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党 调 查 笔 录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布日期】1991.07.23•【文号】•【施行日期】1991.07.23•【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其他正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1991年7月23日)第一条为正确收集、鉴别和使用证据,保证办案质量,正确执行党的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1、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2、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包括符号、图画)。
3、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
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不能辨别是非的人,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4、视听材料,指可以将重现的原始声响或形象的录音录像用作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5、受侵害人员的陈述,指受违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员就案件事实情况所作的控告和述说。
6、受审查党员的陈述,指受审查党员就案件事实所作的交待、申辩和对同案违纪人员的检举、揭发。
7、鉴定结论,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办案人员不能解决的专门事项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8、勘验、检查笔录,指公安、司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及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9、现场笔录,指纪律检查人员对案件(非刑事案件)有关的场所进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证据必须经过审核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条收集、鉴别和使用证据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不得带框框、主观臆断、偏听偏信;必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公民的合法权利。
任何党员和群众都有向党组织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案情的义务。
严禁使用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第四条收集违犯党纪案件的证据,由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人员或党组织委派的党员负责进行,收集证据必须两人以上。
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第一阶段,入党申请程序1: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材料1)的内容要完整,不能很少、简单应付,更不能网上下载。
最后要署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书写要规范,不能打印,必须手写。
有书写能力的,必须本人书写;确实本人不能书写的,可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党组织.要妥善保管,不能破损,更不能丢失.程序2: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情况.谈话结束后及时整理,形成谈话记录(材料2),并签名盖章,确保有据可查。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程序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公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能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实际工作中,有的提交入党申请书很短时间内就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这是不科学、不合规的。
召开推荐会,主持人要说明递交申请书人员的姓名,组织投票推荐,但不能将印好名字的票发给参会人员打“√”,更不能由主持人提出名字,让参会人员举手表决。
群众票和党员票(推荐票,材料3)要有所区分,比如A票、B票.推荐会要做好记录(材料4)备查.推荐票也要注意保存。
上级党委要派人参加推荐会议。
基层党组织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材料5),时间一般为7天.程序4:上级党委备案根据推荐情况,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提交《备案报告》(材料6)。
上级党委审查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备案意见)(材料7)市直的入党积极分子统一报上级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党支部的《备案报告》要先报党总支,再报党委。
上级党委备案后,及时发放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薄》(材料8)、《发展党员监督管理登记表》(材料9)。
程序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一般是2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谈话笔录的要求
谈话笔录的要求谈话是纪检机关在办案中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种调查方法,无论是初步核实,还是立案调查;无论是一般违纪问题,还是大案要案,调查取证都离不开谈话这种方式。
将谈话内容制作成谈话笔录,经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当场审核签字后,就成为证据,它与物证、书证、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
但不是所有的谈话笔录都具有这种效力和证明力,只有符合制作要求的谈话笔录,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所以说,做好谈话笔录,是我们必须具备的基本功。
谈话笔录是一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命题”,它反映着你所有的工作成果,是别人了解案情的重要渠道。
如果稍有不慎,出了问题,就直接影响着案件的成败。
