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监事会效能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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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国有公司监事会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国有公司监事会工作的几点思考
管理科 学 j
关 于完善国有公 司监事会 工作 的几点 思考
张敏 法人权 力制衡机 制的重要组成 部分 , 会工作不到位 , 把关不严 , 制度不健全 , 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 因。 是维护公司健康、 稳定发 展的保汪 本文就删可 。 完善国有公 司监 事会工 使监事会 作, 2 监 督 权 能 有 待 加 强 、 监督权合理、 有效行使, 保证国有企业科学运行, 从理论和实践 E 进行了探讨。 目前《 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 权偏 小 , 存在着法定职权缺 乏必 关键词: 国有公司 监事会制度 要的实施手段 的缺 陷。例如 , 监事会虽有权监督公司董事、 经理的行
托代 理 关 系。然 而 , 这 种委 托 代 理 关 系 中 , 托 人 关 心 的是 自己财 在 委 3 监 督 机 制 有待 进 一 步 完 善 、 产 的安全、 保值和增值 , 代理 人却有着 自己的利益驱动 因素。董事、 我 国以往长期实行计划经 济体制 , 公司化 改造 过程 中, 由于历 经理在代 人理 财的过程 中, 既拥有庞大 的权 力 , 有 自己的利益考 又 史等原 因,一些 国有企业虽然形式上建立 了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 , 但 虑所在。 这种情况下 , 在 决策不当、 滥用权力乃至 中饱私囊 的行 为势 尚未真 正建立现代企业 管理 制度 , 有者、 所 经营者和 生产者间责权 必引起公 司及 股东利益的损失 , 这种损失便 是著 名 的“ 代理成 本 ” 利 不 够 清 晰 , 司 内部 决 策 、 行 、 督 三权 分 立相 互 制 衡 不 够 。 监 。 公 执 监 在这种背景下 , 公司监 事会制度孕育而生, 并逐步趋于成熟 与完善。 事 的产 生 , 了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委 派之外 , 除 一般主 要来 源于企业 公司的经营管理 权由作 为公司业务执行机构 的董 事会行使 , 公 内部并主要出 自长官意志。在这种情况下 , 公司的最高决策者和经 司的监督检 查权 由作 为公 司监督机构 的监事会行使。近年来 , 随着 营者与公司监事均来 自于同一单位 ,原本就保留着一种残存的上、 生 产 力 水 平 的提 高 和 现代 公 司 制 度 的 发 展 , 经 营 的 效 率 化 、 理 下级关系。在 这种隶属关系未得到根本改变之前 , 在 合 在原关 系中处于 化、 专业 化前提下 , 将公司权力逐步集 中于 直接经 营的董事身上成 下级地位 的监 事很难对仍为其 上级的公 司决策者或经 营者大胆行 为时代的必然 。面对权力 日益膨胀 的董事会 , 公司内部 组织 机构的 使监察权 。因此 , 在监事任免机制和对监事 因行使监督权可能受到 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无疑将受到严峻的挑战。因此 , 根据 分权制衡 的利益侵害 未给 予任 何应有 的保 障的前提下 , 监督权 的行使 , 尤其 的理论 , 公司监事会在规范公 司经营活动、 保护股东 合法权 益方面 是公司职工 出任 的监 事的监督权难 以有效行使。另外 , 对监事会成 发 挥着 愈来 愈 重 要 的 作 用 。 员 缺 乏必要的激励 和约束 措施 , 对监事 业绩缺 乏必要的评估体 系 , 事人 监 从 公 司监 事 会 的权 力 来 源 看 , 出资 者 投 资 形 成 公 司 法 人 财 产 , 员只有“ 尽职、 廉洁、 守纪” 的要求, 没有—种对监事监督权的激励措施。 监事会行使 的职权是 出资者赋予的监督权 , 由出资者 所有权决定 是 三 、 一 步 完 善 国 有 公 司 监事 会 工 作 的 对 策 进 的 , 出 资 者 所 有权 的延 伸 ; 监 事 会 与 董 事 会 关 系 来 看 , 事会 与 是 从 监 监 督、 制衡机制是一个科 学 的系统 工程 , 完善国有 公司监事会 董事会分别代表不 同的产权 主体 , 事会代表 出资者所有权 , 事 工作是 现阶段和 未来相 当长的时期 , 监 董 国有企业 改革和发展的一个课 会则代表法人财产权。监事会 以出资者的利益为导向 , 董事会 以法 题 , 择其善者而行之, 是非常必要的。 人的利益为导向。 在一般情况下 , 董事会作为股东会 的意定托管人 , 1 完 善监 事 会独 立 地 位 、 股 东利益和法人利益是一致的 , 但是如果股东对董事缺 乏有效 的监 随着公司所有权 与经 营权 的分离 , 公司 内部经营管理权与监督 督, 董事会就有机 会 , 也有可 能做 出不利于 出资人的经 营决策。 因 权也被分别设置 ,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为 了执掌上述两项公司权力的 此, 监事会作为出资者监督权 的主体 , 是公司正确经营的保障。 法人机关的典型形式。 应保 障监事会独立、 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 监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首先,在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组成和权力范围上,需要依法制定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国有企业法》的规定,国有企业监事会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独立行使监督职权。

