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考研税收经济学之——所得税江西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邱慈孙老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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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历年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专业课考试试题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历年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专业课考试试题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 复合税制结构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可分为( )税制结构类 型。 A.以财产税为主体的 B.以全值流转税为主体的 C.以增值税为主体的 D.以所得税为主体的
2 政府通过税收将资源从私人部门转移到政府部门,会产生( )
效应。 A.收入效应 B.弥补效应 C.替代效应 D.帕累托效应
19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 应当进行税务登记的有( )。 A.未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B.企业在境内其他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C.不从事生产经营只缴纳车船税的社会团体
D.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但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 业
20 下列有关纳税人的权利叙述错误的是( )。 A.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B.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避税的权利 C.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 政复议、提起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D.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目 录
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2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2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含部分答 案) 2015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6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8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浅论税收筹划的内涵与外延

浅论税收筹划的内涵与外延

浅论税收筹划的内涵与外延作者:周海花邱慈孙来源:《老区建设》2010年第16期[提要]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对其涉税事项的预先安排,以非违法为基本原则,以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延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标的理财活动。

狭义的税收筹划指合法的节税和非违法的避税,广义的税收筹划还包括税负转嫁和涉税零风险。

[关键词]税收筹划;节税;避税;税负转嫁;涉税零风险[作者简介]周海花(1965—),女,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邱慈孙(1967—),男,江西省税务干部学校高级讲师。

(江西南昌330013)税收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根据英文tax plan-ning一词意译而来的。

税收筹划传入我国后,不少税收筹划教材、专著都对税收筹划或税务筹划、纳税筹划进行了界定。

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唐腾翔将税收筹划限定于节税,认为“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盖地借鉴税务会计与税收会计的界定方法,主张对纳税人的纳税筹划使用“税务筹划”概念,并将税务筹划范围界定为节税、避税和税负转嫁。

其对税务筹划给出如下定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狭义的税务筹划仅指节税,广义的税务筹划既包括节税,又包括避税,还包括税负转嫁。

”张中秀采用“纳税筹划”这一概念,并将税收筹划的范围进一步拓宽,认为“纳税筹划应包括一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手段进行的纳税方面的策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退税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

”倪俊喜认为税收筹划包括征税筹划和纳税筹划,是对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进行筹划,达到国家税收预期目的,通过对融资、投资、生产、销售、分配、消费进行事前计划和安排,实现纳税人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理财活动。

从上述对税收筹划给出的定义可知,税收筹划的内涵相近、外延有别。

6营业税

6营业税

(二)纳税人特殊规定 P123
1、企业承租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 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 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 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 或转包者为纳税人。(不是总承包人)
2、若干具体业务征税范围划分问题 P133 (6)代购货物业务。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应征收营业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委托方, 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代购实际发生的销售额和增值税 额与委托方给算货款,并另收取手续费。收取的 手续费征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受托人代购行为属自销 货物,收取的代购手续费则是价外费用,应并入 货款征收增值税。
(三)金融保险业P125
1、金融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 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等)、金融经纪 业和其他金融业。 各商业银行总部的营业大厅金融业务,由国税征 收,属中央收入; 省及省以下各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营业税属地方 收入。
2、保险。
(四)邮电通信业P126 注:邮政服务业2014年1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
1、邮政业务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 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 。 自2003年1月1日起,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讯 业”征税。—财税[2003]16号文 2、电信业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 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包括移动通 讯。
(五)文化体育业P126
兼营增值税业务、营业税劳务如何征税 P68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劳务的,应当分 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营业税应税行为营业额 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额缴 纳增值税;

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专业:税务硕士考试科目:《税务专业基础》重要提示: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依据。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1.税收答: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2.价内税答:税金包含在商品价值或价格之内的税,与价外税相对。

目前只有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流转税都是价内税。

价内税和价外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相同的,在依据含(增值税)税价计算时需要先将含税价还原为不含税价格进行计算。