做为一个案件检查人员,应切实掌握好笔录制作的基本知识,把工作做实、做牢,确保办案工作不在笔录这一环上出问题。
一、谈话笔录制作中的规范性要求1、结构要件要完整。
制作谈话笔录,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笔录用纸。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记录人、谈话对象、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民族、单位及职务、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是谈话笔录的内容,包括违纪者本人交待的违纪事实、经过及个人的认识;证人、其他当事人提供的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背景、结果,参与者和知情人的情况,当时有关人员的态度及表现等。
三是对笔录内容的认定,包括被谈话人审定笔录内容后,在笔录上签署的认定意见和署名。
无论谈话对象是谁,谈话时间长短,记录内容多少,但笔录的结构要件要齐全。
2、要采用问答式。
谈话笔录不能仅记一方的谈话内容,应把谈话人的提问和谈话对象的回答都如实记载下来。
记录方式一般采用“问”和“答”的形式,也可简用“?”和“:”的形式代替,但整份谈话笔录要前后一致。
记录的谈话内容要求“真实、全面、清楚”。
所谓“真实”,就是把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地、完整地记录下来。
对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手段、情节、后果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都要原原本本地加以记载。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谈话及谈话笔录
浅谈纪检监察办案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很荣幸,今天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学习、探讨我们**系统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谈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座的有很多是我们**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同志,是办案的专家,今天让我来讲这个问题,我自己感觉有点班门弄斧。
既然领导要求我来讲讲,课程表上也作了安排,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来讲了,不叫讲课,只能算是和大家一起学习、共同探讨、切磋,最多也就是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在坐的同志批评指正。
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实践再做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一、充分认识谈话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中的重要作用案件检查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它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在纪律检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党同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谈话是案件检查的重要工作形式和基本方法之一。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目前还主要靠一张嘴、一张纸、一枝笔,谈话是主要的调查手段。
从一定意义上讲,案件检查离不开谈话。
因此来说,提高谈话水平,正确地处理关于谈话中出现的问题,对做好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案件检查任务,提高案件检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谈话顺利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时效和质量。
在我们日常办案过程中,一次有准备的、高效的谈话,可以使很多问题在谈话中得到解决,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这就需要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在谈话时做到:谈话中要用词准确、运用政策法规严谨、方法策略得当、态度严肃端正,从而达到让谈话对象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的目的。
(三)做好谈话工作也是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
谈话技能和技巧的高低,运用的是否得当,是衡量案件检查人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们在谈话中的用词、语气、态度要符合我们的身份,要体现出对对方的尊重,还要服务于我们的工作目标。
大家都听说过中纪委的刘丽英同志办案的故事。
2019年最新纪委阅卷笔录
2019年最新纪委阅卷笔录阅卷笔录(共5部分)目录第一部分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情况及阅卷意见第二部分案件来源、领导批示、办案程序及阅卷意见第三部分事实、证据、定性情况及阅卷意见第四部分涉案款物情况及阅卷意见第五部分对被审查人的处理建议及阅卷意见审理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组长:**** ***成员:**** *** **** ******* ***审理阅卷笔录案件名称 ***违纪案阅卷时间 *年*月*日阅卷地点***室阅卷人*** 阅卷内容 ***主体身份情况卷宗编号调查单位***纪委第一部分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情况及阅卷意见一、主体身份情况***,男,汉族,*年*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月至*年*月……(个人简历)。
兰陵县第*届*代表。
二、阅卷意见现有关***主体身份的任职等材料齐全。
审理阅卷笔录案件名称***违纪案阅卷时间*年*月*日阅卷地点***室阅卷人***阅卷内容案件来源、领导批示、办案程序卷宗编号调查单位***纪委第二部分案件来源、领导批示、办案程序及阅卷意见一、案件来源、领导批示、办理程序情况*年*月*日,根据**同志批示,****室对群众反映***支部书记****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年*月*日,经**党委会批准,*纪委对***同志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016年*月*日,本案移送审理。
