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考点总结--修正打印版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历年真题必背考点总结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历年真题必背考点总结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涉及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级:第一个层级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级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级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第四个层级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2017年8月】2.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018年5月】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017年4月】4.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018年3月】5.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不能再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6.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017年2月】7.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017年11月】8.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2)公司的经营范围;(3)公司的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017年2月】9.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总结: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本章重要考点举例:公司的种类;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规定;证券发行与交
易活动禁止行为;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内幕交易行为;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
公告,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
本章重要章节:第三节和第四节,具体如下:
第三节证券法
1.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2.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
3.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4.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
5.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
6.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
7.内幕交易行为、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第四节基金法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权利和义务。
2.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
3.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注释版考点全精析2020版(1)

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2020版)(红色字体为出题的地方,绿色字体为注释)第一章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考点1: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规范系统。
【为什么法律是以权利和以为为内容的呢?如果全世界就你一个人,你随便弄,这里放火,那里打死几头鹿,无所谓,但是我们中国14亿人口了,人家的东西你去抢了,可以嘛?当然不可以,所以法律规定了你能干啥和不能干啥】【法是有国家弄的,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两个人喝啤酒相互看了一眼,马上要打起来了,想一想不能打啊,打赢了进监狱,打输了赔钱,结果就不打了】(二)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再文明执法最后也得干你】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4、法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考点2: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基本构成(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法律关系的概念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一个特殊的形式,我和你是男女朋友,这是社会关系,但是我们结婚了,成为夫妻了,这就升级为法律关系了,升级为法律关系后,你就不能找小三了,有了孩子要一起抚养了,法律关系有了,双方就有了权利和义务了】2、法律关系的特征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2)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夫妻,是以婚姻法为基础的,彼此有权利义务,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二)法律关系的种类1、按不同法律部门划分宪法法律关系民商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2、按法律关系发生的方式划分确认性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对先前已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我是你老子,没有法律的时候也有老子和儿子,只是后来有了法律规范了确认了这种社会关系】创设性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范而建立的全新社会关系。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考点讲义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考点讲义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1: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规范系统。
(二)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1)规定了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人们可以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体现了人们依法享有的权利;(2)规定了人们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得为一定行为,体现了人们依法应履行的义务;(3)规定了人们在应当为而不为或不应当为而为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后果,体现了人们在违反法定义务后应承担的责任。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与权威;2)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虽然对人们的行为及相互之间关系也有一定指引与规范作用,但都不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不具有国家意志性。
法的制定:国家的立法机关按立法程序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此方式所创制的法一般称为“制定法”或“成文法”。
法的认可:国家对人们生活中已存在的某种习惯或之前司法机关对具体案件的裁决赋予其普遍适用的效力,从而形成新的法律。
此方式所创制的法一般被称为“不成文法”,比较典型的是“习惯法”和“判例法”。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它在国家主权范围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与最高的权威性。
法的统一性,体现在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法律体系,该体系中各项具体的法律规范在根本原则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各项法律规范之间不能存在相互矛盾的情形。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法是通过以权利义务来设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影响人们的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从而调节社会关系的。
从本质上说,任何法律规范都是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资料归纳汇总(一)