监事会的成员应当具备法律、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不得兼任董事或任职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会应当根据国有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监督职责、权力限制和行使程序等规则,确保其能够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其次,在监事会的运作机制和程序上,需要依法规定严谨的程序和规则。

监事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并由主席主持。

会议应当根据需要决定召开,并可以由监事会成员提出议题。

监事会应当制定完整的议事规则,确保会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平、有效。

此外,监事会应当依法对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盘问,并及时向股东大会、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再次,在监事会的监管力度和手段上,需要依法扩大监事会的监督权力。

监事会应当全面了解和掌握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通过审查财务报告、决策文件、人事任免和薪酬安排等,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问题和风险。

监事会应当独立发布监事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监事会应当及时通报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监事会还应当建立与股东和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接受股东和投资者的监督和意见。

最后,在监事会的法律保障方面,需要有相关的监管机构和法律制度的支持。

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监事会的不当行为。

法律应当明确监事会的权责、责任和法律地位,保护监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和权益,确保监事会依法履职。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建设需要依法进行,遵循法律规定,并反映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只有通过正确的法律思考,才能够确保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几点思考关于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几点思考一、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监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角色,对于国有企业的监督和决策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对国有企业监事工作进行深入思考,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监事制度和监督功能。

二、国有企业监事的职责和权力1、监督职能1.1 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1.2 监督公司决策合规性1.3 监督公司财务状况1.4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1.5 监督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2、提出建议2.1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2 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2.3 向高层管理人员提出建议2.4 向公司其他监事提出建议3、信息获取权力3.1 有权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的相关信息3.2 有权查询公司会计报表和财务信息3.3 有权委托专业人员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3.4 有权获得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信息3.5 有权获得公司对外承担的社会责任信息三、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挑战与对策1、权力与责任平衡1.1 权力过大可能导致滥用1.2 权力过小可能导致监督失效1.3 监督过度可能扼杀企业创新2、职责与利益平衡2.1 不该干预企业日常经营管理2.2 应以股东利益为核心考量2.3 避免与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冲突3、专业素质与责任意识3.1 完善监事的选拔机制和培训制度3.2 注重监事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经验3.3 增强监事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道德品质四、国有企业监事工作改进的建议1、完善监事选举程序1.1 强化独立性原则,提高公信力1.2 审慎选择具有行业经验的监事人选2、增加监事会议频次2.1 定期召开监事会议,加强监事日常监督2.2 重大事项提前知会监事,确保监督权益3、建立健全的监事考评制度3.1 定期对监事工作进行评估3.2 考核结果作为决定监事继任的重要依据附件:1、国有企业监事选举程序示意图3、国有企业监事工作考评指标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国有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监管要求。

浅谈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现状及改进措施

浅谈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现状及改进措施

浅谈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现状及改进措施【摘要】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在监督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保障国家资产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监事会存在职能不清晰、监督机制不完善、独立性不足等问题和挑战。

为了提升监事会的监督效能,应加强监事会职能培训,完善监事会的监督机制,提升监事会的独立性。

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国家资产安全。

建议加强监事会职能培训,强化监事会对企业的监督能力,促进监事会的独立运作。

未来,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监事会制度将迎来更多挑战和改进空间,需要不断优化完善。

【关键词】关键词: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现状分析、问题、挑战、职能培训、监督机制、独立性、改进意义、可行性建议、未来发展展望。

1. 引言1.1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重要性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其作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促进企业良好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有效监督企业经营活动,防止腐败和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提高企业治理效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监事会作为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引导企业管理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利益,增强企业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不断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可以更好地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 正文2.1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现状分析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有企业中扮演着监督、审计和决策支持等重要职能。

