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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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各院(系)团委: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工作。

现将本次评估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1.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要作为年度评估的重要依据。

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的等级等于或低于原等级则以中期评估等级为准;团支部中期评估的等级高于原等级则将中期评估的等级记录在案,支部仍维持原等级称号;团支部年度评估的等级一般不高于中期评估的等级,若该支部后半年进步特别明显,则可以确定为高于中期评估的等级,但不能高于两级。

2.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要作为共青团“创先争优”重要组成。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体现“覆盖全体青年,实现全面互动”的工作方针,各院系团委要将团支部等级评估纳入学年“创先争优”活动的整体部署中,以中期评估为契机,做好总结工作,以评估促规范、促提高、促发展。

3.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要作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

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各院系团委应重点检查各支部加强“学风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学院范围内树立先进典型并推广,以中期评估为抓手,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实效性,以评估促学风、促考风、促校风。

二、评估方法各团支部对照《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标准》逐项自查,从团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学风建设、特色活动、工作成效五个方面进行总结,形成本支部申请中期评估等级的书面材料。

三、评估要求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分为学习《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标准》、团支部工作总结及等级申报、院团委评定等级、上报校团委审核备案四个阶段。

请各年级于2010年1月5日(周三)10:00前将各支部评定等级结果院团委组织部附件: 1.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标准2.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申请表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主题词:团支部等级中期评估通知报:团市委、校党委、校行政送:各相关部处、各院(系)党委发:各院(系)团委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共印30份)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团支部等级评估标准甲级团支部评估标准一、思想建设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和国家,坚决反对一切反人民、反社会的思想;2.认真组织“三个代表”学习小组,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结合时政,适时开展具有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团支部成员的理论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3.认真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决定;4.积极开展“推优入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向党组织推荐本支部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5.严格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来加强对本团支部成员的教育,有效防止有损学校荣誉和团组织形象的事件发生。

华水团字20084号

华水团字20084号

华水团字[2008]4号关于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团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分团委:为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强化大学生的团员意识,增强团员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创建优良校风和学风,同时提高基层团组织的管理水平,规范制度建设,尤其是团组织生活制度的加强与完善,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学生)”、“十佳团干部(教师)”、“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此次评选活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评选出在团的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办法1、“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分团委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华水团字[2006]10号)进行,由校团委负责考评。

2、“先进团支部”评选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团支部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华水团字[2006]11号)进行。

团支部量化考核工作的一级考核于5月12日前由各团支部自评完成,二级考核于5月26日前由分团委负责完成,三级考核于6月3日前由校团委负责完成。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由各分团委组织,各团总支具体落实,依据《优秀团干部标准》、《优秀团员标准》(见附件)进行评选,通过民主评议产生,此次评选暂不与团支部量化考核结果挂钩。

进行民主评议时,参加评议的团员人数不得低于应到团员人数的五分之三,且只有获得超过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支持的团员才有资格被评为“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

4、“十佳团干部”候选推荐人选范围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分团委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华水团字[2006]10号)产生,评选依据《十佳团干部(教师)标准》(见附件)进行。

“五四青年奖章”候选推荐人选范围依据此次“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推荐结果,评选依据《五四青年奖章(学生)标准》(见附件)进行。

“星级团支部”考评制度

“星级团支部”考评制度

“星级团支部”考评制度团支部是学校团组织的基本组织,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活跃力量。

为了激发各团支部的积极性,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让每个团支部都能成为有理想、有正能量、有创造力的青年队伍,我们建立了“星级团支部”考评制度。

“星级团支部”考评制度主要以团支部的工作实绩,团队建设、团员发展、文化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

每个团支部的评定周期为一学年,考核周期为一学期。

一、考核内容(一)工作实绩1.开展主题团日、团员大会等规定活动;2.承担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3.组织开展团日志、团员小结等工作;4.团青年自发性活动,如文艺比赛、课余兴趣小组等。

