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印发《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认定原则(试行) 》的通知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征稿启事
《 门理 工学 院学报》 编辑部 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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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科技的改革和发展 ,积极探索学术前沿 ,敏锐捕捉学术热点 ,广泛传播科技信息 ,竭诚为广大
作者 、读者 服务 。 本刊 主要栏 目为 :海 峡 西 岸论 坛 、工 程技 术 应用 、社 会科 学 辨 析 、高等 教 育研 究 、语 言文 学 论 丛 、博士论 坛等 。
投稿 约定 :
6 .来稿一经发表 ,按篇一次性付给稿酬并赠送该期刊物。本刊被国内多家著名文摘期刊和数据
库列为收录刊源 ,对此特别声明不另收费用,也不再付给稿酬。 7 .本 刊 以质 量为选 登 的唯一标 准 ,不 收版面 费 。 8 .详情可参见我刊 《 论文版权转让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著作权法》
作者可另行处理。变更作者署名或顺序 , 单位内容或顺序 ,需由第一作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编辑部并经
编辑部 同意 。
4 .作者同意将该文稿的发表权 、汇编权 ;纸型版、网络版或其他 电子版的发行权、传播权和复
制权交本刊独家使用 , 同意由编辑部统一纳人相关 的信息服务系统。 并 5 .基 金项 目文章请 标注基 金项 目名称 ,并注 明项 目编号 ,同时请 附上批 文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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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理 工学院学报》 征稿启事 厦
20 0 8笠
《 门理工学院学报》 征稿启事 厦
《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是厦门理工学院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本刊 以
厦门理工学院科研的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院科研工作健康发展,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科技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07】83号)、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布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07】85号)及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及其他科研经费:1.纵向科研经费(财政拨款类科研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国务院所属其它各部委、地方各厅局等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横向科研经费(非财政拨款类科研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等.3.其他科研项目经费是指校内科研项目和其他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学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领导责任。
学校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明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1.科技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科研设备的管理,并配合财务处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入账经费的分类、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科研经费开支的监督和检查、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以及结题情况及结余经费的处理意见.2.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厦工教〔2016〕81号
厦门工学院文件厦工教〔2016〕81号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分级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厦门工学院分级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工学院分级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工学院2016年12月30日签发人:蔡远利抄送:董事会、监事会厦门工学院校长办公室2016年12月30日印发厦门工学院分级教学管理办法(试行)《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和《大学计算机基础》等课程是高等学校本科生重要的通识性课程,在高校理、工、经、管等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鉴于学校现设各专业对上述通识课程的客观需求存在差异,为此,本着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和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并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重视通识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以服务学生专业发展需要、尊重个人选择为宗旨,切实做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效果,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二、基本原则以教育学、心理学为理论基础,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知识学习规律,以学生的知识基础和能力水平为依据,按照“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科学设计教学进程,改革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以适应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要,并使学生的学习潜力得到充分发挥,达到分级教学的目的。
同时要加强课程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创新课程教学考核方法,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三、分级要求拟采取分级教学的课程应严格按照《厦门工学院关于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要求,在充分尊重学生个人的意愿和不降低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各本科专业人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内容、学时学分分配、授课时间和教学组织等作科学、合理的划分,并分别制定各分级教学课程的教学大纲,明确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厦门理工学院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印发学校《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贯彻《福建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4号令)文件精神,推进我校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特制订《厦门理工学院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doc:《厦门理工学院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三月六日主题词:档案重大活动管理办法通知附件:厦门理工学院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厦门理工学院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发挥重大活动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档案条例》、《福建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是指厦门理工学院内发生的涉及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外事、宗教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规模较大的活动:(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学校的视察、考察、指导工作等;(二)省、市级的主要领导人在校视察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工作等;(三)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其他省市、直辖市、自治区主要领导人来校参观访问和指导、视察工作等;(四)外国(籍)政要、国际组织及其负责人、外国对华友好团体和著名友好人士、境外高校等在我校的参观、访问、演讲活动,境内外院校与我校的合作协议和备忘录等;(五)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考核、评估、验收活动;(六)国家、我省及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我校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七)学校承办或主办的重要的国际性、全国性、省市级会议、学术活动;(八)学校召开的各类重大会议(如党代会、教代会、工代会等)和举办的全校性活动(如校庆等);(九)各类由学校组织的或代表学校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竞赛、会展等活动;(十)学校重大项目开工、奠基、落成(竣工)典礼,揭牌仪式;(十一)在我校范围内发生重大影响的生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活动;(十二)其他对我校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活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8〕38号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公布