二、阅卷意见***纪委对***案立案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审理阅卷笔录案件名称***违纪案阅卷时间*年*月*日阅卷地点***室阅卷人***阅卷内容事实、证据、定性情况卷宗编号调查单位 ***纪委第三部分事实、证据、定性情况及阅卷意见之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基本事实***在村负责期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村委为村会计**发放****补助,每月*元合计*元;为***报销***电话费***元,………………。
***作为村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二、证据状况1、***本人交代:(摘抄谈话笔录)2、村会计****证实:(摘抄谈话笔录)。
关于给予张开除党籍处分的支部大会决定
关于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的支部大会决定张某,男,1960年8月生,汉族,大专文化,上海市××区人,1979年4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2月任××区货运管理所副所长,2008年3月暂停执行××区货运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2006年5月15日,张某受××区四方建设工程公司经理李某所托,将李某提供的人民币50万元送给××区建设委员会主任黄某,并言明此款系李某所送,还告知了李某希望在承接工程时继续得到他支持的意图,黄某听明情况后收下了钱款。
2008年1月上旬,张某得知××区纪委正在对黄某进行调查,为掩盖其帮助李某向黄某行贿一事,于2008年1月20日将自筹的50万元还给了李某,并告诉李某系黄某归还。
事后,张某将还款情况告知了黄某,黄某承诺今后归还这笔钱款。
案发后,张某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并作了较深刻的书面检查。
张某身为党员干部,为帮助请托人李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替李某向国家工作人员黄某进行贿赂,并在上级调查黄某时,替黄某还给李某行贿款50万元,企图掩盖事实真相,其与李某共同行贿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经区货运管理所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给予张某开除党籍的处分。
同意支部决定。
张某2008年4月30日中共××区货运管理所支部委员会(印章)支部书记:x x x(签名或盖章)2008年4月30日关于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的意见××区交通局纪委:我货运管理所副所长张某,于2006年5月15日受区四方建设工程公司经理李某所托,将李某提供的人民币50万元送给区建设委员会主任黄某,并言明此款系李某所送,还告知了李某希望在承接工程时继续得到他支持的意图,黄某听明情况后收下了钱款。
浅谈如何做好一份谈话笔录
浅谈如何做好一份谈话笔录浅谈如何做好一份谈话笔录杨琼容谈话笔录,即纪检监察案件证据中的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案件证据中的言词证据,是纪检监察机关现阶段查办案件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谈话笔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调查人员和案件审理人员对案情的认识与分析、定性和处理,其质量的好坏,是成功查办案件的重要因素.因此,不断提高谈话笔录质量,充分发挥笔录材料无可替代的凭证作用至关重要.作为一名案件检查人员,能做笔录、会做笔录,是一项十分基础性的必备基本功.可以说,不能做好笔录,就算不上一名合格的、称职的案件检查人员.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如何做好谈话笔录,从三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一、制作谈话笔录的基本格式1、笔录头:时间采用公历记录,精确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如“日期:2009年9月9日时间:16时30分”,时分是笔录开始时间,并应同时在笔录标题下空白处注明谈话的次数,次数是针对同一对象的计算.填写谈话地点要精确到谈话所在的科室房间号,在宾馆、旅店等有房间号的房间与被谈话人谈话的,谈话地点要精确到谈话所在房间的房间号.如果是电子笔录,谈话人和记录人要用手写签名,不能一并直接打印出来.被调查人或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要书写正确,要写法定姓名,有曾用名、别用名或绰号,如与案情有关的,必须在基本情况中注明.年龄要用阿拉伯数字.文化程度要如实填写,不能觉得不是案件的关键因素,就随意填写,如果出现与接下来的正文中本人自述的基本情况矛盾,都会极大地影响了笔录的严肃性.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一般要求只写到年月就可以了.政治面貌如果是党员应写明“中共党员”,而不能简单的只写“党员”.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全称,不能用简称.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要详细记录,方便开展对被调查人常住地的搜查工作,如果谈话人是证人,则方便有再次需要对方配合取证的时候.2、笔录的主体一般可分为首部、主题部分和尾部.首部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一般制式为:“问:某某同志,我们是某某纪委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今天找你了解一些情况,请你如实回答问题,说谎话、做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的,你明白吗?答:我明白.”貴州斗牛现场失控,太惨了主题部分:如果是对违纪违法人员,要进一步记清其个人简历、任职情况和家庭成员及相应的社会关系,根据这些信息为外调提供基础信息可以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或推断出违法行为发生的前因.一般来讲,笔录的主题应当包括案件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手段、经过、后果,即我们常说的“七要素”.问话的顺序我认为可分为五步:记录被谈话人与案件相关人员的关系、交往;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过程;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记录涉案钱物走向.在谈话结束后要做小结式的总结,“你是否还有什么补充?”“以上笔录是否属实?”“在今天的谈话过程中我们的谈话人员是否对你有逼供、诱供、打骂行为?”“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内容,和你说的是否一样,如有误请在上面加以修改并画押,最后如无误请逐页签名、注明日期并画押.3、对笔录内容的认定: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画押和注明年月日.