(二)团队建设1.团支部组织形式完备度,包括组织架构、干部选拔、轮值等;2.团队文化氛围,如团队口号、口号标语、团队歌曲等;3.团队凝聚力,如团队集体活动等。

(三)团员发展1.新团员招募和引进;2.团员职责分工明确,如团建沙龙、团委办公室等;3.团员才艺活动充实度,如各类比赛。

(四)文化教育1.团员德育、文明礼仪等日常教育;2.团员活动体验与提升;3.团队编写播报,如电视团课、学生周报等。

(五)社会服务1.承担校内、校外服务任务;2.微笑服务工作,如开展环保活动;3.开展实践教学等任务。

二、评分标准按照以上考核内容,我们将团支部的各方面工作分为基础构建型、基本落实型、中上水平型、突出表现型四个分数等级,对四个分数等级分别进行评分。

(一)基础构建型团队基本的组织框架已经建立,团队文化理念也已经形成,在团员发展上虽然做得不是太到位,但总体上呈现出良好的前景。

(二)基本落实型在团队工作中,很好的保障了各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同时,团队遇到团队内部问题也开始能够较好的解决。

(三)中上水平型在团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形成了协作合作的精神,团友间互相支持和会同合作的意识得到了很好地体现,团队工作内容的所有方面也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实施。

(四)突出表现型团队的工作计划十分精细,而且落实了许多具有绩效表现的工作计划,整个团队活力旺盛有组织,各项工作得到了迅速而全面的实施。

团支部达标创优竞赛目标考核办法

团支部达标创优竞赛目标考核办法

团支部达标创优竞赛目标考核办法各团支部:为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团组织的先锋作用,结合公司实际,严格对团支部考核,现对达标创优竞赛目标考核予以完善:一、考核时间自每年4月1日至次年4月1日。

二、考核对象各团支部。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按每季度共青团工作安排进行。

内容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青工学技、文体维权四个方面。

标准如下:(一)思想建设(20分)1.季度团员青工思想分析(6分)。

真实准确反映青年思想动态,对问题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文字材料每季度上报团委。

未按时完成的、末按时上报的扣2-4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2.阶段主题性青工思想教育(6分)。

根据形势任务,安排学习教育计划,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形式多样。

未按时完成的、没有起到积极效果的扣2-4分。

3.团员青年遵纪守法(4分)。

加强团员青年法制观念,遵守法令法律,违法控制在2.5‰以下,违纪控制在5‰以下。

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视情扣2-3分;发生拘留以上的该项分全扣;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的倒扣2分。

4.岗位学雷锋活动(4分)。

每季度独立开展一次学雷锋便民利民活动,未开展不计分。

(二)组织建设(40分)1.团委例会(6分)。

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每月月初开例会,每季度召开三次。

缺席一次扣2分。

2.三会一课(8分)。

每月一次团员大会、支委大会、团小组会,上一次团课。

少开一次会扣1分,少上一次团课扣1分。

3.推优入党(4分)。

推荐对象不经支部或小组会讨论扣1-2分;推荐后表现较差的扣1分,不推荐不计分。

4.团籍管理(4分)。

团员花名册混乱,实力不清扣1分,末及时接转或丢失团员组织关系扣1分,对超龄团员不办离团手续的扣1分,团员证不办理年度注册的扣1分。

5.团费收交(9分)。

每季团费不按时按量上交的扣2-3分,每季收缴率达不到95%的扣2分;团费交纳记录不清的扣2分,不上交团费的不计分。

6.工作制度(5分)。

团支部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扣1分;正确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每季交团委审查,填写不全、少上交一次视情扣1-2分。

组织部工作手册

组织部工作手册

共青团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工作手册2010目录第一部分共青团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简介 (2)第二部分共青团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简介 (5)第三部分共青团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结构图 (6)第四部分组织部各组工作简介 (7)部长 (7)常务副部 (8)常规事务组 (9)宣传技术组 (10)基层考评组 (12)主题团日组 (14)一团一品组 (16)社团团建组 (17)第五部分组织部工作重要文件 (18)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18)《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34)“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37)第一部分共青团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简介共青团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市委的指导下,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为宗旨,创建“学习型、开放性、创新型”团组织为目标,以“建设品牌校园文化,培养高素质青年人才”为要点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校团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社会实践部、调研部、学生联合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文化艺术团、团校、当代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研究会、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团委指导下的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

校团委以学生活动为载体,依托各级团组织与学生组织,充分拓展“第二课堂”育人功能,引领青年、教育青年,曾多次获得国家级、市级奖项。

校团委将继续秉持优良传统,响应时代召唤,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充足的干劲、更务实的作风,谱写华政团员青年最壮丽的青春之歌!秘书处以“严谨,高效,合作,专业”为宗旨与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对校团委的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承担安排各项工作、协调各部行动,合理分配时间、统筹量化各部工作结果的重要责任,负责《年鉴》编辑、团干部聘任与管理、《团声》杂志编辑、校团委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

