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

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
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

部分评估指标核算方法

折合在校生数=专科生数+预科生数+中专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函

授生数*0.1

全日制在校生数=专科生数+预科生数+中专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

兼职教师数=兼职教师总学时数÷240(学时数按学年计算,一学期120学时,一学年240学时)。

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兼职教师数(折算后)

1、生师比=全日制在校生数/教师总数[合格标准为18:1]

2、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合格标准为15%]

3、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合格标准为20%]

4、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具有双

师素质资格的专任教师数/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任教师总数[合格标准为50%]

5、兼职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兼职教师数/兼职教师总数[优秀标准为30%]

6、兼职教师数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合计数的比例=专业课与实践指导课

中的兼职教师数/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合计数[合格标准为10%]

7、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合格标准为

16平方米/生]

8、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合格标准为4000元/生]

9、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合格标准为8台]

10、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全日制在校生数)*100 [合格标准为7个]

11、图书馆其它载体类型文献的折算办法为:期刊、报纸每一合订本算为1册;缩微胶卷1卷为1册;缩微平片10片为1册;幻灯片每50片为1册;视听资料(含录音带、录像带、电影片、影碟等)每盘为1册;光盘未注明册数的每片按1册计;软盘每个软件包为1册;电子图书按所订购的种(册)相应为1册;电子期刊以每种的一个年度为1册;未注明册数的数据库按1GB为200册计。

12、必修实践实训课开出率=每门必修实践实训课实际开出的课时数/每门必修实践实训课按教学计划应开出的课时数[合格标准为80%]

13、近三届学生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累积通过率=每届学生英语考试通过人数/本届学生总数[合格标准为50%]

在核算《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时,与评估指标相同的项,按照评估指标核算方法计算,其他指标则按下列公式计算:生均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合格标准为59平方米/生]

生均学生宿舍面积=学生宿舍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合格标准为6.5平方米/生]

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合格标准为60册/生]

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折合在校生数[合格标准为2册]

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合格标准为10%]

估算指标说明

第一章路基工程 说明 本章包括路基土方,路基石方,粉煤灰路堤,排水与防护,其他路基防护、软基处理等项目。 1.土石方体积的计算 除指标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路基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开炸石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2.下列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1)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方前夯(压)实,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2)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 (3)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必须加宽填筑实,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3.挖土方指标已综合伐树、挖根、砍挖灌木林、路基零星工程等工作。 4.自卸汽车运输路基土、石方指标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15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15km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 当运距超过第一个指标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指标单位的半数时不计,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指标运距单位计算。 自卸汽车运输路基土、石方指标为1000m3自然方,指标已综合各种土质的压实系数及运输损耗,使用指标时不应再计算压实系数和运输损耗系数。 远运利用、弃方运输工程量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借方运输工程量与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5.填土方指标中不包括路基掺灰,掺灰应按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另行计算。6.排水与防护工程 (1)砌石、片石混凝土、混凝土圬工按实体数量计算。 (2)其他排水工程量按路基长度计算,本指标已包括路面排水工程。 (3)其他路基防护指标均已包括圬工,圬工不得另计费用。 (4)工程量计算: ①植草护坡按植草面积计算。 ②骨架护坡按骨架护坡面积计算。 ③喷射混凝土按喷射混凝土设计体积计算。 ④锚杆框架梁:分普通锚杆和预应力锚杆,按锚杆长度计算。 ⑤预应力锚索按锚索长度计算。 ⑥抗滑桩按桩身混凝土实体数量计算。 ⑦加筋土挡土墙按平、凹面混凝土圬工实体数量计算。 ⑧板桩式挡土墙按现浇、预制混凝土圬工实体数量计算。 ⑨锚杆挡土墙按现浇、预制混凝土圬工实体数量计算。 ⑩防风固沙按防风固沙路基长度计算。 7.软基处理: 本指标工程内容不包含对溶洞、采空区的处理,需要时应根据设计所采用的地理形式采用相关定额计算。 软基处理工程量按处治的面积进行计算。 (1)处治深度3m以内:指标Ⅰ综合清淤和一般砂砾换填,指标Ⅱ综合抛石挤