3.分类所得税答:分类所得税,是针对各种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规定不同税基和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进行课征的那一类所得税,其在个人所得税中使用较多。

分类所得税①优点是:征管简便,一次性征收,减少征纳成本;②其缺点是:不能按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课征,无法有效地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要求;分类征收容易导致纳税人行为的变化,产生逃税避4.税收管理答:税收管理是指主管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国家对税收分配的全过程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旨在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税收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税收分配的全过程。

二、问答题(回答要点,并简明扼要做解释。

每小题9分,共18分)1.试述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是如何界定的?答: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①定义: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第15讲:财产税与印花税

第15讲:财产税与印花税

二、房产税
(一)征税范围 (二)计税依据 (三)税率 (四)税收优惠 (五)征收管理
(一)征税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 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在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 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 织以及外籍个人,也缴纳房产税,不再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 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中生产 、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玻璃暖 房、砖瓦石灰窑、露天游泳馆、加油站罩棚等不属于房 产。
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 将逐步对个人拥有住房征收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1月28日07:45
【上海方案】 明确免征情形 上海方案还规定了几种退还、免征房产税的情况。比如,上海居 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 其新购住房已按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上海居民家庭中 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 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符合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引进 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居住证并在上海工 作生活的,其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 产税。 另外,持有上海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新 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上海 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持有上海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 产税,可予退还。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授课: 邱慈孙 2015年
第15讲:财产税与印花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房产税 三、车船税 四、印花税

江西财经大学 税法试卷

江西财经大学  税法试卷

江西财经大学09-10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试卷代码:15414C 授课课时:64 考试用时:150分钟课程名称:税法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试卷命题人邱慈孙试卷审核人伍云峰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代号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处。

答案错选或未选者,该题不得分。

每小题1分,共10分)1.下列税种中不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是。

A.企业所得税B.关税C.个人所得税D.增值税2.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对外购的机器设备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这类增值税制被称作。

A.收入型增值税B.生产型增值税C.消费型增值税D.混合型增值税3.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2009年1月1日起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

A.3%B.4%C.5%D.6%5.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以1个月为一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内申报纳税。

A.5日B.7日C.10日D.15日6.下列项目中,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规定的是。

A.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B.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C.提取的坏账准备金D.依法提取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其适用的税率是。

A.四级超额累进税率B.五级超额累进税率C.四级超率累进税率D.五级超率累进税率8.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的税种。

A.流转税类B.所得税类C.特定目的税类D.资源税类9.下列各项证照中,不属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是。

A.工商营业执照B.税务登记证C.房产证D.土地使用证10.海关对拖欠关税的纳税人按照滞纳税款按日加收的滞纳金。

A. 万分之五B. 千分之五C. 百分之一D. 百分之五二、多项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所有正确答案。

答案选错或未选全者,该题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

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MT)税务专业基础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MT)税务专业基础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MT)税务专业基础历年真题试卷汇编(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4. 判断题7. 论述题8. 计算题9. 综合题单项选择题1.国际上对非居民营业利润来源地认定的统一标准是( )。

A.注册地B.常设机构C.不动产所在地D.支付地正确答案:B解析:国际税收协定关于税收管辖权的协调坚持适度调整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行使的深度和广度。

例如,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营业利润,坚持按常设机构征税的原则。

2.下列( )税种属于我国的中央税。

A.增值税B.营业税C.消费税D.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C解析:增值税是共享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地方税。

3.下面( )指标是衡量宏观税负水平常用的指标之一。

A.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B.某税种负担率C.企业利润负担率D.净产值负担率正确答案:A解析:BCD均为微观税负衡量指标。

4.两个不同国家行使不同税收管辖权对同一跨国纳税人同一征税对象征税,导致的国际重复征税属于( )。

A.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B.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C.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D.历史性国际重复征税正确答案:C解析:法律性双重课税,是指在税收法律上规定对同一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征税原则,而引起的重复课税。

