/s-15L/s,扑救面)。
11、室内消火栓数量计算及布置要求(设备层、消防电梯前室)。
12、室内消火栓安装要求(向下或 90°不应装在门轴侧)。
13、管道冲洗试压(试验压力的计算)。
14、自动直接启动或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55内投入正常运行),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方式启动消防水泵(1min,2min),机械应急启动 (5min)。
1、自喷的设置场所(厂房、仓库、高层民用建筑等)。
2.自喷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四类八级)。
3.设计参数[千式系统作用面积1.3倍,预作用(双连锁)系统作用面积 1.3 倍,通透性吊顶喷水强度1.3倍]4、喷头的选型及安装(色标、下垂型/边墙型/直立型等溅水盘/顶板等)5、报警阀组数量的计算(湿式预作用不超过800只,干式不超过 500只,注意高程差不宜大于 50m)6、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m、两侧距墙0.5m、正面距墙 1.2m、凸出部位之间 0.5m)。
室内消防用水量8.4规范
201110108.4 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8.4.1 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方法与最小用水量计算原则。
1 建筑物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等数种消防设备时,应根据内部某个部位或区域着火后同时开启灭火设备的用水量之和计算。
例如,百货楼内的营业厅设有消火栓、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而百货楼地下室的库房内设有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应选用营业厅或地下室两者之中的用水总量较大者,作为设计用水量。
总之,凡着火后需要同时开启的消防设施的用水量,应叠加起来作为消防设计流量。
2 本规范表8.4.1中规定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计算和确定消火栓用水量、消防水池储存水量、消防水箱容量以及消防增压泵供水量等消防设施的依据。
对于消火栓每股水柱的实际出水量,应根据消火栓栓口、消防水带的口径、水枪喷嘴口径、充实水柱等多项参数计算确定。
表中的水量与消火栓实际出水量两者计算方法不同,应按实际需要计算;住宅楼梯间设置的干式消防竖管可陶消防车供水,不计入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之内。
建筑物内的消防用水量与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的体积、建筑物内可燃物的数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物的用途等因素有关。
1)建筑物高度:普通消防车(例如解放牌消防车)按常规供水的高度约为24m。
根据消防车的供水能力,建筑的消防给水可分为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划分高度采用24m。
若一般消防车采用双干线并联的供水方法,能够达到的高度(一般情况下,从报警至出水需20多分钟)约为50m。
国外进口的云梯车也达50m,在50m高度内,消防车还能协助高层建筑灭火,但不能作为主要灭火力量。
2)建筑物的体积:建筑物的体积越大,灭火力量需要越多,所需水枪的数量越多、充实水柱长度越长。
因此,所需消防用水量越多。
3)建筑物内可燃物数量:建筑物内可燃物越多,消防用水量越大。
如以室内火灾荷载为15kg/m2(等效木材)作为基数,其消防用水量为1,则火灾荷载为50kg/m2(与木材的等效换算值)时消防用水量就需要1.5。
室内消火栓设计和安装要求[完整版]
设置场所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设计要求1、室内消火栓的选型应根据使用者、火灾危险性、火灾类型和不同灭火功能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室内消火栓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内。
2)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
0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φ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2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
3)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
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6mm的消防水枪.3、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4、屋顶设有直升机停机坪的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电器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机位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
0m。
5、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6、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但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
0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³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以及本规范表3.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909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909编制说明 (6)术语 (8)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8)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10)静水压力与动水压力 (12)基本参数 (13)民用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的确定 (14)单座建筑界定原则示意 (17)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18)地下建筑界定原则示意 (21)多层综合楼消防水量计算 (23)建筑物室内消火栓折减流量 (23)消防给水用水量的计算 (25)消防水源 (27)消防水源保障措施 (28)两路消防供水市政管网要求 (29)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 (30)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要求 (32)消防水池连续补水要求 (33)独立使用的两座(格)消防水池设置要求 (34)消防水池取水口 (36)生产消防合用水池吸水设计要求 (38)消防水池设计要求 (39)消防水池通气管设置要求 (42)高位消防水池示意图 (43)供水设施 (45)消防水泵性能要求 (46)消防水泵安装形式 (48)多台水泵并联后对压力影响 (49)轴流深井泵安装要求 (51)消防水泵流量与压力测试装置 (53)消防水泵吸水要求 (55)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设置 (56)消防水泵直接吸水 (59)消防水泵吸水管设置过滤器 (61)防止消防水泵低流量空转过热措施 (61)高位水箱有效容积的确定 (62)水箱设置位置 (64)水箱间或者水温不低于5℃的措施 (65)高位水箱最低水位设置 (66)稳压泵设计压力的确定 (68)气压罐有效容积要求 (71)多栋建筑水泵接合器设置 (72)高层建筑水泵接合器设置 (73)水泵接合器安装要求 (74)水泵接合器永久性标志铭牌样式 (76)消防水泵房净高要求 (76)消防水泵房降噪减振措施 (78)消防水泵房设置要求 (79)消防水泵房防水淹没技术措施 (81)给水形式 (82)室内外消火栓合用给水系统 (83)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系统稳压措施 (84)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系统 (85)消防供水系统保护的最大范围 (86)超高层及顶部临时高压系统 (88)消防系统分区供水条件 (89)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系统 (91)消防水泵直接串联系统 (92)减压阀分区系统 (93)减压水箱分区系统 (95)消火栓系统 (97)干式消防竖管 (98)干式消火栓系统 (99)室外消火栓设置 (100)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 (102)设备层及管道层消火栓设置 (104)停机坪出入口消火栓设置 (104)防火分区共用消火栓 (106)可使用一支消防水枪的场所 (107)楼梯间、休息平台消火栓设置 (108)试验消火栓室内布置 (109)室内消火栓布置距离 (110)消火栓直线距离布置图示 (112)栓口动压说明 (112)管网 (114)两种及以上水灭火系统环状给水管网 (114)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 (115)水锤消除措施设置 (120)减压阀流量检测装置 (122)消防排水 (123)消防电梯井排水设施设置要求 (123)专用排水设施设置 (124)水力计算 (127)管道压力计算 (127)操纵与操作 (129)自动启泵状态与手动启泵状态 (129)不应自动停泵 (130)消防水泵的自动启动操纵 (132)高压给水系统高位水池供水泵自动启泵 (134)转输泵的启动次序 (135)机械应急启泵装置 (136)消火栓按钮 (138)施工 (140)进场检验清单及检验要求 (140)消火栓箱安装要求 (142)架空管道的固定支架与防晃支架 (143)管道防晃技术要求 (145)室内管道抗震保护技术要求 (147)试验压力中的系统工作压力 (149)编制说明1 编制根据本图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函[2013]86号“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概述
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 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 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 定; 2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 量最大者确定; 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 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 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 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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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计算一起火灾所需消防用水量
V=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取一个最大值) +水幕或固定冷却分隔。 自动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自动消防水 炮灭火等系统,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自动灭火系统的用 水量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 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 墙体的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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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确定火灾延续时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需要重点记忆的强制性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需要重点记忆的强制性条文各位消防考生都知道: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必备的四个消防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这四个规范非常重要,许多内容需要考生掌握,今天优路教育整理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需要考生重点记忆的强制性条文。
希望对各位小伙伴有所帮助~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以上。
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和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建筑内的防火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住宅分户墙和单元之间的墙应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只需要三步概述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
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第一步:确定同一时间火灾起数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1公顷),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3、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第二步:确定火灾延续时间《消规》3.6.2:甲、乙、丙类厂房、仓库:3h。
丁、戊类厂房、仓库:2h。
住宅:2h。
各个建筑: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为3h,其他公共建筑为2h。
地下建筑、地铁车站及汽车库:2h。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2h,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