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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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整治实施方案

燃煤整治实施方案

燃煤整治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燃煤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仍然较大。

然而,燃煤的高污染性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提出了燃煤整治实施方案,以减少燃煤污染排放,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燃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加强燃煤污染治理1. 提高燃煤电厂和工业企业的环保标准,加大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治理力度,推动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

2. 鼓励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设备,提高燃煤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3. 加强对小型燃煤锅炉的治理,推广清洁取暖技术,减少散烧煤对环境的影响。

二、推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1. 加快发展风电、光伏、水电等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减少对煤炭的依赖。

2. 推动燃煤电厂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新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三、加强燃煤资源管理1. 严格控制燃煤开采总量,推动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燃煤对环境的影响。

2. 加强燃煤运输和储存环节的管理,降低燃煤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四、加强政策法规的支持1. 完善燃煤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燃煤环境监测体系,加大对燃煤污染的处罚力度,推动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

2. 加大对清洁能源发展的财政和税收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清洁能源项目。

五、加强宣传和教育1. 加强燃煤污染治理和清洁能源发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燃煤整治工作。

2. 加强环保科普教育,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培养环保意识和绿色生活方式。

总结:燃煤整治实施方案是我国环保工作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燃煤污染治理、推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加强燃煤资源管理、加强政策法规的支持、加强宣传和教育等措施的综合推进,才能实现燃煤整治的目标,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燃煤锅炉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燃煤锅炉是我国工业生产中常用的热能设备,但其排放的废气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实现清洁能源和环保发展的目标,推进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技术改造和管理优化,实现燃煤锅炉排放的减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措施。

1. 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污染物治理设备,提高燃煤锅炉的燃烧效率,减少废气排放。

同时,加强对燃煤锅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安全。

2. 燃料优化,选择高质量的煤炭作为燃料,并采用先进的燃烧控制技术,减少燃煤锅炉的燃料消耗,降低排放。

3. 管理优化,建立健全的监测和管理体系,加强对燃煤锅炉运行情况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燃煤锅炉的安全、高效运行。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任务,确保各项措施有序进行。

2. 技术改造,根据燃煤锅炉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改造方案,确定改造时间表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3. 燃料优化,与供应商合作,选择优质煤炭,并引进先进的燃烧控制技术,逐步替代传统燃料,降低排放。

4. 管理优化,建立监测和管理体系,引入先进的监测设备,加强对燃煤锅炉运行情况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效果评估。

1. 通过技术改造和管理优化,燃煤锅炉的排放量明显减少,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2. 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明显提升。

3. 燃煤锅炉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得到保障,设备的寿命和运行效率得到提高。

六、总结。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推进,燃煤锅炉的工作将得到有效的改善,实现了环保、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同时,也为其他类似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管理优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积极响应,共同推动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武汉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环办〔2018〕11号

武汉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环办〔2018〕11号

武汉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武政规〔2017〕53号),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武汉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市环保局制定了《武汉市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窑整治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8年3月21日武汉市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窑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武政规〔2017〕53号),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加快推进禁燃区燃煤炉窑拆除或者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巩固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对发现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通过开展禁燃区燃煤炉窑整治,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炉窑(不包含新型干法回转窑熟料烧成工段)的拆除或者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二、工作任务(一)开展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

1.开展全覆盖排查。

集中利用2018年4-5月和9-10月两个时段,对禁燃区内所有锅炉开展两轮次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一是已改燃或者停用的燃煤锅炉是否恢复燃用高污染燃料;二是禁燃区内是否新增高污染燃料设施;三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四是锅炉是否存在冒黑烟等超标排放问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2•【字号】•【施行日期】201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2日运城市燃煤锅炉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减轻市区煤烟型污染,积极推进“四城联创”工作,加快“美丽河东,大美运城”建设进程,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结合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发〔2013〕40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市辖区为重点,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行动,力争两年内全面完成市区范围内燃煤锅炉“煤改气”整治工作任务,彻底消除市区“冒黑烟”现象,根治我市燃煤污染问题,使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细颗粒物浓度显著下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主要任务(一)对建成区(盐湖区、运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处于集中供热范围内,且能纳入集中供热系统的燃煤采暖锅炉,必须于10月底前拆除,改用集中供热方式。

