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经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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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经费申请书
5月9日,市教育局、财政局在广州大厦联合举办1年广州市学前教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专项经费竞争性分配评审会。1个区、县级市通过竞争机制和因素法相结合,分配1亿元学前教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专项经费。这是我局落实今年市政府承诺的“资助普惠性学前教育”这一民生实事的重要举措。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市人大、市政协和教育、财政、审计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区、县级市家长代表、幼儿教师代表,特约监督员等4多人担任评审员和监督员。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新社、中国教育报以及省市电台、电视台、报纸、大洋网等共1家媒体共同观摩见证评审会的全过程。
——竞争性分配:程序公平、过程透明、公众参与、广泛监督
本次评审会以“程序公平、过程透明、公众参与、广泛监督”的原则,各区、县级市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组建不超过6人的申报答辩团队,由教育或财政部门的局级领导作为主讲人,围绕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和问题、目标愿景、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等进行15分钟演讲,然后由申报答辩团成员接受评审小组15分钟的答辩。评审会设置评审小组、监督小组及计分小组。其中评审小组由有关领域专家以及市人大、市政协、市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有关负责人以及区、县级市家长代表和幼儿教师代表组成。家长代表、幼儿教师代表由各区教育局、财政局通过网上报名或推荐方式产生,再抽签决定,各有6个家长代表和6个幼儿教师代表参加评审小组和监督小组。
——通过竞争分配市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尚属首次。
根据省教育厅、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广东省财政绩效管理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了《1年广州市学前教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专项经费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建设,探索将以绩效为导向的竞争理念全面引入到教育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并覆盖资金设立、分配、支出、结果等环节,让更多的居民群众享受规范普惠的民办学前教育资源。
(一)《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经费来源。专项经费总额为1亿元,在1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中安排。
二是实施范围。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具体包括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在1个区、县级市中实施。
三是分配方法。采取因素分配与竞争性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按因素分配的专项经费为65万元(因素包括:1年各区、县级市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年各区、县级市规划的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学位数;各区、县级市财政资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金额;各区、县级市财力状况)。按竞争性分配的专项经费为35万元,采取申报单位现场演讲答辩形式决定,按照现场得分高低分为四个等级并给予不同的资助。其中,第一等级名,各奖得资助55万元;第二等级3名,各获得资助35万元;第三等级3名,各获得资助5万元;第四等级4名,各获得资助15万元。
四是竞争性评审办法。市教育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召开竞争性评审会,并成立评审小组、监督小组和计分小组,竞争性分配以区、县级市为申报主体,须于1年5月日前出台本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通过得分高低,获得相应的资助经费。
(二)《方案》的主要特色。
一是首次采用竞争性分配,开创市属部门专项经费分配的先河。
二是因素分配与竞争性分配相结合,绩效优先、兼顾公平。65万元按因素分配,既考虑到每一位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利益,也考虑到各地区发展普惠型民办幼儿园的任务、决心和力度,确保了各区、县级市都能相对合理地获得一定基数的资助经费。35万元通过竞争分配,明确各区(县级市)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好中选优”,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
的导向作用,引导各区、县级市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经费使用绩效,调动地区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个区、县级市已完成本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制定工作。
资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首先面临如何认定的问题。国家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没有标准,省提出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的三个特征,并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幼儿园收费标准予以确定。《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办学条件和管理规范、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的要求,并从今年月起,组织全市1个区、县级市分为3个片区展开调研,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目前,各区、县级市该项工作已完成,并正式印发执行,部分地区已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为通过竞争分配普惠性民办园资助专项经费奠定了基础。6月-1月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资助,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
——资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有助于缓解当前“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1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1〕41号)正式颁布,首次提出要“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广东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积极扶持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到13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以上”。据统计,11年,全市幼儿园1548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15所;在园幼儿近36万,其中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5万,分别占幼儿园及在园幼儿总数的44%和139%。发展普惠性民办教育,机遇与挑战并存。1年市政府变压力为动力,将资助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十大民生实事加以强调,鼓励和支持部分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发展,着力缓解当前“入园难、入园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