其典型的情况,就是两个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税收管辖权。

经济性双重课税,是对同一经济关系中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税。

这种课税在对公司征收的公司所得税及其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尤其是现代股份制经济充分发展之后,对股份公司收益的征税,及对股东个人收益的征税,就是典型的双重课税。

税制性双重课税,是指由于实行复合税制而引起的重复征税。

所谓复合税制,是针对于单一税制而言的,在一个国家,如果其税制由一个税种组成,则称为单一税制;如果由多个税种组成,则称为复合税制。

5.我国为了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对居民来源于境外的所得采取( )方法。

A.免税方法B.扣除方法C.抵免方法D.减计收入方法正确答案:C解析:采用抵免法的基本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并不放弃本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历年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专业课考试试题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历年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专业课考试试题
目 录
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2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2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3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含部分答 案) 2015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6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2018年江西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
( )
8 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货易货,由于没有产生资金流动,不需要 计算增值税。( )
9 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在经营使用中可以按税法的规定结转成本和 计提折旧。( )
10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 的扣缴义务人,应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
四、计算题(每小题6分,共30分。要求写出主要计算步骤及结果) 1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资料如下: (1)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万元,因购货方在10天内付款给予 5%的销售折扣,另外,收取运输费6万元; (2)将一批货物运往外省分支机构销售,不含税价款300万元,并支付 运费3万元; (3)将一批自制货物对外投资,该批货物生产成本200万元,税法规定 成本利润率为10%; (4)购进货物,取得经认证的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并支付运费2 万元;

税收经济学试卷往年样卷(15793)

税收经济学试卷往年样卷(15793)

税收经济学试卷往年样卷(15793)江西财经⼤学09-10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试卷代码:15793B 授课课时:48 考试⽤时:150分钟课程名称:税收经济学适⽤对象:本科挂牌班试卷命题⼈邱慈孙试卷审核⼈伍云峰⼀、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税收法定主义2.拉姆齐法则3.最低税负制4.税收负担前转5.双率制公司所得税⼆、判断说明题(先判断命题正误,然后说明正确或错误的理由,判断1分,说明1分;判断错误,全题不得分。

每⼩题2分,共20分)1.如果某种商品的供给弹性⼤于需求弹性,则对该种商品课税的负担将主要由消费者负担。

()2.根据税收弹性原则,税收弹性系数越⼤越好。

()3.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早提出“税收超额负担”的概念。

()4.平均税率越⾼,税收的收⼊效应越弱;边际税率越⾼,税收的替代效应越强。

()5.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税收筹划与偷逃税的根本区别在于税收筹划减轻税收负担符合税收⽴法意图。

()6.法律性重复征税是基于政府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需消除或避免。

()7.税基式优惠包括免征额、税前加计扣除、亏损跨期结转等⽅式。

()8.按照分类所得税相关理论,对⼯资薪⾦等勤劳所得应当课以较轻的所得税,⽽对股息、利息和租⾦等资本利得则应课以较重的所得税。

()9.根据最优所得税理论,线性所得税的最优税率随着闲暇和商品之间替代弹性的减⼩⽽增加,随着财政收⼊的需要⽽提⾼,随着更加公平的需求⽽增加。

()10.税收对家庭储蓄的收⼊效应,表现为政府课税会减少纳税⼈的可⽀配收⼊,同时会促使纳税⼈相对增加储蓄。

()三、简答题(回答要点,并简明扼要作解释。

每⼩题6分,共30分)1.简述⽡格纳的“四端九项”税收原则。

2.简述⽤财产衡量纳税⼈⽀付能⼒的合理性和缺陷。

3.简述影响税负转嫁的主要因素。

4.如何理解商品税在税收负担上总体上具有累退性?5.请作图并描述税收对劳动⼒供给的收⼊效应、替代效应、收⼊效应⼤于替代效应的净效应。

2012年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MT)税务专业基础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012年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MT)税务专业基础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012年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MT)税务专业基础历年真题试卷汇编(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5. 名词解释 6. 简答题7. 论述题8. 计算题10. 案例分析题名词解释1.税收管理体制正确答案:税收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