目前,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监事会的设置不完善:一些国有企业监事会设置不完善,缺乏专业监事和独立监事,导致监督功能不到位、监事会决策不科学。

2. 监事会职责不清晰:部分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不清晰,监事会成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孙元熙本次金融危机,发源于美国的次债危机,继而蔓延到全球。

危机过后,留给我们的是思考,号称世界最强经济体的美国是最能制造泡沫的,其企业是最容易形成风险的,从雷曼兄弟的破产到房利美、房地美的退市,联想到以前安然公司的倒闭,这些企业的巨人竟如此不堪一击;相反同样为最强经济体之一的德国,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就非常小,甚至成了拯救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救世主,而且一直保持世界第一出口大国的地位,不得不让人佩服。

我想这里面除了得益于德国人一向严谨、稳健的工作作风外,德国企业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是他们的监事会制度也很值得我们借鉴。

公司的监事会制度起源于大陆法系国家德国的监事会模式。

德国公司的股东会下设监事会、董事会,实行“双委员会”制,监事会权力高于董事会。

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拥有下列职权:1.任免权,监事会有权任免董事会成员,同时任命一名董事为董事会主席,董事的薪酬由监事会决定;2.监督权,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可以随时要求董事会报告公司的重要业务执行情况;3.公司代表权,公司的代表权原则上属于董事会,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董事与公司之间产生诉讼时,监事会可以代表公司;4.股东大会的临时召集权,如果公司利益需要,监事会有权临时召集股东大会。

德国监事会模式的实质是在德国企业股权比较集中的条件下,大股东为维护自己的资产安全不得不担负起监督成本的必然结果,监事会为维护大股东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而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股东会下只设董事会,实行“单委员会”制。

资产监督职能由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行使,这种模式可能对企业股权分散的英美企业比较适用,但独立董事很难制约企业的内部董事,企业往往被内部人控制,导致企业只顾短期利益,制造泡沫,埋下隐患,产生法律风险或高管报酬奇高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我国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依据中国国情,参照西方国家的成熟经验逐步建立起来的,最早起源于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制度,《公司法》颁布以后改为监事会制度,2000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为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浅谈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现状及改进措施

浅谈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现状及改进措施

浅谈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现状及改进措施随着中国不断推进市场经济化改革,国有企业也逐渐向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转型。

而国有企业监事会作为一种重要的内部监督机制,在企业治理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然而,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国有企业监事会现状1监事会的组成国有企业监事会主要是由董事会或者集团公司的董事会任命的监事组成,监事的数量一般为3至5人。

但现实中,很多国有企业的监事会都存在监事数量不足、选任不合理、缺乏专业化等问题。

2 .监事会的职责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工作,保障企业利益和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但实际上,很多国有企业监事会缺乏独立性和监督力度,往往只是董事会的附庸和配合者,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和评估不够深入。

3 .监事会的权利国有企业监事会享有对企业决策、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合规性等进行监督的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监事会权利的行使往往遭到限制,有时甚至受到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排挤和打压。

二、国有企业监事会改进措施1提高监事会独立性国有企业监事会应该由企业股东(包括国家和非国家股东)直接任命,保障监事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此外,应设立独立的审核机构,对监事会的任命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4 .建立专业化监事会国有企业监事会需要在人员和职能方面进行专业化改革。

监事会应该吸纳具有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形成一个多元化的监事队伍,提升监事会的评估和监督能力。

5 .加强监督力度国有企业监事会应该加强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经营风险,保护企业股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监事会应该加强与外部监管部门(如审计机构、证监会等)的合作,形成相互监督的局面。

6 .扩大监事会职责国有企业监事会应该扩大职责范围,不仅限于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督,还应对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总之,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制度建设和改进是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十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十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十•监事会制度的法律背景及意义•监事会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特殊问题•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录CHAPTER监事会制度的法律背景及意义起源与演变引入与实施监事会制度的法律起源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监督与制衡监事会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监事会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保护股东权益01维护公司利益02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03CHAPTER监事会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和义务监督权检查权纠正权建议权监事会的组织构成和运作方式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委派,代表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会议提高信息透明度监事会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报告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出资人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监督制衡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进行监督和制衡,防止其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促进合规经营监事会对企业的合规经营进行监督,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企业的稳健发展。

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实际作用CHAPTER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特殊问题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性质国有企业监事会是由股东、职工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机构。