中小学办学标准

中小学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设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3.生活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资料配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 设备配备标准 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 备标准 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 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筑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教学专用设备 1、理科教学专用设备 2、文科教学专用设备 3、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 5、通用技术教学专用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馆设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附件:1. 山东省普通高中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2. 山东省普通高中文科教学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3. 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4. 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卫生保健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5. 山东省普通高中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 6. 山东省普通高中图书馆(室)图书配备标准 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本省举办普通高级中学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级中学。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其他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本《标准》的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原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高级中学设置与布局,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和县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变化状况,尤其是初中毕业生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普通高级中学设置与布局应适度集中,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招生范围较大或生源相对较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为学校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方便学生就学。 2、布局不合理或城市市区内办学空间过于狭小的学校,以及农村办学条件简陋、规模偏小、生源不足的学校,可与城市或县镇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或改建、扩建。

企业经济指标计算公式

企业经济指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酸性测试比例)=(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保守速动比率(超速动比率)=(现金+短期证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净额)/流动负债 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存货周转率(存货的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 原材料周转率=耗用原材料成本/平均原材料存货 在产品周转率=制造成本/平均在产品存货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减除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流动资产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举债经营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产权比率(债务股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100% 有形净值债务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无形资产净值)]*100% 已获利息倍数(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资产净利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值报酬率、权益报酬率、权益净利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资产净利率*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X100% 利润总额指企业实现的全部利润,包括企业当年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支出净额等项内容,如为亏损,则用“-”号表示。 利息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借款利息、债权利息等。 利润总额与利息支出之和为息税前利润,是指企业当年实现的全部利润与利息支出的合计数。数据取自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基本情况表》 平均资产总额是指企业资产总额年初数与年末数的平均值,数据取自企业《资产负债表》

广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费用估算指标说明

附件 广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 年度费用估算指标 2013

说明 一、《广州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3)(以下简称本指标)作为编制和审核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制订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年度费用计划的参考依据。 二、本指标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已竣工验收并保修期满的市政设施维护工程。在工程保修期内由市政管养单位接管的维护工程,产生非质量原因造成的维修作业内容,按实际发生计算费用。 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包括道路维护、排水清疏养护、桥梁维护、隧道维护。 四、本指标是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修技术规范》(CJJ68-2007)、《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和《广州市排水管渠维修养护技术规范》(DBJ440100/T146-2012)规定的养护标准编制的。 五、本指标是参考《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并结合现行市场价格编制的。 六、本指标价格为工程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如发生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 七、道路工程小修养护范围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6--2006)进行划分,即小修保养工程量零星挖补不超过400m2。 八、工程的使用年限从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或进行大中修改造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算起。 九、排水站闸的维护费用按项目发生的养护工作内容估算。 十、桥梁维护工程不包括跨江桥的维护费用;隧道维护工程不包括跨江隧道的维护费用。跨江桥和跨江隧道的维护费用按项目发生的养护工作内容估算。 十一、桥梁工程不含隔音屏,如发生隔音屏维护,可按5%维修率计算隔音屏维护费用。 十二、人行天桥不包括天桥绿化花槽的维护费用。 十三、人行天桥和人行隧道不包括电梯日常维护费用。 十四、隧道维护工程的排水设施维修、电气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维修、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是指保持设施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维修,不包括设施运行的水电费、燃油费,机电设备不包括大修和更换费用。隧道工程不包括保安值班费用。 十五、桥梁和隧道维护工程均不包括检测费用,检测费用按检测项目要求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估算。 十六、桥梁和隧道使用年限在十五年以上的养护项目,按本指标价格乘以系数计算。 十七、各专业工程维修率:

北京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建设部分-试行) 2018年5月

目录 前言 (1)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3) 1 总则 (5) 2 建设规模 (6) 2.1 办学体制及规模 (6) 2.2 学生、教职工人数 (7) 3 选址 (7) 4 建设用地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建筑用地 (8) 4.3 体育用地 (9) 4.4 绿化用地 (10) 4.5 广场、院落及道路、停车场用地 (10) 4.6 建设用地指标 (11) 4.7 其他用地 (12) 5 建筑设置 (12) 5.1 主要教学用房 (12) 5.2 办公及管理用房 (18)

