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
合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合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工程签证管理,规范签证行为,保障合同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合同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工程签证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签证义务,确保签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签证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合同工程签证包括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增减签证、工程暂停签证、工程延期签证等。
第六条设计变更签证是指由于设计原因,导致合同工程的工作内容、工程数量、质量要求、施工顺序与时间、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或其他特征及合同条件等发生改变而产生的签证。
第七条工程量增减签证是指由于设计变更、工程实际情况等原因,导致合同工程的工作量发生增减而产生的签证。
第八条工程暂停签证是指由于发包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工程暂停施工而产生的签证。
第九条工程延期签证是指由于发包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工程施工时间发生延期而产生的签证。
第三章签证的程序和流程第十条签证的程序和流程如下:(一)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提出签证要求,应当说明签证的事由、内容、理由和相关依据。
(二)签证双方就签证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签证双方签订签证协议,并加盖公章。
(四)签证协议一式两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
(五)签证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章签证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加强对签证协议的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签证协议的落实。
第十三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处理签证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发包人和承包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签证义务的;(二)签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三)签证程序不合法的;(四)未按照签证协议履行相应义务的。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
员工对外签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对外签约行为,保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公司员工,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员工对外签约行为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维护公司声誉与利益,不得擅自签署未经授权的合同,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公司业务。
第二章授权范围第四条公司授权的主管领导人员对外签约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授权范围内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授权的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程序执行外部协议。
第六条公司授权的员工在签署合同前,应当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签约程序第七条员工在签署公司授权的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
第八条员工应当与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合同条款,准确表达双方意图,保障合同达成顺利。
第九条员工在签署合同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归档备案,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第四章签约管理第十条公司将建立统一的签约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签约行为,确保签约程序的规范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签约行为进行审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签约行为,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监控员工的签约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员工的签约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确保签约行为的真实合规。
第十五条员工发现其他员工存在违反规定的签约行为,应当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
第六章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存在违反规定的签约行为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资产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十七条对恶意违反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进行降职、调岗、辞退等严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并进行相应培训。
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分享)
关于执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现发布本公司的《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在本办法发布之前,已经发生的有关签证如没有总经理签名和公司盖章的,必须在七日之内按本办法的规定提出办理补办手续,否则过期作废结算时无效单据处理;未发生的签证,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6月8日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修订版)为严格控制工程成本,维护工程现场签证的严肃性,明确工程签证的内容和程序,减少无效签证的发生,便于工程结算的办理,保障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签证的适用范围工程签证是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由发承包双方代表、监理等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工程签证适用如下范围:1.承包人依据建设单位“工作联系单”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2.在业主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之前承包人已按原图完成了部分工作应办理工程签证;3.承包人依据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共同认可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而变更的施工工作。
4.施工形象进度完成情况的现场确认(不办理核定手续,但须由三方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签证单据分为“现场确认单”和“工程签证核定单”两种:1.“现场确认单”是需要现场确认的事项认定单据,包括对增加或修改的工程量、签证项目中需报价的单价或包干价、工程材料质量、施工形象进度完成情况等的确认。
除施工形象进度完成情况现场签证确认单可单独作为报工程进度的计量依据外,其余的只作为办理“工程签证核定”的附件使用,不能单独作为结算使用。
“现场确认单”格式见附件一。
2.“工程签证核定单”是涉及工程签证项目的结算凭证。
