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费用统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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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费用统计汇总

1、荃银高科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1,3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5,280万股)的25%

4、每股发行价格:35.60元

5、发行市盈率:58.22倍(每股收益按200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21元/股(按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74元/股(按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1-1-20

8、市净率:3.65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募集资金总额:46,992.00万元

13、募集资金净额:约42,692.00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单位:万元)

项目发行费用

保荐及承销费 3,140.00 6.68% 国元证券审计和验资费用 175.00 国富浩华

律师费用105.00 安徽天禾律师信息披露、路演推介及发行上市费用等 880.00

费用合计 4,300.00

发行费用总额:4,308.06万元,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 3,169.52

审计和验资费用 174.00

律师费用 112.50

证券登记及上市初费 4.49

印花税 21.34

信息披露费 289.80

路演推介费 536.41

费用合计 4,308.06

每股发行费用:3.26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42,683.94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74元(按照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 10

行人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61元/股(按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新大新材300080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3,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每股发行价格 43.40 元

发行市盈率 68.89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52 元(按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2.48 元(按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3.48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开通

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总额约为 151,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约为

148,330 万元

发行费用发行费用合计:3,570 万元

其中:

保荐及承销费用:2,400 万元 1.58% 华林证券

审计评估验资费用:228 万元鹏城会计师

律师费用:162 万元天银律师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等费用:780 万元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3,5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7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2,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0%。

二、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43.4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51.67 倍(每股收益0.84 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8.89 倍(每股收益0.63 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

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700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37,97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1.8435607058%,认购倍数为54.24

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2,800 万股,中签率为1.6675684440%,超额认购倍数为

60 倍。本次发行无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00 万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5 月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171 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3,892.00 万元,每股发行费用1.11 元(发行费用除以本次发行股数3,500 万股),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发行费用项目金额(万元)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2,400.00

2 审计验资费用 119.42

3 律师费用 162.00

4 信息披露及路演费用 1,128.23

5 证券登记托管费用 7.35

6 印花税 75.00

合计 3,892.00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48,008 万元。

本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2.46 元(按照公司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63 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向日光科300111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5,100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02%

每股发行价格16.80元

发行市盈率74.6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7.2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51元(按照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前总股份45,800万股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98元(按照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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