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一)

现行的1982年宪法施行至今已有二十个年头。这部宪法是我国历史上最好的一部宪法。经过1988、1993和1999年三次修正案修改以后,它更加符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需要,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1999年的修正案,把1997年党的十五大所确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法定程序载入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在我国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伟大创举。它不仅在国内的民主法制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且也引起了国际宪法学界的关注。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全国人民和一切组织都必须遵守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这些道理,不仅是我们宪法学界的共识,也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所肯定。大家知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真要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树立法治观念,首先是宪法观念,也就是要正确理解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如果没有宪法观念,或者宪法观念不强,那么依法治国也只是一句空话。而在我们中国,由于长期封建专制统治的影响以及新中国成立以后民主法制建设的曲折历程,人治的阴魂历久不散,它对依法治国的负面效应严重存在,不可低估。所以说,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宏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必须在党的领导下,

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观念更新和制度改革,坚持不懈,循序渐进,决不能一蹴而就。宪法规定“依法治国”,就是用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人民摒弃人治、实行法冶的决心和信念,也顺应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要求,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另一方面,应当强调指出,既然宪法作了规定,那就须采取切实措施,为它的实施而努力奋斗。而增强宪法观念,实在是所有一切措施中不可或缺的首要因素。

法制建设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思考本来,彭真在1982年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就说过:“宪法通过以后,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从1986年开始在全体公民中进行的三个五年的普法教育,都把宪法作为它的主要内容。我们在肯定普法教育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现在宪法离“家喻户晓”的要求还相当远。不要说老百姓,就是有些领导干部也不知道有哪些宪法修正案,甚至不知道“依法治国”已经写进了宪法。司法部长张福森2001年4月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的“三五”普法教育的情况报告中指出:“广大公民、公务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这次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的决议〉(即“四五”普法决议)规定:“继续深入宣传学习宪法,强化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为此,我们必须持之以恒,继续作出巨大的努力。正像江泽民在1996年2月中央举办关于依法治国的法制讲座时所指出的:“一种观念的树立,一种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要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并逐步使之

制度化、规范化。”

说起宪法观念,它并不是抽象的,不可捉摸的,而是具体的,同我们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同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至它的兴衰密切联系的。譬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有没有作为国家主人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正确维护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呢?又譬如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那么我们有些领导干部是不是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而是颠倒了主仆关系,做官当老爷,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了呢?当然,这只是举其荤荤大者。宪法的一系列具体规范,都需要认真落实。而增强宪法观念,对领导干部来说尤其重要。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己不正,焉能正人”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宪法观念,严格按照宪法办事,同时抓住一切机会做好宪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才能带领和推动人民群众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为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