须在取得“现场确认单”或该项目完成后14天内提出核定,过期不以办理。
“工程签证核定单”格式见附件二。
二、办理工程签证的程序(一)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由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向项目监理单位提出,由项目监理单位组织办理。
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
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合作和交流日益频繁,签证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对于合同外签证的管理,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办法。
本文将重点讨论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合同外签证的定义合同外签证是指与原合同无关的签证,它是在原合同约定范围之外进行的签证申请。
合同外签证可以用于商务、旅游、学习、探亲等不同目的,但与原合同的签订方没有直接关系。
二、合同外签证管理的必要性1. 方便跨国合作:有些跨国合作需要参与方进行频繁的往来访问,而这些访问可能并不在原合同中进行约定。
因此,合同外签证的管理可以方便参与方的合作和交流。
2. 促进旅游和文化交流:合同外签证的管理也可以推动旅游和文化交流的发展。
通过便捷的签证程序,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和文化爱好者来访,促进国际间的交流和友谊。
三、合同外签证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合同外签证的管理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签证部门应该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和目的进行审查,并不以国籍、种族、性别等因素为歧视的依据。
2. 便捷高效:为了方便申请人,合同外签证应该采用便捷高效的申请方式和流程。
签证部门应设立合理的申请通道和办理时间,尽可能满足申请人的需求。
3. 信息透明:签证相关的信息应该对公众透明,包括签证的申请条件、流程、费用等。
签证部门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热线电话等渠道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确保申请人能够了解并准备申请所需的材料。
四、合同外签证管理的步骤1. 申请准备:申请人应该先了解目的国的签证要求和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护照、签证申请表、照片、邀请函等。
申请人应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 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选择亲自递交或者委托他人代办签证申请。
在递交申请时,需按要求缴纳签证费用,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3. 审核和决定:签证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请人的情况作出决定。
审核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
4. 签证发放:如果签证申请被批准,签证部门将在护照上盖章或粘贴签证贴纸。
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
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
合同外签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外国驻中国使领馆或者其授权的签证代理机构签发的,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者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外国人来华工作所需的签证。
为规范合同外签证管理,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具有从事相应工作所需的资格和技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流程:申请人应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或授权的签证代办机构审核、推荐,并由中方主管机关审核、批准。
3.签证期限:合同夕隆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90天,可延期,但总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
4.工作范围:签证持有人只能从事与其签证类型相对应的工作,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5.签证管理:签证持有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到期后应按时离境。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的简要介绍。
签证管理规定
项目签证管理规定(2012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商务管理年”力度,落实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针对该规定推行两年来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修订,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及工程项目,均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对发包人的签证管理第一条、工作流程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签证→生产负责人组织发包人、监理人员三方至现场进行核实→工段长或施工员根据现场实际核实情况起草签证→项目商务经理对该签证单进行合同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工段长或施工员按照业主要求份数报送至业主、监理人员进行签证办理→业主和监理批准签证后由商务经理根据合同进行组价,并及时与审计人员进行沟通核对,确定签证费用→签证交资料室一份归档,合约部留存一份,并做好台帐登记。
第二条、业务概要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
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凭据。
所有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隐蔽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包人指令、通知等,凡对合同价款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均可向发包人办理签证。
第三条、项目部签证责任分工第四条、时效1.实行日清月结制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签证报告;2.在合同没有约定或发包人没有签证管理规定的情形下,签证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出签证资料,当该签证事件持续进行时应阶段性向发包方提出后续签证资料。
第五条、工作要求1.全面性:签证申请中所涉及到的干扰事件、签证内容、签证值计算以及相应的证据要充分、齐全,应附上反映签证事项的工程照片、发包人指令单、设计变更单、证明签证费用的相关发票等证明性材料。
2.及时性:所有的签证资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发包人。
3.前瞻性:对报送的签证资料做好应答对策。
4.严谨性:语言简洁、确切、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计算准确。
工程合同外签证流程
工程合同外签证流程一、变更提出当发现需要进行合同外的工作时,施工方应及时向业主或项目管理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申请中应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预计增加的工作量及可能影响的成本和工期。
二、变更评估业主或项目管理方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评估过程中可能需要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
三、变更审批根据评估结果,业主或项目管理方将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如果同意变更,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并明确变更的内容、增减的工作量、调整的成本和工期等信息。
