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内容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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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行政公文的特点和作用
公文作为治理社会、管理国家的公务工具,作为一种文章体裁,具有自己独有的、鲜明的特点和作用。
一、公文的特点
(一)作者的法定性,特定的读者性
所谓作者的法定性,是指公文的作者是法定的,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文起草者,只是组织的代笔人。公文读者具有特定性。有的公文的读者是特指的受文机关,有的公文的读者,是社会的全体成员。
(二)作用的权威性
一般文章,写什么,怎样写,发表与否,在何处发表,是比较自由的;文章发表后,何时有人读,读后认同与否,讲不讲效果,也是自由的。文章的影响力,主要由文章的质量而定。而公文,具有代行法定职权的功能,对受文机关,在法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具有强制性。比如,必须强制贯彻执行、办理和复文等。
(三)效用的现实性
这是指公文主要在现行工作中使用,同时,公文的效用又具有一定的时间性,任何公文都不是永远有效的。
(四)体式的规范性
公文的体式,必须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体式,即规范体式。
(五)制作的程序性
公文从准备撰写到制作成文,都有严格的程序;若不履行法定的程序,就无法制成公文,更不可能生效。
二、公文的作用
公文的作用,概括地表述就是行政工具作用。公文的具体作用,可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领导和指导作用
上级机关发给下级机关的公文,都具有领导和指导作用。上级机关传达贯彻党和国家
的方针政策、决定和规定等公文,必然要对下属机关产生领导作用。而批复等公文,则对具体工作产生指导作用。
(二)行为规范作用
相当一部分公文,体现了政府机关对人们行为的要求,要求人们坚决执行。通过公文发布的一些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等,同样对所辖成员起着规范和准绳作用。
(三) 宣传和教育作用
一般来说,有些政策规定本身就是最好的宣传。而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又是公文所负的重要任务。在一般情况下,公文在传达某一方针政策,规定人们应该怎么做的同时,还要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无疑就增强了它的宣传和教育作用。
(四)联系知照作用
有关机关之间的许多工作是通过公文进行联系、协调的,许多具体问题也是因此而得到及时处理的,还有许多对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资料也是这样获得的。公文在保证各机关正常而有秩序地开展工作上,起着极大的作用。与联系作用紧密相联的是知照作用,如公告、通告、通知、通报等知照性的公文,主要是告知对方有关事项。
(五)依据和凭证作用
各种公文都反映了制发机关的意图,都具有法定的效力,受文机关则以此作为处理工作、解决问题的依据。因此,公文都具有依据作用。有些公文,如会议纪要等,还具有某项活动的凭证作用。事实上,应该说所有的公文都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凭证作用。因此,公文不仅仅是传达了发文机关的意图,同时也是证实这一意图的最好凭证。
公文的以上作用是相互联系的。一种公文的作用并不是单一的,可以同时兼有各种作用。
第二节行政公文写作的特点
公文写作除具有应用文书写作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具体来说,公文写作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写作的受命性
公文写作是受命写作,写作者一般较少主动写作的愿望,大多按照领导的意图,或依照决策层和全体成员的意愿,在机关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进行“遵命”写作。公文写作过程中,表述什么观点,运用什么材料,提出什么建议,发出什么请求,都是受制于授意者的,必须“代机关立言”。写作时不能自作主张,抒
发己见,随意铺排,任意发挥,这些要求都是由写作的受命性所决定的。可以说,公文写作是一种典型的遵命写作的被动行为。当然,它需要写作者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以便准确地表述领导机关的意图。
二、目的的专指性
写作活动总有一定的目的。公文写作的目的是专一的,有特定明确的指向。撰写公文,有的是为了传达机关意图和领导的指示;有的是为了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有的是请求事项、表达意愿;有的则是为了沟通信息,加强联系;还有的是为了交流经验、明确做法;有的是记载史实,以便查考等等。一篇公文最终能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效用,关键就看写作者是否对写作意图有准确的把握,是否围绕写作目的在行文中能够具体地表述。只有目的明确,写出来的公文才能真正发挥指导、凭据、传达作用。
三、读者的确定性
任何文体都有一定的读者对象。公文则有特定的读者,其中行政公文的读者十分明确,要用“主送机关”、“抄送机关”、“阅读范围”等项目加以确定。正因为如此,写作公文时就要考虑到不同的读者对象,采用不同的公文文种,运用不同的表达方式,甚至要考虑不同的语气措词。在应用性文体中,公文的读者对象是最为确定的。
四、写作的集体性
公文写作是一个集体参与的过程。从写作情况看,有些重要文稿多由集体讨论,某个人执笔,写出初稿后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再由领导审阅定稿。有些简单文稿虽然是由个人执笔单独完成,但最终也要经过有关人员审核。不论是哪一种形式,都不是一个人单独完成的。而从公文的产生过程看,一份公文往往由一人或数人写出初稿,由秘书部门加以审核,有的文稿还要有关部门会稿,然后送有关领导审批,最后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公文写作过程是一个集体智慧共同发挥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修正而使公文更切合实际、更准确地表达机关单位意愿的过程。
五、写作的程式化
公文写作具有程式化的特点。公文要实现其功用,必须用一种相对固定的规范程式。如果公文体式日新月异、千变万化,不仅写作起来十分困难,它的印发、办理也会十分不便,很难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公文有特定的体裁格式,国务院对行政公文的格式和发文稿纸等都规定了国家标准,这除了维护行政公文的严肃性外,还能起到方便起草、方便处理、利于立卷归档的作用,以有效地保证公文的高质量和公文写作的高效率。
第三节对行政公文语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