先进团支部考评办法

先进团支部考评办法

先进团支部考评办法先进团支部量化考评细则一、评比原则1、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生活健康有序。

2、支部能够与班委团结协作,成为团员青年的领导核心,能够带领全班团员青年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3、认真完成学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4、能够以良好的团风促进学风,班级具有勤奋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遵守校纪的良好风气。

5、先进团支部每学期按30﹪的比例评比一次,并对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奖励。

6、优秀团干部每学期按40﹪的比例评比一次,并对优秀团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7、优秀共青团员每学期按各班团员总数20﹪的比例评比一次,并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奖励。

二、考核细则(一)组织建设(20分)1、有健全的团支部,经常开展团队活动并有记载,能够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团籍管理工作,各班级须备有团建写实簿,详细记载支部班子建设情况,团员培训学习情况和团籍档案管理情况。

(5分)2、能根据校团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各支部情况,在每学期初制定出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在每学期末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团委。

(5分)3、每学期能有计划地发展一批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团,团员人数占全班人数的90﹪以上的记5分,80﹪~90﹪的记4分,70﹪~80﹪的记3分,60﹪~70﹪的记2分。

(5分)4、按时足额收缴团费,每少缴1人扣1分。

(5分)(二)团队活动(80分)1、会议:支部干部能准时出席团委召开的各种学习和会议。

请假一人次扣0.2分,迟到一人次扣0.5分,旷会一人次扣1分。

(5分)2、广播稿:根据一学期班级来稿的录用数量排序,按一学期录用稿总量除以班级总数得平均数衡量,班级录用稿件数量大于或等于该平均数的得10分,小于该平均数的按等差数列赋分。

3、升旗仪式:根据入场队形、人数、退场情况计分。

(10分)4、板报:根据内容、版式、书写计分。

有关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13页)

有关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13页)

有关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doc 13页)...../团发〔2011〕9号关于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团总支、团支部: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团支部工作,增强基层团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实施方案(暂行)》(团发〔2010〕26号)文件规定,开展2011年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一、组织机构1、各团总支副书记为各系(部、院)团支部考核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做好协调动员工作,及时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进展;团总支办公室或组织部具体负责团支部考核工作,召开动员会,收集、汇总、审核各团支部自查分数,并确定出等级,推荐参加院五星、四星级团支部评比的名单,报团总支审核。

2、院团委办公室和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团总支审核推荐的参评团支部进一步核查,最终确定“四星级团支部”和“五星级团支部”名单。

二、考核工作安排1、各团支部按照本支部申报的“达标升级”目标,于2011年3月31日起开展动员工作,并安排布置升级达标的相关工作。

2、各团支部填写《洛阳理工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评定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考核工作结束后,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各保存一份。

3、各团支部参照《2011年度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考核自查表》(见附件2)进行打分自评,并于2011年4月8日(周五)之前交各团总支。

4、各团总支从4月9日至4月15日,收集、汇总、审核各团支部自查分数,并确定出等级,并将初评结果公示。

5、各团总支于4月15日(周五)前,将《洛阳理工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评定登记表》、《2011年度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考核自查表》、《团支部达标升级佐证材料汇总》(见附件3)和《推荐参评五星、四星级团支部名单》(见附件4)报至院团委。

6、团委4月22日前对各团总支上报的参评五星、四星级团支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五星级团支部”和“四星级团支部”名单。

三、推荐比例及表彰奖励1、各团总支上报的“五星级团支部”占团支部总数的10% ,“四星级团支部”占团支部总数的20%。

大学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

大学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华政团[2009]69号为深入贯彻团市委“一团一品”团支部建设的要求,适应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模式,充分发挥各学院分团委、基层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评先进、树典型,引导和激励基层团支部探索创新、积极进取,全面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和以往的工作经验,特对原《华东政法学院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华政团2004[10]号进行修改,形成本办法。

一、团支部等级:按照团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团支部的工作实绩和考评结果,对全校团支部进行评级:(一)上海市五四特色团支部:在“一团一品”建设中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基层团支部;指工作成绩突出显著,有代表性的特色团支部;(二)校五四特色团支部:指在“一团一品”工作中基础扎实、形成自身特色、成绩优秀的基层团支部;开展中形成自身特色、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团支部;(三)优秀团支部:指班子健全,制度完善,积极开展活动且富有成效的团支部;(四)达标团支部:指班子基本健全,能够开展一些活动,取得一定成效,发挥一定组织作用的团支部;(五)不达标团支部:指班子不健全,很少开展活动,不能完成常规工作的团支部。

