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XXXX-1版)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流程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流程(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提交资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从网上下载的《建设工程项目入场交易登记表》同时按登记表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四)操作规程:1.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建设工程进场交易登记表》、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立项批复文件、《图纸设计审查合格证书》、《招标代理合同》、代理人委托书、身份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证明材料,属财政投资(包括投融资)建设工程项目,须持市财政局办理的政府采购手续。
招标代理机构持上述资料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工程交易科窗口办理进场交易登记。
对手续齐全的项目,窗口人员进行交易登记,确定项目编号,科室领导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负责人。
2、一次性告知:对手续不全的项目,窗口人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内容并在《申请受理一次性告知单》中注明。
三、招标公告发布(一)承办科室:工程交易科项目负责人综合科信息科(二)服务时限:招标公告发布规定时限(三)提交资料: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四)操作规程:1.工程交易科项目负责人将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招标公告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后交信息科在中心网站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项目负责人提前向中心综合科预约开、评标室,由综合科负责按照约定的时间安排。
四、投标报名(一)承办科室:代理机构窗口人员(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工程科指定的窗口接受投标单位报名,工程科窗口人员负责代理机构人员的签到和监督工作。
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有效时间段内,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确认,一式两份),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窗口报名。
代理机构派专人在窗口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对通过报名受理的,由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人员打印《报名汇总表(建设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和中心人员签字确认后封存。
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流程图
书复印件和招标代理委托书(或合同); (5)其它有关材料.
1、审查招标公告要素及办理相关手续并作登记。 2、在中心网站及信息大厅及时发布。 3、200 万元以上项目还应在省计委网站发布。
投标报名Biblioteka 1、工作人员负责见证并填写投标报登记表,监督执行报名须知。 2、负责委托的招标报名工作。
开标、评标时间安排 (进场交易联系单)
根据项目情况,中心领导或监督部门指示,对现场摄录资料刻录封 存并保管备查(未经综合办、中心领导同意,不得拆封观看)。
1、招标人送达评标报告(复印件)后,招标投标部及时在公示栏 书面公示。
2、招投标部将电子文档送信息部,由信息部在中心网站和信息大 厅公示。
3、公示期满后,撤消公示,招投标部负责存档。
公示期结束后,没有投诉或投诉不予受理,由代理公司(招标人) 同招投标部工作人员取回封存资料。
清标与 评标 不能 一次性 连续 完成 的, 投标文 件和 清标 报告 应当密 封,存放在州招标中心的档案柜中
1、招投标部检查准备工作及服务工作是否到位; 2、办公室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摄录、监控。
1、评委、监督、工作人员签到; 2、对评委评分的登分、汇总、计算结果复核; 3、暂时封存评标活动的各种原始资料。
1、招投标部负责收集招标人及有关单位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的有 关资料。
2、信息部移交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情况资料至招投标部。 3、招投标部将全部资料整理移交办公室。 4、办公室将招投标部移交的资料及摄录资料整理归档备查,存档
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1、招投标部及时向办公室提供开标情况一览表,作为收费凭据。 2、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部协助收缴进场服务费。 3、收缴情况告知招投标部,以便登记汇总。
承办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1. 立项阶段1.1 确定项目需求•根据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要求。
1.2 制定项目立项申请•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详细说明项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和预期效果。
1.3 项目审批•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正式批准项目的启动。
2. 规划阶段2.1 制定项目规划•设立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目标、范围、进度、成本和质量等方面的规划。
2.2 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计划、沟通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3. 实施阶段3.1 开展招投标工作•组织招标工作,邀请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与竞标,确定最终中标方。
3.2 签订合同•与中标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工程实施的具体内容。
3.3 进行工程施工•开始进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监督施工过程,确保质量和进度。
4. 监控阶段4.1 进行项目监管•设立监管团队,实施定期检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4.2 控制项目风险•主动应对项目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完成。
5. 结束阶段5.1 完工验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后,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无纠纷后,完成交付。
5.2 项目总结•对整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6. 结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易流程需要经历立项、规划、实施、监控和结束等多个阶段,严格执行流程,确保项目圆满成功。
工程建设交易工作流程
工程建设交易工作流程一、选择中介机构。
中介服务单项合同估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业主单位从“中介超市”采取公开竞争或公开摇号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单项合同估价在10万元以下的,业主单位通过集体研究从“中介超市”采取择优等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二、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中选中介机构持《公开选取中选通知书》或《择优选取结果公示》与业主单位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中介服务费由业主单位直接支付。
三、招标项目进场登记。
中介机构进入中心网上办公系统自行办理进场登记,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
四、编制招标控制价。
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报财政部门审核。
五、申请交易日程。
中介机构在中心网上办公系统申请交易日程。
六、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中介机构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并报监督部门审核。
七、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中介机构负责发布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交易公告时中介机构还应将中介服务合同原件随同招标文件(简易版)一并提交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部,同时中介机构通过中心网站后台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至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补充。
中介机构提供监督机构备案盖章的书面修改答疑补充通知,同时在宁都、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1、电子化招标项目:①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②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要有编号、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非电子化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
十、抽取评标专家。
中介机构持《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到中心综合部核实项目情况。
招标控制价≥500万元的项目,开标前半天由招标人在中心网络终端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招标控制价<500万元的项目,开标前半小时由招标人在中心网络终端从县本级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报受理(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1)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资金证明;3)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4)立项批文及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等;5)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受理资料:1)资料齐全,工作人员受理,并向招标人出具《项目交易受理回执单》;2)资料不齐,工作人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内容,并在《项目交易受理资料告知单》中注明。
