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类型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用地性质的分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通过对不同用地性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统筹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城市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通常可以将土地分为以下几类:1.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加工,包括工厂、仓库、物流配送中心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同时要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购物、娱乐等功能,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影剧院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便利的交通和人流条件,同时要求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
3.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包括居民区、住宅小区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要求设施齐全、配套完善。
4.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活动,包括耕地、草地、林地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良好的水土条件,同时要求环境友好和农业生产安全。
5.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便利的交通、良好的环境条件,同时要求服务质量和效益。
6.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主要用于特定的行业、用途或功能,包括体育场馆、文化遗产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严格管理和保护,同时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通过对不同用地性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
因此,科学规划和分类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希望各地政府和规划部门能够加强对用地性质分类的研究和管理,为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城市用地分类
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 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城市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设施 用地 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高压走 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 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厂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站、微波 站等设施用地 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区、发信 区以及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设施及其附属的构 筑物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 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置),以及垃圾转运、公厕 、车辆清洗、环卫车辆停放修理等设施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等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 绿地 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零售商业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餐饮用地 旅馆用地 商务用地
B21 B2 B22
金融保险用地 艺术传媒用地
B2
B29
其它商务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பைடு நூலகம்
用地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商服用地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C25、C26、T23、S31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R、C1、C3、C4、C5、C6、C7、C8、T1(铁路站场用地)、S32、D、U。
用地分类表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
C25、C26、T23、S31
住
宅用地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6、农用地。
M、W、T1(铁路线路用地)、T2、T3、T4、T5、G、E2、E3、E4、E5、E7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类型
基 本 分 类
参 照 分 类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商
服
用
地
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用地分类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2、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3、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4、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5、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6、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8;建筑密度:≤55%;7、用地性质:商业金融、居住(兼容行政办公)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8、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9、用地性质:住宅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6;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4;建筑密度:≤20%;绿化率:≥45%;建筑高度:≤35米集中绿地:≥3000平方米建筑间距系数:1.3。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22%;绿化率:≥40%;建筑高度:≤35米;建筑间距系数:1.3。
3、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0.7;建筑密度:≤20%;绿化率:≥45%;建筑高度:≤15米;集中绿地:≥5000平方米。
容积率:≤1.8(6层)建筑密度:30%1、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及与其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容积率:<1.8;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多层<16米小高层<35米高层<60米;绿地率:>40%。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 ≤20%;绿地率:≥40%;建筑高度(层数):≤35米。
用地分类
居住用地(02):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
1.住宅用地:指住宅建筑用地。
2.公用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3.道路用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4.绿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03):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指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①市属办公用地:指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②非市属办公用地:指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2.商业金融业用地:指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①商业用地: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②金融保险业用地:指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③贸易咨询用地:指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
④服务业用地:指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⑤旅馆业用地:指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⑥市场用地:指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3.文化娱乐用地: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指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指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③广播电视用地: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土地利用分类八大类表
土地利用分类八大类表
根据土地的用途和经营特点,土地利用分类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农业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等,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果树、林木等。
