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2020年浙江省最新律师收费标准0326
2020浙江省最新律师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5〕203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现就完善我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二、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行。
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法律服务,其收费标准为:(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
(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8-6.4%,最低收费150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4-4.8%;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3.2-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2.4-3.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6-2.4%;1000万元以上:0.8-1.6%。
担任二审代理、异地办案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依照律师服务收费规定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5.10.08•【字号】浙价服〔2015〕203号•【施行日期】2015.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5〕203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现就完善我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二、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行。
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法律服务,其收费标准为:(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
(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8-6.4%,最低收费150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4-4.8%;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3.2-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2.4-3.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6-2.4%;1000万元以上:0.8-1.6%。
浙江杭州律师收费标准
浙江杭州律师收费标准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律师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规,律师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收费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的法律问题、律师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来确定。
在浙江杭州,律师收费标准也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情况的影响。
其次,浙江杭州律师收费标准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律师的收费方式主要包括按案件收费、按时间收费和混合收费。
按案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价值来确定收费标准,这种方式在一些重大案件和复杂纠纷中比较常见。
按时间收费则是以律师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来计费,这种方式在一些日常法律咨询和简单法律事务中比较常见。
混合收费则是以上两种方式的结合,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收费方式。
此外,律师收费标准还受到律师个人资历和经验、所在律所规模和声誉等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资历和经验丰富的律师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知名律所的收费标准也会相对较高。
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除了要考虑律师的专业能力外,也需要考虑其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最后,对于当事人来说,如何合理有效地控制律师的收费也是很重要的。
在与律师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律师的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费方式、标准和支付方式。
同时,当事人在与律师合作的过程中,也应当密切关注律师的工作进展和费用情况,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费用问题。
总的来说,浙江杭州律师收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当事人在需要法律服务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律师,并在合作过程中合理有效地控制律师的收费。
同时,律师行业也应当加强自律,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公正,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服务收费是指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代理、法律顾问等服务所收取的报酬。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指浙江省内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相关规定。
合理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既可以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秩序。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对于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和律师服务的专业性。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兼顾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保证律师服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注重服务内容的不同而进行差异化定价。
针对不同类型的法律服务,律师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差异。
例如,一般的法律咨询服务可以按照每小时收费,而诉讼代理服务可以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争议金额进行收费。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也能够激励律师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此外,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律师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合理确定收费金额,避免因收费过高而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最后,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加强监管和约束。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确保律师服务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对于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秩序。
总之,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维护律师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律师服务收费的监管,确保律师服务收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1-06-21 03:12:55.0浙价服〔2011〕212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精神,现就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四、国内诉讼案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余姚劳动合同律师委托收费
标题:余姚劳动合同律师委托收费解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
许多劳动者在面临劳动纠纷时,会选择聘请律师为自己维权。
然而,律师委托收费问题成为困扰许多劳动者的难题。
本文将以余姚地区为例,对劳动合同律师委托收费进行解析。
一、律师收费标准根据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收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计时收费:律师按照实际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分钟200-500元。
2. 固定收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前,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收费金额。
3. 百分比收费:律师根据案件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一般为标的金额的2%-10%。
4. 风险代理收费:律师在案件胜诉后,按照胜诉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一般为胜诉金额的5%-30%。
二、余姚劳动合同律师收费特点1. 地域差异:由于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余姚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可能与我国其他地区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一线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较高。
2. 律师经验:律师的执业经验和知名度也会影响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经验丰富、知名度高的律师收费相对较高。
3. 案件复杂程度: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复杂程度会影响律师的工作量,进而影响收费。
如涉及工伤、经济补偿、股权激励等复杂问题,律师收费会相应提高。
4. 法律服务内容: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也会影响收费。
如律师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收费相对较低;若涉及诉讼代理、谈判调解等全方位服务,收费会相应提高。
三、降低律师委托收费的建议1. 选择合适的律师:劳动者在选择律师时,应充分考虑律师的执业经验、专业领域和收费标准。
可通过网络查询、朋友推荐等方式,了解律师的口碑和业务能力。
2. 明确法律服务内容:劳动者在聘请律师时,应明确自己的需求,与律师协商确定服务内容。
避免因服务内容不明导致额外收费。
3. comparison shopping:劳动者可适当比较不同律师的收费标准,选择性价比较高的律师。