四、价格协商对于涉及额外费用的变更,施工方和业主方需要就新增工作的价格进行协商。
协商应基于合理的市场价格和实际工作量进行,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公正对待。
五、合同修改一旦变更内容和价格达成一致,双方应对原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
这可能包括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在原合同上直接做出修改,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六、实施变更合同修改完成后,施工方按照变更通知的要求开始实施额外的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应确保工作质量符合标准,并对变更工作的过程进行记录,以备后续审核和结算使用。
七、验收与结算额外的工作完成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根据变更后的工作量和协商好的价格进行结算。
八、档案管理所有关于合同外签证的文件,包括变更申请、评估报告、变更通知、补充协议、实施记录、验收报告等,都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档案的一部分。
在整个工程合同外签证流程中,通信和文档记录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这不仅有助于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是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的重要依据。
因此,双方都应严格遵守上述流程,确保每一项变更都得到妥善处理。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星—合约-管字-20120215—002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清晰具体工作流程,加强工程签证的时效性管理,强调工程签证的权限管理,强化过程中的成本审核管理,确保工程签证总体有序地对接项目工程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定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上不能反映的工程内容(如返工、拆除、报废、窝工、停滞等)的现场签认工作过程成为工程签证。
二、适用范围1、可签证范围:由于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指令导致的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出来的返工、拆除、报废等工程及窝工、停滞等事项,以及应甲方要求完成的一些临时性、抢险性且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或工作.2、不可签证范围:(1)工程量清单内及清单外工程量的增减(特别是合同承包范围外、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工程内容,应按预算申报和签订补充合同流程办理);(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已包含的项目与费用;(3)因承包单位自身责任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4)可在竣工图中反映的设计变更;(5)其他不得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三、现场确认原则1、施工单位:发生需要签证的事件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项目工程部相关人员(可电话通知),准备“签证现场确认单”(附件二),照相机,并写明需签证的内容。
2、监理单位(如有):配合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签证事实进行确认,对签证内容进行复核。
3、项目工程部:收到施工单位通知后,项目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部、合约成本管理中心预结算部(或合约成本部)五方一起于现场对签证内容进行复核并确认。
4、设计部:对导致现场签证的设计变更进行确认(仅在因设计变更导致签证发生的时候执行)。
5、合约成本部(若项目未设置合约成本部,则为项目预算部及招标部):对施工单位申报的签证事项及工程量进行现场确认,可按图纸计算的需注明按图计算;图纸不能明确表明的工程量,可现场丈量确认。
现场签认的工程量必须能反映签证的实际内容和现场情况,不允许出现以工代料签工日或签金额的情况。
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内部审核用)为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加强投资控制,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有效规避项目管理公司的风险, 严格管理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 明确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内容、程序, 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建设单位特指项目的投资方或项目管理的委托方。
本办法由X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
本办法仅限于管理公司内部审批所用, 只有依据本办法履行完审批手续并或批准后, 被授权的项目经理或工地代表才能在项目本身变更审批意见书上签署意见。
如果项目管理合同对变更审批的权限有规定, 还应执行项目管理合同的规定, 需建设单位审批的须报建设单位审批, 获批准后方可下发施工单位实施。
一、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基本要求1.工程设计文件一经审定批准成立,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 管理公司项目经理或工地代表须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2. 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必须依据安全、合理、有效、为建设单位节约投资, 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
变更设计还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 已实施工程的进度, 节假日, 气候条件以及工期的制约, 尽量减少拆改, 避免造成窝工和延误工期。
3.管理公司要加强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管理, 建立变更设计、工程签证台帐, 按月对各类变更设计及签证的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 严格控制投资。
该台帐应每月预与施工单位核对并报建设单位确认。
4、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 管理公司现场代表应深入现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 并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积极沟通、通力协作, 及时处理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有关问题。
二、变更设计分类及划分原则:(一)变更设计分类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I、Ⅱ、Ⅲ类。
1.I类变更设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I类变更设计:(1)变更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工艺方案等;(2)外立面形式、颜色和风格的变更;(3)房型的改变;(4)围墙、绿化景观方案的变更;(5)能源供给方式和方案的变更;(6)招标文件规定品牌的变更;(7)非上述变更, 而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者。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签证抽查管理办法1 总则1.1目的为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重复签证、不负责任的签证和超权限签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定额以及公司现行计价办法,根据控股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现场签证的通知》和《关于重申规范工程现场签证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释义1.2.1 现场签证也被称作施工签证,工程造价理论又称它为工程变更,工程监理理论则称它为现场经济技术签证。