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税收管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包括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税务机构的设置以及机构隶属关系的确定等几个方面。

划分税收管理权限是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税收管理体制中规定的中央与地方拥有的税收管理权限,包括建立税收制度的权限和执行税收制度的权限。

2.间接税正确答案: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目前,世界各国多以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

间接税为对商品和劳务征税,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通常均将税款附加或合并于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标准之中,从而使税负发生转移。

3.消费型增值税正确答案: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性全部扣除,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的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

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至少将产生三个方面:(1)有利于鼓励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2)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税制的优化。

(3)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4.独立交易原则正确答案:亦称“公平独立原则”、“公平交易原则”、“正常交易原则”等等,是指完全独立的无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个人,依据市场条件下所采用的计价标准或价格来处理其相互之间的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部分)及详解【圣才出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部分)及详解【圣才出

2014年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部分)及详解假设上述取得的增值专用发票都已经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甲企业2012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乙公司2012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10万元、运输装卸费10万元;(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散装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500克)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4)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答:(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了运输装卸费和品牌使用费。

除啤酒和黄酒外的其它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因此: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的消费税+从量计征的消费税=[(200+50+10+10)÷(1+17%)]×20%+20×1000×2×0.5÷10000=48.15(万元)。

(2)代收消费税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而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因此: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最新江财税法期末考试试卷

最新江财税法期末考试试卷

江西财经大学09-10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试卷代码:15414A 授课课时:64 考试用时:150分钟课程名称:税法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试卷命题人邱慈孙试卷审核人伍云峰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代号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处。

答案错选或未选者,该题不得分。

每小题1分,共10分)1.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是B。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目2.我国现行增值税所属类型是 B 。

A.生产型增值税 B.消费型增值税 C.收入型增值税 D.积累型增值税3.2009年10月,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一批,含税销售收入10300元,该批产品应交增值税额为 A 。

A.300元B.309元C.396元D.583元4.某啤酒厂2009年12月生产了1200吨啤酒,当月销售了1000吨,取得销售收入11.7万元,则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D。

A.10万元B.11.7万元C.1200吨D.1000吨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时,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计算消费税时其销售额的换算公式是 B 。

A.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B.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C.含增值税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D.含增值税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6.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 C 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3个月B.4个月C.5个月D.6个月7.抵免法可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抵免法以承认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于居民税收管辖权为前提。

DA.地域税收管辖权的独占地位B.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独占地位C.居民税收管辖权优先于地域税收管辖权D.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于居民税收管辖权8.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其适用的税率是 A 。

A.四级超率累进税率B.五级超率累进税率C.四级超额累进税率D.五级超额累进税率9.下列各项证照中,不属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是 B 。

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考研-税收经济学之第12、13讲——税收的微观经济效应-财税学院邱慈孙老师课件

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考研-税收经济学之第12、13讲——税收的微观经济效应-财税学院邱慈孙老师课件
税收对消费者行为的替代效应
税收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替代效应:征税 转向
价格涨
减少购买
社会受损
收入效应:征税 购买水平降低 社会受损
可支配收入减少 消费水平下降
第三节 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替代效应:对劳动力征税(所得) 劳动和休
闲价格失衡
休闲替代劳动
社会受损
收入效应:征税(对收入)
税收对生产者行为的影响——替代效应
税收对生产者行为的替代效应
生产者所面临的 课税商品的相对价 格发生变化,导致 生产者减少被课税 或重税商品的生产, 而增加无税或轻税 商品的生产,也就 是以无税或轻税商 品行为的影响——收入效应
政府课税使生 产者可支配的 生产要素减少, 从而降低了生 产者的生产能 力,其生产水 平和利润率也 随之下降。
维持生活水平 少休闲
可支配收入减少 增加劳动而减
税收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
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 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
税收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
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 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
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劳动供给曲线的 形▪ 状W 。 (1)当劳动者的供给曲线上扬时,课税会使其减少 劳动供给,增加闲暇; (2)当劳动供给曲线向后弯曲时,课税会使其增加 劳动供给,减少闲暇。
▪ 二、税收的替代效应(the substitution effect) ▪ 替代效应:是指政府征税改变了一种经济行为相对于另
一种经济行为的相对价格和机会成本,从而引起纳税人 用一种行为替代另一种行为,即税收引起的纳税人在经 济行为间选择的效应。
第一节 税收与生产者行为
▪ 一、税收对生产者的替代效应
家庭储蓄行为的决定因素