浙江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浙江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在浙江地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律师和客户之间非常重要的一环。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和律师服务质量的提高。
因此,浙江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合理合法,既能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又能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达到双赢的局面。
首先,浙江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
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其服务应当是有偿的。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服务价格,不能过高或者过低,以免影响律师服务质量和形象。
其次,浙江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注重服务内容和工作量。
律师服务收费应当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服务的难易程度、律师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等因素来确定,不能一刀切,更不能随意涨价。
客户支付的费用应当与所获得的服务相匹配,不能出现服务不对等的现象。
再次,浙江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规范透明。
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客户明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得在服务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调高收费标准。
律师服务收费应当有明确的收费依据和标准,客户应当有权知情、选择和监督。
最后,浙江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保障客户权益。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应当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职权之便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更不能以服务收费为名敛财。
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合理合法,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客户的利益。
总之,浙江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应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为准绳,以客户为中心,合理合法地确定服务收费标准,维护律师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质量的提高,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浙江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们能够严格遵守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做到诚实守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浙江省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仲裁案件,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收费标准分为:一般性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般性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执行。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一般性案件服务收费标准最高标准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范围界定详见附件二。
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同一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一、二审代理人(辩护人)的,二审服务收费标准按不高于一审服务收费标准的70%的幅度内收取。
律师事务所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申诉按不高于一审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协商收费。
二、除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收费外,其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可决定实行计件制或计时制收费方式。
计时收费的金额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和计时收费标准确定。
计费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力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包括律师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它相关的法律事务的时间。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计费工作时间由省律师协会向社会公布,供律师事务所和委托方参考。
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
三、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不得私自收费,应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协议中有关收费的条款应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及收费总额、付款方式等予以明确。
委托人要求提供费用概算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应予以提供。
需预收律师服务费的,应对预收费用及用途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律师事务所收到预收费用后,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予以书面确认,未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事务所不得改变预收费用的用途。
四、律师事务所收费前应到同级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使用税务票据。
浙江省最新律师收费标准
浙江省最新律师收费标准浙江省最新律师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浙价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现就完善我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二、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行。
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法律服务,其收费标准为:(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
(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8-6.4%,最低收费150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4-4.8%;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3.2-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2.4-3.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6-2.4%;1000万元以上:0.8-1.6%。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和《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
浙江省律师协会文件浙律协…2011‟36号印发《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和《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的通知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三条、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省律协制定了《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和《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已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各律师事务所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告知省律协。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三条规定,现就“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的认定标准及其适用,制定本办法。
一、通用认定标准(一)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二)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四)新类型案件;(五)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六)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七)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八)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明显简易的案件;(九)工作量明显较大的案件;(十)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具体认定标准(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的刑事案件1.在县(市、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被地级市以上媒体、网络以及境外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2.由地级市以上司法机关负责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3.涉外或港、澳、台犯罪的案件;4.单位犯罪的案件;5.职务犯罪案件;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7.存在政治性、群体性、敏感性因素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
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计时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地确定律师办理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及收费金额,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五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按照规定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事务,律师服务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3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时,应当告知委托人或与委托人商定计时收费的有关问题,包括计费的时间单位、单位时间计费标准、计时的业务范围、计时的计算原则、途中时间和出庭时间、谈判时间的计算方法、二人以上承办业务的计时原则、律师工作时间的估算、律师工作时间的确认、结算时间、方法,并在委托代理(收费)协议中明确。