5.3 生活服务用房 (19) 5.4 其他建筑空间 (20) 5.5 建筑面积指标 (21) 5.6 未定标空间 (21) 6 建设绿色学校 (22) 6.1 环境质量 (22) 6.2 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23) 6.3 资源共享 (24) 7 建设智慧学校 (24) 附表1 各类学校体育项目设置表 (28) 附表2 各类学校的建设用地指标 (29) 附表3 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 (30) 附录一小学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1) 附录二初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37) 附录三高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3) 附录四完中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49) 附录五九年制校主要用房及用地配置 (55)

前言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1 背景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简称原《标准》)颁布于2005年,至今13年。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及北京市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工作力度。中小学校的教学方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考试招生制度和学校管理机制等都在深刻地变革中,这些对中小学校的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原《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教学需求,急需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简称《标准》)。 为适应新时代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新趋势,《标准》将原城乡不同建设标准的指标合一,实现城乡统一建设标准。 国家在标准化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提高建筑标准”的要求。为适应教育教学新需求,《标准》在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劳技教室、音体美教室等主要教学用房的使用面积、形状及设施方面提高了部分标准,并增设了分层次教学及选修走班课教室等教学用房。《标准》中完善了体育场地的设置。 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政府投资的学校建设,自2014年起必须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标准》中增加了“建设绿色学校”部分。 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适应未来教育新需求,《标准》中增加了“建设智慧学校”部分。使安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创新活动等校园内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及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智慧化管控系统,提高办学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同时也可作为学生学习智慧化管控知识的实体教材,启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武功县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1.建设用地 2.体育用地 3.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3.生活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资料配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七、公用经费标准

武功县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学校设置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原则上,农村根据乡镇的面积、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尽量减少小学处数,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为2公里。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要适当保留小学和教学点。城市小学设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其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置寄宿制学校。 3.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

设备经济指标计算公式及信息统计

设备经济指标计算公式及信息统计

附件6.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及制度时间规定 1.设备综合维修费用率计算公式为: % 100?= 平均 全年Y W SWFL 式中: SWFL ──设备维修费用率; W 全年 ──全年实际总维修费用,全年实际总维修费包括大修、中修、项修、小修、设备消耗零配件及各级保养和日常维护的全部费用; 维修费用-设备进入专业维修厂以后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Y 平均 ──本期设备平均原值,为期初设备原值与期末设备原值之和的平均值。。 2.设备故障停机率计算公式为:

T SGTL 100%T +T = ?停开停 式中: SGTL ──设备故障停机率; T 停──设备故障停机时间,故障时间以小时计,仅计算连续运行,无备机的设备,间断运行,有备机设备不做统计; T 开 ──设备实际开动时间。 3.重大、特大设备责任事故发生率计算公式为: N SSFL= 100%N ?重大总 式中: SSFL ──重大、特大设备责任事故发生率; N 重大 ──重大特大责任设备事故台数; N 总 ──在册设备总台数。 4. 设备综合完好率计算公式为:

N SZWL= D N 完好,i 日历 总× 式中: SZWL ──设备综合完好率; ∑N 完好,i ──设备完好台日之和; N 总 ──设备总数; D 日历 ──日历天数。 5.主要专业设备计划淘汰完成率计算公式为: N JTWL= 100%N 实际淘汰计划淘汰 × 式中: JTWL ──设备计划淘汰完成率; N 实际淘汰──集团公司可研批复后实际 淘汰设备数; N 计划淘汰 ──集团公司可研批复中明确淘汰的设备数。 6.主要专业设备利用率计算公式为: i T SLL= 100%T 工作,制度,i Σ×Σ 式中: SLL ──设备利用率;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京教策〔2005〕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 2005-12-29 京教策〔200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整体提高中小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京发[2004]13号),市教委等部门研究制订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府文教办、市计委、市编办、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制发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京政文教[1988]49号)同时废止。本标准实施细则和办法由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教委负责协调解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按照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市教育行政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区县政府根据《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制定本区县实施《标准》的学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在确定学校用地规模时要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新建学校原则上应达到《标准》要求,改建和扩建学校参照《标准》执行。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二、学校规模、用地与建筑设施 (一)学校设置 1.设置学校应当依据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并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 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 学校的设置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楼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4. 学校设置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其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环境及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 5.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可在学校相对集中的区域内,设置学校教育辅助中心。该中心作为实现资源共享的辅助性教学机构,由相关学校的举办者共同设置,对一些投入大以及受利用率、用地、建筑等条件约束,单个学校难以配置的设施设备实行集中配置,以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学校规模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计算依据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计算依据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计算依据 序号指标 名称 计算公式 备 注 1 客户 评价 满意 率 客户评价满意率=% % 100 % 100= ? = ? 调查总数 满意数 2 电费 回收 率 电费回收率=% % 100 % 100= ? = ? 应收电费 实收电费 3 陈欠 电费 回收 率 陈欠电费回收率 =% % 100 % 100= ? = ? 应收陈欠电费 实收陈欠电费 4 通电 率 通电率=% % 100 % 100= ? = ? 应通电户数 通电户数 5 供电 电压 合格 率 A类= ()% 100 1? ? ? ? ? ? ? ? ? - ∑ ∑ 分 电压监测点运行时间 间 电压监测点超出偏差时 =% % 100 1= ? ? ? ? ? ? ? - C类= ()% 100 1? ? ? ? ? ? ? ? ? - ∑ ∑ 分 电压监测点运行时间 间 电压监测点超出偏差时 = % % 100 1= ? ? ? ? ? ? ? -

