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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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福利薪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薪酬福利薪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薪酬福利薪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薪酬福利是一个公司对员工的回报和激励形式。

在雇主和雇员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和信任,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绩效至关重要。

但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断变化,对于薪酬管理也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那么薪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什么呢?这就是本文要探究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薪酬管理的法律法规。

在中国,关于薪酬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和《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及其雇佣的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基础。

在薪酬方面,该法规定了劳动者应该得到的最基本权利,包括: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福利待遇应当按照规定发放,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待遇。

《最低工资规定》则是规定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在支付工资时,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而《社会保险法》则是针对员工的保险制度规定,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法规和规定,比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龄调整规定》等。

这些法规和规定都对企业的薪酬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我们来看看薪酬管理的政策。

从政策层面上,企业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相关的政策和解释,比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工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等。

这些政策和解释都是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薪酬管理。

此外,小微企业和创业公司可以通过参加政府的一些扶持计划,获得相关的资金和税收减免支持。

比如通过参加创业投资计划、科技创新计划等,企业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更好地支持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最后,我们来看看薪酬管理的最佳实践。

尽管薪酬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不断变化,但是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一些最佳实践来提高薪酬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首先,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在保证合法性的基础上,让员工能够了解薪酬的结构和标准,了解自己在公司内部的位置和权利。

薪酬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详解

薪酬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详解

薪酬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详解薪酬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涉及到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等相关问题。

在实施薪酬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薪酬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规定薪酬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工资支付、工资福利待遇、个人所得税等方面。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事项,对薪酬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薪酬管理中,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计算标准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确保员工的劳动报酬合法合规。

二、最低工资标准与最高工资限制除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之外,薪酬管理还需要遵守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限制等相关法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

企业在执行薪酬管理时必须确保员工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最高工资限制是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最高工资限额。

根据相关法规,企业在薪酬管理中需遵守最高工资限制,不能随意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否则将涉嫌非法行为。

三、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是薪酬管理中不可忽视的方面,也是员工工资发放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境内的个人和海外的中国公民。

企业在支付员工工资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按照正确的方式扣除个人所得税,并按时向税务部门缴纳。

四、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薪酬管理还需要遵守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提供相应的保险福利。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薪酬法律法规文档范本1、薪酬法律法规概述1.1 薪酬法律法规的重要性1.2 相关薪酬法律法规的分类2、个体工商户薪酬法律法规2.1 个体工商户薪酬支付基本规定2.2 个体工商户薪酬支付的时间要求2.3 个体工商户薪酬支付的方式和方式限制2.4 个体工商户薪酬支付的违法行为及处罚3、员工薪酬法律法规3.1 员工薪酬支付的基本原则3.2 员工薪酬支付的形式及要求3.3 员工薪酬支付的时间要求3.4 员工薪酬支付的违法行为及处罚4、税务法律法规4.1 薪酬税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4.2 薪酬税务申报与缴纳4.3 薪酬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5、劳动法律法规5.1 劳动合同的薪酬条款5.2 薪酬支付与工时法律法规的关系5.3 薪酬支付与休假法律法规的关系5.4 劳动法律法规违法行为及处罚6、与薪酬有关的行业特殊法律法规6.1 金融行业薪酬法律法规6.2 医疗行业薪酬法律法规6.3 高科技行业薪酬法律法规附件:1、个体工商户薪酬支付凭证样本2、员工薪酬支付凭证样本3、薪酬税务申报表格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薪酬:指员工或个体工商户按照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规定所应获得的报酬金额或实物。

2、薪酬支付:指根据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的约定,将薪酬支付给员工或个体工商户的行为。

3、违法行为:指违反相关薪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包括薪酬未支付、未按时支付等行为。

4、处罚:指对违法行为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处罚,包括罚款、关停等。

5、薪酬税务申报:指个体工商户或雇主按照税务法律法规规定,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薪酬情况的行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3.05.08•【文号】人社厅发〔2023〕14号•【施行日期】2023.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室),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指导所管理国有企业做好内部薪酬分配工作。

请你们高度重视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企业薪酬分配的分类指导服务,抓好《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的宣传培训,总结推广企业好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更好地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适应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旨在为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提供可借鉴参考的原则、规范、流程和方法。

第三条企业内部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

充分发挥市场在薪酬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政府宏观指导调控要求,实现企业薪酬策略、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市场薪酬价位相适应,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薪酬管理补充规定(5篇)