(二)对建成区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服务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燃煤的锅炉、餐饮炉灶、茶水炉、热水炉等实施天然气改造,或者使用电力、液化气、太阳能、地热等清洁能源。

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此项工作,年底前必须确保完成此次改造任务的60%,2015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三)对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工业企业、居民小区、城中村等使用燃煤的用户,要进行规范引导,宣传教育,采取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制定改造计划、财政补助等措施,逐步停止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地热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燃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燃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燃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背景燃煤作为传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工农业生产和市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燃煤的大量使用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健康问题,对我国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解决燃煤所产生的问题,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燃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目标和原则本燃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同时,降低燃煤的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

本方案的原则如下:1. 科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治方案。

2. 规范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燃煤管理制度,确保燃煤使用符合标准。

3. 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治理燃煤产生的环境污染和健康问题。

4. 公众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整治工作更加科学和民主。

整治内容1. 推进燃煤清洁使用技术:研发高效清洁的燃煤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的燃煤锅炉和脱硫脱硝装置。

促进高效燃煤电厂的建设,并淘汰落后的小型燃煤锅炉。

2. 强化燃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燃煤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燃煤采购和使用的标准和程序。

加强燃煤市场监管,打击燃煤交易中的非法行为。

3. 加强燃煤污染治理:对燃煤排放进行监测和治理,加大对燃煤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加强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监控和排放限制。

4. 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开展燃煤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燃煤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的认识。

组织燃煤环境问题的宣传活动,倡导公众减少燃煤使用,支持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

5. 加强政府监管和协调:加强政府部门对燃煤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管和组织协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的监测与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措施和步骤本专项整治工作将分为以下步骤实施:1. 成立燃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 开展燃煤现状调研,了解燃煤使用的规模、污染情况等相关信息。

3. 制定燃煤清洁使用技术研发计划,并加大科研力度。

4. 加强对燃煤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燃煤的采购和使用符合规定。

5. 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鼓励企业和公众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燃煤使用。

煤炭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煤炭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煤炭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煤炭污染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有效减少煤炭污染对环境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和健康安全,我国提出了煤炭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次煤炭污染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全面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二、整治重点。

1. 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煤炭燃烧效率,减少煤炭燃烧排放的污染物。

2. 推动煤炭清洁生产,加大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整治力度,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环保设施配备水平。

3.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规定,减少煤矿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4. 加大对散煤污染的治理力度,推广清洁取暖技术,减少散煤燃烧带来的大气污染。

5. 完善煤炭污染监测和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煤炭污染排放监测和处罚机制,严格惩治违法排放行为。

三、整治措施。

1. 制定并实施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推广计划,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煤炭燃烧技术,提高燃煤电厂、工业锅炉等设施的燃烧效率。

2. 加大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淘汰力度,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

3.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煤矿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煤矿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4. 加大对散煤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推广清洁取暖技术,鼓励居民使用清洁能源取暖。

5. 建立健全煤炭污染监测和治理体系,加强对煤炭企业和煤矿的监督检查,严格处罚违法排放行为。

四、整治效果评估。

将建立煤炭污染整治效果评估体系,对整治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整治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五、总结。

通过本次煤炭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落实,将有效减少煤炭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改善大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同时也将促进我国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模式的建立和完善。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6•【字号】泰政办发[2014]86号•【施行日期】2014.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8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6日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我市所处的长三角地区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复合型污染呈加重趋势,受季节性和区域性影响,不时发生灰霾天气。

锅炉作为煤炭消费大户,是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重要排放源之一。

实施燃煤锅炉(含其它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专项整治,是我市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削减污染物排放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着力优化全市的能源结构,大力改造、淘汰燃煤锅炉,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我市空气质量好转、人居环境改善。

二、整治目标按照《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市燃煤锅炉整治的总体目标是:2016年底前,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完成整治;对电厂燃煤锅炉,通过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烟气脱硝等技术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对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