D 类=()%100771???? ???? ?-∑∑分电压监测点运行时间间电压监测点超出偏差时 =%%1001=??? ? ???- V 综=N D C A 5.05.05.0++=+?+? =% 6 供电系统 中用户供电可靠率 RS-1 县城供电可靠率RS-1 =%1001??? ????--统计期间时间时间用户平均受外部影停电用户平均停电时间 =%%1001=??? ? ???- 农村供电可靠率RS-1 =%1001??? ????--统计期间时间时间用户平均受外部影停电用户平均停电时间 =%%1001=??? ?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计算依据 序号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备注 7 主压 线损 率 高压线损率 =%100?-) ()()(万千瓦时供电量万千瓦时售电量万千瓦时供电量 =%%100=?

西藏自治区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西藏自治区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设置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学校设置坚持“适度集中、方便入学”的原则,既要方便学生又要符合西藏实际。城市小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在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农牧区实行适度集中办学,在乡政府所在地设立完全小学,根据需要,设立部分村小学和教学点。 3.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给水有保障、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4.学校不应与宗教活动场所、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其他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5.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 (二)学校规模 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数规模、在校生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一般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小班化教学。全日制普通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见下表。 西藏自治区普通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 (三)校园规划设计 1.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

财务经济指标计算公式

财务经济指标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扣除存货之后的余额, 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年经营现金净流量/年末流动负债×100%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产权比率也称资本负债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6、或有负债比率=或有负债余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或有负债余额=已贴现商业承兑+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未决仲裁(除贴现与担保引起的诉讼与仲裁)+其他或有负债。 7、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其中: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实际支出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8、带息负债比率=(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负债总额*100%。 9、劳动效率=营业收入或净产值/平均值工人数 10、生产资料运营能力: 周转率=周转额÷资产平均余额; 周转期=计算期天数÷周转次数。=资产平均余额*计算期天数/周转额 11、应收账款周转率(次)=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周转数(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周转次数=资产平均余额*计算期天数/周转额12、①存货周转率(次)=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②存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存货周转次数

13、流动资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总额X100% 14、固定资产周转率(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周转期(天数)=平均固定资产净值×360/营业收入。 15、总资产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16、不良资产比率=(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应提未提和应摊未摊的潜亏挂账+未处理资产损失)÷(资产总额+资产减值准备余额)。 17、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平均资产总额。 18、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100% 19、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20、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21、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式中的利润总额和成本费用用总额来自企业的损益表。成本费用一般指主营业务成本和三项期间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23、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X100%, 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2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25、资本收益率又称资本利润率 资本收益率= 税后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 26、基本每股收益率=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附件: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与规模 (二)学校选址 (三)学校规划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二)学校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校舍建筑组成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装备条件标准 (一)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 (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三)图书馆设备 (四)办公、生活及安全防护设备 六、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资源教室配置标准(一)基本建设要求

(二)设施设备配备要求 七、师资配备标准 八、经费保障 附件:1.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用房面积表 2.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3.山东省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配备目录