现场签证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费用。
1.2.2 除合同价款外、或除标底价外、或除工程量清单外变化施工内容的文字记录。
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直属企业及县市公司。
2 工程现场签证的范围2.1 设计变更签证、施工变更签证、零星签证。
2.2 变更全部或部分设计标高、管线位置、材料尺寸而增加施工工程量。
2.3 设计要求,需材料代用而引起的工程量费用的增加。
2.4 施工条件无法满足设计文本的要求,引起工程量的增加。
2.5 地下设施复杂,施工中遇地下不明障碍物施工难度增加。
2.6 变更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及时间致费用增加。
2.7 因季节、天气原因,为施工赶工导致成本增加。
2.8 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风雨、冰雹)或不可预见因素引起,进行补偿性的签证。
2.9 因特殊要求和工程的特殊性所造成的工程量改变,如用户要求改2.10 变入户安装位置、原来设计的合理位置有其他物体或要求作特殊保护、位移。
2.11 不可避免的突发事故引起的签证。
如:水管爆裂、必须停工、维修、甚至赔偿。
3 工程现场签证的原则3.1 实事求是原则;应严格把握签证量,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2 做到现场签证;现场发生签证及时办理,不能结算时进行补签。
3.3 坚持签证有依有据;与签证有关的施工日志、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例会记录、施工照片等作为佐证,应及时搜集、整理、妥善保存。
项目合同外工程签证
项目合同外工程签证center合同外工程签证/center项目名称: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业主):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一、事由及内容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甲乙双方一致确认需对原有工程合同进行如下变更:1. 变更原因:- 设计变更/施工条件调整/其他原因(详细说明)2. 新增工程内容:(详细描述新增的工程任务、材料、设备等)3. 预计工期延长:(具体天数或完工日期)4. 增加造价估算:(列出新增部分的预算和费用明细)二、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 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 及时支付新增工程款项;- 协调解决因变更产生的相关问题。
2. 乙方责任:- 按甲方要求完成新增工程任务;- 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按时完成工程并提交验收。
三、工程验收新增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四、费用支付1. 新增工程的费用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2. 具体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3. 支付时间点:(如工程进度达到一定比例、验收合格后等)五、违约责任如甲乙任一方未能履行本签证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因执行本签证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双方可在此约定)八、生效条件本签证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
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合同外签证的管理,规范签证流程,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合同外签证事项。
3、定义合同外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工程内容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需要对原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所产生的书面文件。
二、签证管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签证事项必须真实存在,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严禁虚构、夸大或隐瞒签证事项。
2、合法性原则签证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3、时效性原则签证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签证原则上不予认可。
4、必要性原则签证事项应是为了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需的,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替代或解决。
5、完整性原则签证文件应包含完整的签证内容、原因、依据、工程量计算、费用估算等信息,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三、签证管理流程1、提出签证申请(1)当发生合同外签证事项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合同外签证申请表》,详细说明签证事项的内容、原因、预计工程量和费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设计变更通知、现场照片、会议纪要等。
(2)《合同外签证申请表》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审核(1)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外签证申请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
(2)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签证事项进行现场核实,审查签证申请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对签证的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初步估算。
(3)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在《合同外签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审批(1)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合同外签证申请表》后,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2)会审部门包括工程管理部门、造价管理部门、设计管理部门等,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签证事项进行审查和评估。
(3)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签证事项的工程技术方面,包括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工艺的合理性等;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签证事项的费用估算,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单价的合理性等;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签证事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对外签字管理制度
对外签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对外签字行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控制,提高决策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对外签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署、协议订立、授权书签发、文件公函签发等。
三、签字权限的管理1. 本公司签字权限分为4级,分别为A级、B级、C级、D级。
2. 签字权限的级别由公司领导班子决定并在公司内部公示,领导班子负责对各级别签字权限的审批和管理。
3. 公司领导层依据职能分工确定各级别签字权限的具体范围,并做好签字权限分配的记录。
4. 公司领导层负责审核、审批和调整签字权限,并做好签字权限变更的记录。
四、签字审批流程1. 申请签字的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填写签字申请表,并按照签字权限级别提交至相应审批人。
2. 各级别签字权限的审批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和时间节点审批签字申请,若有异议需及时向公司领导层说明理由。