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根据所委托的律师业务的实际情况,事先在委托代理(收费)协议中与委托人约定进行估算或确定据以收费的律师工作时间。
第四条律师计费工作时间,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工作时间,计费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从事下列工作的时间:(一)律师同委托人或当事人谈话,包括听取委托人或当事人对案情的介绍,听取委托人或当事人对办理案件的要求,依法对委托人或当事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答以及和委托人或当事人研究、交换对案件的看法等;(二)律师审阅委托人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三)律师案件调查,包括向犯罪嫌疑人、当事人、被害人、证人和有关单位调查取证等;(四)律师会见涉及案件或者项目的相关人员;(五)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包括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查阅和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等;(六)律师研究、分析案情或者项目情况;(七)律师起草、制作各种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工作,包括起草、制作起诉状、答辩状、辩护词、代理词、上诉状、申诉书、再审申请书、合同书、法律意见书、律师信函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八)律师出庭;(九)律师参与案件或者项目的调解、洽谈或者谈判工作;(十)律师代办各类手续或事项;(十一)律师为所办业务之需进行信息交流;(十二)律师为办理法律事务的在途时间(含合理停留时间);(十三)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采取律师计时收费的工作。
宁波律师收费标准(2019年)
宁波律师收费标准(2019年)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1000万元以上:1-2%二、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以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三、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民事诉讼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五、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1.通用认定标准(一)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二)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四)新类型案件;(五)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六)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七)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八)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明显简易的案件;(九)工作量明显较大的案件;(十)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律师收费是指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
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是律师收费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律师行业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收费行为的通知》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收费项目。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将律师收费项目分为咨询费、代理费和其他费用三类。
其中,咨询费是指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当事人代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所收取的费用;其他费用是指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二、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据律师收费项目的不同,按照工时费、成功费、固定费用等方式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合法,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收费程序。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规定了律师收费的程序,包括收费前应当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依据等内容;收费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收据或者发票等。
四、收费监督。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强调了收费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
对于违反收费规定的律师,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收费纠纷解决。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还规定了律师收费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对律师的收费有异议时,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进行调解,协商解决。
总之,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同时,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也应当了解相关的收费标准,理性选择律师,共同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录》(2015版)规定,现就完善我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幅缩⼩实⾏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实⾏政府指导价管理:(⼀)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被告⼈的辩护⼈以及刑事案件⾃诉⼈、被害⼈的代理⼈;(⼆)担任公民请求⽀付劳动报酬、⼯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救济⾦,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政诉讼的代理⼈,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
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市场调节。
⼆、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实⾏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
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实⾏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法律服务,其收费标准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8-6.4%,最低收费1500元;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4-4.8%;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3.2-4%;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2.4-3.2%;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1.6-2.4%;1000万元以上:0.8-1.6%。
浙江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2011年8月1日执行)
浙江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2011年8月1日执行)浙价服〔2011〕212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精神,现就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四、国内诉讼案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浙江省律师协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认定 及 计时收费办法
浙律协〔2011〕36号印发《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和《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的通知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三条、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省律协制定了《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和《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已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各律师事务所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告知省律协。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1—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三条规定,现就“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的认定标准及其适用,制定本办法。
一、通用认定标准(一)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二)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四)新类型案件;(五)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六)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七)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八)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明显简易的案件;(九)工作量明显较大的案件;(十)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具体认定标准—2—(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的刑事案件1.在县(市、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被地级市以上媒体、网络以及境外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2.由地级市以上司法机关负责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3.涉外或港、澳、台犯罪的案件;4.单位犯罪的案件;5.职务犯罪案件;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7.存在政治性、群体性、敏感性因素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2020年杭州律师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十)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2.民事案件具体认定标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的民事案件
