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000990诚志股份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诚志股份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2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亏损11,307.05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盈利24,180.33万元。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同时,企业在扭亏的基础上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利润增长,企业经营状况明显改善。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292,021.8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59,804.5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2.4%。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2,735.0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773.11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37%。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却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企业销售形势大幅度改善。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11,542.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9,056.8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9.43%。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3%,与2022年三季度的6.72%相比有所降低,降低3.39个百分点。
2023年三季度财务费用为2,611.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204.8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8.52%。
三、资产结构分析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下降,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明显提高,与2022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改善。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诚志股份2023年三季度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赖于短期债务融资活动的支持。
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诚志股份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7.25%,总资产报酬率为4.50%,净资产收益率为4.00%,成本费用利润率为7.63%。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1,994,216.36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5.04%,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1.7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08—0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于2008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07年3月27 日上午午在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 座诚志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
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廖理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政权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监会事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88,731,824.74元,其他转入1,346,199.40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7,587,230.17元,可供分配利润62,490,793.9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49,079.40元,减去实施2006年度现金分红24,198,75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042,964.57元。
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承诺的标准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标准
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司通过出售或购买重大资产或进行股权交易等方式,对公司资产或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行为。
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业绩承诺是指交易各方就重组后公司的业绩、财务状况等方面所作出的承诺。
业绩承诺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充分性,业绩承诺的内容应当充分具体,确保双方对于业绩承诺的范围、计算方法、衡量标准等有清晰的认识,避免后续产生歧义。
2. 可操作性,业绩承诺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即所承诺的业绩目标应当是公司在合理经营条件下可以实现的,不应设置过高或过低的业绩目标,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平衡。
3. 合理性,业绩承诺的内容应当合理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涉及虚假承诺或不当操作,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4. 监管要求,业绩承诺的标准还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业绩承诺的内容符合监管政策,不会对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5. 可比性,业绩承诺的标准还应当具有可比性,即可以通过客观的指标或数据对业绩承诺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和验证,避免主观性较强的业绩承诺标准。
总的来说,业绩承诺的标准应当是充分具体、可操作、合理合法、符合监管要求和具有可比性的,以确保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并购重组方案审核意见书
并购重组方案审核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就此向您提出以下意见:首先,对于本次并购重组方案的可行性,我们认为该方案的整体可行性较高。
方案中指出,被并购公司的业务与我公司的业务高度契合,可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效益与产业链延伸。
同时,被并购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有助于提升我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价值。
此外,方案中针对人员安置、资金储备等问题都有详细的考虑和安排,减少了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
其次,我们注意到本次并购重组方案在风险控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方案中虽然提到了对被并购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但具体的控制措施和防范措施并未详细阐述。
我们建议,在并购重组方案中应明确风险防范措施,并配备专业的合规和风险管理团队,确保在并购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降低并购风险带来的影响。
第三,对于并购后的整合策略,我们认为需要更加具体明确。
方案中提到了整合后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方向,但并未具体说明实施路径和时间表。
我们建议在并购重组方案中明确规划整合策略,尽早确定核心业务和边际业务,明确整合后的组织架构和资源配置,并设立明确的目标和绩效评估体系,推动并购后的整合顺利进行。
此外,我们还需要就并购重组方案中涉及到的合规性问题进行进一步评估和论证。
在并购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竞争法、反垄断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合规性问题。
因此,在并购重组方案中需要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要求,并建议在并购重组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监督和审查,确保并购重组的合规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并购重组方案在可行性、风险控制、整合策略和合规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
可以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方案的修改和优化,进一步确保并购重组的顺利进行。
希望我们的审核意见能对您的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谢谢!此致敬礼审核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深证上〔2024〕342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42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加强重组上市监管力度,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进行了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申请实施重组上市,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尚未通过本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后的规则;已经通过本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规则。
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证上〔2023〕9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内部对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报告披露进行的各项规范、要求和控制措施,以保障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常常会作出业绩承诺,即承诺未来一定期限内达到一定的财务业绩水平。
本文将结合一个案例,就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说明。
案例:上市公司A计划与另一家公司B进行资产重组,A公司将以股份发行的方式,收购B公司50%的股权,同时承诺未来两年内,B公司收入将增长50%以上,净利润将增长100%以上。
在完成资产重组后,A公司将以上述承诺的实现为前提,依据承诺结果支付收购对价。
1.内控规范上市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针对本次资产重组,A公司应完善收购决策流程和内控制度,确保对B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计,以确定承诺的可行性。
2.尽职调查在进行资产重组前,A公司应通过购买方尽职调查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审计等手段,全面了解B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业绩情况,以验证承诺的合理性。
同时,应着重关注B公司业绩的可持续性和增长潜力,并评估是否存在差异化竞争优势。
3.审计报告A公司在决策阶段应要求B公司提供独立审计报告,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对承诺的业绩增长进行确认。
审计报告应对B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评估,与上市公司的内部财务报表进行对比分析,确保承诺的业绩增长能够实现。
4.资金监管A公司在完成资产重组后,应对收购对价进行专门的资金监管,确保用于支付收购对价的资金不被挪用或滥用。
同时,A公司应加强对B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承诺的业绩增长水平得到有效监控和管理。
