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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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公司领导日期: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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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磷息烽合成氨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总则

1、编制依据

2、编制目的

3、工作原则

4、适用范围

二、基本情况

三、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分布

四、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及分工

1、指挥机构及职责

2、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职责

五、应急响应

六、警戒与人员疏散

七、危险源控制措施与物资装备保障

1、有关规定与制度

2、物资装备保障

八、附件

1、厂区平面图

2、事故应急消防及疏散通道示意图

3、相关通讯录

一、总则

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成氨公司职业危害事故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编制目的

编制本预案的目的:为了在本公司合成氨生产系统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能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置,从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

4、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本公司合成氨职业病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

理。

二、企业的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本公司位于贵阳市北面的息烽县小寨坝镇,距贵阳市80公里,距息烽县城15公里,距川黔铁路小寨坝火车站2.2公里,距贵遵高等级公路小寨坝立交口2公里,距小寨坝居民区1公里,距乌江水电站大坝(水路)15公里。常年主导风为东—南风。本公司的合成氨为贵州息烽磷化工基地的配套项目,一套2006年3月破土动工,于2008年10月建成本进行试生产。二套于2009年月动工,2011年3月建成并试生产。

2、职业病病源分布状况

本公司合成氨包括原料、造气(一、二期)、净化(一、二期)、合成(一、二期)、水处理等八个生产车间、物资储运部和后勤管理部门。机修及电仪修由贵州开磷化工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根据本公司生产、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场所(设备)为危害目标。

三、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3.1根据工程分析结合设备、工艺特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确定其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煤尘、硫磺尘)、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热辐射)、有毒物质(SO2、CO 、CO2、NH3、H2S、甲醇、硫磺)等,其分布见表3-1。

根据工艺流程,该项目合成氨可分为以下几个生产单元:备煤装置单元、煤气化装置单元、煤气净化装置单元、合成装置单元、辅助生产装置单元,按照评价单元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如下表:

表3-1 合成氨生产过程职业危害因素分布一览表

该项目生产性热源主要是来自于气化工段、变换工段、氨合成工段等高温设备和管道、会引起局部作业环境温度升高,作业人员在此操作或巡检时会受到高温危害,特别是在夏季高温环境中作业,可引起中暑。本项目采用自动化、密闭生产并设有保温隔热措施,工人作业方式为巡检。由于检测时间为2012年4月中旬,不符合高温测量的要求,因此未检测高温、热辐射。

煤气化装置单元中气化温度很高(>1200℃),气化过程在可能会产生很少量的CS2和CH4。由于量很少故不作为重点评价因子。

半水煤气装置单元和硫回收工艺设备密闭化生产,最终氧化再生和硫泡沫通过加压泵送入连续熔硫釜加热后制得副产品硫磺。正常生产情况只有少量的硫磺粉尘外逸,故不作为重点评价

因子。

3.1.1.2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对专业人员健康的影响

生产性粉尘

本项目中的生产线粉尘主要是燃煤运输过程产生的煤尘和除渣过程产生的粉煤灰尘,都是属于无机粉尘。

吸入生产线粉尘,根据其化学成分及物理特性不同,对人体危害和程度也不同。粉尘的化学成分及其在空气中的浓度、分散度、比重、形状与硬度、溶解度、荷电性和爆炸性等具有卫生学意义,与其生物学作用有着密切的关系,长期吸入较高的粉尘可引起人体萎缩性鼻炎、咽喉炎、气管炎、皮肤等疾病,甚至可导致尘肺病(矽肺或煤工尘肺)的发生。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是煤储运、破碎、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煤尘以及煤气装置产生的煤渣粉尘和硫磺粉尘等。

物理因素

1、噪音

噪音的强度、频谱特性、接触时间和接触方式等影响是噪音对人体危害作用的主要因素。噪声强度大、频率高则危害大。接触时间越长对人体危害越大。噪声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既可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这些影响的早期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可引起病理性改变。具体说,噪声对听觉系统可引起适应、听觉疲劳、听力损伤以及噪声聋。对非听觉系统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记忆力减退、睡眠障碍、血压升高、免疫

功能紊乱等。另外,噪声还可以干扰语言的交流,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引起意外事故。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2-2007)的规定,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接触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不足5d,需计算40h等效声级,限值为85 DB(A)。

噪声为可能导致职业性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已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颁布并实施GBZ49-2007(代替GBA49-2002)《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噪声来源于生产的各个环节,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生产过程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输送机、煤气炉、压缩机、风机及辅助生产系统的空压机。

2、高温

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变化,主要

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消耗、神经、泌尿等系列的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化超过一定限度时,则要产生不良影响,如脱水、中暑等。

该项目高温作业区域热源主要产生于煤气化装置、氨和甲醇合成装置、锅炉等产生热量的作业场所。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运行作业工人劳动强度为Ⅰ级。

化学有毒物质

1、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气体。在水中溶解度极低,易溶于氨水,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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