其性质属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任务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监督企业的财务活动、重大决策、高管任免等,以确保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特殊性质和任务国有企业监事会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法律责任不明确问题监督能力和独立性问题1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改进方向23通过完善监事会成员的选任机制、增加外部监事的比例等措施,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独立性。

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独立性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监事会能够及时获取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信息,以便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于未履行职责的情况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几点思考

利用 E P , , P信 息 化 平 台 。 实 施 财 务会 计 的成 本 管 控 能 力 。
力. 只有把 成本控 制于企业 生产 、 建 设 的
管 理 会 计 的转 变 . 财 务 人 员 深 入 基 层 进
加 强 人 工成 本 管 控 .适 应 新 常 态 . 公 各 环 节 。真 正 发 挥 好 财 会 人 员 的 监 督 作

共 同 控 制 产 品 成 本
主 要 生 产 单 位 经 营 负 责 人 结 合 工 作 在 岗 人 员 . 优化 人 员结构 . 加 强 员 工 队 伍
稳 步发 展 提 供 借 鉴
从总体来看 . 监 事 会 对 国 有 企 业 资产 的 监督 具 有 良 好 的 作 用 . 在 对 国有 企 业 的
目前 . 对于监事会在 有关会议 以及进
经 营 管 理 不干 预 和 不 参 与 作 为 前 提 . 能够 行 工 作 检 查 时 , 一旦 发现 问题 . 会 立 即 提

步加 强监督 的针对性 、 灵敏 性 、 有 效 修 正 的 《 公 司法》 正 式 赋 予 了 监 事 会 对 于 度 、 力度等 。 另一方面 , 中介机 构在技术力 责任性 和准确性 , 将 监 督 工 作 落 到 实 注重监督 工作的 完成效 率 . 积 极 促 进 国 有企 业 的 全新 职 责 。
二、 国 有 企 业 监 事 工 作 中 出现 的 问题

量方面的支持仍不到位 。 使 得 监督 检 查 在

广度 及深 度上仍 有较大的差距。
( 二) 职 责 履 行 手段 需要 改 进
有 经 济健 康 发 展 文 章 着 重介 绍 了国有

关于加强市直国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市直国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市直国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建设的思考国有企业监事会是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的专门力量,切实保障国有股东权益必须加强监事会建设,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

本文结合我市国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建设实际情况,对监事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市直国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建设及履职情况目前,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的市直国有出资企业共有43家,其中:直接监管的企业15家,委托各部门管理的企业28家。

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中,有6家国有独资企业,其中5家实行外派内设监事会(3家由市政府发文外派监事会),1家未成立监事会或委派监事;其余9家企业为混合制企业,均组建了监事会。

委托管理的28家企业中,只有6家公司成立了监事会;其他22家均未完成公司制改造而未组建监事会或委派监事。

市政府向3家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以来,共向市政府和市国资委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20份,指出问题106个,对维护国有资产运行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了有形监督和无形约束作用,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市直国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存在的问题(一)外派监事会存在的问题一是机构设置不规范,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

外派监事会没有独立编制和机构,与市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科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二是监事会成员的配备未突出专业化和职业化。

外派监事会成员中部分是非专业人士且均兼职,在承担繁重的日常工作的同时还要额外承担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监事会履职经费没有保障。

将外派监事会视同国资委的内设机构,经费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是相关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

X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先后制定出台了《X 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规则》、《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经济信息提供要点》等系列实施细则,但在实际执行中效果不尽人意。

(二)国有出资企业内设监事会存在的问题一是监事会监督乏力。

外部推荐的监事会成员(含监事会主席)均为兼职,由于信息不畅通,缺乏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监督不到位。

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的几点思考作者:周娜来源:《现代企业教育》2007年第01期摘要:监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克服现行国资监管体制的弊端,必须加强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建设,正确把握监事会职责定位、坚持监事会制度创新、提高监事会工作的有效性、完善对监事的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事会国资监管一、正确把握监事会职责定位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病症主要表现在有机构,但不完善;有制度,但没权威。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保持监事会的独立性,必须强化监事会在企业中的权威性。

要彻底摒弃董事长是企业“一把手”的提法,因为“一把手”能办大事,也能闯大祸。

同样,监事会主席也不是“二把手”,不是“二皇上”。

明确在现代企业制度里,在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下,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都是股东派出的产权代表,都要坚持派出方利益至上的原则,以守护国资为天职,以国资增值为己任,以国企改革为使命。