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人,应向其宣读,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由谈话对象自己书写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注明日期、盖章或者画押,在最后一页记录的结尾后另起一行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签名、注明日期、盖章或者画押.画押要采用右手食指指纹清晰完整地按压下来.如果被谈话人拒绝签名,调查人员应当注明“以上笔录已由被谈话人看过(已向被谈话人宣读),被谈话人因某某原因拒绝签名,谈话人:某某记录人:某某”并注明日期.《人民的名义》全55集抢先免费观看二、制作谈话笔录应当注意的问题1、程序合法.严格按照规定调查取证,必须有两人以上调查人员并向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出示相关办案证明文件.对一些特殊人群的谈话笔录制作一定要遵守相关程序,如采集未成年人笔录时,一定要有其监护人在场并由监护人在笔录上签字认可等.2、用词准确.不能在谈话笔录中过多使用模糊用词,如表述时间用“大概”,表述地点用“好像”,表述数字用“大约”,表述事情经过用“基本是这样”,在谈话中涉及的人物,只记名字,却不询问这个人的基本情况.一个笔录记下来,没有一个时间、地点、数字、人物、事情是确切的,这样的笔录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对谈话对象记不清的事实,笔录中除了如实反映外,还应问清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方法和途径,如记不清的数字应记明以帐上为准,如有必要,可当即让谈话对象进行指认.3、尽量用原话,体现原意.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反应要做到恰如其分的记录,如沉默、哭泣、冷笑、颤抖、言语支吾、暴跳如雷……等等,在记录上都要如实的表达出来.要反映每个违纪违法人员的独特语言特点和陈述风格,如对一些黑话、方言也要如实记载,但应加以注释,使人一目了然.猪跑进了派出所,太绝!4、客观、全面、如实记录调查询问过程、策略和方法.在调查过程中,要让被调查人交代违纪事实,往往不是轻而易举的,是需要调查人员扎实细致的工作和耐心深入的思想教育、政策攻心才能做到.如果调查笔录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出证言在什么情况下获得,这对于案件的定性、考察违纪人的心理状态、审查证据的采信度均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反击被调查人的翻供.实践中,有些记录人员制作笔录时,往往只注意记录被调查人有关违纪事实的答话,只记录被调查人对有关问题的陈述,而忽视调查人员的问话,如调查人员如何提的问题,询问的方法、步骤怎样?被调查人在什么情况下交代问题等,而代之以“继续说”、“接着讲”之类的简单用语.还有一些在被调查人交代问题时才开始记录,而对之前调查人员大量的思想教育、迂回攻心的过程,被调查人是否有避重就轻、对抗调查等充耳不闻,不作记录.这种记录方法,虽然能直观、简单地反映出违纪事实和证据材料,但从中无法看出调查询问的方法、策略,反映不出调查询问的过程和特点,难以给案件定性处理提供被调查人的主观情节,不利于分析被调查人的心理状态、思想症结,看不出被调查人的思想转变过程和认识错误的态度.因此,这种做法不符合客观、全面、如实记录调查询问过程的笔录制作要求.5、要坚持一事一问.不要刚问东,又说西,就是因为差点“火候”,使笔录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都是很遗憾的事情.由于案件的复杂性,一次谈话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办案人员要一件事一件事地问,不要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要把一个事问清楚,制作一份笔录,再问另一件事.这样做的原因是,要找到一个证人那是很不容易的,要让违纪违法者开口说真话那是要花费很多心血的,办案人员把多件事情揽合在一起问,时间一拖长,自己都不清楚哪一件事情问清了,哪一件事情没问清,很可能造成“夹生饭”,致使有些笔录内容残缺,等谈话的机会错过了,反过来再要补证,那是十分费事的.6、掌握好询问节奏.当对方如实陈述时,不要轻易打断;当对方明显东拉西扯时,要及时引导;当案情有重大突破或有意外收获时,不要喜形于色,随意表态,应让其讲完后,再对不清楚的问题补充询问.需要注意的是,在调查人员询问的前期,被调查人对有关违纪问题尚未如实交代或是对违纪问题的交代避重就轻时,调查人员有意识采取的这种停顿应自然,尽可能不让被调查人察觉调查意图和重点,以免其产生心理压力或防范心理.记录人员在询问中一般不要插话,以免打断调查人员的思路或打乱询问的逻辑推理,更不要随便表示对、否的态度,让被调查人察觉出调查人员的意图.7、对违法违纪人进行谈话教育时要注意分寸.不能言过其实,违背原则或者脱离案件实际轻易表态,否则将留下后患.涉及与本案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时,一般不直接谈违法或合法,而是让当事人自己去判断,尽量不暴露执法人员对其行为合法或违法的评判,以免造成被询问人的紧张情绪和反感情绪,不讲真话或拒绝回答问题.猪跑进了派出所,太绝!8、笔录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排除矛盾.一方面,笔录要与本案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相互印证.在笔录与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发生矛盾时,由于书证、物证、鉴定结论伪造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其可信程度比较高,证明力比较强.出现这种矛盾时,办案人员应进一步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力争了解到真实情况,合理排除矛盾,使笔录与书证等证据相互印证.另一方面,同一案件的多份笔录要相互印证.在一个案件中,几个同案人或者知情人对同一件事的陈述出现矛盾时,一般的规律是与案件无关者的陈述比违纪违法者的陈述可信程度高,责任小的违纪者比责任大的违纪者陈述的可信程度高.出现这种矛盾时,办案人员要结合其他证据,科学分析,反复论证,合理排除矛盾,使笔录之间相互印证的方向一致.9、在记录中要体现不能骗证诱证指证的基本要求.谈话人的提问要尽量记得简要,谈话对象的回答要记得详细具体.如果记录人抓不住要害将谈话人的提问记了一大段,谈话对象的答话只记是或不是,太简单了,就给人有指证的印象.先入为主,先作结论、然后让别人按这个结论陈述.把这些话记录进笔录,反过来成了引供、逼供的证据.三、做好谈话笔录的一些技巧1、充分熟悉案情,明确目的.谈话人和记录人事先做好沟通,制定谈话策略、方法和切入点,拟定谈话提纲,一般来讲,询问语言快于记录语言,要把握谈话和记录的对应节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的个人情况及已掌握的违纪事实、证据材料、同案关系人以及涉及的人名、地点、组织和单位名称、专用名词、社会关系及方言土语等都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为加深记忆,记录人员还可以事前把以上内容记在手稿上,以便在记录时做到准确无误,提高笔录质量.