薪酬管理补充规定(5篇)

薪酬管理补充规定第一条为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企业组织在国(境)外为国(境)外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经招收而尚未派出的个人。

第四条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可以向其收取服务费(即管理费和手续费),原工作单位可以从服务费中提取补偿费。

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同)的____%。

补偿费提取的比例由企业与原工作单位商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指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期间的合同,下同)工资的____%。

对于与企业具有劳动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____%。

第五条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

一次性收取有困难的,由企业与劳务人员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国情,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派人单位为外派劳务人员保留工作岗位及仍在国内享受的某些福利待遇。

第六条外派劳务人员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均由外派劳务人员按实际付费金额自行负担。

企业可预先收取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未用完部分应如数退还,超额部分由外派劳务人员补交。

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企业已支出的费用。

第七条企业收取的服务费已包括企业在国(境)内、外管理外派劳务人员的费用,企业不得在收取的服务费及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外,以任何理由另行收费。

第八条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未能履行、部分未能履行、雇主拒绝或拖延支付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所得,如非因外派劳务人员责任造成,企业应负责交涉。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1. 劳动法劳动法是一项与薪酬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正的报酬。

在劳动法中,对薪酬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工资支付根据劳动法,雇主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的支付方式可以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但不能以商品、服务或股票等形式支付。

此外,劳动者还有权知晓自己的薪酬项目、标准和支付周期等信息。

1.2 最低工资劳动法规定各地区应当设立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报酬水平。

雇主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1.3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劳动法规定了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在规定的标准内,雇主应当按照加班时间支付1.5倍至3倍的工资。

1.4 年度奖金根据劳动法,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的约定支付年度奖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年度奖金是一种额外的薪酬形式,可以作为劳动成果的肯定和激励。

1.5 工资条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条或工资单,内容包括薪酬项目、标准、应扣款项和实发工资等。

工资条是劳动者了解自己薪酬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维护劳动权益的重要证据之一。

2. 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是中国有关经济合同的基本法律,也与薪酬有关。

在经济合同法中,对薪酬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约定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明确劳动者的薪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其内容应当包括薪酬标准、支付周期、加班工资等。

2.2 薪酬调整经济合同法规定,如果薪酬标准发生变化,雇主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调整。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薪酬调整应当符合市场价值和劳动生产力的变化。

2.3 奖金与条款经济合同法规定,奖金是作为鼓励、奖励劳动者的一种薪酬形式。

奖金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贡献和业绩进行评定,并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条款。

雇佣中的合法薪酬设置

雇佣中的合法薪酬设置

雇佣中的合法薪酬设置在雇佣关系中,合法薪酬的设置是雇主和雇员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合理的薪酬设置不仅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还能够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激励。

本文将围绕合法薪酬设置展开讨论,探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应遵循的原则与方法。

一、相关法律法规在雇佣关系中,薪酬的设置和支付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

其中,最基本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确保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薪酬的支付方式、工资的调整和支付日期等方面的规定。

除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企业在薪酬设置时予以遵守。

例如,税法规定了企业在向员工支付薪水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保法则规定了企业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企业在制定薪酬政策时,必须遵循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员工的薪酬合法合规。

二、合法薪酬设置的原则在制定薪酬政策时,企业应当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合法性和公平性。

1. 公平原则:薪酬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贡献、工作能力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同等工作量、同等工作质量的员工应该享受到同等的薪酬待遇。

2. 保密原则:薪酬待遇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企业应当确保员工的薪酬信息的保密性。

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比如纳税或社会保险缴费等,才能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3. 合理原则:企业的薪酬政策应当在经济可承受范围内进行合理设置。

过高的薪酬设置可能会导致企业财务负担过重,过低的薪酬设置可能会引发员工不满和流失。

4. 激励原则:通过合适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薪酬激励机制应当与员工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相挂钩。

三、合法薪酬设置的方法在具体设置薪酬时,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方法,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1. 岗位评估: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岗位评估,确定岗位的薪酬水平。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制定的。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该办法旨在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

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企业的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而企业内部薪酬分配则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其次是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其次是“两个低于”的原则,即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员工平均薪酬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最后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

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员工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薪酬总额基数是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等因素确定。

而新增效益薪酬则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对于非充分竞争性企业及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挂钩指标另行确定。

第八条规定了薪酬浮动系数的确定方法,根据企业现有薪酬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利税率、同行业人均薪酬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0.7以内。