二、达标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的考评程序:团支部考评分达标阶段和创优阶段:第一阶段就达标项目所规定的内容对各团支部进行考核,第二阶段就各团支部特色及所取得的成绩按照创优项目的规定进行量化考评。

各学院分团委参照校团委《团支部创优晋级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指导条例》,拟订本学院的《团支部创优晋级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一)达标团支部的评定1.各学院分团委严格按照本学院的《细则》,根据平时对各团支部检查的情况和积累的材料,对各团支部的“达标项目”进行考评,并填写《团支部年度考核评分表》。

2.各学院分团委公布初评成绩,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基层团支部创先争优工作评议表评分细则

基层团支部创先争优工作评议表评分细则

韶关学院基层团支部创先争优工作评议表院、系别:支部:支部书记:考核内容占分点支部自评团总支评议团建工作团建工作思想引领20分(主要针对团员意识)1、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活动,特别是做好关于团员意识教育工作的宣传,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每学期有一次以上学习交流会。

4分1、团章学习、团小组学习(1分)、2、青年人数不超过3人(1分)、3、学习交流会材料ps:心得、计划总结。

特别注重成效(2分)4、思想教育活动可以是关于团章学习、团思想的主题班会。

2、团支部成员与时俱进,关心国家大事(2),热爱集体,有良好的政治风气和学习风气(2)。

4分1、时事,两篇有质量的心得或以上(不做明确规定份数)(2分)2、学风良好(2分)获优良学风班直接得4分。

国家大事可以是建团90周年、中共十八大、两会以及其他时事等学习资料。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支部民主生活会(1)。

团员认真做好个人总结(1),对自身的问题作出改正,并对团组织工作作出评价(1),效果良好4分1、民主生活(1分)2、有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材料(个人改正书、计划、总结)。

(2分)3、新提出点:对团组织(包括团委)的工作做出的评价(1分)这里主要体现在书面。

可以的话也可以做简单的视频4、支部成员年度学科成绩优良,补考人数不超过本支部总人数的15%,无迟到、旷课。

4分1、附考勤表(1分)2、补考人数不超过本支部总人数的15%(3分)附成绩表和补考率5、团员积极参加团校(分团校)培训,培养团员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改革创新意识。

4 分1、团校或分团校培训名单(1分)(参加团干人员相片心得来增加特色,但不做强调)2、结业证书(1分)需统计团校考试成绩,附优秀率大于70%(2分),达50%(1分)具体参考操作:1.附上成绩,考勤表。

2.可附上教育工作开展的形式、效果、图片、材料等。

3.附学习交流会的相关资料。

4.附团员自我批评.5、附团校结业证书、“推优”名单。

学校团组织“达标创优”活动达标创优标准

学校团组织“达标创优”活动达标创优标准

附件一:学校团组织“达标创优”活动达标标准项目及分值达标要点主要评价指标有班子1.团组织班子健全,按期换届;2.班子成员责任心强,以身作则,分工明确,团结协作;3.团委班子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民主生活会;4.团委班子经常深入青年学生,帮助和指导开展好各项工作。

1.各高校校(院)级团委、院(系)级团总支、班级团支部三级架构健全,高校团委班子一般由5-11名委员组成,团总支由5-7名委员组成,班级团支部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

各中学团委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班级团支部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2.各高校团委书记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政治素质良好,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各中学团委一般由教师担任团委书记,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可配备1名教师兼职副书记和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3.团委班子成员责任心强,分工明确,团结协作;4.团委班子经常深入青年学生,帮助和指导开展好各项团学工作;5.各级团组织班子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例会,一次以上民主生活会。

有组织1.各级团代会按规定、规范召开;2.组织指导基层团组织的“达标创优”活动;3.加强团员发展教育管理。

认真执行发展新团员、超龄团员离团工作、组织关系转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4.坚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5.积极培育学生社团组织。

