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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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三、职责

1、经营部

1) 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2) 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 采购的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仓库

1)认真按劳防用品采购计划,按照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保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保用品损坏。

3)负责按照安全环保部批复的领料单发放劳保用品。

4)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安环部提交发放管理记录及库存等情况。

3、安环部

1)负责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申报。

2)负责劳保用品数量及品种审核。

3)建立每位员工劳保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统一发放。

4) 发现劳保用品质量问题时,经安环部鉴定后书面通知经营部进行退换。

5) 根据国家、省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1)工作服: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保鞋: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保护足部防止压伤和烧灼的工人使用。

3)防护手套(包括电工绝缘手套、塑胶手套、帆布手套):按照需要发给操作工使用。其中:电工绝缘手套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使用;塑胶手套发给接触腐蚀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工人使用;帆布手套发给有烧伤危险的工人使用。

4)安全帽:全体员工

5)防护面具和防护眼镜:发给面部或眼部易被烧伤或易被灰尘、金属屑和腐蚀性、毒害性液体伤害眼睛的人员使用。

6)安全带: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使用。

2、劳保用品发放的原则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职工不得将发放的劳保用品转让、出售,不准随意改制式样。

3、劳保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1)生产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岗位劳保用品需求,由综合管理部按照相关标准制订“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配备标准进行发放,并保存有员工签字的发放记录;同时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台帐,并及时更新和日常维护;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3)安环部负责对员工进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需培训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4、劳保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保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格,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挥劳保用品的作用,员工在领用的防护用品时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防止浪费。

2)为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因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故作为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工作时间内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进行相应处罚;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保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发放给员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由员工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培训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接待部门提供公用的防护用品。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

7)员工改变工种应经综合办公室及安环部同意相应增减劳动防

护用品,不得自行变动;

8)凡员工脱离本岗位工作、学习、请假及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歇工3个月及以上者,其劳动防用品的使用期限应按实际歇工天数相应延长;

9)员工在内部岗位调动时,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调整。员工调离本厂,应按规定交回主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防护用品的报废:

安环部及员工应经常检查防护用品的有效性,不合格的、失效的防护用品一律不准使用,本着节约成本原则,需报废的劳保用品必须由安环部检查并强制收回后交经营部,方可更换新的防护用品,对于遗失和人为故意损坏的防护用品,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对责任部门和班组实施处罚。

五、考核及其他

1、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所有劳保防护用品均为免费发放,在规定使用期内离职、转职等,应在离开原职位前交还所有劳保用品,出现废、损坏严重等情况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例如工作服、工作鞋在员工任职七个工作日后发放,其界限为6个月,即如在六个月内出现离职等状况,应照原价赔偿。);

3、劳保防护用品在规定使用期内,凡出现丢失、损坏等意外情况,到安环部报备,并视情节轻重接受处罚,同时按进价赔偿;易耗劳保防护品,不允许随处乱扔乱放,违反者按照《现场作业人员管理奖惩条例细则》进行处罚。

4、凡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本制度自201八年4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归经营部、安环部所有。

附件:《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法表》

山西煜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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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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