第九条规定了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和人均薪酬水平的限制。

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净利润增加额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水平。

净利润额出现负增长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经济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负值确定,薪酬总额下降幅度不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薪酬总额的20%,员工个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薪酬法律法规

薪酬法律法规

薪酬法律法规薪酬法律法规1. 引言薪酬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于薪酬领域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

薪酬是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经济回报,对于雇主和员工双方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薪酬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为保障薪酬的公平、合法,国家不断完善和发展薪酬法律法规。

2. 劳动法与薪酬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与薪酬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劳动法确立了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并规定了雇主在支付薪酬时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支付必要的社会保险费用。

3. 最低工资法律法规最低工资法律法规是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制定的法律和法规。

各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异制定了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基础的薪酬,旨在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报酬和基本的生活保障。

最低工资的确定通常需要考虑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经济水平以及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

4.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社会保险制度所做的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是一种由国家对劳动者进行的社会保障,旨在提供对劳动者在各种风险和困难情况下的经济保障。

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为劳动者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

5. 薪酬差距法律法规薪酬差距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于薪酬差距问题所做的相关规定。

薪酬差距是指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员工的薪酬水平之间的差异。

薪酬差距不合理可能导致不公平和社会不稳定。

因此,制定限制薪酬差距的法律法规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6. 总结薪酬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劳动法为劳动者提供了合法薪酬的保障,最低工资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了对劳动者在不同风险情况下的保障,而薪酬差距法律法规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1. 劳动合同法1.1 劳动合同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与劳动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薪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内容。

1.2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各地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生活成本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数额。

企业需要确保员工的薪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3 绩效考核和薪酬调整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可以根据员工的绩效进行薪酬调整。

在进行绩效考核和薪酬调整时,雇主需要公平、公正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与员工进行沟通。

2. 社会保险法2.1 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

员工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2.2 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

员工在需要医疗服务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2.3 失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

员工在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

2.4 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

员工在遭受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3.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雇主和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3.1 劳动争议调解工会、劳动者和雇主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工会、雇主和政府代表组成,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3.2 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功,双方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作出公正的仲裁决定。

4. 附件本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劳动合同范本附件2:最低工资标准表附件3:绩效考核模板附件4:社会保险费缴纳指南5. 法律名词及注释劳动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合同法,是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执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应付职工薪酬相关法律法规

应付职工薪酬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只能据实列支,不能提取。

但有最高扣除比例。

超过比例,要做纳税调整。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

对于超过部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有关规定关于计提比例和基数规定如下:《意见》要求: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国家政府在工资薪酬方面的法律法规

国家政府在工资薪酬方面的法律法规

国家政府在工资薪酬方面的法律法规两个部分:一、主要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等。

2,《最低工资规定》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在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劳动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为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二.国务院部门规章:我国关于工资薪酬方面的法律法规众多,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家劳动部拥有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说明》等轻纺与食品学院13级李桂林学号:2013141502112。

国有企业薪资调控规定

国有企业薪资调控规定

国有企业薪资调控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薪资管理,规范企业薪酬分配秩序,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的国有企业。

二、薪资调控目标第三条国有企业薪资调控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实现薪酬分配的公平性、激励性和约束性,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三、薪资调控原则第四条国有企业薪资调控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同工同酬,公平分配,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 激励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3. 约束原则:合理设定薪酬水平,防止过高的薪酬导致企业资源浪费。

4. 效益原则:薪酬分配应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挂钩,体现贡献与回报相匹配。

四、薪资调控措施第五条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行业特点和地区差异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水平。

第六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企业绩效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完善员工薪酬结构,合理区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等组成部分,确保薪酬分配的合理性。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控制工资总额增长速度,确保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匹配。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薪酬分配的监督,确保薪资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六、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所有。