3. 若签字审批需要跨部门协调,申请人员应在签字申请表中明确注明需要协调的部门及具体事宜,并提供相关材料。
4. 公司领导层要定期对签字审批流程进行检查和改进,确保签字审批流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五、签字档案管理1. 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签字档案管理制度,确定签字档案的保管要求和期限,并落实责任人。
2. 所有签字文件和印章都要进行编号和登记,确保签字档案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3. 签字档案的查阅和归档必须在规定的环节和程序下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查阅和调取。
4. 对外签字涉及到公司重要利益或可能引发纠纷的,需加强档案保管,做到防篡改和防丢失。
六、对外签字风险管控1. 签字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确保签字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公司要建立警惕意识,对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商业风险、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3. 对于风险较高的对外签字行为,应提前进行合规性、风险评估,必要时向法律顾问咨询,避免签字行为可能带来的损害。
工程合同外签证流程
工程合同外签证流程一、签证申请1. 施工单位在发现需要进行合同外工作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及预估的影响。
2. 施工单位应提交详细的书面申请,包括变更内容、工作量、成本预算、工期影响等,并提供必要的图纸或计算书。
二、签证审核1.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其合理性、必要性及对项目整体的影响。
2. 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方进行现场勘查,确保变更内容的准确性。
3. 监理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费用与时间评估1.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规模,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评估额外的费用和时间。
2. 评估应基于市场价格和实际工作量,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如有必要,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估,以保证评估的客观性。
四、签证批准1. 建设单位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和评估结果后,决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
2. 如批准,建设单位应出具正式的书面批准文件,明确变更的内容、费用、时间和责任等。
3. 如不批准,建设单位应提供合理的解释,并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方案。
五、签证实施1. 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签证内容,组织实施变更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变更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其按照批准的要求执行。
3. 变更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提交完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签证结算1. 监理单位对完成的变更工作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批准的标准和要求。
2. 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约定的费用标准,提出结算申请。
3. 建设单位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费用支付。
七、档案管理1. 所有签证文件,包括申请、审核、批准、实施和结算等相关文件,都应妥善保存,作为项目档案的一部分。
2. 相关方应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便于未来的查询和核实。
结语。
总包部签证管理办法
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乌山二期(扩建)工程总包项目部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为了有效控制合同外的签证费用,便于协调与管理,节约投资,确保工程投资不超概算,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签证的原则1、先算帐,后实施的原则在实施前,必须先计算工程量,编制签证估算值,把握投资情况,然后再实施。
(特殊情况除外)2、集中统一的原则:所有签证必须统一报中金建设乌山项目总包部(以下简称总包部)下设的工程计划部(以下简称工程计划部),由工程计划部根据审批权限向主管领导汇报批准后才能实施。
3、严格考核的原则:对未经工程计划部审批的签证一律不予认可,同时对办理签证的项目专业工程师进行责任考核挂钩,谁签字谁负责。
4、及时办理的原则:施工现场发生签证时应及时给予办理,从施工单位申报到审核,总包部审批时间须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条设计图纸以外,设计无法下变更的,合同未包括的非施工不可的工程内容。
主要有下面几种类型:1、施工场地原有障碍物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恢复重建发生的费用。
2、设计原因导致的地基处理换土方,已施工完的工程量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发生的费用。
3、方案性变化引发的各种费用。
4、业主临时指令发生的各种费用。
5、不可抗力(甲方风险)原因造成损失的,经业主确认需要施工单位恢复重建发生的费用。
6、特殊工程必须发生的措施费用。
第三条审批权限现场签证的费用(估算值)20000 元以内的由工程计划部经理审批。
现场签证费用(估算值)超过20000 元的由总包部经理审批。
第四条审批程序1. 施工单位按要求填写签证单一份报黄金建安工程部进行审核。
2. 总包部现场代表对签证单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 施工单位将签证单依次报送工程计划部、总包部经理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 施工单位将办理完毕的签证单原件并附预算报工程计划部进行审核,工程计划部根据签证单办理的具体情况,分阶段编制合同附表,最后进入施工合同。
第五条:填写要求。
1、本签证单原件一份留存工程计划部,施工单位留存均为复印件。
合同外的工程量只能做签证吗
合同外的工程量只能做签证吗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超出原合同范围的工程量,这时候就需要
进行签证。
合同外的工程量是否只能做签证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签证。
签证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在施工过程中对合
同约定之外的工程量、工程内容或工程变更等进行的确认和批准。
它是工程建设中的一种
重要管理手段,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
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外工程量都需要做签证。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
如果合同外的工程量是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的,且其数量、质量、标
准等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有明显差异,那么就需要进行签证。
如果合同外的工程量是由于
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如施工方法不当、材料使用不当等,那么就不能进行签证,
而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们来看一下如何进行签证。
一般来说,签证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由施工单位提出签
证申请,说明合同外工程量的具体情况和原因;由监理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