5.跟踪评估A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业绩评估制度,对承诺的业绩增长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
通过比对实际业绩和承诺业绩的差距,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以保证公司的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
中国长城:长城超云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超云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116号目录页次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第1-2页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第1-4页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超云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116号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审计意见我们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关于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一)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达刚控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0]20069-3号目录专项审核报告 1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2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0]20069-3号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刚控股)管理层编制的《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达刚控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达刚控股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中国·北京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向芳芸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一)方案概要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刚控股”)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胜升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锦胜升城”)所持有的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众德环保”)52%的股权。
会畅通讯: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目录内容页码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1-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3-4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20)第3113号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9年度的《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9年度业绩承诺数与利润实现数的差异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此页无正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2020年4月27日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一)方案概述根据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关于核准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戴元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11号)核准,同意会畅通讯向罗德英、杨祖栋、深圳市明日欣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杨芬、谢永斌、陈洪军发行股份24,876,980股及支付现金195,000,000.00元购买罗德英等所持有的深圳市明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汇报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的安排,我对最近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汇报。
以下是具体情况:一、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
近期,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挑战和机遇,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实现长远发展目标,公司决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内容。
1. 公司股权变动,经过协商,公司部分股东进行了股权转让,以实现股权结构的优化和整合。
2. 资产重组,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了重组调整,以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3. 业务整合,针对公司业务板块进行了整合,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4. 人员调整,公司在资产重组过程中进行了人员调整,以适应新的业务发展需求。
三、重大资产重组的意义和影响。
1. 提升公司竞争力,重大资产重组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2.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公司可以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 促进业务发展,重大资产重组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4. 激励员工士气,人员调整和业务整合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四、重大资产重组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1. 加强沟通,加强与各相关方的沟通,消除不确定因素,确保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完善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资产重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3. 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以上就是我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的汇报,希望领导能够审阅并指导后续工作。
谢谢!此致。
敬礼。
资产重组情况汇报
资产重组情况汇报
根据公司最新的资产重组情况,我向大家汇报如下:
首先,我们公司在过去一段时间内进行了全面的资产梳理和评估工作。
通过对各项资产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比对,我们对公司的资产状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潜在价值但尚未得到充分开发利用的资产,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风险和隐患的资产。
这些发现为我们后续的资产重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次,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我们着重考虑了如何将公司的各项资产进行优化配置,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价值的最大化释放。
我们对公司的资产结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通过整合和重组,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一些风险资产的管控和处理,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另外,我们还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注重了与外部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调。
我们积极寻求与其他企业或机构的合作,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了资产的互利共赢。
这不仅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也为我们的资产重组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选择空间。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资产重组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和公司内部的发展需求,不断优化和调整资产结构,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与外部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总之,我们的资产重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我们将继续努力,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更加灵活的举措,推动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以上就是我对公司资产重组情况的汇报,谢谢大家!。
诚志股份: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审查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审查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81669号)的要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贵会在审查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一、“请申请人、财务顾问和律师说明永生华清租赁联盟西路777号土地能否用于工业用途;针对本次购买资产存在抵押或无权属证明等情形,请交易对方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情形是否对上市公司构成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提出的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发表专业意见。
”(一)永生华清联盟西路厂区租赁使用相关房产和土地的核查情况1、租赁使用联盟西路777号土地的情况根据2003年12月23日和2007年1月10日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生华清”)与原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乡西三庄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书》,永生华清以每亩4万元/年的价格租赁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西路777号的相关土地合计28,720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
上述土地中的24,793.208平方米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石郊企集用(2000)字第05-01-27号),具体情况如下: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土地权证编号座落面积(m2)土地权证取得日期终止日期用途使用权类型石家庄市郊区西三庄乡西三庄村委会(实力克液晶材料厂)西三庄村石郊企集用(2000)字第05-01-27号联盟西路777号24,793.2082000.03 - 工业批准拨用企业用地综上,永生华清租赁使用的联盟西路777号土地中的24,793.208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可用于工业用途,其余3,926.792平方米土地由于原西三庄村委会已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政局改为西三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而作为西三庄村村办集体企业的永生实业也正处于公司改制过程中,因此目前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明。