《人民的名义》全55集抢先免费观看2、选好突破口.从实践中来看,常选择的突破口,一是明显暴露出来的违法事实;二是两人以上共同参与或多人知晓的某一情节或事实.办案人员可以通过对这些事实、情节的一步步详细询问,并辅之以恰当地使用其他证据,从中扩展线索,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逐步查明整个案件的客观事实.3、善于运用攻心策略.当遇到谈话对象是一定层次的负责人时,要注意针对他们有职有权、阅历丰富的特点,注意谈话气氛,把握问话的分寸,问得尽量宽一些,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渐进,不可急躁,更不可声色俱厉.当被询问人态度蛮横、狡辩、不予配合时,不可急于求成,可适时调整询问策略,扭转话题,实行迂回侧攻.谈话人要体现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偏不倚,既要体现出威严,给当事人一定的精神压力,也要换位思考,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既使其感到不可能与法律较量,又使其对谈话人有一种依赖感.4、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笔录既要求全面,但不是有闻必录,把谈话对象的每一句话都记录下来,而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记录的重点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把握:一方面是有关违纪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等定性、量纪的要素要重点记录.如涉及到违法违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情况要重点记录.另一方面是案件线索要重点记录.在谈话过程中,有的谈话对象可能提供一些重要案件线索,在制作笔录时一定要记录下来,因为这些案件线索往往在办案中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5、防止违纪违法人员的翻供.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主要是党的领导干部,这些人大多数知识丰富,头脑灵活,阅历广泛,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在大量的思想工作下交待问题后,思想很不稳定,有少部分人员常常翻供.如何从笔录的角度防止翻供,一是围绕重点问题变换角度作笔录防止翻供.对于一个案件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等关键要素,可以采用变换角度多次询问,多次做笔录来固定证据,争取每一次笔录都能完整的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存在.二是做笔录要明确询问办案人员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做笔录时,办案人员应询问被调查对象在“双规”期间的生活状况,对于办案人员对其生活上、身体上无微不至的关怀应当详细记录;同时明确询问办案人员是否对你有体罚、逼供、诱供等现象,并准确记录在案.三是运用笔录技巧防止翻供.在与谈话对象的谈话过程中,有意识的在违法违纪的时间、地点等要素上留一、两个错误,如谈话对象说钱存在了中行,我们可以记录成工行,谈话对象说是在5月送的东西,我们可以记录成8月等等,谈话对象在核对笔录时发现错误,让他自己去改,这样可以防止其日后说办案人员没有让他看笔录就签字而翻供.姑娘跟男友聊天记录曝光!太劲爆了6、适当引导,事半功倍.当谈话因某些具体细节限入僵局时谈话人可对有关问题如大致时间,大致方位、大致人员、大约金额等情况予以提示,避免就同一事实取得两份相互矛盾的证据、尽量使证人与证据、证据与证词相吻合.谈话对象到最后的对自己错误的认识方面的诉述,如对构成的错误有何看法、认识、态度、说明等,谈话对象往往不好意思讲了,此时谈话人可以替其讲出来,记录人运用能够准确定性的词语记下来,只要被谈话对象认可或作出是与否的回答就行了.另外,对于影响定性的一些情节,有时对方说到关键处,讲的比较含糊,尽管双方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时调查人应该抓住实质,替其说出来,然后再问对方,只要求对方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就行.7、细节要清楚.经济案件一定要把细节写清楚,如钱是谁取的、取了多少、在哪个银行取的、存折是谁的、还余多少钱、有谁在场、同去的哪些人、走什么路线、坐什么型号的车子、交易的地点、多少楼层、陈设情况、钱是谁去送的、用什么袋子或纸张包的、面额是多少、是谁收的钱、他是什么职务、双方谈了一些什么话、钱(物)是否退回,双方是否存在其他经济债务关系等等.。
发展党员常用文书格式
发展党员常用文书格式⒈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一般按以下格式和内容书写:(1)标题。
第一行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呼。
第二行顶格写“敬爱的党组织”或“××党支部”,加冒号。
(3)正文。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为何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政治信念、入党动机,以及在这些方面思想变化过程);②本人基本情况(主要写自己成长的经历、政治历史问题、受过的奖惩情况,以及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③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
此项可另附申请书后);④怎样积极争取入党(主要写怎样正确对待入党问题,以及怎样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早日入党和接受党组织的考验)。
(4)结尾。
另起一行,用“请党组织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
可用“此致”“敬礼”等词语。
(5)署名和日期。
在结尾右下方写上申请人的姓名,并注明申请日期(以公历时间写明年月日,下同)。
2.与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及时了解基本情况。
谈话记录一般包括:(1)写明谈话时间、方式。
(2)谈话内容,可总体概括记录,也可以问答形式记录。
(3)写明通过谈话了解到的有关情况,以及对入党申请人的总体评价。
要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年龄、国籍等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和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今后努力方向及其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4)谈话人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3.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根据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及时向基层党委报备。