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考研-税收经济学之第10讲——最优税收理论-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邱慈孙老师课件

江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考研-税收经济学之第10讲——最优税收理论-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邱慈孙老师课件

对拉姆塞法则的修正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对那些既非富人也非穷人特别偏好的商品, 仍可以遵循拉姆齐法则行事; ——尽管有人辩称商品税无须承担收入分配的职 能,并认为收入分配问题只应由所得税解决,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不少 收入弹性高而价格弹性低的商品(如钻石、名 画、豪宅等),这就提供了通过对这些商品课 税以改进收入分配的可能性。
斯特恩最优线性所得税模型
结论 线性所得税的最优边际税率随着闲暇和商品 之间的替代弹性的减小而增加,而随着财政 收入的需要和更加公平的评价而增加。 政策含义 人们对减少分配不平等的关注越大,则有关 的税率就应越高。 最优税率与劳动供给的反应灵敏度、财政收 入的需要和收入分配的价值判断密切相关, 假如能够计算或者确定这些参数值,就可以 计算出最优税率。
逆弹性法则的局限性:它忽略了收入分配,具有 内在的不公平性。
商品税的最优征税范围
商品税的最优税率
拉姆齐法则 逆弹性法则 对弹性相对较小的 商品课以相对高的 税率,而对弹性相 对较大的商品课以 相对低的税率。 如果商品税要在一 定程度上追求再分 配目标,就必须开 征扭曲性税收,而 这必然会偏离最初 的拉姆齐法则。
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
(一)理想的税制的三个标准
——税收公平原则 ——税务行政最小成本原则 ——最小负激励效应原则
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
(二)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
——运用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的概念,在赋予各个 标准不同权重的基础上,将这些标准统一于惟一 的标准之中。 ——能够带来最大社会福利水平的税收就是最优税 收。
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思想与方法
最优税收理论的假设前提 完全竞争市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设 行政管理能力假设 标准福利函数假设 现代最优税收理论是福利经济学中的次优概念和 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在税收中的具体 应用成果,其意义在于为政府制定税收政策和进 行税收制度设计时提供一种理想的参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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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综合所得税:将纳税人一定期间内的各种 所得,不管其所得来源何处,一律加以合并课征 所得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全部所得。
▪ (三)分类综合所得税:将综合所得税制与分类 所得税制结合起来的个人所得税模式。
个人所得税不同模式的比较
▪ 1、综合所得税制注重所得的个人归集和整体税 负,而分类所得税制更注重所得的经济源泉和差 别税负。
公司所得税存在的必要性
▪ (二)合并课税论 单独课征公司所得税会产生税收不公平:第
一,造成公司企业和非公司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公 平;第二,对公司分配利润的征税,没有考虑股 息获得者的情况。
单独课征公司所得税会产生效率损失:第一 ,导致资源配置在公司部门与非公司部门之间的 扭曲;第二,导致公司在分配利润和留存利润之 间的扭曲;第三,扭曲了公司在募股与举债这两 种筹资方式上的选择。
五、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所得
▪ (一)应计入应税所得的项目: 1、经营所得,销售收入减除销售成本之后的销 售利润; 2、投资所得,主要包括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 3、资本利得,出售财产,如房地产、股票、特 许权等所实现的收入; 4、其它所得,如营业外收入等。
▪ (二)可以作为费用扣除的项目(见后页)。
▪ 2、综合所得税制调节收入再分配的能力较强, 体现了公平性,而分类所得税制中个人整体税收 负担被切割,又不便于累进,公平性较差。
个人所得税不同模式的比较(续前)
▪ 3、综合所得税制对税收征管的要求比较高,其 有效实行还应以国民经济中各种类型的所得高度 均质以及较强的公民纳税意识等作为先决条件; 分类所得税制税收征管方面的要求要低许多,也 没有太多的前提条件。
▪ (四)交易说
所得与交易有关。“交易说”中的所得,指 的是某一时期在交易基础上实现的全部收入,减 去为取得这些收入而消耗的成本费用,再减去同 期亏损之后的余额。
三、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 (一)应税所得是纯所得; ▪ (二)应税所得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 ▪ (三)应税所得是可以增加纳税能力的所
得; ▪ (四)应税所得一般是货币性所得。
六、公司所得税的税率
▪ 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曾经采用过单一比例税率、分 类比例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等三种形式。
▪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所得税实行的都是单一或 分类比例税率,也有少部分国家实行超额累进税 率。
七、公司所得税的经济效应
▪ (一)对资本配置的影响 对公司部门和非公司部门、对不同行业或不
同规模公司之间的资源配置产生影响。 ▪ (二)对公司筹资方式的影响
六、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方法(续前)
▪ (三)推定课税法
在无法按照税法的规定准确确定纳税人的实 际应税所得的情况下,根据相关的法规和纳税人 经济活动所表现出的外部标志,运用一定的方法 推测、估算出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并相应地确定 其纳税义务。
七、个人所得税的效应
▪ (一)个人所得税是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 (二)个人所得税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 (三)个人所得税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
地点而定。
2、 利息所得:一般依据是否由本国境内债务人支付而
定。
3、 股息所得:一般依据支付股息公司的设立地点而定