XX市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实施方案

XX市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实施方案

XX市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以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整治为重点,稳妥有序整合一批、退出一批、提升一批,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利用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全市范围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内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通过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深度治理等方式全面实现转型、升级、退出,城市建成区在用锅炉(燃煤、燃油、燃生物质)全面改用电能等清洁能源或治理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基本全覆盖,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推进集中供热,整合一批分散锅炉1.释放集中供热潜力。

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最大程度释放供热能力。

支持探索核电余热供热。

2023年底前制定集中供热实施规划,到2025年底前,具备一定规模用热需求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热负荷集中地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并限期拆除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内的燃煤、燃油等供热锅炉。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XX生态环境局、XX工业园区管委会)2.严格新建项目审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严格项目把关。

全市不再新上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生物质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积极引导用热企业向已实施集中供热的园区集聚发展,新增用热企业应优先布局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内。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燃油等供热锅炉;对使用燃生物质锅炉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燃生物质锅炉应使用专用锅炉并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对于集中供热难以覆盖、无法满足供汽、确需新建的锅炉,应使用清洁能源或达到相应排放要求。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XX生态环境局)(二)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淘汰一批低效锅炉3.推动清洁能源替代。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07•【字号】辽市政办发〔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6〕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7日辽阳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市委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47微克/立方米以内的工作目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城市建成区现有燃煤锅炉情况截至2016年3月,我市建成区共有102家企事业单位使用燃煤锅炉175台,累计5636.5吨。

其中:按辖区分:白塔区23台,共149吨;文圣区30台,共337.4吨;宏伟区68台,共4467.7吨;弓长岭22台,共572.2吨;太子河区32台,110.2吨。

按锅炉类型分:工业锅炉104台,共3690吨;供暖锅炉67台,共1941吨;服务业锅炉4台,共5.5吨。

按锅炉吨位分: 10吨及以下锅炉136台,共516.5吨; 10吨以上锅炉39台,共5120吨(工业锅炉29台,共3430吨;供暖锅炉10台,共1690吨)。

二、综合整治计划(一)整治目标2016年,以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建成区内全部老旧低效锅炉;2017年,全面取缔重点区域内的燃煤锅炉;2018年,实现高污染燃煤禁燃区内无燃煤锅炉和建成区内无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目标,建成区基本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2020年,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冬季燃煤锅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冬季燃煤锅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冬季燃煤锅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10.24•【字号】辽环函〔2013〕378号•【施行日期】2013.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冬季燃煤锅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函〔2013〕378号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保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有效控制煤烟污染,抗击冬季雾霾,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省厅决定开展冬季燃煤锅炉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冬季燃煤锅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10月24日冬季燃煤锅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有效控制煤烟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省厅决定对全省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实施冬季环境专项整治。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无冒黑烟现象,煤场、灰渣场及运输过程扬尘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4月1日。

三、整治任务及要求1、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各市要对建成区内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拉网式排查,要认真核实锅炉房位置、名称、所属供暖公司、锅炉台数、锅炉吨位、供暖面积、锅炉及煤场灰渣场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等情况,填写燃煤锅炉及煤场情况调查表,并在企业门前张贴《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实施冬季燃煤锅炉环境专项整治的公告》。

11月7日前,将所有调查表(复印件)上报省厅,做到锅炉一台不漏、煤场一个不少、资料一项不缺。

2、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措施各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必须稳定运行,煤场、灰渣场必须安装防风抑尘网等防尘设施,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施全封闭,车辆进出后要及时对出入口进行清扫。

锅炉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锅炉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加大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力度,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实现清洁低碳发展。

二、整治目标1. 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洁能源替代;2. 严格限制新建燃煤锅炉项目,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3. 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实现燃煤锅炉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4. 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源监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范围1. 全市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2. 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项目。

四、整治措施1. 严格燃煤锅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

对新、改、扩建燃煤锅炉项目,严格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审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的项目。

2. 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

对现有燃煤锅炉,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替代一批”的原则,加快推进淘汰改造工作。

具体措施如下:(1)淘汰: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依法予以淘汰。

(2)改造:对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鼓励进行改造,提高锅炉能效和排放标准。

(3)替代:鼓励使用天然气、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3. 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源监管。

建立健全燃煤锅炉污染源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和执法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 推广清洁能源应用。

