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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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配网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闽电营销〔2006〕1257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修订稿)

闽电生产〔2006〕1008号福建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修订)

闽电营〔2004〕276号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

Q/FJG 10029—2004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3 职责和权限

3.1 生产技术部

负责制定配网改造工程的验收要求,参加验收工作。

3.2 业扩项目部

负责配网改造及业扩工程的项目建设,组织工程中间质检、隐蔽工程签证,负责协调工程验收及消缺,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的验收。

3.3 配电部

负责配网工程验收交接及投运前的质量把关,参加配改及业扩工程的配电站房土建移交、中间验收质检与竣工验收工作。

3.4 营销部

负责用户产权的配网设备验收工作。

3.5 施工单位

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验收前开展三级自检并及时进行缺陷整改,按规定移交图纸资料。

3.6 设计单位

参与配网工程的验收工作。

3.7 物资公司

负责配网物资的入网管理,杜绝进入“三无”产品,负责产品售后服务。

3.8 其它部门(安监部、保卫部)

参与配网工程的消防、安全防护、防误等相关验收工作。

4 总则

4.1 验收组织

表1

4.2 配网工程实行标准化验收,施工单位三级自检与工程竣工验收时均应严格使用标准化验收卡(附录A.1、A.2),并使用书面的“电业局配网工程验收单”(见附录B)、“电业局配网工程缺陷整改反馈表”(见附录C)进行缺陷整改工作。

4.3 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

4.3.1 非当日送电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

a)项目单位组织工程中间质检

b)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

c)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d)施工单位消缺处理,项目单位组织复查

e)设备送电会签后,设备投产

f)送电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移交竣工图纸

4.3.2当日送电及零星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

a)施工单位自查合格

b)运行维护单位验收,施工单位立即处理缺陷

c)无影响送电的缺陷,设备先送电

d)施工单位及时处理遗留缺陷,运行维护单位复查

5 工程验收的一般要求

5.1 图纸资料与设备编号:

a) 根据配电GIS流程管理与配电GIS异动管理规定,配改工程设计中由设计单位负责使用

GPS仪采集杆塔、配电站房经纬度坐标,设计图纸中应包括地理坐标资料。

b)工程申请接电时,施工单位应在GIS系统中按工程实际录入相关异动图纸资料,运行维

护单位审核,发现问题施工单位需及时更正。若施工单位未在GIS系统中及时录入异动资料,运行维护单位有权拒绝审批接电申请。

c) 根据配网设备编号管理规定,项目单位应组织在施工前完成图纸编号工作(命名单位应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配网工程标准化验收卡

表A.1 配电站房电缆验收表

自检签证:本施工班组对照以上标准相关部分自检合格。

施工班组:工作负责人:审核人:项目单位:

表A.2 配电线路验收表

施工班组:工作负责人:审核人:项目单位: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电业局配网工程验收单

编号:

抄送:生技部

电业局业扩项目部

年月日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电业局配网工程缺陷整改反馈表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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