《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重点(1)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从业资格取得的条件包括:(1)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
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3)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
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基础知识》考点速记11、行业分析因素:定性因素、定量因素。
2、常见的行业分析因素有:(1) 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2)行业可持续性;(3)抗外部冲击的能力;(4)监管及税收待遇――政府关系;(5)劳资关系;(6)财务与融资问题;(7)行业估值水平;3、宏观经济政策因素:经济增长、经济周期循环、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市场利率、通货膨胀、汇率变化、国际收支状况。
4、中央银行通常采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
5、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意义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之后逐渐演变成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
6、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7、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
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8、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知识考点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知识考点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一、处罚方面5%~15%①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料等取得公司登记的,对该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的5%~15%的罚款;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资产的, 5%~15%的罚款;③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5%~15%的罚款。
3~30 万①提交的会计报告材料中虚假记录或隐瞒重要事实,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3~30 万的罚款;5~50 万①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50 万的罚款;②违反公司法规定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5~50 万的罚款;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固有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的,处理5~50 万元的罚款(直接负责人是3~30 万罚款);5~20 万①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关闭,并处以5~20 万罚款;二、数字信息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 万的,必须采用承销团;2、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一般为10 年或 15 年,开放式基金无发行规模限制3、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决定既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债务的担保,也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的担保。
4、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 3 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5、证券记忆所终止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形,有一个是: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6、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 3 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予以公告;7、协议收购,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达成30%时,继续收购的,应到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8、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 年以上;9、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元,必须是实缴资本。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一层:法律第二层:国务院行政法规第三层: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四层:自律性组织行业自律规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认缴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注册资本为实缴第二节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50个以下,董事会3-13人,注册资本为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2——200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35%,董事会5-19人。
人数不足规定的2/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发起人自股款缴足30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大会前15日前通知,大会应代表股份超过一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法定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认购股本;董事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利润分配;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通知和公告办法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其产生的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董事会的职权:召集,向股东作报告,执行决议,制定方案,决定聘任经理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书面委托代为出席监事会起码3个人,监事任期3年监事会的职权:检查财务,监督,建议,要求纠正,提议召开股东会,股东会提出提案,提起诉讼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30天,人民法院强制转让20天股份发行:公平、公正原则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不得转让高管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股东大会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年会前20日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提取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0%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合并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受通知书30日内,公告45日内要求清偿或者担保控股股东出资额/股份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股本总额50%以上,或者不足50%但表决权产生重大影响2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2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应由职工代表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未开始营业,吊销执照第三节证券法证券公司设立要求:A: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B: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C:主要股东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D: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当事人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证券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1.名称、住所2.组织机构等职权规则3.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4.解散与清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最近36个月财会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是否核准发行证券的决定可以一次核准、分期发行(12个月首发,剩余24个月发完),发行人在每期发行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股票发行条件: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35%,3000万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25%,发起人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交易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票应提交的申请文件:章程;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姓名股份数等;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名称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协议…股票上市条件:公司股本总额大于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大于4亿,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公司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提交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债券上市条件:公司债券期限1年以上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应由承销团承销。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资料归纳汇总(二)

《法律法规》15句必备关键句1、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而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
2、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或活动的基本准则,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在公司法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自治性规则。
3、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司法强制执行除外。
4、合规负责人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并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
5、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在基金存续期间内不得赎回,因此,基金份额的总额即基金规模在基金存续期间是固定的。
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7、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8、账户存续期间证券公司营业部应每3年对自然人客户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每年对法人客户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9、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10、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
11、证券自营业务必须以证券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自营席位进行,并由非自营业务部门负责自营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12、根据《公司法》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2024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归纳完整版

2023-2024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归纳完整版1、下列关于基金财产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B.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D.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正确答案:B2、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应给予的处罚有()。
A.Ⅰ.Ⅱ.ⅣB.Ⅰ.Ⅱ.ⅢC.Ⅰ.ⅢD.Ⅱ.Ⅲ.Ⅳ正确答案:B3、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有( )。
A.①②③B.①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正确答案:D4、(2016年真题)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 )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备案。
A.基金经理B.基金管理人C.基金托管人D.基金份额持有人正确答案:B5、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和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被称为()。
A.证券投资咨询B.证券投资顾问C.证券研究报告D.期货投资咨询正确答案:A6、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审查申请文件。
对保荐机构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A.15B.30C.45D.60正确答案:C7、下列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B.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C.涉嫌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D.涉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正确答案:D8、风险管理部门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收入总额应不低于公司总部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同职级人员的( )。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三】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三】证券从业考试即将开始,如今正是备考的时候,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三】”,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三】考点:法律责任(一)主要法律责任1、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的法律责任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2、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3、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4、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5、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的法律责任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6、其他1)公司不依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提取的金额,可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清算时,不依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十一】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十一】证券从业考试备考已经过去许久,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好的了解备考,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十一】”,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十一】考点:存托凭证与沪伦通(一)存托凭证1、存托凭证定义存托凭证(Depositary Receipt, DR):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应当参与存托凭证发行,依法履行发行人、上市公司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条件(1)《证券法》第13条关于股票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2)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公司,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3)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且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4)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6)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信誉良好,符合公司注册地法律规定的任职要求,近期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息披露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具有股东投票权差异、企业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应当在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发行文件显要位置充分、详细披露相关情况,特别是风险、公司治理等信息,并以专章说明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二】考点: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及其防范(一)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在开展证券经纪业务过程中因种种原因而导致其自身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六】