他们地位相当,就像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只是各自的分工不同罢了。

为了做到对企业经营的不干预、不参与,所以才派出“外行”的监事会主席,因为“外行”所以也无法干预,当然“外行”是指可以不精通企业的具体业务,但是一定要懂经济管理。

二、坚持监事会制度创新1、集团公司监事会应整合集团内部各种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监事会人员有限,必须学会借力,所谓“四两搏千金”,组成一支国资监督的同盟军。

可以参照中央银行的做法,在监事会下面设立专业委员会,由监事会主席担任主任,由企业内部纪检、审计、工会等监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建立对审计机构的管理、协调沟通机制。

委员会主席可定期召开内部监管力量培训会议,研究如何建立工作协调关系,加强对集团公司及控股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完善企业内控机制。

2、充分发挥子公司监事会作用。

监事工作中心作为集团公司监事会集中管理的平台,要发挥监督体系的综合优势。

通过对监事会的政策指导、信息沟通、工作研究、案例分析,避免监事会在企业中单兵作战。

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的思考论文

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的思考论文

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的思考论文国有控股公司是由国家持有绝大部分股权或控制权的公司。

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运营和决策,维护国家利益和股东利益。

然而,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对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思考,我们可以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提升国有资本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首先,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受到其自身结构和运作机制的影响。

在某些国有控股公司中,监事会成员由政府任命,缺乏独立性与专业素养。

这种政治干预导致监事会难以独立行使职权,无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其监管功能不仅形同虚设,也容易受到外界干扰。

因此,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应该加强专业化建设,完善任职资格和选拔机制,确保监事会成员独立、专业,具备足够的监督和决策能力。

其次,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也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控股公司的规模庞大和业务复杂性,监事会难以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因此,监事会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及时获取和掌握公司的重要信息。

同时,监事会成员应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研究,提高自身的业务理解能力,以更好地审核和监督公司的经营决策,避免发生重大风险和损失。

再次,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还应加强对高管层的监督。

高管层是公司的核心经营者,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力。

因此,监事会应密切关注高管层的行为,确保高管层的决策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避免高管层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

监事会还应及时发现和纠正高管层的失职行为,维护公司内部治理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

此外,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文化的监督。

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障公司稳定运行和股东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企业文化则是塑造公司核心价值观和文化氛围的关键因素。

监事会应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公司治理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同时,监事会还应对企业文化进行评估和引导,确保企业文化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道德理念相一致。

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的法律思考十

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的法律思考十

加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使监事会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营情 况和风险。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对监事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制裁 ,增强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
通过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晋升机制,激 励监事会成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对其 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研究展望
完善监事会制度
加强监事会监督能力
完善监事会的监督方式和程序
总结词
监事会应当建立规范的监督方式和程序,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详细描述
规定监事会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包括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对会议议程进行审查,对执行机关的 行为进行监督等。同时,应当建立规范的报告制度,及时向股东会、董事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报告监督情况。
01
监事会可以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公司经营风险的
监控和管理。
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
02
监事会可以及时发现和防范公司的风险,避免风险给公司带来
损失。
监督风险应对措施
03
监事会可以监督公司应对风险的措施,确保风险应对及时有效

国有企业监事会在公司绩效评价中的作用
评价公司绩效
监事会可以评价公司的绩效,并对公司的绩效提出建议和意见。
特征
监事会制度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定性、独立性、监督 制衡性等特点。
监事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监事会组成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
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及会计事 务进行监督,具有检查公司财务、 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进行监督等职责 。
监督激励机制
监事会可以监督公司的激励机制,确保激励与公司的绩效相符合 。