劳动报酬新规定:2024劳动合同法薪酬变更解析

劳动报酬新规定:2024劳动合同法薪酬变更解析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劳动报酬新规定:2024劳动合同法薪酬变更解析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劳动者)第二条:劳动报酬构成2.1 基本工资2.2 奖金2.3 津贴2.4 补贴2.5 加班费第三条:薪酬变更原则3.1 公平原则3.2 合理原则3.3 透明原则第四条:薪酬变更方式4.1 定期调整4.2 特殊调整4.3 绩效调整第五条:定期调整机制5.1 调整周期5.2 调整依据5.3 调整程序第六条:特殊调整机制6.1 调整条件6.2 调整程序第七条:绩效调整机制7.1 绩效考核指标7.2 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的关系7.3 绩效调整程序第八条:薪酬支付时间及方式8.1 支付时间8.2 支付方式第九条:个税缴纳9.1 个税计算方式9.2 个税缴纳程序第十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10.1 社会保险10.2 福利待遇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薪酬支付11.1 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11.2 薪酬支付标准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2.1 协商解决12.2 调解解决12.3 仲裁解决12.4 诉讼解决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期限13.3 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合同的签订、修改及解除14.2 合同的生效、终止时间14.3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4.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1.2 乙方(劳动者)是指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为甲方提供劳动力,按计时或计件方式取得报酬的自然人。

第二条:劳动报酬构成2.1 基本工资是指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及其调整后的工资。

2.2 奖金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绩效、工作年限、特殊贡献等因素,支付给乙方的额外奖励。

我国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的法律规制

我国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的法律规制

我国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的法律规制公司高管薪酬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机制,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稳定发展和高管的激励机制。

为了保证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制。

首先,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高管薪酬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高管薪酬政策,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薪酬政策应当合理确定高管的薪酬水平,兼顾公司和高管的利益,遵循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

此外,公司应当依法披露高管薪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也对公司高管薪酬制度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该法明确规定,公司与高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薪酬待遇,并依法支付。

高管的薪酬待遇应当合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并与其工作成果和公司绩效挂钩。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高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保护高管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国的《证券法》也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进行了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上市公司应当公开披露高管薪酬情况,包括薪酬总额、结构和变动情况等。

同时,上市公司还应当制定合理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确保高管的薪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匹配,防止薪酬过高或过低。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规定,加强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监管和规制。

比如,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合理范围和构成。

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监督和管理。

总体而言,我国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的法律规制相对完善,包括《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高管薪酬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此外,配套的政策和规定也加强了对高管薪酬的监管和规制。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公司治理的深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制,确保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的合理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这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

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咱打工人辛辛苦苦上班,不就盼着能按时、足额地拿到那份应得的薪酬嘛。

可有时候,这事儿还真没那么简单。

就说我之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小李吧。

他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天兢兢业业,加班加点那是常事儿。

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发现老板竟然私自扣了他不少钱,理由还特别奇葩,说是“公司效益不好,大家都得共渡难关”。

小李那个气呀,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这时候,咱们就得知道一些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啦。

首先,《劳动法》里就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啥意思呢?就是说不管你干啥工作,老板给你的钱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那个底线。

比如说,在某个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是 2000 块,那老板至少得给你这么多,少一分都不行。

还有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很重要。

这里面说了,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我听说过有那种奇葩老板,给员工发一堆自己卖不出去的东西当工资,这可不行!咱要的是真金白银,不是那些没用的东西。

另外,加班工资也是有规定的。

要是咱们因为工作需要加班了,老板就得按照法律规定给咱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平时加班,工资得是平时的 15 倍;周末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工资得是平时的 2 倍;要是赶上法定节假日加班,那工资就得是平时的3 倍。

可别让老板忽悠了,说什么“加班是为了锻炼你”,该给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再说说带薪年假吧。

工作满一定年限,咱们是有权利享受带薪年假的。

要是老板不让休,或者休了也不给工资,那也是违法的。

就像我前面说的小李,他后来去查了相关法律法规,拿着证据去找老板理论。

老板一开始还想耍赖,但是小李态度坚决,说要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老板这才软了下来,把扣的钱都还给了他。

所以呀,咱们得了解这些与薪酬有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勇敢地站出来。

别觉得麻烦,也别害怕老板的威胁,法律是站在咱们这边的!咱们辛辛苦苦工作,挣的都是血汗钱,必须得理直气壮地守护好。

薪酬管理-薪酬管理常用法规

薪酬管理-薪酬管理常用法规
•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 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碰到严重 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 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 以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 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第二节 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规定
• 第一章 总那么 • 第二章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 第三章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 • 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 第五章 工资协议审查 • 第六章 附那么
第三节 关于经济相关法律规定
•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 过十二个月。
–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 工资;
–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 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 工资;
–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 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薪酬法律法规