3)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招标人咨询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解释.二、确认招标组织形式(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招标人提供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应提交的资料:1)批准的招标组织机构;2)招标人提供具有与招标项目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名单和履历。
2、确定资格:1)经审核符合规定,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相关事宜;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招标事宜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
三、确定招标代理公司(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内(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从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2、非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可自行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也可在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3、依据工程需求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资质等级;4、抽取确定或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5、抽取过程由招标人、建设工程部、信息部、监督部共同监督实施,并在抽取表中签字确认。
四、招标公告发布(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二)服务时限:1个工作日(三)操作规程及要求:1、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应经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在建设工程部备案;2、拟发布的招标公告由建设工程部传递给信息部,由信息部在1个工作日内负责对外公布,同时将公告的发布情况进行登记;3、发布时间要求: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4、招标公告的格式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分资格预审方式和资格后审方式。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流程(3篇)
第1篇一、项目准备阶段1. 项目立项:项目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有关部门审批。
2. 编制招标文件: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3. 公告发布:项目单位将招标文件和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如政府采购网、行业网站等,公告期一般为20-30天。
4. 组织专家论证:项目单位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5. 预算编制:项目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预算,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投标阶段1.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向项目单位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
2.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招标文件。
3. 研究招标文件:投标人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了解项目需求、投标条件、评标办法等。
4. 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方案等。
5.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项目单位。
三、开标、评标阶段1.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项目单位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 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资格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
3.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5天。
四、中标阶段1. 中标通知书:项目单位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 签订合同: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3. 合同备案:项目单位将签订的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五、履约阶段1. 项目实施: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2. 监理单位介入: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质量。
工程施工交易流程
工程施工交易流程一、项目立项阶段1. 项目规划阶段在项目立项阶段,业主首先需要进行项目规划。
项目规划是确定工程项目范围、目标、内容、投资规模等的过程。
在这个阶段,业主需要明确自身的需求和目标,确定项目的基本信息,并进行初步的可行性分析。
2. 方案设计阶段完成项目规划后,接下来是方案设计阶段。
在这个阶段,业主需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确定项目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同时满足业主的需求。
设计方案完成后,需要进行初步评审,并进行必要调整。
3. 项目立项审批在方案设计确定后,业主需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立项。
审批程序包括初审、评审、报批等环节。
只有通过审批,项目才能正式启动。
二、招标投标阶段1. 招标准备项目立项审批后,业主需要进行招标准备工作。
招标准备包括招标文件编制、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等环节。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投标条件、报价方式、评标标准等内容。
2. 投标招标文件发布后,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价等内容。
业主需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3. 签订合同业主应按照评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报酬方式等条款,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三、施工实施阶段1. 施工准备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开始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包括人员调配、材料采购、施工方案编制等环节。
同时,需进行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2. 施工实施施工实施阶段是整个工程的关键环节。
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并保障施工工艺和质量。
3. 定期检查在施工过程中,业主需进行定期检查,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评估。
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
同时,应保持与中标单位的沟通,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四、验收交付阶段1. 完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业主需组织验收。
4.公共资源一般交易流程及常用评标办法(附件2)
附件2绍兴市柯桥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交易流程及常用评标办法一、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流程(一)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交易流程和要求:详见绍兴市柯桥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
(二)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交易流程和要求:(1)交易申请。
采购单位向所在限额交易中心提出招标申请,填写《招标采购审批表》,明确采购方式、投标资格、采购需求等内容,由限额交易中心报交易领导小组审批。
申报材料需附相关审批手续、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上限价等资料。
采购方式已经交易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党〔工〕委、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
材料不全的,限额交易中心应要求其补充。
(2)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还应当明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谈判文件一般由谈判小组制定或确认,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应报交易领导小组同意、交易监督小组备案。
(4)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自谈判文件发放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3日。
(5)谈判1、谈判准备。
谈判小组阅读谈判文件,熟悉评标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通过分析对比各有效报价文件,提出需要澄清、解释问题清单,确定谈判要点,谈判要点应根据项目实际,一般包含范围、质量、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
2、谈判。
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
56.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操作规程一、进场交易登记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持项目立项(备案)文件、建设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书、建设资金来源证明、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招标备案申请表》(原件)等手续,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交易项目服务手册》,填写手册中的进场交易建设项目概况。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持《交易项目服务手册》到交易中心办理项目交易手续。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持《交易项目服务手册》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