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的法律思考

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的法律思考
职责
监督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 会责任、保障股东权益、防止内 部腐败等方面。
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法律地位与作用
法律地位
国有企业监事会作为国有企业的监督 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依法行 使监督职权。
作用
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维护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组织架构与运作机制
组织架构
国有企业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一般下设办公室等办事机构 。
运作机制
监事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审议企业报告、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行使监督职权 ,同时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议事规则。
02
国有企业监事会存在的问题与 挑战
监事会成员的选任与任期问题
选任机制不透明
目前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成员选任往往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 存在任人唯亲的现象,导致监事会成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不 足。
案例三
要点一
总结词
该案例介绍了某国有企业监事会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 进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某国有企业监事会在实践中发现自身存在信息获取难度大 、监督手段有限等问题,于是采取了加强信息沟通、丰富 监督手段等改进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监事会的 监督效率和效果,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 展。同时,这些改进措施也为其他国有企业监事会提供了 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知情权与监督权是监事会有效履行职 责的基础。
明确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和权力,包括 对公司财务、高管行为的监督,以及 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纠正等。
知情权
确保监事会成员能够及时获取公司经 营、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以便 对公司运营进行全面、准确的监督。
建立有效的监事会成员激励与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法律思考
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对某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改进建议
加强监督力度
某国有企业应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监督力度,确 保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合规性、财务报告、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准确的监督。
畅通信息沟通
某国有企业应建立更加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监事会 能够及时获取有关企业运营情况的信息,以便对企业进行 全面了解和监督。
建立监事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建立激励制度
为提高监事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建议建立激励制度,包 括薪酬、奖金、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
建立约束机制
为防止监事会成员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建议建立约束机制,包括 对监事会成员的监督、问责、罢免等措施。
明确监事会成员的法律责任
为增强监事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建议在法律法规中明确监 事会成员的法律责任,包括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和赔偿责任等。
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和信息披露义务
强化监督职能
为确保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有效实施,建议强化其监督职能,包括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对财务报 告的审查等。
增加信息披露义务
为增强透明度和公平性,建议增加监事会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CHAPTER 04
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 实践探索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通常由股东选举产生,对股东负责,对公司董事会和管 理层进行监督。
监事会制度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 分离的背景下产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司管理层滥用职权 ,保护股东的利益。
在我国,监事会制度最初是在改革开放后引入的,目前已经 成为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规,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运作机制。
统一规范各地监事会制度实施细则

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思考

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思考

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思考林洁【摘要】公司监事会作为内部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机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代表出资人对董事会、董事、经理层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出资人利益.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由所有者派出监事会,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是保证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体现所有者意志,减少代理成本和防止“内部人控制”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以保障所有者的投资收益、资产增值、资金投入、聘任决策等权益落到实处.本文通过介绍监事会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功能、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建立以及笔者所任职企业的监事会工作情况,阐述了目前国企监事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对加强和改进国企的监事会工作谈了自己的思考建议.【期刊名称】《广东建材》【年(卷),期】2013(029)003【总页数】4页(P75-78)【作者】林洁【作者单位】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在于探索一种能够同市场经济相衔接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替代排斥市场机制的国有经济的形式。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法人治理结构、员工持股等几个方面,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和关键。

现笔者拟结合公司治理、新《公司法》以及自己所从事的监事会四年来工作中的体会,谈谈对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的一些思考。

1 我国监事会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功能公司监事会作为内部专门行使监督权的监督机构,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监事会监督权的合理安排及有效行使,是防止董事独断专行、保护股东投资权益和公司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为了保障公司的顺利运营,我国1994年施行的《公司法》中规定了监事会制度。

关于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监事会履职效能的思考

关于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监事会履职效能的思考

【作者简介】刘春梅(1987-),女,四川大英人,从事新时代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究。

1引言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国资委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这一改革,避免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监事工作和审计监督的重复,增强了监督效能。

此次改革后,国资委不再向重点大型企业外派监事会,是否意味着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在内部公司治理上不能或不再需要设立“内部监事会”如果设立内部监事会,如何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呢?2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发展历程公司监事会制度的产生,是基于西方经济学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产生的[1],在这种原则下,作为企业所有者的股东不具备能力经验或时间精力经营企业,需要将经营权交由专业人员代理,为保证股东的财产安全、保值增值,就需要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约束。

在这种背景下,监事会制度应势产生,并在分权制衡理论下逐步完善,规范公司经营活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最早起源于1994年出台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提出“向企业派出监事会”,主要是对改革开放中“未公司化”的国企实行“政企分开”,对未改制的重点大型国企实行“类公司化管理”。

外派监事会制度推行实施并不顺利,一段时期与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的稽察特派员制度并行,尤其是1998年《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颁布后,国有重点企业外派监事会实际上被稽察特派员取代。

2000年国务院通过《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外派监事会全面接管稽察特派员制度,2003年国务院颁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国有资产,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向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

外派监事会制度的发展,与当时国企改革和市场发展形势相符,也是国有出资人对国资经营管理的主要监督方式。

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的法律思考十

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的法律思考十

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的法律思考十前言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而在国有企业内部,监事会作为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机构,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进行探讨,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法律定位国有企业监事会是国家管制企业经营管理和保护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和职权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并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查。

监事会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存在疏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依法提出责任追究或者赔偿要求。

国有控股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资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查。