2.建设用地:包括居民点、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等,主要用于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
3.生态用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主要用于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景观。
4.水域用地: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主要用于水产养殖、水利水电、航运等。
5.未利用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等,未被开发利用的土地。
以上是土地利用分类的五大类,每一类下又有更具体的分类。
在实际应用中,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目的,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更多的类型。
土地利用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用地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商服用地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C25、C26、T23、S31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R、C1、C3、C4、C5、C6、C7、C8、T1(铁路站场用地)、S32、D、U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土地性质分类表
土地性质分类表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用地分类表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案等宗教自用地;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林;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地;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地;6、农用地。
城市土地十大分类
城市土地十大分类
我国城市土地均为国家所有。
城市用地按用途类型大致可划分为十类:
1.生活居住用地
生活居住用地包括住宅建筑用地、街坊道路、庭院绿化用地以及各项附属设施用地。
2.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主要指工业生产用地,包括工厂、动力设施及工业区内的仓库、交通线、防护地带等用地。
3.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是指城市交通运输设施用地,包括铁路、公路用地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港口码头、飞机场等用地。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通常指设置公用设施和工程构筑物的用地,包括水源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煤气站、消防站、各种管线工程及其构筑物、防洪堤坝、火葬场及墓地等用地。
5.风景游览区用地
风景游览区用地包括城市风景区、游览区、园林绿地以及各种名胜古迹用地。
6.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是指为全体城市居民服务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街心花园以及城市林荫道绿地等。
7.文教卫生等公共用地
文教卫生等公共用地主要指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科学研究机构、体育机构、医疗卫生以及为整个城市服务的商业用地等。
8.道路广场及仓库用地
道路广场及仓库用地主要指城市主干道、广场、停车场以及专门用来存放生活资料的生产资料的仓库用地。
9.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通常指各种军用设施、监狱、看守所以及自然保护区等作特殊用途的用地。
10.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指不属于以上所列项目的其他城市用地,包括市区边缘的菜田、苗圃、果园、牧场等地以及城市内不易划出的零星用地。
城市的功能性质和建设规模不同,城市用地的构成也各不相同。
分析城市土地时应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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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按照用地的使用功能、作用性质的不同,将城市规划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中央设施用地、特殊建设用地等7大类。
1、住宅用地:是指居住建筑用地,包括一、二类住宅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以及其他住宅用地,如棚户区改造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等。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为公众提供服务,满足公众各项社会生活需要的场所,如医院、学校、文化设施、公园、体育场地等等。
3、交通运输用地:即建设道路及其他交通运输专用设施的用地,包括高速公路、城市公路、桥梁、水路、机场等。
4、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各类工业生产的用地,包括工业园区、矿山用地、水电站、火力发电站、污水处理厂等。
5、商业用地:指以各类商业活动为主要功能的用地,包括专业市场及商业设施用地,以及大型购物中心等。
6、中央设施用地:是指安排在城市中央或街区内,用作行政及信息交流等职能的用地,如政府机构及部门机构所在地等。
7、特殊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其他特殊建设的用地,如非农林特殊用地,如体育场馆、野生动物园等。
用地性质分类表
供电用地
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3
供燃气用地
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
U
U14
供热用地
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
E21
菜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用地
E22
灌溉水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E29
其它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E3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E4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
E5
牧草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C8
其它公共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用地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其它用地(E)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E8
露天矿用地
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T5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S1
道路用地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C8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三)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大类 中类 小类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 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 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 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 工艺品制造工 业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 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 范 围
军事用地 外事用地 保安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地
E
E1 E2 E21
其它耕地
用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 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 土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 设用地 以农村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共服务 设施和道路等用地 村镇企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村镇与城市、村镇与村镇之间的公路用地 村镇其它用地 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 裸岩、石砾地、陡坡地、塌陷地、盐碱地、沙荒地、 沼泽地、废窑坑等 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C26
市场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 用地
C3 C31 C32 C33 C34 C35 C36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 文化娱乐用地 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广播电视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 影剧院用地 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 营业的同类用地 游乐用地 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 活动中心等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 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 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 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 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土地用途分类表