一、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试行)》,按照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及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实施特殊教育。特制定《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特殊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学校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本省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的资源教室建设。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或普通幼儿园设置的特教班,参照本标准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相关标准和普通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执行。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

氧化铝厂生产技术经济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氧化铝技术经济指标释义及计算 一、氧化铝产量(单位:t) 氧化铝产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氧化铝产量是指氢氧化铝经过焙烧后得到的氧化铝,也称作冶金级氧化铝或焙烧氧化铝,是电解铝生产的原料;广义的氧化铝产量是指冶金级氧化铝、商品普通氢氧化铝折合量及其他产品折氧化铝的合计,习惯上称作成品氧化铝总量,多用于计算生产能力,下达产量计划和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反映氧化铝产品产量的指标根据不同的统计方法可有:冶金级氧化铝量、商品氢氧化铝折合量、其它产品折氧化铝量以及计算生产水平的实际产量。 1、冶金级氧化铝量 冶金级氧化铝量是指氢氧化铝经过焙烧后得到的氧化铝,是电解铝生产的原料。 2、商品普通氢氧化铝折合量 商品普通氢氧化铝是指作为商品出售的氢氧化铝(不包括用于焙烧成氧化铝的氢氧化铝)。当计算成品氧化铝总量时,需要将商品普通氢氧化铝折算成冶金级氧化铝,采用实际过磅数,以干基计算,折合系数是0.647。其水分应以包装地点取样分析数为准。商品普通氢氧化铝折氧化铝计算公式为: 商品普通氢氧化铝折氧化铝(t)=商品氢氧化铝量(干基)×0.647 3、其它产品折氧化铝量 其它产品折氧化铝量是指除商品普通氢氧化铝以外的分解料浆及商品精液等产品折冶金级氧化铝量。 (1)分解料浆是指从氧化铝生产流程的分解槽中取出部分做为商品出售的分解料浆量,其折算为冶金级氧化铝的计算公式为: 分解浆液折氧化铝(t)=分解料浆体积(m3)×分解料浆固含(kg/m3)×0.647/1000+分解料浆液相氧化铝含量(t) (2)商品精液是指从氧化铝生产流程的精液中取出部分做为商品出售的精液量,其折算为冶金级氧化铝的计算公式为: 精液折氧化铝(t)=商品精液体积(m3)×精液中氧化铝浓度(kg/m3)×0.9/1000 式中:0.9为精液折氧化铝回收率。 4、计算氧化铝生产水平的实际产量 由于氧化铝生产周期长,期末、期初在产品、半成品量波动大,为了准确反映实际生产水平,生产上通常采用实际产量这一概念,核算实际生产消耗等指标。 实产氧化铝量(t)=冶金级氧化铝量(t)+商品普通氢氧化铝折合量(t)+其它产品折氧化铝量(t)±分解槽氢氧化铝固、液相含量增减折冶金级氧化铝量±氢氧化铝仓增减量折冶金级氧化铝量(t) 式中:“+”为增加,“-”为减少。 5、氢氧化铝产量 氢氧化铝产量,它是反映报告期氧化铝生产实际水平的一项重要产量指标。 ①氢氧化铝产量(t)=精液流量(m3)×精液氧化铝浓度(kg/m3)×分解率/0.647/1000 ②氢氧化铝月度产量(t)=冶金级氧化铝产量/0.647+商品氢氧化铝包装干量+其他产品折合氧化铝/0.647±氢氧化铝仓存差额 计算说明:

估算指标说明

程工第一章路基 明说本章包括路基土方,路基石方,粉煤灰路堤,排水与防护,其他路基防护、软基处理等项目。 土石方体积的计算1. 除指标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路基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 后的体积计算;开炸石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下列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2. )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方前夯(压)实,回填至原地(1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2 )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必须加宽填筑实,所需的土、石方数量。(3 ?挖土方指标已综合伐树、挖根、砍挖灌木林、路基零星工程等工作。3 以内的土、石方15km 4?自卸汽车运输路基土、石方指标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15km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当运距超过第一个指标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指标单位的半数时不计,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指标运距单位计算。 自然方,指标已综合各种土质的压实自卸汽车运输路基土、石方指标为1000m3 系数及运输损耗,使用指标时不应再计算压实系数和运输损耗系数。 远运利用、弃方运输工程量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借方运输工程量与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填土方指标中不包括路基掺灰,掺灰应按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另行计算。 5. ?排水与防护工程6 )砌石、片石混凝土、混凝土圬工按实体数量计算。 1 ( )其他排水工程量按路基长度计算,本指标已包括路面排水工程。 2 ( )其他路基防护指标均已包括圬工,圬工不得另计费用。(3 )工程量计算:(4 植草护坡按植草面积计算。① 骨架护坡按骨架护坡面积计算。② 喷射混凝土按喷射混凝土设计体积计算。③ 锚杆框架梁:分普通锚杆和预应力锚杆,按锚杆长度计算。④ 预应力锚索按锚索长度计算。⑤ 抗滑桩按桩身混凝土实体数量计算。⑥ 加筋土挡土墙按平、凹面混凝土圬工实体数量计算。⑦ 板桩式挡土墙按现浇、预制混凝土圬工实体数量计算。⑧ 锚杆挡土墙按现浇、预制混凝土圬工实体数量计算。⑨ 防风固沙按防风固沙路基长度计算。⑩ 软基处理:7. 本指标工程内容不包含对溶洞、采空区的处理,需要时应根据设计所采用的地理形式采用相关定额计算。 软基处理工程量按处治的面积进行计算。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中小学校建设标准2015)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0]2号),促进全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意义 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山东的需要;是科学合理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 二、总体目标 从2011年始,在全省启动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 2012年,省教育示范县、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和六市(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威海)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2014年,五市(潍坊、济宁、泰安、莱芜、日照)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2015年,六市(枣庄、临沂、滨州、德州、聊城、菏泽)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全省基本完成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标准、全面提高。《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是我省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具备的基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在实施过程中要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凡布局调整后定点的中小学校,都要确保其在办学条件主要项目的种类、数量、质量上达到标准。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地要依据中小学校建设的现状和区域发展情况,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制定本地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确保此项工程按计划、分步骤顺利实施。 (三)统筹安排、总体推进。要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与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为统领,以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实施。 (四)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四、任务要求 “办学条件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定的我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具体标准,是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的执行标准和评估验收依据。各地新建、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小学)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2009-03-03 15:06:14| 分类:电教特室配备 | 标签:标准类|字号订阅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 《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1.普通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发电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与释义

火力发电厂节能技术经济指标释义 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节能技术经济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火力发电厂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供热汽轮发电机组的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和评价。燃机机组、余热锅炉以及联合循环机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并增补指标。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发电煤耗 b f 发电煤耗是指统计期每发一千瓦时电所消耗的标煤量。发电煤耗是反映火电厂发电设备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 计算公式为:b f = B b /W f×106 (1) 式中: b f——发电煤耗,g/(kW?h); B b——发电耗用标准煤量,t; W f——发电量,kW·h。 1.2生产耗用标准煤量 B b 生产耗用标准煤量是指统计期用于生产所耗用的燃料(包括煤、油和天然气等)折算至标准煤的燃料量。生产耗用标准煤量应采用行业标准规定的正平衡方法计算。 计算公式为:B b = B h-B kc (2)

式中: B b——统计期生产耗用标准煤量,t ; B h——统计期耗用燃料总量 (折至标准煤),包括燃煤、燃油与其他燃料 之和,同时需考虑煤仓、粉仓等的变化,t ; B kc——统计期应扣除的非生产用燃料量 (折至标准煤),t 。 应扣除的非生产用燃料量: a)新设备或大修后设备的烘炉、煮炉、暖机、空载运行的燃料; b)计划大修以及基建、更改工程施工用的燃料; c)发电机做调相运行时耗用的燃料; d)厂外运输用自备机车、船舶等耗用的燃料; e)修配车间、副业、综合利用及非生产用 (食堂、宿舍、生活服务和办公 室等)的燃料。 1.3全厂热效率ηdc 全厂热效率即电厂能源利用率,是电厂产出的总热量与生产投入总热量 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ηdc = 123/b f×100 (3) 式中: ηdc——全厂热效率,%; 123 ——一千瓦时电量的等当量标煤量,g/(kW?h)。 1.4生产厂用电率 L cy 生产厂用电率是指统计期生产厂用电量与发电量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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