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清洁能源在燃煤锅炉领域的应用比例。

5. 完善政策法规。

修订完善燃煤锅炉相关法规,加大对燃煤锅炉污染整治的扶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燃煤锅炉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整治工作。

2. 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大资金投入。

设立燃煤锅炉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等工作。

4. 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燃煤锅炉污染整治的认识和支持。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X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了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X号)要求,在XX县城区建成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配合经科局、环保局全面开展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推进在用的燃煤锅炉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0XX年完成靠近城区建成区的2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二、实施内容和具体措施(一)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

在办理锅炉安装告知时,要书面告知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禁止新增的要求,凡新建燃煤锅炉必须由环保部门提供准许书面材料;对违规新建的,不得受理告知,函告玉林特检分院不得进行检验,并在2个工作日内函告县环保局。

(二)分类整治正在使用的燃煤锅炉。

依照《XX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对纳入20XX年度县整治任务的燃煤锅炉,要配合县经科局、县环保局,列出整治范围内锅炉台账,包括使用单位名称、地址、型号、出厂编号、是否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否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等内容,配合经科、环保部门分类按照时限开展整治。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今年整治行动自发文之日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

制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整治的目标、要求、方法和步骤。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至11月)。

一是按照梳理的燃煤锅炉台账和整治范围的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二是对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三是要配合环保部门对锅炉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查处;四是对属于特种设备的燃煤锅炉改造或改用燃料需要监督检验的,核实后应及时函告玉林特检分院开展监督检验;五是在整治过程中要及时变更整治台账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综合监管业务系统中锅炉状态、燃料种类等信息。

锅炉专项整治方案

锅炉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加强锅炉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目标1. 2023年底前,全市燃煤锅炉淘汰率达到80%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率达到90%以上。

2. 2024年底前,全市锅炉污染物排放量较整治前下降30%以上。

3. 2025年底前,全市锅炉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整治范围1.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燃油锅炉等。

2. 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

四、整治措施(一)燃煤锅炉淘汰1. 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按照“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逐步淘汰。

2. 对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 对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³。

2. 对未实施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责令限期整改。

(三)生物质锅炉治理1. 对生物质锅炉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提高燃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2. 对生物质锅炉排放污染物实施在线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四)燃油锅炉治理1. 逐步淘汰燃油锅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替代。

2. 对无法淘汰的燃油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五)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1. 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2. 新建、改建、扩建锅炉项目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锅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执法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3月)1. 制定本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措施等。

整治燃煤锅炉实施方案

整治燃煤锅炉实施方案

整治燃煤锅炉实施方案燃煤锅炉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然而其排放的污染物也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

为了有效减少燃煤锅炉的污染排放,保护环境,我国提出了整治燃煤锅炉的实施方案。

首先,对于老旧燃煤锅炉,需要进行淘汰更新。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老旧燃煤锅炉,要进行淘汰更新,替换为清洁能源锅炉,如天然气锅炉、生物质能源锅炉等。

这将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其次,对于正在使用的燃煤锅炉,需要进行技术改造。

通过安装高效除尘设备、脱硫设备、脱硝设备等,可以有效减少燃煤锅炉的污染排放。

同时,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监管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达到环保要求。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的燃煤锅炉排放监测体系,对燃煤锅炉的排放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其排放达标。

加大对燃煤锅炉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违法排放的燃煤锅炉,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鼓励大家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对燃煤锅炉的依赖,共同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

总的来说,整治燃煤锅炉的实施方案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加大对燃煤锅炉的整治力度;企业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大技术改造和淘汰更新的力度;社会各界要增强环保意识,共同参与到整治燃煤锅炉的行动中来。

通过整治燃煤锅炉的实施方案,我们可以有效减少燃煤锅炉的污染排放,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努力,为整治燃煤锅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1. 引言燃煤锅炉是目前我国主要的供暖和工业热能生产设备之一。

然而,燃煤锅炉的燃烧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实施燃煤锅炉治理方案,减少污染物排放。

2. 治理目标本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降低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3. 排放物监测与评估为了了解燃煤锅炉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需要进行排放物监测与评估。

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流动监测两种方式,评估以监测数据为依据,对燃煤锅炉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行分析和评价。