2)已确立过风险等级的客户:证券公司应根据其风险程度设置相应的重新审核期限,实现对 风险的动态追踪。原则上,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低一等级客户的审核 期限不得超出上一级客户审核期限时长的两倍。
2、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1)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 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2)客户行为或交易情况岀现异常的;
(3)客户姓名或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关注的犯罪 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名称相同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证券公司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证券公司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 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证券公司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 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 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4)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5)证券公司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的; (6)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7)证券公司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证券公司除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以釆取以下的一种或几种措施, 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1)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2)回访客户; (3)实地査访; (4)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5)其他可依法釆取的措施。 考点: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 (一)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基本原则 1、风险相当原则。证券公司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 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2、全面性原则。除特定例外情形外,证券公司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 业务、行业(职业)等 方面的风险状况。 3、同一性原则。证券公司应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 4、动态管理原则。证券公司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 5、自主管理原则。证券公司经评估论证后认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 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要求。 6、保密原则。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 息。 (二)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求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八】

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八】证券从业考试备考已经过去许久,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好的了解备考,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八】”,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八】考点: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一)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概念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即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投资咨询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二)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
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从业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4、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期货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7、通过中国证监会统一组织的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例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 )的行为。
I.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II.预测和承诺本机构服务的股票收益III.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IV.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A.II、III、IVB.I、III、IVC.I、II、IIID.I、II、IV【答案】B【解析】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及内容法律效力逐级递减第二节公司法一.公司种类1.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50 人以下股东,股东以认缴出资额、公司全部资产承担债务.2.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认购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3. 母公司: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4. 子公司:被另一公司支配或控制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6. 分公司: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不具有法人资格机构,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7. 上市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流通8. 非上市公司: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9. 本国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公司法人10. 外国公司:本国公司以外公司二.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是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依据。
三.公司的经营原则1. 合法经营原则2. 自主经营原则3. 自负盈亏原则4. 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原则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原则5.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1. 设立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两者都行。
发起设立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之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2. 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法律效力取得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2020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从

2020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1.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场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2.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4.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关业务活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维持专业胜任能力。
5.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6.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7.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
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
8.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不得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9.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从事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活动,泄露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或其他未公开信息,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内幕交易活动。
(2)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单独或者合谋串通,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和干扰市场。
(3)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做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扰乱证券市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如接受或赠送礼物、回扣、补偿或报酬等,或从事可能导致与投资者或所在机构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活动。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点

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知识要点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效力逐级递减第二节公司法一.公司种类1.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50 人以下股东,股东以认缴出资额、公司全部资产承担债务2.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认购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3. 母公司: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4. 子公司:被另一公司支配或控制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5.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6. 分公司: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不具有法人资格机构,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7. 上市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流通8. 非上市公司: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9. 本国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公司法人10. 外国公司:本国公司以外公司二.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是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依据。
三.公司的经营原则1. 合法经营原则2. 自主经营原则3. 自负盈亏原则4. 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原则5.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1. 设立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两者都行。
发起设立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之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2. 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法律效力取得法人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证券从业2020年基本法律法规重点

证券从业2020年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禁止行为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1)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2)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3)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4)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
(5)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规定一般性禁止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2)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5)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7)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9)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0)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特定禁止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2)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3)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4)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投资顾问相关人员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遵循的执业规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市公司调研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事先履行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审批程序。
(2)不得向证券研究报告相关销售服务人员、特定客户和其他无关人员泄露研究部门或研究子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整体调研计划、调研底稿,以及调研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计划、研究观点的调整信息。
(3)不得主动寻求上市公司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重大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目录第一章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第二节公司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第三节证券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第四节基金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第五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第六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第一节从业资格.........................................................................................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第二节执业行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一节证券经纪.........................................................................................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二节证券投资咨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三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五节证券自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六节证券资产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第七节其他业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第一节证券一级市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第二节证券二级市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考点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降低: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
中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20年中,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考点二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其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考点三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第一章第二节公司法考点一公司的种类考点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考点三公司的经营原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体现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经营原则;自主经营原则;自负盈亏原则;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考点四公司设立的方式考点五公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考点六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内容公司可以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
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主要是保证、抵押和质押。
公司对外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会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就公司对外投资和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严格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考点七股东权利滥用的相关内容考点八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考点九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做了多元制的规.定:即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考点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首先要求是实缴的出资额,即实缴资本;同时要求达到最低资本限额,即不得少于最低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l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考点十二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十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1.发起设立程序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程序通常包括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选任董事和监事、申请登记注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包括批准、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程序主要包括订立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募股程序、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考点十四募集设立与发起设立程序的区别1.发起人认购股份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允许采取募集设立的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发起人必须认购占注册资本总额一定比例的股份,以加大发起人的责任,减少社会公众投资者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