性和合理性;由建设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批,决定是否同意签证;由三方共同签订签证协议,明确合同外工程量的数量、质量、标准等,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变动。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签证必须基于事实,不能虚构或者夸大合同外工
程量的情况和原因。
同时,签证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能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签证还需要及时进行,不能拖延或者遗漏,以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和
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
工程委托、签证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1、为进一步加强各项目成本控制,明确现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的工作程序,减少或尽量避免合同外费用的发生,利于竣工结算工作的顺畅,现制定本流程;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对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的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
2、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3、确认合理的施工洽商签认工作管理程序,从而控制因设计深度不够、设计细部节点不全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工程进度延缓和施工费用的增加。
二、定义:1、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且不能在竣工图、设计变更中反映的工程量签证。
一般包含签证单及其附件(原始记录、计量所需附图、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反映工程状况变化的照片等)2、工程签证是指按照合同规定,工作内容需要现场确认的文字记录;3、零星工程委托指建设单位以要约的形式,邀请施工企业(非总包单位)承建某项合同内容未包含、造价金额较少、工程内容比较简单的工程。
三、原则:1、权力限制原则:工程现场委托、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2、时间限制原则:工程现场委托、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3、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委托或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一月一清原则:每月05日前,发包单位现场造价师、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工程现场委托或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领导复核。
5、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现场委托、签证完工后,发包单位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2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6、原件结算原则:工程现场委托、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7、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三级以上的审核。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现场委托、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培训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培训为了规范项目签证管理,明确签证办理流程,强化项目各部门责任意识,增强项目“二次经营”创效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当甲方要求完成合同外的工作或非我方责任事件发生时,如果甲方没出具签字或盖章的变更通知单,则项目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签证。
二、签证办理由技术室(或水电)室牵头,成本室及其他涉及到的科室配合整理。
必要时技术室应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单位、成本室去现场确认签证发生部位及工程量,并留存影像资料。
三、当变更洽商、签证事件发生后2天内,由技术室(或水电室)负责提出签证意向并整理签证资料、起草现场签证单,注明签证理由、工程量和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同时负责搜集与签证有关的的所有资料证据。
四、签证单首先要进行项目内部评审流程。
签证内部评审表由专业工程师拟草签证内容,成本室结合合同对签证单进行内部评审,并出具签证效益分析。
在签证量、价及合理性审核阶段,对可能产生负效益的签证及时与相关工程师沟通,杜绝上报“负收益签证”。
由商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评审结果后方可申报。
(内部评审详见附件)五、签证经过内部评审后,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拟定正式签证单。
六、由项目资料员按编号登记签证单。
由资料员按合同约定程序向甲方及监理单位申报。
签证起草人负责签证单的签认跟踪,遇到问题及时与总工沟通,由总工协助催办,取得签证盖章文件。
七、签证盖章文件返回后,由资料员交成本室计算签证费用。
八、预算员必须在签证确认后2天内完成签证费用计算。
预算员计算完费用,报商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九、审核后的费用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成本室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向甲方申报,确认费用。
十、签证费用甲方确认后,成本室及时在施工项目经济管理系统录入审批时间及确认金额。
十一、成本室负责按编号整理签证单和费用确认单,并及时归档。
十二、奖惩措施:应办理的签证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成功申办者,签证费用在5万以内,奖励主要参与人**元,签证费用在5万以上,奖励主要参与人**元;应办理的签证在规定时间内未与甲方成功申办者,相关责任人罚款**元。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行为,杜绝违规签证,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校基建、维修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主要是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以外以及工程量清单漏项,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增减责任事件的签认证明。
办理工程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学校有关规定。
工程签证不得违背工程招投标的内容、投标单位的书面澄清和承诺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办理工程签证的范围:所有新建、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第四条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及其附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指导文件,原则上不得采用工程签证的方式组织施工。
二、工程签证流程第五条凡甲方、监理认为现场有需要乙方配合完成的工作时,经核准可以实施的,由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审批单上需明确需要处理的事项。