4. 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为了降低燃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需要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4.1 燃烧优化通过燃烧优化技术,调整燃烧系统参数,提高燃烧效率,降低燃煤锅炉的污染物排放。

具体措施包括:•调整燃烧系统风门开度,使燃烧过程更加充分;•优化配风系统,保证燃烧过程的均匀性;•加装燃烧控制器,实现智能化控制,提高燃烧效率。

4.2 烟气脱硫烟气脱硫是减少煤燃烧排放中二氧化硫的有效措施。

常用的烟气脱硫技术包括湿法烟气脱硫和干法烟气脱硫。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案。

4.3 烟气脱硝烟气脱硝是减少煤燃烧排放中氮氧化物的重要手段。

常用的烟气脱硝技术包括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根据锅炉的型号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脱硝技术进行改造。

4.4 尾气处理尾气处理包括除尘和脱水两个步骤。

除尘主要通过物理和电化学方法实现,脱水则通过机械和化学方法来完成。

采用合适的尾气处理设备,可以有效减少锅炉烟气中的颗粒物和水分含量。

5. 操作与管理燃煤锅炉治理方案的实施需要有良好的操作与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5.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燃煤锅炉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与权限,健全管理体系,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

5.2 培训与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燃煤锅炉治理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和管理水平。

2024城市锅炉整改方案

2024城市锅炉整改方案

2024城市锅炉整改方案
如下:全面推进城市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根据城市环境保护要求,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计划,逐步淘汰使用较老、高排放的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如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等。

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监管和检查,确保不合格锅炉及时淘汰。

建立城市锅炉环保督查制度。

成立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城市锅炉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整改效率。

对于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锅炉,立即责令停用,直至符合标准再次启用。

推动城市锅炉节能降耗工作。

加强对城市锅炉能耗的监测和分析,制定合理的节能降耗方案,引导企业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锅炉热效率,减少燃料消耗量,降低能源排放。

加强城市锅炉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城市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锅炉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技能,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完善城市锅炉环保法规政策。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城市锅炉环保法规政策,建立健全相关标准和规范,提高环保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加大城市锅炉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城市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和居民节能减排,共同创建绿色环保的城市。

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锅炉整改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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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已成为当前环境治理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空气质量,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燃煤锅炉整治的实施方案。

本文将就燃煤锅炉整治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以期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参考。

首先,燃煤锅炉整治的目标是明确的,即通过对燃煤锅炉进行淘汰、改造或更新,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减少。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淘汰老旧的高污染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加强燃煤锅炉污染物治理技术等。

其次,燃煤锅炉整治的实施方案需要依法进行。

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国家环保政策和法规,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并严格执行。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另外,燃煤锅炉整治的实施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

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应当共同参与其中,共同努力,共同推动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燃煤锅炉整治的目标。

此外,燃煤锅炉整治的实施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

在整治工作中,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合理布局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确保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有效实施。

最后,燃煤锅炉整治的实施需要注重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为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社会支持。

总之,燃煤锅炉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共同推动。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燃煤锅炉整治的目标,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清洁、美丽的生活环境。

希望各方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燃煤锅炉整治的实施方案,共同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

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

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燃煤锅炉是一种传统污染源,其排放的烟气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人民的健康。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减少大气污染,我司决定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对燃煤锅炉的整治,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提高锅炉的燃烧效率,确保锅炉运行安全可靠,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工作内容1.锅炉燃烧系统改进针对现有燃煤锅炉的燃烧系统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行改进。

具体措施包括调整燃烧参数,提高燃烧效率;增加煤粉喷嘴数量和布置,实现煤粉均匀喷燃;使用高效燃烧器,降低氮氧化物排放;优化燃烧过程控制,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

2.烟气净化系统改造对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改造,安装除尘器、脱硫设备和脱硝装置,实现对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净化。

确保烟气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3.锅炉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锅炉运行管理体系,包括定期对锅炉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锅炉运行安全可靠;加强煤料质量管理,保证燃煤质量符合要求;建立监测体系,定期对锅炉排放进行监测和数据记录,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4.技术培训和人员素质提高组织锅炉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安全工作,并提高环保意识。

