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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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文件名稱:新生入學管理程序
文件編號:A02P01
制定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制定日期:89.06.16
C05P01-02B
生,特訂定此程序。
二、範圍:凡本校招生試務作業均適用之
三、權責:教務處註冊組主辦,各系所協辦。
四、定義:依相關教育法規、本校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技術校院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
招生簡章、技術校院二年制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入學簡章、技術校院四年制及專
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入學簡章及「四技二專推薦甄選聯合招生辦
法」。
五、作業內容:
5.1招生考試之試務工作
5.1.1 二技推薦甄選作業
5.1.1.1 草擬各系組推薦條件及甄選辦法
5.1.1.1.1 承辦人員需於九月依「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代號 AA)來函轉發給各系
依「招生名額調查表」、「甄試項目調查表」送給各系彙填。
5.1.1.1.2 依招生辦法複核各系修訂簡章,並函送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
5.1.1.1.3 製作校系簡介之電腦檔。
5.1.1.1.4 校系簡介送給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
5.1.1.2 報名及審查作業
5.1.1.2.1 接受各推薦學校之報名資料。(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辦理)
5.1.1.2.2 報名資料依學系及推薦學校進行匯整及分類。(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辦理) 5.1.1.2.3 依照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彙轉推薦本校之考生資料核對報名文件並通知
資料有誤之推薦學校。
5.1.1.2.4 報名資料分送各系,以進行推薦資格審查作業。
5.1.1.2.5 將資格審查不合格名單傳真至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合格者則由二技聯合
甄選委員會寄發准考證。
5.1.1.2.6 接受推薦學校申覆資格審查結果。
5.1.1.2.7將確定之申覆結果通知推薦學校並副知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
5.1.1.3 籌備本校招委會會議資料
5.1.1.3.1 擬定工作進度表草案
5.1.1.3.2 製作歷年報名人數統計表及相關資料統計表。
5.1.1.3.3 擬定第一次招生委員會議程。
5.1.1.3.4 發出第一次招生委員會議通知。
5.1.1.3.5 議訂委員會組織規程。
5.1.1.3.6 討論工作日程表。
5.1.1.4第一階段甄試
5.1.1.4.1三月份寄出資格審查通過名單暨未通過名單給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
5.1.1.4.2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通知各學校因報名資格複查而異動之名單,就此確定
報考名單。
5.1.1.4.3教務處彙整各系之甄試通知單,將第一、二階段甄試日期、放榜日期及複
查截止日期通知總會。
5.1.1.4.4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寄來考生資料檔及成績計算方式、錄取名單樣式與軟
體安裝及使用說明。
5.1.1.4.7教務處彙整各學系甄試之試題並印製試題、製作答案卷。
5.1.1.4.8 聘請監試人員、辦理考前座談、舉行第一階段甄試。
5.1.1.4.9考試結束由閱卷組進行閱卷。本組將甄試成績輸入電腦,確定第一
階段合格名單,並列印成績通知單以限時專送寄發考生。
5.1.1.4.10教務處將第一階段的合格名單暨第二階段甄試成績登記表給各系,並彙
總上述各項成績報表供招委會決定錄取名單。
5.1.1.5 放榜作業
5.1.1.5.1 各系聘請專業教師組成甄試小組,舉辦第二階段甄試。其後核算甄試成績。
5.1.1.5.2 教務處彙整各系第二階段甄試成績並製作統計表,草擬錄取名單。
5.1.1.5.3印製第二階段成績單並寄發。
5.1.1.5.4擬訂第二次招委會議程。
5.1.1.5.5教務處依據第二階段成績試辦分發及第二次委員會決議錄取名單,製作電
腦檔榜單再寄給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
5.1.1.5.6教務處寄發甄選成績單及錄取通知單(含報到通知單)給考生。
5.1.1.5.7教務處在校園內榜示錄取名單及開放網路查詢。
5.1.1.5.8接受考生成績複查及放棄錄取資格之申請。
5.1.1.5.9回覆考生複查結果及放棄資格聲明書第二聯函寄各推薦學校。
5.1.1.5.10函報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完成報到和放棄錄取資格名單。
5.1.1.6 經費核銷作業
5.1.1.
6.1 依第二次招委會通過之經費擬訂預算,簽請校長核可後分送各系及相關單
位執行並製作印領清冊。
5.1.1.
6.2 彙整各單位之印領清冊,並簽送相關單位進行經費核銷作業,報回二技聯
合甄選委員會。
5.1.1.7 報到註冊作業
5.1.1.7.1 於二技聯招放榜後,統一為新生編班及編學號。
5.1.1.7.2 寄發註冊報到資料。
5.1.1.7.3 製作學生證及學籍表。
5.1.1.7.4 進行新生報到及註冊事宜,繳驗學生身分證及畢業證書影本。
5.1.2四技推薦甄選招生作業
5.1.2.1擬定甄選作業辦法
5.1.2.1.1擬定工作進度表草案
5.1.2.1.2製作歷年報名人數統計表及相關資料統計表。
5.1.2.1.3擬定第一次招生委員會議程。
5.1.2.1.4發出第一次招生委員會議通知。
5.1.2.1.5議訂委員會組織規程。
5.1.2.1.6討論工作日程表。
5.1.2.2草擬各系推荐條件及甄選辦法
5.1.2.2.1 承辦人員需於九月依「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來函轉發給各系依「招
生名額調查表」、「推荐條件及甄選辦法表」送給各系彙填。
5.1.2.2.2 依招生辦法複核各系修訂「招生名額表」、「推荐條件及甄選辦法表」,並函
5.1.2.2.4核對學校簡介電腦檔。
5.1.2.2.5校系簡介送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5.1.2.3報名及資格審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