1.各校团委、团总支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班级团支部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2.深入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各级团组织达标率60%以上,优秀率20%以上;3.每年开展1次发展新团员或组织超龄团员离团仪式;4.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年度团籍注册、团员教育评议和“两优一先”评比活动;5.推优入党比例达到年发展党员数的10%;6.学生社团管理规范,活动丰富多彩,指导老师引导,学生参与率高,各校每年推出2个精品学生社团。

有活动学校各级团组织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学生成长需求,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等活动。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华政办[2007]7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第二条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是评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基本依据,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包括对学生德育、智育和体育三方面的量化考核。

第三条测评对象2006年以后入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06级)。

第四条测评项目、指标和评分标准(一)德育德育分=基础分+互评分1、基础分基础分以60分为基准,根据以下列表规定上下浮动,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参评综合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同一项目中从一就高,不同项目可以累计。

2、互评分(1)互评指标(每项指标8分)①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以校纪校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文明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

③关心集体,团结助人。

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乐于为他人、集体和社会服务。

④勤奋学习,崇尚科学。

学习目的端正,理论联系实际,有良好的学风。

⑤谦虚谨慎,艰苦奋斗。

不贪图安逸享乐,能够克服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上述五项指标按总分40分计,最小分值为小数点后三位。

(2)评分方法评分表中如有任一总分不满24分(40×60%)的,不列入计算范围。

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德育测评者,不享有互评成绩。

3、测评方法和程序(1)建立班级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各寝室代表组成(寝室代表一般由寝室长担任,也可以寝室民主推选)。

(2)互相测评:在认真学习、完整理解“德育素质互评打分内容”的基础上,每个同学依学号顺序给全班每个同学打分。

(3)个人申报:基础分上浮情况的证明,由学生本人向班级测评小组提供,测评小组负责审核。

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华政委办[2012]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实践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措施,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情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大学生认识社会、考察国情、服务群众、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主要渠道。

第三条学校每年开展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社会现实需要为导向,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指导思想,结合上海市教委、团市委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部署,制定和发布通知,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发挥专业优势,以我所学,服务社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和校团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在校党委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制订、经费筹措、培训管理、总结表彰等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团委(团总支)书记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第三章活动形式第六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形式有以下三类:(一)学生以个人或组队形式持《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经历卡》自主、就近、就便展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本科一年级学生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合格者给予相应学分。

(二)学生以各类学生组织或个人名义组建社会实践队伍,聘请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三)校团委组织优秀大学生开展挂职锻炼。

第四章活动管理与要求第七条参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队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方案制定需遵循以下原则:(一)结合课堂教学开展社会实践,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第一课堂的延伸;(二)结合社会需求开展社会实践,服务社会,贡献社会;(三)制定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考核细则

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考核细则

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考核细则一、团支部班子建设1、各团支部班子应齐全。

各团支部由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三人组成,各团支部支委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

2、各团支部支委成员由各团支部团员民主选举产生。

在任期一年后进行年终工作总结,述职改选。

原则上不允许团支委连任。

3、各团支委应组织各团支部团员认真学习团课知识,积极参加校团委新生团干培训.组织团员进行各类学习活动来提高团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如时事学习、政治学习、文化学习、理论学习等。

2009级、2010级、2011级团支部应每两周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2008级团支部应每月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

4、各团支部可从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来进行学习活动,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如:报告会、走访老一辈、先进人物会、举办读书会、讨论会等。

各团支委还应工作勤奋,认真负责。

每次组织生活都要作好详细的记录,如: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出席人数、中心议题等,以便团支部工作的总结和团委的督促和检查。

二、团支部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1、团支部应每年定期改选,每年各团支委换届应由各团支部团员民主选举产生。

2、各团支部要仔细保管团支部工作资料.每次团组织生活都要作好详细的记录,注意存档。

不得丢失,损坏团支部工作档案。

3、各团支部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发扬团内民主,健全团内政治生活,增加团内凝聚力。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三、团员队伍建设1、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的基本要求,每个团员都应当毫无例外地参加。

团支部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体现团的组织生活对每个成员的约束功能,要把是否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作为衡量一名团员是否合格的主要标准之一,不能允许任何团员游离于团的组织生活之外.2、团员应认真完成专业课学习。

同时加强对时事、政治、文化、理论的学习。

各团支部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大力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团员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精品]华东政法大学团学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

[精品]华东政法大学团学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团学工作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华政团[2009] 70 号第一条总则:华东政法大学团学工作创新奖,是对我校基层团学组织和个人所开展、组织的具有创新意义、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团学工作进行表彰的奖项。