2017-2018学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教材建设,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校院二级管理改革的精神及教学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现经过二级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对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及申报意见,批准立项2017-2018学年度教材建设项目14个,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主编教师根据评审意见确定的资助等级做好相关工作,立项教材须在立项后两个年度内出版结题,超过两个年度而未出版的,学校将取消立项及资助。
请相关单位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
理,积极支持主编教师按时、优质完成教材编写工作。
项目工作联络人:肖海林,电话:6291103。
附件:2017-2018学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一览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2017-2018学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一览表。
关于印发科技类和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8】49号文
关于印发科技类和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8】49号文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地大校办发〔2018〕49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类和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技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技类期刊论文分类办法依据ISI web of science收录的SCI期刊、Engineering Village 收录的EI论文以及中文科技期刊,我校将按科技论文的影响力,将其划分为T1、T2、T3、T4、T5、T6六类。
(注:T 为Tier的字首)。
一、T1期刊1.NATURE、SCIENCE、CELL。
2.依据ISI web of science收录的影响因子大于10.0的SCI 期刊。
3.依据2017年ISI web of science收录的SCI期刊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2017年JCR分区,三年平均影响因子位列各学科前5%的期刊。
4.自然指数Nature Index (NI)收录的期刊(2018版)。
二、T2期刊5.依据2017年ISI web of science收录的SCI期刊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2017年JCR分区,三年平均影响因子位列各学科前15% 或JCR分区Ⅱ区的期刊(如需要,每个二级学科可从各学科T3期刊中增加1-2种有影响力的期刊)。
6.中国科学(英文版)、科学通报(英文版)。
三、T3期刊7.依据2017年ISI web of science收录的SCI期刊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2017年JCR分区,三年平均影响因子位列各学科前50% 的期刊或JCR分区Ⅲ区的期刊(如需要,每个二级学科可从各学科T4期刊中增加1-2种有影响力的期刊)。
厦门理工学院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图书馆共有纸质图书208.41万册,2021年新增册,生均纸质图书99.11册;电子期刊 369.88万册,学位论文603.02万册,音视频.0小时。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创刊于1992年12月,原名《鹭江大学学报》,曾用名《鹭江职业大学学报》,系厦门 理工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双月刊。该刊设置的理工科主要栏目有:机械与汽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光电与通信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数理科学; 哲学与社会科学主要栏目有:闽台文化产业研究、经济·管理、语言·文学、哲学·政治、文化·社会、体 育·艺术等。在该刊刊用的稿件,同时编入CNKI系列数据库、中国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实验楼
合作交流
截至2022年6月,学校与俄罗斯奥廖尔国立大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英国纽卡斯尔大 学、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日本琉球大学、韩国全北大学等60多所优质大学开展多元化、全方位的合作。 与俄罗斯奥廖尔国立大学共建高端轴承研究中心、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共建轨道交通研究中心,与新西兰维多利 亚大学共同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爱尔兰科克大学、意大利罗马大学、法国高等信 息工程师学院等海外名校共同开展师生交流和本硕士生的联合培养。实施高端外专引智和海外教授聘请计划,招 收侨生、港澳台地区学生和国际生到校学习。
明理精工、与时偕行 “明理”——《宋书·良吏传》:“精练明理,为一世所推”,即明察事理、明了道理。 校训“精工”——《后汉书·蔡伦》“莫不精工坚密,为后世法”,即精致工巧。 “与时偕行”——《周易》:“终日乾乾,与时偕行”。即“变通趋时”,寓有与“时”相配合而行动的积 极意义。 “明理精工”强调做人做事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与时偕行”强调紧跟时代步伐、融入社会、服务社 会。
关于印发《龙岩学院有关刊物认定
岩学院科研〔2014〕10号关于印发《龙岩学院有关刊物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单位: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龙岩学院有关刊物认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认定标准(岩学院科研〔2013〕12号)即停止执行。
龙岩学院2014年11月6日龙岩学院有关刊物认定标准(试行)一、A类学术刊物:(一)在《Nature》、《Science》、《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被SCI、EI和SSCI、A&HCI全文收录的(非会议论文)。
(三)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主办的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
(四)在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目录中,国家部委、全国性专业学会(不含分会、研究会、协会)主办的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
(五)进入CSCD或CSSCI(核心版)目录的985大学学报。
(六)进入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辑的《中文核心学术刊物要目总览》,且为国家部委、全国性专业学会(不含分会、研究会、协会)主办的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
(七)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理论版)、《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在其他刊物发表并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八)《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上海体育大学学报》(仅限体育类教师发表);《中国美术学院学报》、《中央美术学院学报》(仅限美术类教师发表);《中国音乐学院学报》、《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仅限音乐类教师发表)。
(九)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9所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当年列入A类的学术刊物。