监事会对具有重大意义的投资决策提出审查意见。

”可见,国有企业监事会作为一种企业内部监管机制,是在公司法律框架下被赋予的一系列职权的。

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现状问题1. 监事会职权限制比较严格尽管我国公司法明文规定了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具备监管和监督职权,然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实际监督权和管理权却十分受限。

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体制机制问题,国有企业往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经营权下放到下属企业,职能单一的体制。

在这种情况下,监事会过去的职能和地位逐渐被削弱。

因为监事会成员通常都是兼职领导干部,工作忙碌,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难以掌握,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决策,监事会的审查意见往往被轻视甚至被忽略。

在这种情形下,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力度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2. 监事会的独立性问题监事会在公司内部是一种独立的管理机构,它的独立性是保障其职权行使效力的重要保障。

然而,在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内部,由于监事会成员多是领导干部,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较大关联,从而影响了监事会独立行使职权的可能性,而这种扭曲的关系可能会导致监事会对公司管理产生一定的被动。

关于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几点思考近年来,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作为国有企业法定监督机构的监事会,其职责包括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企业利益,维护法律和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

在当前国有企业监事工作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下,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一、监事的角色定位监事作为企业内部的独立监督者,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外部监督作用,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监事应充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对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评价,确保企业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监事选任与责任1.监事的选任应建立在公开、公正、竞争的基础上。

监事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思考能力强,有责任心和诚信,对企业具有高度的忠诚度和责任感。

2.监事在履职过程中应秉持独立、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严守保密义务,对企业的所有信息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利益冲突。

三、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1.审核和监督企业的财务状况,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性。

2.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

3.监督企业决策合法性和决策程序,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监督企业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协助股东会行使股东权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5.与内部审计部门合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

6.向有关部门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监事会的监督工作情况。

7.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将工作报告给股东会。

四、加强监事队伍建设1.提高监事的专业素养,加强监事的培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

2.加强监事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组织交流学习活动,共同解决监事工作中的难题。

3.定期对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优秀的监事予以嘉奖和激励,对不履职或违法违纪的监事进行问责。

附件:1.国有企业监事选任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有企业法:指对国家财产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法律,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监督和利益保护进行规定。

2.股东会:国有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国有企业的股东组成,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

关于监事会作用的几点思考

关于监事会作用的几点思考

关于监事会作用的几点思考1. 概述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一种重要治理机制,在公司的发展和运营中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监事会的作用进行思考和分析。

2. 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以保护股东的权益。

其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和验证,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合法、合规和道德;•审计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业务运营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预防和发现潜在风险;•对股东会议提出建议和提案,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

3. 监事会的权力为有效履行职责,监事会应享有一定的权力。

监事会的权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和评价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绩效;•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向董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视;•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便进行审计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指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 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关系监事会与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二者之间应保持独立性和合作性。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的行为,确保其依法行使权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监事会与董事会之间应保持信息的畅通和有效沟通,共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5. 监事会的效能监事会的作用和效能取决于多个因素,例如监事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合作等。

在提高监事会效能方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实践:•完善监事会的选任机制,确保监事会成员具备专业知识、经验和独立性;•提高监事会成员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使其保持与时俱进的能力;•增加监事会会议的频率和深度,加强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和评价;•优化监事会与董事会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合作关系;•加强对监事会的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6. 结语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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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企业监事会效能建设的几点思考
摘要:国有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为了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我国政府提出了监事会制度,为国有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国有企业监事
会制度的推广有效的满足了国有企业发展的要求,达到了预期效果。

在新形势下,为了能够让监事会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需要围绕监事会进行研究,
进一步加深相关人员的认识。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事会;效能建设
1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
1.1强化企业自身约束力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国有企业必须要积极开展规范化改革进程,
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实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

但是
国有企业的情况较为特殊,企业经营者不是产权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在给予
企业管理人员足够自主权力的同时,还需要对这个权利进行监督,避免管理人员
不计后果的开展一些活动危害国家利益。

因此,需要通过监事会强化国有企业的
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企业正常发展。

1.2及时发现国有企业的运营问题
监事会能够及时地发现国有企业存在的弊端,推动企业实现规范化经营,降
低经营风险发生。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关管理条例的支持,而设置监事会的另一个主要功能,就是通过监事会检查企业的各项管理条例
是否标准,企业领导班子的相关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是否与公共利益诉求相
违背,这些都是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必须要关注的问题。