土地用途分类表以下是常见的土地用途分类表:一、城市建设用地1.住宅用地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工业用地4.教育科研用地5.文化娱乐用地6.医疗卫生用地7.体育用地8.物流仓储用地9.公用设施用地10.道路交通用地11.绿地与广场用地1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特殊用地(如坟墓、公园等)二、农业用地1.耕地2.园地3.林地4.牧地5.渔业用地三、资源用地1.矿产资源用地2.水利水电资源用地3.旅游资源用地4.生态保护用地四、特殊用地1.国防用地2.交通运输用地3.地质灾害防治用地4.未利用地以上土地用途分类表仅供参考,实际应用中可能因地区、国家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土地用途分类表是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标准,对土地进行分类和管理的一种措施。
它是指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将土地分为不同类型,并依据不同类型的土地的特性、功能和管理要求,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政策和规划方案,以实现土地的最优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用途分类表的制定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保护,合理配置各种土地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用途分类表的制定也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针对性地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除了上述所列举的土地用途类型外,不同国家和地区还可能存在其他类型的土地用途,例如军事用地、公益林地、草原保护区等。
同时,土地用途分类表也会因为规划的时效性、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同时期的需要。
总之,土地用途分类表是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在城市规划、国土规划、农业生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和重要意义。
居住用地分类标准
居住用地分类标准
居住用地是城市规划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分类标准根据不同的因素和标准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常见的居住用地分类标准:
1.一类居住用地(R1)
一类居住用地主要指的是市政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以低层住宅为主的地块,通常这些地块位于城市核心区域或者综合功能服务区等城市中心地带。
由于这些地块通常拥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此房价也相对较高。
2.二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指的是市政设施比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层、高层住宅为主的地块。
这些地块通常位于城市的功能组团和片区,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房价相对较低。
3.三类居住用地(R3)
三类居住用地指的是市政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的地块,通常以简单居住为主。
这些地块通常位于城市的边缘地带或者郊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不足,房价也相对较低。
4.四类居住用地(R4)
四类居住用地指的是以农村居民住宅为主的地块,通常位于农村地区。
这些地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非常有限,房价也相对较低。
以上是常见的居住用地分类标准,不同类型的居住用地在使用范围、建筑形式、配套设施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和开发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类型居住用地的特点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开发。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城乡用地分类是指对土地进行分类划分,以便适应城市和农村发展的需要。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是指对土地分类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直接影响到城乡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
1.土地功能分类:根据土地的具体功能进行分类,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农业用地、绿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等。
这些分类根据土地的用途和功能特点进行划分,以适应城市和农村发展的需要。
2.土地利用强度分类:根据土地的利用强度进行分类,包括高强度土地利用区、中强度土地利用区和低强度土地利用区。
高强度土地利用区适用于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强度土地利用区适用于城市扩展和农村工矿业发展,低强度土地利用区适用于农村和自然保护区的发展。
3.土地产权分类:根据土地的产权和使用方式进行分类,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和农民土地等。
国有土地主要由政府和公共机构拥有和使用,集体土地主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和使用,农民土地主要由农民个人拥有和使用。
这些分类反映了土地的产权制度和土地的归属关系。
4.土地规模分类:根据土地面积进行分类,包括大规模土地和小规模土地。
大规模土地适合于城市规划和大型企业的发展,小规模土地适合于农村建设和农民个体经济的发展。
这些分类与土地的规模和资源利用有关。
5.土地利用特征分类:根据土地的自然和人文特征进行分类,包括山地土地、丘陵土地、平原土地、沿海土地、河流土地和湖泊土地等。
这些分类反映了土地的地理特征和土地的利用条件,为土地利用的合理规划提供了依据。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在城市和农村规划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对土地进行分类划分,能够合理规划土地的用途和功能,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因此,城乡用地分类标准的制定对于城乡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非常重要。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对用地进行分类划分,以方便城市规划、用地管理和土地利用。
在城市规划中,用地分类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对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我将从用地性质、用地功能和用地规模三个方面,对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用地性质根据用地的性质不同,可以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水域。
具体划分如下:1.住宅用地:用于居住建筑和相关设施的用地,包括宅基地、居民小区等。
2.商业用地:用于商业零售、购物中心、办公楼等商业用途的用地。
3.工业用地:用于工厂、厂房、仓库等工业用途的用地。
4.农业用地:用于农田、果园、蔬菜大棚等农业用途的用地。
5.交通用地:用于道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的用地。
6.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
7.绿地:用于公园、广场、游憩区等绿化用途的用地。
8.水域:包括湖泊、河流、水库等水域用地。
二、用地功能根据用地的功能不同,可以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水域、特殊用地。
具体划分如下:1.居住用地:用于居住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2.商业用地:用于商业活动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3.工业用地:用于工业生产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4.农业用地:用于农田、果园等农业生产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5.交通用地:用于交通设施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6.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7.绿地:用于绿化和休闲娱乐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8.水域:包括湖泊、河流等水域。
9.特殊用地:如风景名胜区、城市用地保护区等。
三、用地规模根据用地的规模大小不同,可以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大型用地、中型用地、小型用地。
具体划分如下:1.大型用地:占地面积较大,用途范围广泛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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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M2):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R1):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R2):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R3):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R4):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