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935-21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总则
1、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系统”必须24小时连续运行。
3、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接入“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标准的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d。
4、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或与该监控系统联检通过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5、煤矿“系统”必须实现三级联网,确保实现监测数据的多级监管。
二、安全(瓦斯)监控系统功能及地面机房配置
1、“系统”必须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来监测甲烷(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负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
2、“系统”必须具备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3、“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并且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瓦斯)浓度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复电功能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
4、“系统”必须具有地面中心站手动遥控断电/复电功能,并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和操作记录功能。
5、“系统”必须具有异地断电/复电功能。
6、“系统”巡检周期不大于30s,监控分站控制执行时间不大于2s,系统异地断电控制执行时间不大于60s。
7、“系统”的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热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优先考虑实现热备)。当一台或多台主机进行维修、升级等工作影响到热备功能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8、中心站应实现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9、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10、中心站主机或显示终端须设置在矿调度室内。中心站机房要采用防静电阻燃地板,并具备合格防雷电保护装置。
11、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12、各矿必须设置专用的“系统”中心机房、装置检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并应做到面积适当,卫生
整洁。
三、安全监控设备的设计与安装
1、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共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3、井下监测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修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或吊挂在巷道中。
4、井下安全监控设备必须采用专用供电电源。
5、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⑴断电范围内;⑵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⑶掘进工作面内;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⑸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6、安全监控设备使用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监测和机电部门。机电部门根据断电要求做出机电设计,监测部门根据监测装置要求做出安装设计。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机电设计和安装设计,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监测部门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7、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内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检测部门联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并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监测部门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1、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
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如图所示。
低瓦斯矿井中U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T0: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1: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5%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报警浓度≥1%CH4;断电浓度≥1%CH4;复电浓度<1%CH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