第二条设奖目的:尊重我校基层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创新精神,激发基层团学组织的创新活力,积极探索和开展富有创新意义的团学工作,努力形成和完善团学组织的创新激励机制,使我校团学工作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良好态势。

第三条评奖对象:我校基层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可以从活动项目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两方面着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活跃我校基层团学工作。

其中,活动项目创新是指富有创意、具有一定影响和成效的团学活动项目;工作机制创新是指具有创新意义、切实有效的团学工作组织机制、管理机制和工作运作机制等。

第四条评奖原则:1、前瞻性原则:以科学发展观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有充分的前瞻性思考,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我校长远规划,所创新的活动项目和工作机制能持续不断地发展推进。

2、创新性原则:在继承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开拓团学工作新局面。

3、针对性原则:紧密结合我校团学工作实践,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能够体现不同层面团学工作的特点。

4、实效性原则:脚踏实地、扎实推进,已经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在全校团学工作领域中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可形成示范效应。

第五条评奖数额: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每年评奖数额根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数量而定。

第六条申报时间:每年3月—5月接受各团学组织和个人申报该年度“华东政法大学团学工作创新奖”。

第七条申报范围: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学院学生会组织、社团团支部、班级团支部及团员青年个人。

第八条申报程序: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学院学生会组织、社团团支部、班级团支部及团员青年个人可在创新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后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申报参评创新奖。

团发〔XXXX〕9号关于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团发〔XXXX〕9号关于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团发〔XXXX〕9号关于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团总支、团支部: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团支部工作,增强基层团支部凝聚力和斗争力,按照《洛阳理工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实施方案(暂行)》(团发〔2010〕26号)文件规定,开展2011年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一、组织机构1、各团总支副书记为各系(部、院)团支部考核工作的要紧负责人,做好和谐动职员作,及时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进展;团总支办公室或组织部具体负责团支部考核工作,召开动员会,收集、汇总、审核各团支部自查分数,并确定出等级,举荐参加院五星、四星级团支部评比的名单,报团总支审核。

2、院团委办公室和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团总支审核举荐的参评团支部进一步核查,最终确定“四星级团支部”和“五星级团支部”名单。

二、考核工作安排1、各团支部按照本支部申报的“达标升级”目标,于2011年3月31日起开展动职员作,并安排布置升级达标的有关工作。

2、各团支部填写《洛阳理工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评定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考核工作终止后,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各储存一份。

3、各团支部参照《2011年度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考核自查表》(见附件2)进行打分自评,并于2011年4月8日(周五)之前交各团总支。

4、各团总支从4月9日至4月15日,收集、汇总、审核各团支部自查分数,并确定出等级,并将初评结果公示。

5、各团总支于4月15日(周五)前,将《洛阳理工学院团支部达标升级评定登记表》、《2011年度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考核自查表》、《团支部达标升级佐证材料汇总》(见附件3)和《举荐参评五星、四星级团支部名单》(见附件4)报至院团委。

6、团委4月22日前对各团总支上报的参评五星、四星级团支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五星级团支部”和“四星级团支部”名单。

三、举荐比例及表彰奖励1、各团总支上报的“五星级团支部”占团支部总数的10% ,“四星级团支部”占团支部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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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华政团 [2009]69 号为深入贯彻团市委“一团一品”团支部建设的要求,适应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模式,充分发挥各学院分团委、基层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评先进、树典型,引导和激励基层团支部探索创新、积极进取,全面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和以往的工作经验,特对原《华东政法学院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华政团2004[10] 号进行修改,形成本办法。

一、团支部等级:按照团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团支部的工作实绩和考评结果,对全校团支部进行评级:(一)上海市五四特色团支部:在“一团一品”建设中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基层团支部;指工作成绩突出显著,有代表性的特色团支部;(二)校五四特色团支部:指在“一团一品”工作中基础扎实、形成自身特色、成绩优秀的基层团支部;开展中形成自身特色、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团支部;(三)优秀团支部:指班子健全,制度完善,积极开展活动且富有成效的团支部;(四)达标团支部:指班子基本健全,能够开展一些活动,取得一定成效,发挥一定组织作用的团支部;(五)不达标团支部:指班子不健全,很少开展活动,不能完成常规工作的团支部。

