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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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汇编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汇编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汇编一、一般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操作。

(2)严格控制。

控制各项财务支出,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3)公开透明。

财务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科学管理。

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5)节约用途。

保障绩效目标的实现,节约浪费。

2. 财务管理组织(1)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2)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决策和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3. 财务管理制度(1)收支管理。

建立完善的收支管理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2)报销管理。

对单位内部报销进行规范管理,制定详细的报销流程。

(3)资产管理。

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4)审计监督。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加强财务监督。

二、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收入(1)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等,应合法合规。

(2)资金保管。

负责单位的资金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2. 资金支出(1)支出管理。

资金支出应合理合法,确保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2)支出报备。

对单位重大支出进行报备,经批准后执行。

3. 资金使用(1)资金分配。

根据预算安排,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2)资金监督。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预算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1)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经费合理分配。

(2)预算编制程序。

按照规定程序编制年度预算,报经批准后执行。

2. 预算执行(1)预算执行原则。

预算执行应遵循预算法规定,确保不超支。

(2)预算调整。

如果需要调整预算,应经过程序合法调整。

3. 预算管理(1)预算监督。

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防止超支。

(2)预算评估。

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会计制度1. 会计核算(1)会计政策。

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汇编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汇编范本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条例》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财务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筹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理财,科学管理,效益优先,风险控制。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应当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结合单位职责和任务,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确需调整的,应当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依法筹集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和安全性。

第十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算应收应付款项,防止资金占用和损失。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实物资产和权益资产并重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加强对资产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负债管理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负债的管理,建立健全负债管理制度,确保负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及时偿还到期债务,防止因债务逾期产生利息和其他损失。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六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的重要文件,单位应当按时编制和提交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机关财务制度汇编pdf

机关财务制度汇编pdf

机关财务制度汇编pdf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健全机关财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部各级各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遵循经济、合法、规范、效益原则。

第四条财务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合作要体现财政预算管理的整体性。

第五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保证财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正,不得违背财经纪烈,滥用职权。

第六条机关财务制度的执行单位对财务制度规定的事项应具体负责。

第七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审计机制,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九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年度预算。

第十条机关年度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机关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控制预算支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机关预算执行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编制规定,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支。

第十四条机关预算执行单位应当根据预算情况,及时调整预算支出计划,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对预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估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预算执行效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对全部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不得私存、挪用。

第十九条机关不得随意调整、挪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专项资金替补一般支出预算资金。

第二十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

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机关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机关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国家机关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四)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于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发展。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五条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应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支出预算应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第八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高效。

第九条国家机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核算准确、完整。

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评估、处置等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改进。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等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国家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大办公厅财务制度汇编

人大办公厅财务制度汇编

人大办公厅财务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大办公厅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资金使用合规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大办公厅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部门财务利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人大办公厅每年制定年度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支出项目和金额。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越权支出。

第七条预算执行中出现资金不足情况,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汇报并调整支出计划。

第八条预算执行中出现资金剩余情况,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上缴,并根据要求报销。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支出管理应当遵循节约用钱、合理用钱和规范用钱的原则。

第十条采购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部门采购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差旅费用报销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会议费用报销应当根据会议规模和标准进行报销,不得超支。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资金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部门内部资金划拨应当按照相关流程和制度执行,确保资金流转透明。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各部门资金进行核算和审查,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性。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七条财务监督应当由领导部门组织实施,财务部门协助配合。

第十八条财务监督应当注重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十九条对违反财务制度或者浪费财务资源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大办公厅财务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财务部门具体规定。

人大办公厅财务制度倡导勤俭节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确保财务资源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希望全体财务人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人大办公厅的财务利益。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确保机关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的管理范围乡党政机关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如计生服务所)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

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

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

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

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

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

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蜡烛等),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两人以上)统一购买。

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个人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

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

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

①机关来客招待。

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乡长)同意后再送食堂。

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

②招待餐标准。

每人每餐____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____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

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

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

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汇编

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汇编

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务资金安全,保证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是指行政单位依法管理和运用其财务资金的基本规范和程序。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涉及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资金的合理、合法、及时、安全使用。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用途、管理和监督程序,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设立专用账户进行财务管理,严禁挪用公款和私用公款。