4、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依据财产的坐落地点而定。 5、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般依据版权、商誉、专有技
术、专利等特许权的使用和费用支付地点而定。
6、不动产所得:一般依据不动产的坐落地点而定。若不
▪ 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确认收入来源国有权对 任何国家的居民或公民取得的来源于其境内的所 得课税。
▪ 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确认居住国或国籍国 有权对在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或具有本国国籍 的公民在境内外取得的所得课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
▪ 住所标准:根据一个自然人是否在一国境内拥有 永久性住所或习惯性住所,来判定其是否属于本 国居民。
八、负所得税
负所得税=收入保障数-(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率) 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
▪ 负所得税是政府 对于低收入者, 按照其实际收入 与维持一定社会 生活水平需要的 差额,运用税收 手段,依率计算 给予的补助。
第三节 公司所得税
▪ 一、企业的组织形式与公司(企业、法人 )所得税的设置
▪ 开征个人所得税初期,各国多采用比例税率。 ▪ 20世纪中前期,个人所得税逐步从比例税演变为
累进税。 ▪ 现阶段,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在各国的个人所得
税制中并存。大多数国家对综合所得采用累进税 率,而对不合并在综合所得中计征的专项所得或 一些特殊性质的收入项目也适用比例税率,按照 所得的不同类别,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只有从一个可以获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来 源”中取得的收入,才应被视为是应税所得。
▪ (二)纯资产增加说
所得是在一定时期内新增加的并可随意支配 的经济资产的总额,但要从中扣除所有应支付的 利息和资本损失。
二、“应税所得”的界定
▪ (三)净值加消费说
所得是在一定时期内纳税人个人消费能力净 增加的货币价值,它等于在此期间的实际消费额 加上财富净增加额。
公司所得税大多允许债务利息从应税所得中 作为费用扣除,而股息却不能扣除。 ▪ (三)对投资的影响
(三)特定情况下的调整
▪ 1、税收指数化:在一个或多个侧面通过某一指 数来反映个人所得税制受通货膨胀影响的程度, 其目的是消除通货膨胀对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影响 。
▪ 2、选择性措施:政府根据物价变动的实际情况 ,灵活地对个人所得税制中的部分要素进行调整 ,以降低通货膨胀对个人所得税制的影响。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 二、公司所得税存在的必要性 ▪ 三、公司所得税的类型 ▪ 四、公司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 五、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所得 ▪ 六、公司所得税的税率 ▪ 七、公司所得税的经济效应
一、企业的组织形式与公司(企业、法人 )所得税的设置
▪ 企业组织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 ▪ 对企业或公司的所得课税的类型:
1、企业所得税:不区分企业的组织形式,把 各种类型的企业都纳入企业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2、公司所得税:区别企业的组织形式,只对 公司的所得课征公司所得税,而对非公司性质的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法人所得税:以法人的所得为课税对象。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则是自然人性质,课征个人所 得税。
▪ 3、综合分项扣除相结合的方式:对某些所得项 目采用综合扣除方式,对另一些所得项目采用分 项扣除方式。
(二)生计费用扣除
▪ 生计费用扣除额的确定应考虑:最低生活费用标 准、其它税种的负担、财政需要、个人所得税的 功能定位。
▪ 生计费用扣除的方法,主要有所得减除法、税额 抵扣法和家庭系数法等三种。