1.在县(市、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被地级市以上媒体、网络以及境外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
2.存在政治性、群体性、敏感性因素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二、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12.适用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
六、国内诉讼案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七、计时收费
计费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承办律师为2人及以上的,按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10.开庭审理四次以上或一个审理阶段期间超过18个月的案件;
11.新类型案件以及权属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代位权纠纷、撤销权纠纷、招标投标买卖纠纷、拍卖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信用证纠纷、期货交易纠纷、信托纠纷、经营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单纠纷、存单纠纷、承包经营权纠纷、票据证据权益纠纷、股东权纠纷、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海事纠纷;
浙江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们身处于各种社会关系当中,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也会因为各种实际性的原因跟别人产生纠纷,情况比较严重的民事纠纷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的这条途径使两个人的各种权益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的。
在浙江这么大的一个省份更是如此的,不过,有很多在浙江还没有提起诉讼之前特别的关注浙江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们身处于各种社会关系当中,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也会因为各种实际性的原因跟别人产生纠纷,情况比较严重的民事纠纷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的这条途径使两个人的各种权益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的。
在浙江这么大的一个省份更是如此的,不过,有很多在浙江还没有提起诉讼之前特别的关注浙江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浙江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的规定是什么?▲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
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一)侦查阶段: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杭州工伤赔偿律师收费
杭州工伤赔偿律师收费杭州工伤赔偿律师收费工伤赔偿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由企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赔偿金的一种保障制度。
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时,律师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律师能够协助受伤员工争取合理的赔偿金额。
在杭州,工伤赔偿律师的收费标准相对较高,具体的收费金额因律师事务所和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律师收费有以下几种模式:1. 固定费用:律师按照每个案件的固定费用进行收费。
这种收费模式常用于案件相对简单,伤害程度较轻的情况下。
固定费用一般在几千元至万元之间,具体金额可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定。
2. 百分比收费:律师按照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
这种收费模式适用于赔偿金额较高的案件,律师的收费比例一般在10%至30%之间,具体比例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
3. 时间收费:律师按照案件处理的时间进行收费,一般是按照小时计费。
这种收费模式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案件,收费标准一般在300元至1000元/小时之间。
律师的收费并不仅仅局限于上述几种模式,有时也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个别协商。
无论采用何种收费模式,律师在向客户收费前需与客户签订律师费用协议,明确费用的内容和方式,避免纠纷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情况下,工伤赔偿律师可能会要求客户支付一定的预付款作为律师费。
而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预付款是律师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前提下的费用,并非是必要条件。
因此,在选择律师时需谨慎对待是否支付预付款。
总体而言,杭州工伤赔偿律师的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但也需根据案情和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协商。
对于受伤员工而言,选择一个专业的工伤赔偿律师能够为他们争取到更多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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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本规则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律师业务的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一条本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承办律师的工作记录是律师事务所制作本所律师承办业务费用清单的依据,律师承办业务费用清单在委托人需要时应当提交给委托人确认。费用清单应全面、如实反映律师服务计时收费信息。
第八条委托人要求律师事务所提交律师承办业务工作记录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对计费工作时间的争议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均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申请调解。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时,应当告知委托人或与委托人商定计时收费的有关问题,包括计费的时间单位、单位时间计费标准、计时的业务范围、计时的计算原则、途中时间和出庭时间、谈判时间的计算方法、二人以上承办业务的计时原则、律师工作时间的估算、律师工作时间的确认、结算时间、方法,并在委托代理(收费)协议中明确。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根据所委托的律师业务的实际情况,事先在委托代理(收费)协议中与委托人约定进行估算或确定据以收费的律师工作时间。
律师计费为一个基本计量单位。
第六条律师计时服务收费根据律师计费工作时间与计时收费标准之乘积确定,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计时收费法律事务的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如实填写办理法律事务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日期、内容、时间期间等。
第四条律师计费工作时间,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工作时间,计费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从事下列工作的时间:
(一)律师同委托人或当事人谈话,包括听取委托人或当事人对案情的介绍,听取委托人或当事人对办理案件的要求,依法对委托人或当事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答以及和委托人或当事人研究、交换对案件的看法等;
(二)律师审阅委托人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
(三)律师案件调查,包括向犯罪嫌疑人、当事人、被害人、证人和有关单位调查取证等;
(四)律师会见涉及案件或者项目的相关人员;
(五)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包括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查阅和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等;
(六)律师研究、分析案情或者项目情况;
(七)律师起草、制作各种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工作,包括起草、制作起诉状、答辩状、辩护词、代理词、上诉状、申诉书、再审申请书、合同书、法律意见书、律师信函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计时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地确定律师办理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及收费金额,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五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按照规定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事务,律师服务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3000元人民币。
(八)律师出庭;
(九)律师参与案件或者项目的调解、洽谈或者谈判工作;
(十)律师代办各类手续或事项;
(十一)律师为所办业务之需进行信息交流;
(十二)律师为办理法律事务的在途时间(含合理停留时间);
(十三)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采取律师计时收费的工作。
第五条律师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办法:
(一)律师计费工作时间一般按实际工作时间确定。对于特定情形下的工作内容,其计费工作时间可以在实际工作时间的基础上予以适当上浮或下调。其中,出庭工作时间最高可以按实际工作时间的200%计费,节假日加班、非节假日晚二十一点到次日凌晨六点的加班等工作时间最高可以按实际工作时间的150%计费,在途时间最低可以按实际工作时间的40%计费,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承办律师为二人以上的,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计费工作时间分别计算,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律师出差工作时间,不满半天按最低四小时计费;不满一天,按最低八小时计费,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法律辅助人员指律师事务所内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人员,包括秘书、律师助理、实习律师等。律师事务所法律辅助人员从事法律辅助的工作时间,可以按照合理比例折算为被委托律师的计费工作时间,具体折算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双方没有约定的,则秘书的工作时间可以按照被委托律师计费工作时间20%以内折算(含20%),律师助理、实习律师的工作时间可以按照被委托律师计费工作时间50%以内折算(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