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提供财务报表,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的制度,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支出管理制度,规范支出程序,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额度支出。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将资金用于公益事业,合法合规的支出,不得违法挪用财务资金。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运用效率。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编制分类账务凭证,及时记录支出情况,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收入管理第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法认真履行税收管理职责,确保各项税收的及时缴纳。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积极开展经济活动,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获取收入。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规范收入的来源和用途,加强收入监督。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应当及时核对收入情况,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一、预算计划管理1.建立预算编制制度,明确预算编制责任,并制定详细的预算编制流程和时间安排。

2.基于单位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确保预算计划与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3.制定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明确预算执行责任,并建立预算执行控制和监督机制,确保预算按照计划执行。

4.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二、资金管理1.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监督和审计的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建立资金计划制度,合理安排资金的进出,确保单位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3.加强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监控,确保资金的流转过程中不发生浪费、挪用等问题。

4.建立资金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紧张、闲置等问题,有效利用资金资源。

三、会计核算1.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基础,明确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完善会计凭证、会计档案等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和完整。

3.建立会计报表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各种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和及时出具。

4.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建立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资产管理1.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对所有资产进行登记,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按照规定对资产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和评估,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3.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的程序和权限,确保资产的合理处置和利益最大化。

4.加强对资产的监管和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五、经济责任制1.建立经济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经济责任和激励机制,激发单位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设立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将经济责任制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确保单位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

3.加强对经济责任制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经济责任制的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4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4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机关财务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坚持阳光运作原则,确保财务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六条机关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非税收入等,机关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使用和报告收入。

第七条机关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机关应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行支出管理。

第八条机关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使用期限。

第九条机关应加强现金管理,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的收付存储、保管、使用和清算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机关应做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应加强财政支出信息公开,确保财政支出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机关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机关应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机关应建立财务审计制度,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查明财务管理情况。

第五章外部监督第十七条机关财务管理应接受上级机关、审计机关和社会监督的监督。

第十八条机关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财务法规和财务纪律,接受法律法规、纪律和制度的约束。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未尽事宜,机关财务管理可以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确保机关财务活动的合法、准确、及时、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效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

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

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

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

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

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

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

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

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

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

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____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____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

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六篇)(篇一)一、总则第一条为严肃财务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出差派遣制度第二条为推动我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县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原有出差审批、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如下制度:第三条出差实行前置审批一般人员出差由办公室主任派遣,分管局领导审批;副局长、总审计师等班子成员出差由局长审批。

如多人共同出差,由行政职务最高的人履行审批程序。

如有培训通知文件或有明确领导批示具体人员参加的会议可以代替出差审批单。

第四条报销出差结束后,按照《**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出差人员根据事先留存的出差审批单或文件和发票等,找财务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人员核对实际出差时间,进行财务稽核,并粘贴出差审批单或文件等到差旅费报销单上,报相关股室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进行报销。

三、报销业务管理第五条票据的粘贴(1)粘贴票据时要按票据类别分类粘贴,同类票据尽量粘贴在一起。

(2)原始票据粘贴必须考虑到方便审核与装订后凭证的翻阅,粘贴时要对齐票据粘贴单的上下边,做到整齐、平整、错落有致。

粘贴后所有票据号码、日期及税务章等必须保留齐全、清晰可辩。

第六条发票的审核(1)报销人员在获取发票时,应检查单位名称、日期、项目等发票要素是否填写清楚完整,签章是否清淅,必要时应核实发票的真伪。

(2)严禁发票上有涂改的情况,否则按废票处理,不予报销;发票客户名称栏填写与本单位名称不符的发票不予报销;未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3)发票上开具为货物一批、劳保用品和办公用品的,须附有销货方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公章的正式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经手人制度凡我局报销业务实行经手人终身负责制,外单位人员不得直接从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所有原始票据须由经手人签字,经手人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6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6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厅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

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

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

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四条收入管理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

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4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4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

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

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上级行政会议)等有关证明。

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伙食补助费。

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____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____元以下。

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____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____元,特区每人每天____元。

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

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

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

机关局财务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局财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局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机关局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二)预算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三)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机关局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政策;(二)编制和执行机关局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三)负责机关局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四)负责机关局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五)负责机关局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六)负责机关局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机关局预算管理实行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八条年度预算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情况编制,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局长办公会议批准。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局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二条资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第十三条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四条资金支付应当使用合法的支付工具,确保支付的安全、合规。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x按上级规定设立兼职会计、出纳人员,负责所有收支帐务,做到依法立帐、正确核算、严格管理。

二、经费管理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三、费用开支报销程序:开支计划请示—局长同意—经办人办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出纳付款。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英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