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
即:关于对×××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2)称呼。
“××党委”。
(3)正文。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单位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姓名
培养联系人姓名
年月日
说明
一、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为人党积极分子,方
可填写此表。
二、此表由入党培养人和党小组长每季度、支部书记每半
年填写一次,由支部保管。
三、填写内容包括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情况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四、此表要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五、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将此表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发展
后由党支部保管;如继续培养可加附页;调动工作(或毕业)时,即转往本人所去单位。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
纪检监察谈话笔录的制作以及谈话的方法和技巧所谓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依照纪检监察各项条例的规定,在案件检查、案件复查及补充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被调查人、受侵害人、证人)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
符合程序要求的谈话笔录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有着同等的法律、纪律效力和证明力;同时,谈话笔录也是研究和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重要参考资料.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如何做好谈话笔录,本文仅从三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以便和各位同仁商榷。
一、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1、笔录的基本结构。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身份、记录人身份、谈话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书记员卷宗的整理、装订与归档
项目六书记员卷宗的整理、装订与归档第一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档案概述一、诉讼档案的涵义人民法院的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
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诉讼文书的含义诉讼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诉讼活动、处理刑、民、经、行政诉讼案件所制定和使用的各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司法文书和诉讼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活动过程中所制作和提交的各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诉讼书状的总称。
(二)诉讼档案的含义诉讼档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诉讼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集中保管起来的诉讼文书材料和声像材料。
它是审判工作面貌的客观反映和审判活动真实的历史记录。
(三)诉讼文书与诉讼档案的关系诉讼文书与诉讼档案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诉讼档案是有历史联系的诉讼文书材料的集中表现。
没有诉讼档案,诉讼文书只是一些零散的单个材料,不能使人们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始终;没有诉讼文书也就没有诉讼档案,前者是后者的基础。
诉讼文书是正在发生先行效用的文书材料,诉讼档案是执行完毕经过科学整理按照一定规律组合成案卷以备日后查考利用的文件材料。
二、诉讼档案的管理(一)诉讼档案的管理机构根据《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档案机构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院的全部档案(包括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切实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
根据《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目前,我国人民法院的诉讼档案的管理机构设置是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档案机构,配备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档案干部。
各级人民法院档案干部的配备,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从法院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现以保管档案一万卷(件)设专职档案干部一人为基数。
超过部分每超过一万五千卷再增配一人。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