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认定原则(试行)-附件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认定原则(试行)厦理工〔2013〕83号一、权威期刊认定原则1.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主要以国家部委(不含下属研究院所)主办的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或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科院所属研究院所主办的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国家一级学会、研究会会刊、各学报英文版为基准,并为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或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所收录。
2.国家“985工程”大学学报以及5所体育类、艺术类高校学报,原则上亦为权威期刊,名单如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美术研究)、中国传媒大学(现代传播)、东华大学(自然科学版)。
3.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理论版)(每篇不低于3000字)和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每篇不低于2000字)转载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视为权威期刊论文。
二、核心期刊认定原则除上述权威期刊外,收录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以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的期刊(不包括扩展版),工程索引(EI)会议录论文、科技会议录索引(CPCI-S)、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CPCI-SSH)以及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为核心期刊论文。
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试行)》的精神,学院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在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对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开展规划、指导、审议和评价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学科的专家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委员数量为不少于21人的单数。
第四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委员均为兼职,其聘任条件:1.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2.有较丰富的高校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经验;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4.热心学校的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第五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届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
第六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有意见发表权、投票表决权和会议动议权。
第七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有参加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接受会议布置的工作的义务,对不宜公开的议事内容有保密的义务。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向主任委员或召集人请假并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第八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必要时可成立临时性专题评议组或审议组。
第三章教学工作委员会职责第九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议和论证学校的教学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改革方案。
2.审议学校的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审核、通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工作评估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提供指导、咨询和建议。
3.围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对重大项目的立项与建设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4.参与评审、鉴定和推荐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类教学奖等。
核心期刊发表标准
核心期刊发表标准核心期刊是指在某一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高影响力的期刊。
核心期刊发表标准是指学术界对于期刊发表论文的一系列要求和标准。
在学术研究中,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往往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因此,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核心期刊发表标准要求论文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这就要求论文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方面都要达到一定的水平。
论文的研究内容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够对学科领域内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研究方法要科学合理,能够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研究成果要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能够对学科领域内的发展和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其次,核心期刊发表标准要求论文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这就要求论文在学术界内能够引起一定的关注和讨论,能够对学科领域内的研究和实践产生一定的影响。
论文要能够对学科领域内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考和探讨,能够为学科领域内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启发和借鉴。
论文要能够在学术界内引起一定的争议和讨论,能够促进学科领域内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最后,核心期刊发表标准还要求论文必须符合期刊的投稿要求和规范。
这就要求作者要认真阅读期刊的投稿指南,按照期刊的格式要求和写作规范来撰写论文。
作者要认真准备论文的投稿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作者要严格按照期刊的投稿流程和要求来进行投稿,确保投稿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处理。
总之,核心期刊发表标准是学术界对于期刊发表论文的一系列要求和标准。
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要想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就必须要符合这些标准。
因此,科研工作者在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时,要认真对待这些标准,努力提高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确保论文能够顺利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厦门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厦门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需要设置。
高等学校教师应具有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除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学时的教学任务外,还应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为强化我校教师的科研意识,激发广大教师进行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并使学校科研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的计算采用积分制,以“分”为统计单位,根据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和科研组织工作进行计分和统计。
第三条计分范围。