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

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

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8、票据管理。

__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据。

不得白条收款。

购买和使用票据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经手人,每月结一次帐据,每年十二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清查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局长。

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经费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严谨规范: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确保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3.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经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公开透明: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公开透明。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并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2. 编制和执行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3. 对机关经费收支进行核算、审核和监督。

4. 管理机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5. 组织开展财务审计、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

6. 负责机关财务档案管理。

第五条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活动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本部门财务管理。

2. 严格执行机关财务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3. 加强本部门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 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做好财务核算、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第六条机关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机关实际情况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七条机关财务预算经机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机关财务决算应在年度结束后及时编制,包括收入决算和支出决算。

第九条机关财务决算经机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管理部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经费收支管理第十条机关经费收支应严格执行预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机关经费支出实行“先报告后审批,先批后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机关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如下:1. 单项金额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机关财务制度大全

机关财务制度大全

机关财务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机关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资金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明确财务管理职责,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机关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机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编制年度预算。

第六条机关预算应当确保收支平衡,科学合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第七条机关年度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

第八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编制预算,并经有关部门审定。

第九条机关应当依法公开财政预算,接受监督。

第十条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十一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预算,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机关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确保拨付资金安全准确。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绩效结果调整预算执行方案。

第十五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内事项审批,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规范费用审批和报销流程。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加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管理,提高费用使用效率。

第十九条机关应当加强对外部单位及个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流程,保证收费准确。

第二十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日常办公费等费用管理标准,统一核算。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登记、入库、转移、处置等流程。

第二十二条机关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保证资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机关应当规范勤勉利用公共财物,杜绝挥霍浪费。

第二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调拨、处置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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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财务管理的办法和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主体明确、分级负责;预算管理、严格收支;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第三条局计划财务科预算编制应遵循“编制合法,内容完整,保障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及时向财务科提供资料编报下一年度的支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大型会议、培训等专项经费预算,需报具体项目。

固定资产购置、房屋维修、车辆维修费、网络建设维护及邮电和报刊订阅等预算草案,由财务科根据经费的需求和可能,初审汇总平衡后提交局领导审定。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批准下达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计财科应当确实履行预决算的编制、报送、信息公开,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单位各项收入要及时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

单位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隐瞒、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所有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

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擅自设立发放项目和自行提高发放标准。

人员经费支出由人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标准,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报经分管人事和财务领导审核后交局计财科执行。

第十条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有关开支范围、标准的规定,以年度预算定额标准为依据,实行总额控制,节约使用;原则上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

(一)差旅费用1.报销依据:根据都办发[2014]3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5)其它相关附件资料:包括会议、培训、考察、调研通知等。

4.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标准及说明:(1)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而发生的房租费用。

住宿费在标准上限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标准:省内出差的,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

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限按财政部统一发部的标准执行。

(2)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标准:省外出差的,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省内宜都市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宜都市内(不同乡镇间)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若出差人员集中用餐,可按每人每天补助标准内报销餐费,不再报销伙食补助。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可凭收款收据按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若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在内部食堂安排工作餐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标准报销。

(3)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抵达目的地发生的室内交通费用。

标准: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宜都3.操作流程:(1)会议计划。

各部门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填写《会议计划表》,将次年会议计划和预算安排报送办公室汇总,经计划财务科核定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列入下年度会议费预算计划。

(2)会议审批。

按计划召开各类会议之前,由主办科室填写《会议审批单》报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后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类会议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会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天,一年召开一次会议;四类会议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晦气原则上不超过半天,并纳入年度会议计划。

会议费在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

会议优先使用选择单位内部会议室,若单位内部会议室不具备会议条件的必须到政府定点会议场所召开。

会议定点场所会议室租金等其他费用应在政府采购控制协议范围内。

(3)会议登记。

办公室专人负责建立全局会议报批管理台账,填写《会议登记表》。

(4)费用报销。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劳务费、医药费等。

交通费是指用于无固定收入会议代表的往返交通费,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会议费。

4.报销费用附件:在会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1)会议审批单;(3)参训人员签到表;(4)资料费用清单;(5)培训机构出具的的培训费用发票和培训费用原始明细单据;(6)电子结算单(发票)等凭证(不得以现金方式结算);(7)其它相关附件资料。

4、讲课费:本系统内人员授课不发讲课费,系统以外人员授课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及相当职级(厅局级)人员每半天不超过20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及相当职级(县处级)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其他人员每半天不超过500元。

