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与管理法规、标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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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与管理法规、标准、制度

目录

一、电梯使用单位应了解的基本法规、标准和要求

二、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三、电梯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四、电梯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五、电梯司机岗位职责

六、电梯司机要努力做到“三好”、“四会”、“五要五不要”、“十不准”

七、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八、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九、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十、电梯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十一、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十二、电梯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十三、司机交接班制度(需要有司机的)

十四、电梯司机在电梯使用中的安全技术

十五、电梯在维修保养中司机的操作方法

十六、切实做好电梯的全过程管理

一、电梯使用单位应了解的基本法规、标准和要求

(一)、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规定(以下简称《条例》)

1、《条例》第五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制造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二)、国标GB/T18775-2002《电梯维修规范》中的规定(以下简称《规范》)

1、《规范》4.3.1规定:在电梯投入使用之前,应确定专业人员及确定称职的维修组织,并制定出管理规定,以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的运行。

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或机房,这些电梯应当委托同一个维修组织进行维修。在维修合同期内,业主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修组织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2、《规范》4.3.2规定:层门、机房和为维修人员保留的通道门的钥匙应交专门人员保管。

3、《规范》4.3.3规定:电梯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可随机响应的服务系统相连接,以保证乘客被困时能

业主可授权专门人员(应经维修组织进行营救培训)在紧急情况下营救乘客。

4、《规范》4.3.5规定:应保持轿厢、层门、地坎以及候梯厅的清洁。每天各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运行质量,并进行下述观察。

(1)平层情况。

(2)层门的急停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3)层门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4)层门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

(5)紧急报警是否工作正常;

(6)轿厢及层门是否具有正常照明。

业主方将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修组织,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5、《规范》4.3.6规定:应向维修组织及时通告下述情况:

(1)对电梯或电梯的工作条件将要采取的变动;

(2)将要做的任何与电梯相关的维护或修理。

(三)、建设部发布的《电梯应急指南》中的规定(以下简称《指南》)

1、《指南》第二条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

2、《指南》第四条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指南》第五条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4、《指南》第七条规定: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向电梯救援中心报告(已设立的),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先行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

5、《指南》第八条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6、《指南》第十条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所管理的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本单位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2)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

(3)值班人员应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4)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实施救援。

7、《指南》第十二条规定:(当电梯发生事故紧急救援后—编者加),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另外,当发生火灾、湿水以及地震时,《指南》还分别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提出具体处理要求和应急措施。(四)、其他

除了上述基本法规知识外,电梯使用单位还应知道电梯的工作环境要求,如电梯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

5-40℃之间;供电电压相对于额定电压的波动应在7%的范围内等。

二、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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