不论此项工作是否在乙方的工作范围内,乙方在接到工程审批后,应立即进行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乙方邀请项目监理、跟踪审计人员、甲方代表共同到现场查看工作前的实际状况,并拍照共同确认(已完工程量需办理原始记录单)——乙方根据审批单内容办理工程签证,须详细注明做法及工程量,由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乙方组织实施变更——完成后,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完成的工程量,拍照,签署工程量底单——乙方根据工程量底单,依据合同约定,上报工程量底单,呈报审计部门审计,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工程签证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名称;2.签证日期;3.签证连续编号;4.签证事由及工程量(施工内容);5.签证涉及增加工程造价的预算(列表或列式明确表达式);6.备注;7.施工说明或施工简图;8.施工单位签证意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两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9.监理单位签证意见:监理工程师、总监两人以上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公章10.基建处管理部门审批意见:甲方代表或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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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外签证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规范石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经济行为,加强施工项目合同外签证管理,使合同外签证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化,提高石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项目合同外签证的管理水平,合理控制项目成本。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定义
2.1合同外签证:指由承建单位完成或提供,但不在已经签订的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及物资、机械、人工等所需办理的签证。
2.2计时工签证:完成的零星工作无法用通常的计量方法和规则计算,只能用签证计时工的办法确定完成工作量的内容。
2.3合同外签证必须先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附表1),经相关单位批准后实施,工作内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附齐相关依据填写“合同外签证单”(附表2),经相关单位审核后予以认可,最终以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为准。
3. 适用范围
3.1石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项目和下属各单位
(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
4. 职责范围
4.1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的,先提出申请,按“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的内容进行填报(填报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有据,并经表中各单位确认同意后才能实施)。
填报、签字完毕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4.2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合同外签证申请单”的真实性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意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后提交建设单位审核。
4.3建设单位:负责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中的工作内容是否在原合同范围内,对同一工作内容、同一份合同是否有存在重复签证现象,是否确需进行签证,签证依据的核实。
对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发生项计量方式和单价进行约定。
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后报建委项目管理科,并承担审核不实的相应责任。
4.4建委(项目管理科):负责复核各单位审核的“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的真实性、准确性。
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准后实施。
对超过工程总价5%且不低于10万元的签证指令进行现场核查后督促建设单位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审计局共同确定,经县政府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5. 合同外签证的操作程序
5.1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合同外签证时,应先提出口头申请,由监理、现场代表根据掌握的合同内容初步确定是否应签证,如属于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则告知提出申请人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已在承包范围内,不应提出申请。
当监理、现场代表认为应属合同外签证时,承建单位如实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中的相关内容,表中的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签证原因或依据、预计工作量(或工日)、预计工程造价。
然后书面提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建设单位各部门审核批准后交建委相关人员审核批准后实施。
未经审核进行施工或先施工后申报的,一律不予认可。
承建单位故意瞒报、虚报、重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证,处所报金额一倍罚款。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部门根据“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所审核签证不实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签证金额超过工程总价5%且不低于10万元的建设单位需按程序和“四大管理”的要求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审计局共同确定,经县政府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5.2 “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经审核确认后实施,承建单位完成指令中的工作内容后,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附齐各佐证资料后填报“合同外签证单”,如实按相关规定计算签证金额。
填报、审核程序、相关责任按5.1条执行。
审核认可的合同外签证金额最终以财政局、审计局的审核结果
为准。
6. 关于合同外签证的有关规定
6.1有明确范围的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按招标文件、合同等规定的计价办法计算。
当不能按实物量确定签证费用时方可按签证计时工计算费用,对签证的计时工,应进行严格审查,审批后应当签署详细意见,计时工按八小时为一个工日计算。
如某项工作需多人计时工作,工作时间不足八小时,可以进行折算。
签证计时工金额1000.00元以下由监理、现场代表现场确认后实施,工作完成后办理“合同合同外签证”,签证金额1000.00元以上按“合同外签证”管理程序办理。
6.2承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合同外签证单”。
在签证单中,必须附原始收方、收量记录、相关的所有资料、有图的需附详细图纸及有关说明。
承建单位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对报送的合同外签证的范围、内容和数量认真核对,不得故意瞒报、虚报、重报、弄虚作假。
6.3签证应当一事一签或一项一签,不得分解、肢解、工作内容和工程量重复签证。
程序合理、资料齐全、按时报送的签证为有效签证。
合同外签证工程完成后7天内应及时按程序报送各相关部门,未报或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承建单位自动放弃签证。
6.4未办理“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合同外签证单”
的合同外工程内容,建设单位不予计算工程费用。
附表1、2如下:
表1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
备注:承建单位须保留好完整的相关记录,以备我方审查核、验证。
合同外签证单
表2 签证单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