包括:学术性期刊、报刊(字数不少于3千字)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被采纳的咨询调研报告;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课题;各级各类科研获奖成果;通过鉴定的科研项目成果;各类专利成果;技术转让以及其它科研成果等。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第四条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科研工作量(K) =纵向科研项目工作量(A)+横向科研项目工作量(B)+ 科研成果工作量(C)+ 科研水平工作量(D)- 惩罚分(E)第三章科研工作量分值及有关系数第五条纵向科研项目工作量(A)纵向科研项目工作量(A) = 项目来源系数(G)×年度实际到校的科研经费数值(J)×学科加权系数(XS)其中: G:项目来源系数(以项目级别取值,见表1);J:年度实际到校的科研经费数值(以万元为单位);XS为学科加权系数(见表2)。
表1:项目来源系数J取值如下:J=总经费/应完成的年限表2:学科加权系数XS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工作量( B)B = 10 × J × XSJ为每年实际到位款额(以万元为单位),XS为学科加权系数(见表2)。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学位论文是申请硕士学位的重要文献资料,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范,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时应参照执行。
一、学位论文内容和格式论文的内容及其顺序依次为:封面、遵守学术行为规范承诺、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主要符号表、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附录。
1.封面:按国标,全校统一格式。
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具体、切题、不能太笼统,要引人注目;题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30字以内。
分类号: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类号。
编号: 为学校代码。
厦门理工学院的代码为11062。
UDC:国际十进制分类法类号。
密级:在封面右上角处注明论文密级为公开、内部、秘密或机密。
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为准,一般为二级学科名称。
2. 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为更好地维护我校学位制度的声誉,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明晰知识产权,杜绝论文剽窃现象,要求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分别签署“遵守学术行为规范承诺”、“独创性声明”、“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见附件),并将其做为论文插页装订在学位论文的首页。
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姓名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得用盖章或打印。
3.中文摘要:论文第一页为中文摘要,约800~1000字左右。
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和关键词。
摘要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等。
语言力求精炼,一般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
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3-5个论文的关键词。
4. 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后为英文摘要,也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和关键词。
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5.目录:应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
6.主要符号表:如果论文中使用了大量的物理量符号、标志、缩略词、专门计量单位、自定义名词和术语等,应编写成注释说明汇集表。
管理-制度】厦门理工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讨论稿)
理工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各类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凝聚、稳定一批优秀的科研创新人才,保证学院科研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提升教师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学院决定实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为加强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成效,根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是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一种项目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是我院科研机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实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以前沿性创新课题为导向,以体制与机制创新为保障,配合学院251人才工程,以杰出学科带头人的造就与引进为重点,以学术队伍水平大幅度提高为目标,进行科研创新团队组织与建设。
第二章科研创新团队工作任务第四条科研创新团队是相对独立的研究实体,其主要工作任务是依托所在系、部的科研条件与人力资源,完成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建设高水平的学术梯队(推出新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第五条学院通过支持科研创新团队从事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群体,同时为省、市级创新团队建设积蓄力量。
第六条创新团队建设要进一步推动海外智力引进工作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创新团队在引进海外人才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人才培养、选派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出国学习进修等方面要有明确的计划和目标。
第七条创新团队在获取各级各类项目,争取科技经费,解决重大理论与技术问题、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等要有明确、合理的建设目标。
第八条创新团队在两年内至少共同完成下列任务:①至少承担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至少承担二项省、部级科研项目;②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三篇;③以主要参加者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前三位)。
第三章科研创新团队基本条件第九条创新团队可以是自然形成的学术群体,可以是围绕某一重点研究方向有效整合的学术团队,也可以是学校整体引进或引进与整合相结合的学术团队。
厦门工学院文件
厦门工学院文件
厦工教〔2018〕59 号
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大学英语〉课程 免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厦门工,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工学院〈大学英语〉课程免修实施细则》(试行) 厦门工学院 2018 年 12 月 20 日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注:1.大学英语免修成绩折算方案: 《大学英语Ⅱ》免修成绩=CET4 总分/710×100+10 《大学英语Ⅲ》免修成绩=CET4 总分/710×100+5 《大学英语Ⅳ》免修成绩=CET4 总分/710×100+0 如选修外语公选课,免修成绩加 10 分,免修折算成绩最高不超过 95 分。
(二)为保证学生四年外语学习不断线,激励通过四级的学 生攀登更高目标(大学英语六级、考研英语、出国英语、专业英 语等),学生在免修《大学英语》的情况下若选修了外语公选课(由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指定),相应学期免修的《大学英语》课程总 评分统一加 10 分。
(三)所有参与免修的学生成绩折算与加分后的最高成绩不 超过 95 分。其他语种免修折算办法将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厦门工学院《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
学号
学院
姓名
电话
年月日
专业
班级
申请理由:
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认定原则
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认定原则(暂行)一、权威期刊认定原则1、凡收录进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目录中的刊物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2、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的认定重点以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认定的全国性、权威性的学术期刊为参照系。