三、工作进展和时间安排1.锅炉燃烧系统改进:计划于XX年X月开始改进工作,预计耗时3个月。

2.烟气净化系统改造:计划于XX年X月开始改造工作,预计耗时6个月。

3.锅炉运行管理:持续进行,包括巡检、维护和监测等工作。

4.技术培训和人员素质提高:组织培训计划于XX年X月启动,持续进行。

四、预期效果通过燃煤锅炉整治工作,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污染物排放降低: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明显降低,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2.燃烧效率提高:通过燃煤锅炉燃烧系统的改进,提高锅炉的燃烧效率,节约能源,降低燃料消耗。

3.锅炉运行安全可靠:通过运行管理和技术培训,确保锅炉运行安全可靠,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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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燃煤锅炉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煤锅炉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保护和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扎实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部淘汰全县在用燃煤锅炉,建立健全燃煤锅炉监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燃煤锅炉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淘汰全县在用燃煤锅炉。

提前一个月即xx年8月底前(市政府要求xx年9月底前)淘汰全县在用42台燃煤锅炉,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编制燃煤小锅炉管理台账。

在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全县燃煤锅炉调查摸底工作,彻
底查清全县燃煤锅炉的所在位置、规模、用煤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建好管理台账。

(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县《实施方案》要求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全县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对违规建设的锅炉坚决不予检验、登记并依法关闭。

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建锅炉,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并同时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四)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日常燃煤锅炉监管,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巩固整治成果,严格环境执法,严防整治工作反弹,实现燃煤锅炉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奖励补助标准
在规定期限内将现有燃煤锅炉拆除并更换天然气锅炉或电锅炉的,按照3万元/台起步,以一蒸吨为基础,每增加一蒸吨财政补贴2万元。

四、整治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园区)安排专人按照县市场监管局交给的锅炉业主名单进行确认,发现有遗漏的锅炉,进行补登,6月30日前汇总交给县市场监管局登记造册,并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自行整治阶段。

县环保部门按照整治时限向各单位发放《致锅炉业主的
一封信》和《锅炉限期整治通知书》。

在自行整治期间,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技术专家和工作人员上门做好服务工作。

(三)拆除和验收阶段
1、拆除阶段。

对逾期未完成自行拆除和改用清洁能源的锅炉,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现场集中强制拆除。

对按时完成自行拆除和改用清洁能源的,由业主向县市场监管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市场监管局及时邀请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参加,对其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按照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市场监管局,再由县市场监管局向锅炉业主发放。

有关乡镇(园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增加补助标准。

2、验收阶段:xx年8月下旬组织验收,验收一个,补助到位一个,确保在8月31日前全面淘汰全县42台在用燃煤锅炉。

五、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对照职责和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在用燃煤锅炉进行核实,建立在用锅炉清单,加强燃煤锅炉行业管理,对无证经营的业主依法清
理,对列入整治范围的锅炉不予检验和登记发证,并组织协调实施淘汰燃煤锅炉。

县环保局:负责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整治目标的监督管理,对列入整治范围内的企业不予环保审批。

县发改委(物价局):负责统筹协调天然气供应工作,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水平。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县法院: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快速执行。

县财政局:负责支持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保障必要的奖补和工作经费。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县政府下达停业整顿和关闭通知的业主实施强制性断电措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效能监察,落实责任追究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县政府成立xx县燃煤锅炉整治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燃煤锅炉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燃煤锅炉整治宣传教育,宣传燃煤锅炉污染危害及整治要求,引导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

对于未按要求实施整改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引导企业,自觉整治。

企业是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引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切实履行环保责任,认真按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整治措施,完成整治任务。

(四)精心组织,严肃纪律。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干部包保、定期调度、督查反馈和监督考核等机制。

要根据自行整治拆除和集中整治两个时限的要求,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

县整治工作领导组定期督查调度,对未能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实行约谈制度。

在整治拆除攻坚阶段,领导组全体成员单位要做到人员、时间、精力三集中,抽调人员
非特殊情况一律在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办公。

(五)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在整治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又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依法拆除、有情操作。

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严禁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恶性事件。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

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上报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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