二、达标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的考评程序:团支部考评分达标阶段和创优阶段:第一阶段就达标项目所规定的内容对各团支部进行考核,第二阶段就各团支部特色及所取得的成绩按照创优项目的规定进行量化考评。

各学院分团委参照校团委《团支部创优晋级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指导条例》,拟订本学院的《团支部创优晋级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一)达标团支部的评定1.各学院分团委严格按照本学院的《细则》,根据平时对各团支部检查的情况和积累的材料,对各团支部的“达标项目”进行考评,并填写《团支部年度考核评分表》。

2.各学院分团委公布初评成绩,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凡有疑问者,在规定期限内到各学院分团委查询。

3.经公示无异议,各学院分团委确定本学院达标团支部名单(达标分数线应在各学院制定的《细则》中注明,且不得低于达标项目满分的80%),并连同《团支部年度考核评分表》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校团委张榜公布达标团支部名单。

4.凡有以下情况的团支部为不合格:(1)未进行团籍注册;(2)未收缴团费;(3)未完成团报团刊订阅任务;(4)没有开展主题活动和民主生活;(5)团支部中有人受到校纪、团纪处分,团支部未能及时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促其改正,未在全班团员中开展教育活动;(6)团支部未制定“一团一品”建设计划,或未按计划开展“一团一品”活动;(7)团支部所有寝室中有不合格的寝室(有混合寝室不合格的团支部,取消其创优资格,但保留其参评达标团支部资格)。

(二)优秀团支部的评定1.达标团支部可以申报校优秀团支部(因有不合格混合寝室而被取消创优资格的团支部除外)。

2.申报优秀团支部,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照所在学院制定的《细则》的“创优项目”,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自行收集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期限内送到团支部所在分团委,当场审核评定,填写《团支部创优项目评分表》。

3.各学院分团委统计分数,将达标项目和创优项目得分相得,所得分数为申报优秀团支部的总分,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凡有疑问者,在规定期限内到各学院分团委查询。

4.经公示无异议,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各申报团支部的得分高低,并适当考虑一年级团支部名额,确定本学院参评优秀团支部名单(具体名额由校团委按最多不超过各学院参评团支部总数20%的标准予以核定),连同《团支部创优项目评分表》报校团委审核。

5.校团委张榜公布优秀团支部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公示无异议,报校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批准,最终确定优秀团支部名单。

三、五四特色团支部的考评程序:(一)由各学院分团委推荐本学院一个优秀团支部参评五四特色团支部,被推荐参评的团支部就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工作机制及特色等内容形成书面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

(二)校团委常委会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团支部的现场答辩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五四特色团支部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

公示无异议,报校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批准,最终确定五四特色团支部名单。

(三)五四特色团支部名额不作具体规定,根据“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五四特色团支部的名单。

四、参评对象:本科生一、二、三年级团支部,双学位、专升本一年级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

五、考评时间:考评时间为每年的三月-四月,考评的时间截点为前一年的五月至当年的四月。

六、奖励办法:(一)校五四特色团支部可增选三名优秀团员和两名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可增选两名优秀团员和一名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方法参照《关于共青团先进个人评选的暂行办法》,优秀团干部由各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从对团支部建设起主要作用的团学干部中推选, 经辅导员和分团委审核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二)张榜公布校五四特色团支部和优秀团支部名单,召开院级或校级表彰大会。

(三)颁发奖状和奖金。

(四)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动示范群体建设的深入开展。

七、本办法自分管校领导批准之日起生效,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团支部创优晋级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国际法学院团委(一)达标项目1.班子建设(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配备齐全,得2分;团支委班子不健全,有缺员,得0 分。

(2)选举产生:团支部成员由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得2分;团支部成员未经民主选举产生,得0分。

(3)换届选举:每年换届选举一次,得2分;超过一年仍未换届,得0分。

2.团员管理(1)团籍注册:按期进行团籍注册,得3分;逾期进行团籍注册,得1分;未进行团籍注册,得0分。

(2)团费收缴:按期收缴团费,得3分;逾期收缴团费,得1分;未收缴团费,得0分。

(3)团员统计:认真做好团员统计工作,填写统计表并及时上交,得2分;迟交或统计有误,得1分;未作统计,不能上交团员统计表,得0分。

3.发展新团员一年级团员数占全班人数95%以上,二、三年级团员数占全班人数98%以上,得2分;一年级团员数占全班人数90%以上,二、三年级团员数占全班人数95%以上,得1分;一年级团员数在全班人数未达到90%,二、三年级团员数在全班人数中未达到95%上,得0分。