四、公司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 在公司所得税制中,一般将公司区分为居民企业 和非居民企业。
▪ 居民企业的认定标准: 1、登记注册标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依
据公司的注册登记地点来判定。 2、总机构标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依据
公司的总机构设立地点来判定。 3、管理中心标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依
据公司实际控制或实际管理中心的所在地而定。
▪ 居所标准:一个自然人如在一国境内有居所即为 该国居民。
▪ 居住时间标准:以一个自然人在一国境内居住或 停留时间的长短,作为判定其是否是该国居民的 标准。
▪ 意愿标准:以一个自然人是否在一国有长期居住 的主观意愿作为判断其是否为该国居民的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收入来源地的判断标准
1、劳务报酬所得:一般依据劳务活动的受雇地点或就业
▪ 4、在分类所得税下,容易发生避税,但在综合 所得税下可以有效避免这一问题。
四、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 (一)成本费用扣除 ▪ (二)生计费用扣除 ▪ (三)特定情况下的调整
(一)成本费用扣除
▪ 1、综合扣除方式:从总收入中一次性扣除一个 综合扣除额,这种扣除方式简单明了,也容易计 算。
▪ 2、分项扣除方式:对各项性质不同的所得分别 规定扣除额进行扣除,这种扣除方式适应性强, 能够考虑各种具体情况,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但计算比较复杂。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税收经济学
第七、八讲:所得税
第七、八讲 所得税
▪ 第一节 所得税概述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 ▪ 第三节 公司所得税 ▪ 第四节 资本利得税 ▪ 第五节 社会保障税
第一节 所得税概述
▪ 一、所得税的特点 ▪ 二、“应税所得”的界定 ▪ 三、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一、所得税的特点
纳税单位,具体包括未婚者单独申报和已婚者分 别申报两种形式。 ▪ (二)家庭制
以家庭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将夫妻 或其它家庭成员的收入加总,按规定向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具体包括户主申报和已婚者联合申报 两种形式。
三、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模式
▪ (一)分类所得税:将所得按来源划分为若干类 别,对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 率来计征所得税。
动产坐落在本国境内,本国即为收入来源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要就其在国内 外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居住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
▪ 非居民纳税人:仅负有有限纳税义务,只需就其 在国内取得的所得向收入来源国政府缴纳个人所 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
▪ (一)个人制 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作为个人所得税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公司所得税的类型
▪ (二)归属制(归集抵免制):
▪ 将公司所支付税款的一部分或全部归属到股东取 得的股息中,可以部分或全部抵免股东的个人所 得税。归属制一般又可分为部分归属制和完全归 属制。
三、公司所得税的类型
▪ (三)双率制:
▪ 对企业已分配利润和保留利润按不同的税率分别 课征所得税的制度,其特点是对企业已分配利润 适用较低税率,而对保留利润采用较高税率课征 公司所得税。双率制可被细分为双率古典制和双 率归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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