3、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主要以国家部委(不含下属研究院所)主办的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或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科院所属研究院所主办的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国家一级学会、研究会会刊、各学报英文版为基准,并为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或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所收录。
4、国家“985工程”高校主办的学报(亦要求为CSCD核心库或CSSCI收录),原则上亦为权威期刊,高校名单如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5、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科学评论索引(ISR)、科技会议录索引( IST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在《人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理论版)(每篇不低于3000字)和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视为权威期刊论文。
二、核心期刊认定原则除上述权威期刊外,收录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期刊,为核心期刊。
厦门理工学院学术道德规范讨论稿-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2011年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术道德规范是学术研究与教学人员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为倡导求真务实的严谨学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强化学术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术行为及其活动,包括课题申报、论文发表、学术著作和教材的出版、职称申报、精品课申报和建设、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和评定、专业和学科各类竞赛及奖励等。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学院全体师生,也适用于以学院名义从事学术科研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第三条积极倡导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认真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民主,坚持严谨、科学、自律的治学态度,反对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而不顾质量、虚报科研成果的浮夸作风和欺骗行为。
第四条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及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在学术活动中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反对各种形式的不正当学术行为。
(一)严禁伪造与篡改研究结果的实验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等行为。
(二)严禁抄袭与剽窃他人作品、学术思想、实验数据或调查结果等行为。
(三)严禁伪造学术经历,如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行为。
(四)不得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和(五)不得滥用学术信誉,在学术活动过程中夸大成果价值,向媒体公布应该经过而未经过学术同行评议的研究成果等行为。
(六)不得一稿多投或同一作品重复发表。
(七)严禁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院保密的有关规定,或对外泄露应保密的学术事项。
(八)不得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三章惩戒措施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人员,一经查实,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1、违反学术道德的相关处理方式包括:责令向有关个人或单位公开赔礼道歉,补偿损失,训诫,通报批评,暂缓职称晋升或各类荣誉、奖金的评定,撤销学术职务和取消获得的有关奖励等其他资格。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来稿须知
《厦门理工学院学报》来稿须知
佚名
【期刊名称】《厦门理工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2(30)4
【摘要】《厦门理工学院学报》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秉行“质量·特色·规范”的办刊理念,遵循“依靠专家,优稿优先”的选稿原则,力求突出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和地域性。
本刊的主要栏目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光电与通信
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数理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文化创意产业、哲学政治、经济管理、语言文学、文化社会、体育艺术等。
【总页数】1页(P96-9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3
【相关文献】
1.《厦门理工学院学报》来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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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
厦理工〔2013〕83号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印发《权威期刊
与核心期刊认定原则(试行)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认定原则(试行)》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认定原则(试行)
厦门理工学院
2013年5月29日附件
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认定原则(试行)
一、权威期刊认定原则
1.厦门理工学院权威期刊主要以国家部委(不含下属研究院所)主办的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或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科院所属研究院所主办的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国家一级学会、研究会会刊、各学报英文版为基准,并为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或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所收录。
2.国家“985工程”大学学报以及5所体育类、艺术类高校学报,原则上亦为权威期刊,名单如下: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
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美术研究)、中国传媒大学(现代传播)、东华大学(自然科学版)。
3.被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EI)、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 )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理论版)(每篇不低于3000字)和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每篇不低于2000字)转载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视为权威期刊论文。
二、核心期刊认定原则
除上述权威期刊外,收录在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以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的期刊(不包括扩展版),工程索引(EI)会议录论文、科技会议录索引(CPCI-S)、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CPCI-SSH)以及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为核心期刊论文。
三、几点说明
1.工程索引会议录论文(EI)、科技会议录索引(CPCI-S)论文、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CPCI-SSH)论文,在职称评审中只计一篇为核心。
2.CSCD和CSSCI原则上以当年的最新版为准。
3.本认定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认定原则终止执行。
4.本认定原则解释权归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