4.团报团刊订阅及时订阅团报团刊的,得2分;逾期订阅团报团刊的,得1分;未完成订阅任务的,得0分。

5.活动记录(1)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相当全面、仔细,详细、真实记录本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分团委抽查中均被评为“优”,得4分;认真及时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能反映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得3分;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不认真,内容少,在分团委抽查中有迟交现象,得1分;无人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或者不真实,在分团委抽查中有不交现象,得0分。

(2)上报材料(校级):主动及时上交活动计划、小结,能认真配合校团委收集或整理有关材料,得3分;没有按时上交活动计划、小结,未认真配合校团委收集或整理有关材,得1分;没有上交活动计划、小结,不配合校团委收集或整理有关材料,得0分。

(3)上报材料(院级):主动及时上交活动计划、小结,能认真配合院团委收集或整理有关材料,得2分;没有按时上交活动计划、小结,未认真配合院团委收集或整理有关材料,得1分;没有上交活动计划、小结,不配合校团委收集或整理有关材料,得0分。

6.理论学习每学期组织全班团员开展过2次或2次以上理论学习活动,得4分;每学期组织全班团员开展过1次理论学习活动,得2分;没有组织开展过理论学习活动,得0分。

注:活动开展以上报小结及《团支部工作手册》中的相应记录为依据。

7.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党章学习小组能正常开展活动,并积极参与校理论研究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得2分;党章学习小组未开展活动或活动开展不正常,得0分。

8.校院活动(1)校级活动:能够按照校团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和民主生活,得3分;能够开展主题活动和民主生活, 但未完全落实相关要求,得1分;没有开展主题活动和民主生活,得0分。

(2)院级活动:能够按照学院的要求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和民主生活,得2分;能够开展主题活动和民主生活, 但未完全落实相关要求,得1分;没有开展主题活动和民主生活,得0分。

9.会议出席(1)校级会议:按要求准时出席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得2分;迟到或早退,得1分;缺席,得0分。

(2)院级会议:按要求准时出席有关会议和活动,得2分;迟到或早退,得1 分;缺席,得0分。

10.推优工作“推优”工作规范、严谨、有序,党员发展与培养经过“推优”,得2分;“推优”工作不规范、不严谨,或者党员发展忽视“推优”步骤,得0分。

11.“一团一品”建设“一团一品”建设工作进展有计划,有组织,有质量,并取得有突出成果,得5分;“一团一品”建设工作建设成果一般,得3分;“一团一品”建设工作未能得到有序、实在的开展,得0分。

12.违纪违规全体团员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团章, 无人受到校纪、团纪处分或通报批评,得2 分;团支部中虽有人受到校纪、团纪处分但团支部能及时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并在全班团员中开展教育活动的,得1分;团支部中有人受到校纪、团纪处分,团支部未能够及时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促其改正,未在全班团员中开展教育活动的,得0分。

13.寝室卫生团支部所有寝室全部是文明寝室,得5分;团支部所有寝室中没有不合格寝室,得3分;团支部所有寝室中有不合格寝室,得0分。

(二)创优项目1.主题活动:积极参得校团委组织的主题活动评比招标并入围参评的, 每次得1 分;主题活动被评为校优秀主题活动,每次得3分;主题活动被评为院优秀主题活动,每次得2分。

2.志愿者活动:(1)积极组织开展社区援助,法律援助及其他公益活动,有固定项目,取得一定成效,得2分。

(2)志愿者活动成效显著,被市级或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得3分。

(3)志愿者活动富有特色,卓有成效,被评为“院级优秀志愿者先进集体” 的得2分,被评为“校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的得3分,受到区级表彰得3.5 分,受到市级或市级以上表彰的,得4分,国家级的得6分。

(4)团支部成员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得5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得3分;受到区级表彰得2分,被评为“校优秀志愿者”的,得1分,被评为“院级优秀志愿者”的,得0.5 分。

(5)团支部成员有参与献血者,得1分,有捐献器官的成员,得2分。

(6)以上项目的志愿者,级别区分以证书上所盖印章为准。

3.社会实践活动(1)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获国家级表彰的得6分,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获市级表彰的得4分,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获校级表彰的得2分,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获校级表彰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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