(四)公务接待费用1.报销依据:根据都办发[2014]3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及都财发[2017]1号《关于明确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及工作误餐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2.接待标准:严格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标准自行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除此之外,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按差旅费管理办法中伙食补助费的相关规定,向接待对象收取伙食费,用于顶抵接待单位的接待费支出或接待对象自行与商家结算。

接待开支标准(不含酒水)上限为:早餐50/人,中晚餐90元/人(不含酒水),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操作流程:对口接待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分管领导审批—承办人承办---承办人员结付并报销费用。

4.报销费用附件:(1)派出单位公函;(2)公务接待审批单;(3)公务接待清单;(4)消费明细单:(《消费明细单》上必须加盖工商户发票专用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字)(5)发票。

以公务卡方式结算的,还应提供POS机刷卡小票。

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6)其它相关附件资料。

(五)车辆费用1、租用社会车辆费用。

按照都车改组(2016)7号《宜都市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2、租赁方式:按政府采购确定租车公司,按规范合同签订租车合同,明确租车服务有关具体事项。

3、实行车辆租赁审批制。

因公务活动需租用车辆的,应当一事一批,并填写公务活动车辆租赁审批单,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租赁车辆。

4、操作流程:用车单位申请(填写公务活动车辆租赁审批单)-----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局长审批---签订租车合同----填写出差审批单---出车执行任务---办理资金支付。

5、报销费用:(1)政府租车合同;(2)公务活动车辆租赁审批单;(3)发票;(4)出差审批单(出差租车)、或会议通知(会议租车)、公务接待函(公务接待租车)等相关凭证。

对于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车辆租赁公司的费用不予支付。

6、二级单位车辆开支范围:包括车辆燃油费、车辆修理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1)车辆燃油费:由各车辆单位办公室根据车辆耗油情况实行一车一卡管理。

(2)车辆修理费:车辆需进行修理的,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在定点修理厂修理。

流程:单位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单—分管领导审核填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办公室组织实施--申请人员验收并签字—承办人员结付报销费用--票据资料整理归档。

(3)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按规定开支,据实报销。

(4)报销费用所需凭证附件资料:1.《车辆维修审批单》2.维修工程完工验收资料;3.发票及明细清单(申请人需签字确认);4.其它相关附件资料。

(六)日常物品购置费用1.操作流程: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实行定点采购,大宗物品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2.报销费用所需凭证附件资料:(1)物品购置清单(承办人员签名确认);(2)发票;(3)其它相关附件资料。

第五章审批管理第十一条财务计划审批和报销审批权限。

财务计划和报销审批权限是指财务审批事项的最终审定和批准的权限。

实行单位领导办公会集中签批、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和分管业务领导共同审批、财务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局机关财务审批权限一、财务开支计划的审批权限:(一)局党组办公会集中审批权限:对计划实施的预算支出专项资金项目,1万元以上的公用经费支出,1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支出及大宗物品采购支出,所有的上级专项项目支出由承办单位填制《经费预算支出集体决策审批表》报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实施。

(二)局长、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分管业务领导共同单笔金额审批权限:公用经费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的预算支出,由承办单位拟定用款请示报分管业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局长审批后实施。

2000元以下的支出,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执行。

二、财务报销的审批权限:(一)局党组办公会集中审批权限:一次性支出1万元以上的根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由承办单位填写《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事项申报表》,报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分管业务领导、分管机关财务领导根据集体研究意见进行审批。

报销时由科室负责人认可,财务科审核,经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由承办单位按“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要求向纪检部门报备。

(二)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分管业务领导共同单笔金额审批权限:一次性支出在2000以上1万元以下凭用款请示先后报科室负责人、财务科、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超出预算请示的,还需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000元以下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签批报销。

第十三条局机关财务支出结算报销审批流程:一、公用经费支出结算报销审批流程:承办单位申报---计财科初审---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核二、专项项目支出报销审批流程:承办单位申报---计财科初审---分管业务领导审核----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核三、二级单位支出报销审核:承办单位申报---计财科初审---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领导审核签批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资金结算中,按照现金管理规定,超出现金支付范围的,须通过国库支付系统银行转账。

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的,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出纳须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确保资金安全。

原则上不再存放大量现金,日常的库存现金控制在2000元以内。

除单笔500以下的小额零星支出可实行现金支付外,其余均应采用转账支付方式,年度现金支出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年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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