000990诚志股份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诚志股份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4,393.69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2,764.6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80.70%。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4,991.37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2,904.8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78.21%。
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未能在销售规模扩大的同时提高利润水平,应注意增收减利所隐藏的经营风险。
二、成本费用分析诚志股份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645,094.48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590,883.6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1.6%;销售费用为5,621.7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87%;管理费用为25,249.3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91%;财务费用为6,204.8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96%;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210.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5%;研发费用为13,924.7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16%。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5,621.73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5,441.84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31%。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所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市场效果。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25,249.3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41,872.3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9.7%。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5%,与2022年上半年的6.46%相比有所降低,降低2.6个百分点。
但并没有带来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要注意控制管理费用的必要性。
三、资产结构分析诚志股份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2,449,360.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605,609.92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应收账款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28.23%、18.81%和18.5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5.22
•【文号】证监许可[2009]425号
•【施行日期】2009.05.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425号)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9,195,271股股份、向石家庄市永生实业总公司发行17,849,6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创意信息: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索引页码专项审核报告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1-2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联系电话:telephone:+86(010)6554 2288+86(010)6554 2288ShineWing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9/F, Block A, Fu Hua Mansi on,No.8, Ch aoy an gm en B ei d aji e,D o n g c h e n g Di st ri c t,B ei j i n g,100027, P.R.Chin a传真:facsimile:+86(010)6554 7190+86(010)6554 719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0CDA20100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北京创意云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审核报告仅供创意信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创意信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创意信息管理层的责任是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编制《关于北京创意云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北京创意云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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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0]00094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目录页次
1-2 一、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二、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
1-2 现情况说明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0]000949号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编制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编制《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诚志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诚志股份管理层编制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华核字[2020]000949号审核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诚志股份管理层编制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诚志股份2019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颜新才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添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北京清控金信投资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北京清控金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99.6%的股权。
3.交易价格
南京诚志的99.6%股权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15]110008407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975,227.56万元。
4.发行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2016]2748号),诚志股份向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865,328,275.00股,并以所募集资金以现金的支付方式购买北京清控金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京诚志南京诚志南京诚志99.6%的股权,以及用于建设南京诚志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年60万吨MTO项目。
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4.32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2,391,500,901.36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其中: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418,985,928.00股,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104,738,966.00股,珠海志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10,296,202.00股,珠海卓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1,609,100.00股,珠海优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1,522,000.00股,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104,738,966.00股,宁波东方嘉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27,928,386.00股,芜湖华融渝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55,856,773.00股,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69,825,977.00股,深圳万安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69,825,977.00股。
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7,683,644.00元,股份总数为387,683,64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87,683,644.00元。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1,253,011,919.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253,011,919.00元。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人民币955,983,575.00元,占变更后股本的76.29%,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为人民币297,028,344.00元,占变更后股本的
23.71%。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南京诚志在业绩承诺期间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2015年8月31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南京诚志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净利润预测数。
若本次购买资产于2016年实施完毕,则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南京诚志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7,127万元、68,349万元、76,402万元、88,230万元及101,632万元。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2019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京诚志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236.86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65,988.14万元,较原承诺业绩的88,230.00万元少22,241.86万元,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为74.79%。
南京诚志承诺期前四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非经常性损益为315,967万元,累计业绩承诺额为300,108.00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5.28%。
四、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6日批准。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