纪检监察案件谈话笔录制作规范[主要内容]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检查人员的必备素质,每一名案件检查人员都要认真掌握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分清类型、把握方法、明确注意事项和分类标准,做好每份案件笔录,为确保案件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的重要意义(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二)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三)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二、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一)合法性(二)目的性(三)写实性(四)慎密性(五)完整性三、案件谈话笔录的分类(一)从对象来看:1、受害人笔录2、举报人笔录3、当事人笔录4、证人笔录(二)从内容来看:1、综合笔录2、单项笔录3、其他笔录(复印笔录、提取笔录等)四、案件谈话笔录的构成(一)笔录头子(二)笔录主体(三)对笔录内容的认定五、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一)谈话笔录前的准备1、心理准备2、案情准备3、工具准备(二)谈话笔录的制作1、开头部分2、主体部分3、结尾部分4、内容认定部分六、案件谈话笔录制作的注意事项(一)字迹要清晰(二)思维要连贯性(三)语言要准确(四)表达要清楚(五)简繁要相济(六)要素要齐全(七)程序要合法七、谈话笔录的整理(一)按案件分类整理(二)按错误分类整理(三)按作用分类整理(四)按时间分类整理八、其他事项案件笔录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取证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特别重要的环节,对案件成功与否、案件质量的高低以及案件当事人的最终处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案件检查人员,能做笔录、会做笔录、做好笔录,是一项十分基础性的必备的基本功。
可以说,不能做好笔录,就算不上一名合格的、称职的案件检查人员。
在案件检查的实际工作中,因为案件检查人员的流动性大、无法全部经过专业培训等客观情况,有很多同志无法达到做好笔录的基本要求,因此,做为一名案件检查人员,要把做好笔录作为一种追求的目标,把做好笔录这项基本功的煅练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谈话笔录
(二) 主体部分又可分为首部、主题部分和尾部。首部主要向谈话对象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记录谈话对象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工作职责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因此,制作谈话记录时,首先向谈话对象亮明身份、提出要求、讲明责任。制式如:“问:‘某某同志,我们是某某纪委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今天找你了解一些情况,请你如实回答问题,说谎话、做伪证要负纪律、法律责任的,你明白吗?’答:‘我明白。’”主题部分是记录谈话对象讲述的事件真实情况。尾部主要是谈话对象对违纪事实的认识,并对谈话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制式如:“问:‘你以上所说是否属实?’答:‘属实。’问:‘有没有谎话?’答:‘没有.’问:‘如有谎话怎么办?’答:‘我愿负纪律和法律责任。’问:‘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和你说的是否一样,如无误请你逐页签名?’答:‘好。’”谈话对象核对后签字:“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并逐页签名。这样首部与尾部相互呼应。
浅谈如何做好纪检谈话笔录
谈话笔录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种调查方法,无论是初步核实,还是立案调查;无论是一般违纪问题,还是大案要案,调查取证都离不开谈话这种方式。《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证人、受害人谈话时,应当制作谈话笔录。将谈话内容制作成谈话笔录,经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当场审核签字后,就成为证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谈话笔录与物证、书证、视听材料、鉴定结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但不是所有的谈话笔录都具有这种效力和证明力,只有符合谈话笔录制作要求的,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做好谈话笔录,是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也是对办案人员的基本要求。
纪检办案程序规定
纪检办案程序规定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受理。
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
(二)初步核实。
纪检即纪律检查,它是针对行政机关部门以及行政人员的违纪情况进行检查的一个组织。
我们国家的反腐工作现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纪检办案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神秘。
那今天小编将为大家提供▲纪检办案程序规定,希望可以让大家更多的相关知识。
纪检办案一般情况下可以有以下几个程序。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核案件的受理和初核,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受理。
是指案件承办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办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
(二)初核。
这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
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
1、初核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
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需要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初核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
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核方案的制定;三是实施初核。
初核方案内容通常包括:(1)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核实的内容。
(2)初核的方法步骤,包括初核的时间、范围、程序,注意要根据所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尤其是那些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流失的证据应优先收集。
(3)要熟悉哪些知识法规,对照哪些要求。
(4)需要哪些部门配合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等,包括交通工具以及其它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