监事会在国有企业中
的主要作用,就是要及时发现、解决上述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更好地保护国
家资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3保证国有企业资产增值
监事会在保证国有企业资产增值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是因为监事会作为
独立于企业经营管理之外的机构,能够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督,更全面的了解
国有企业资产风险问题,纠正企业经营管理的错误行为,制止董事会、领导班子
危害国有资产的行为,最终推动实现国有资产增值。

2国有企业监事会效能建设策略
2.1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监事会效能发挥的基本前提
我国《公司法》在制度设计上构建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四套机构的管理架构,这一架构是一个有机整体,股东会是企业权力机构,决定
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董事会重在解决具体做什么的问题,经营层具体解决
怎么做的问题,按照董事会决策抓好执行、落实,而监事会是侧重于做得怎么样
的问题,依法监督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并对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这就从决策、执行、监督层面上厘清了各自职能,明确了权责边界。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在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过程中,重视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国有企业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
二是职工代表大会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三是非国有股东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

相比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更要处理好国有股东和其他投资者
之间关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尊重各方股东合法权利,规范法
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实现决策权、监督权与执行权分开,为监事会各项工作的
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2.2明确的职责定位是监事会效能发挥的指引方向
监事会的作用在于监督,按照《公司法》以及国资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国有
企业监事会职责重点是监管、监控,即对企业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等实施
有效监督,提出相关意见。

主要包括: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等情况;企业建立及执行公司章程和各项
管理制度情况;监督企业财务、资金运行等情况;监督国有资产运行和保值增值
情况、监督产权代表及董事、经营管理层等经营行为;监督企业内风险控制、风
险防范体系等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从国有企业监督职
责的范围分析,一是涉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方面的监督,二是涉及对国
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管控等规章制度有效执行的合规经营监督,三是涉及对企
业股东会、董事会、企业经理层等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行为等监督。

2.3结构合理的人员组成是监事会效能发挥的重要保证
目前,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独资企业采用外派监事会的做法,以规范企
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履行出资人监督权利,取得了积极成效。

对于国资控股、参股
企业则更多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由股东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养是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先决条件。

一是要体现内外结合的原则。

《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即职工代表比例、名额具有法定性,由外部的股东代表、内部的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体现了《公
司法》对企业主要利益相关者权益保障的考虑。

二是要体现民主性、专业性结合
的原则。

按照规定,监事会成员中除国有出资人、股东选派代表并履行相关程序外,明确职工监事应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程
序产生,对职代会负责,实施职工民主监督。

同时从监事会效能建设出发,监事
人选应有相应的任职条件,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参与能力,应优先考虑具有审计、法务、财务等相关职业背景的人员。

如职工代表占监事会一定名额,在得到职工
认可、具有较好群众基础的同时,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也是保障其民主参与的基
本条件。

实践表明,一些来自企业风控、审计、法务等部门的职工监事,能将其
日常工作、岗位经验、职业判断等与监事会相关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了监事会建设。

此外要重视维护职工监事合法权益,企业可明确将职工监事劳动合同期限与
监事任期有机衔接一致,对履职能力强、作用发挥好的职工监事,应与其工作考核、职务晋升等挂钩,激发起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其三是处理好监事会与纪
检监察的关系。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属于党内监督范畴,其工作内容与监事会职责
有较多交集,如规范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议事程序、监督经营管理层履职行为、
防范制度缺陷和廉政风险等。

2.4健全的工作机制是监事会效能发挥的必要条件
监事会要履行好监督效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实现日常监督与定
期监督的有机结合。

一是建立工作会议制度,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公司
重大决策、经济运行、财务管理等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建立列席相
关会议制度。

信息对称是监事会顺利运行的前提,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监
事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制度,便于监
事会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相关动态,并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为重点,对重大
决策和重大投资等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是
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如监事会调研制度,围绕监事会所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题
调查研究,是监事会掌握工作主动权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工作的切入点。

专项
工作检查,针对企业重大投资、重组改制、产权转让、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内
控建设及高风险业务等重要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在制度执行、风险控制、操作规
程等环节上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并可通过监事会工作建议书、专项报告和工作信
息交流等方式,对重要问题或需要关注的事项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提示或通报,形成“监督—改进—反馈”的良性循环。

四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监事从提高履职能力出发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结论
监事会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动国有企业进步发展的动力,因此必须要得到相关人员的重视,能够进一步了解监事会在国有企业内部的地位,支持监事会相关工作的开展。

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也必须要坚持自己的工作准则,不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只是发挥监督、建议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发
挥监事会功能,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武志敏,姚冰.新时期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职能定位[J].东方企业文化,2017(22):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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