薪酬法律法规

薪酬法律法规文档模板范本一、前言薪酬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主要来源。

为了保护员工权益,维护企业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制定和遵守相关薪酬法律法规尤其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最新最全的薪酬法律法规参考范本,供企业使用。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企业应根据岗位特点、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制订合理的薪酬方案,并确保公开透明,保持公平性;2. 面向市场原则:企业应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岗位竞争力、人材流动情况等因素,不断完善和优化薪酬管理,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材;3. 合法合规原则: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权益,不得侵犯员工合法权益,防止环境污染,确保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4. 激励约束原则:企业应通过薪酬分配对员工进行激励和约束,促进员工积极性、创造力和责任心,提高企业效益。

三、相关法律法规1. 《劳动法》2. 《劳动合同法》3. 《最低工资规定》4. 《社会保险法》5. 《职业病防治法》6. 《工伤保险条例》7. 《全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8. 《个人所得税法》9.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10. 《失业保险条例》四、薪酬管理要点1. 薪酬制度设计:根据企业发展阶段、产业特点等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2. 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员工贡献情况,适时调整薪酬;3.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实现薪酬与绩效挂钩;4. 奖惩激励制度:通过奖惩激励,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5. 合法合规操作:遵守国家有关薪酬法律法规,防止违法行为或者风险事件的发生。

五、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1. 员工工资未按时发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期支付员工工资,如有未按时发放的情况,应当及时解决;2. 薪酬福利待遇不公:应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制度,对于个别情况进行调整或者解决;3. 强制降薪或者裁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裁减或者薪酬降低。

2024年更新农民工薪酬管理条例全文

2024年更新农民工薪酬管理条例全文

2024年更新农民工薪酬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规范农民工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在城镇从事非农建设的劳动者。

第三条农民工薪酬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农民工薪酬管理的监督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民工薪酬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农民工薪酬构成第五条农民工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应当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合理确定。

第七条农民工的加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其基本工资的150%支付。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其基本工资的300%支付。

第八条农民工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第三章农民工薪酬支付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薪酬。

第十条农民工的薪酬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个薪酬支付周期结束时,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薪酬。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开具工资支付凭证,并保留支付记录。

农民工有权查阅和复制其工资支付记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支付的,应当征得农民工的同意,并按照约定时间支付。

第四章农民工薪酬保障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农民工收取费用,不得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薪酬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有关农民工薪酬管理的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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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条对工资做了强制性的规定,可以说是工资支付底限。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劳动合同法》中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报酬的条款”。
与《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一致。
《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明确了企业如果不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或补偿金的,还需要额外支付加倍赔偿金。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执行)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追偿员工的违约金,仅限于培训费和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能会受到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了除了《劳动法》规定的五种情况外,还有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况是“(6)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7)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8)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该规定明确地区分出包括于工资总额中的部分和不包括于工资总额中的部分。
《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最低工资规定》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其中第五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全国各地区都有配套实施细则方法律法规,例如《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北京补充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法律法规
关键条款
条款解读
《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实施)
《劳动法》中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劳动报酬”。所以,企业与员工就劳动报酬的相关约定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而且,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或者,即使签有约定协议,也是劳动合同的有效附件。
《劳动合同》要对员工薪酬做出明确规定,包括薪酬结构和比例等数据
规定》、《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以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等。
全国各地区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都有当地法律法规,可以登录当地网站查阅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通过报纸和新闻网站等媒体,大家要高度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废止和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
在薪酬管理中,企业要高度重视劳动法实施对薪酬的影响,回避《劳动合同法》的风险。
加上《劳动法》规定的五种情况,共有八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自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企业无论劳动关系还是管理制度的完善都带来很多冲击。那么《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管理究竟有哪些独特的影响,作为企业管理者必须认真分析做到心里有数。
这一条对于加班工资计算办法有了明确的规定是分为平常工作日延长、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三种分别计算的。
《劳动法》第五章中分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一条共六条专门对工资进行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第四十八条规定“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规定“按月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社会保险法》
(2011年7月1日实施)
《社会保险法》中还对于社会保险费用征缴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全国各地区都有配套实施细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2年3月24日起施行。该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决策机构、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等。
这条规定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的工资处罚做了明确界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这两条对于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和时间做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一条比《劳动法》的规定更详细的,对于试用期工资进行了单独的约定。
《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五条共四条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追偿员工违约金仅限于“培训费”和“竞业限制”;而且追偿金额中培训费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竞业限制违约金为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中第二十八条规定“(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五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不同,数据每年都有更新,大家要注意媒体相关报道
第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中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劳动法》中第四十四条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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