承办单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和信息管理科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二、发布招标公告(一)公开招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招标公告(备案表),到交易中心办理招标公告发布手续,交易中心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期不少于5日)。
招标文件已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可同时发布。
承办单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和信息管理科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二)邀请招标招标人向三个以上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有意向的投标企业自接到投标邀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发出投标确认函。
三、投标报名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期限不少于5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邀请招标的项目,其邀请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即为报名确认期限。
承办单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办理时限:在法定报名期限内自行办理四、发布招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持已备案的招标文件在交易中心即时办理网上发布手续,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发布(发布期限不少于5日)。
交易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办理投标保证金收取有关事宜。
承办单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和综合科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五、踏勘现场及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可以踏勘项目现场,了解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流程(2010-1版)政府采购交易流程(一)公开招标流程1.受理采购计划1.1 计划受理: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科长(以下简称“科长”)负责受理市财政局抄送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采购人月度《政府采购计划表》。
1.2 计划分解:科长在2个工作日内将计划下达给分管副科长,分管副科长分解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编标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编标负责人”),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政表一)。
特别提示:1、采购计划未实施前,采购人要求调整计划的,由采购人报市财政局批准。
采购计划实施后,因采购物品缺货、停产等原因,采购人要求改变采购计划,重新组织采购的,由采购人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科”)递交书面说明,经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2、采购人在采购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未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进行催告;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采购人仍未联系并办理委托事宜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有关情况告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视情处理。
3、计划表上市财政局审核意见为按规定程序采购时,公开招标作为首选采购方式。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书面向采购科提出拟申请采用采购方式及理由,填写采购方式确认表由编标负责人报科长确定后抄送送市公管办督查处(以下简称“督查处”),并按月统计后报送市财政局。
2.签订委托协议编标负责人负责联系采购人办理委托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政表二)。
特别提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统一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年度协议。
3. 采购要素公示3.1采购需求提交: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项目的具体采购需求(详细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拟定的中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等)。
3.2 采购需求初审:编标负责人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要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的应要求采购人修改后重新提供。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重大决策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重大决策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4•【字号】绍政办发〔2017〕48号•【施行日期】2017.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重大决策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绍政办发〔2017〕48号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重大决策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4日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重大决策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策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根据绍兴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绍兴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相关重大决策事项,应按本制度规定,通过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重大决策事项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进行协调和决策。
绍兴市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按规定应进入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相关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一)尚未履行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尚未具备招标其他规定条件,但工程项目系应急需要等性质特殊,需要决定是否提前招标的;(二)政府投资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应急工程以及有特殊要求的规划研究、设计方案等特殊工程,需要决定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采用特殊方式的;(三)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重大投诉及其他重大争端事项,需要协调决定的。
第四条联席会议根据招投标活动中需要协调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及时召集,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
第五条经联席会议研究认为需要提交市政府协调的特别重大事项,由项目招投标职能监管部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市监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作程序
一、工程建设: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称,其中包括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二、工程建设市场交易过程:从工程建设的咨询、设计、施工任务的发包开始,到工程竣工、保修期结束为止,发包方与承包方、分包方之间进行的各种交易以及相关的商品混凝土供应、构配件生产、建设机械租赁、建设劳务的使用等活动,都是在建设市场中进行。
三、工程总承包企业是指对工程从立项到交付使用全程进行承包的企业。
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资质条件:1)特级资质的注册资产≥3亿元,净资产≥3.6亿元,业绩近3年年均收入≥15亿,其他条件均达一级资质。
2)一级资质的注册资产≥5000万,净资产≥6000万,业绩近3年最高收入≥2亿,工程师,高级职称技术人员≥10年经验。
3)二级资质的注册资产≥2000万,净资产≥2500万,业绩近3年最高收入≥8000万,工程师,高级职称技术人员≥8年经验4)三级资质的注册资产≥600万,净资产≥700万,业绩近3年最高收入≥2400万,工程师,高级职称技术人员≥5年经验四、建筑业企业分为3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五、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建设前期阶段:1)投资意向2)投资机会分析3)项目建议书4)可行性研究5)审批立项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1)规划2)获取土地使用权3)拆迁4)报建5)工程发包与承包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1)勘察和设计2)施工准备3)工程施工4)生产准备4.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1)工程验收2)工程保修5.终结阶段:1)生产运营2)投资后评价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依据政府或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批准而设立,从事建设项目报建、招标、信息发布、合同授予、施工许可证申领的服务性机构。
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3大功能:1、信息服务功能,包括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工程信息、法律法规、造价信息、建材价格、承包商信息、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士信息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流程(3篇)
第1篇一、项目立项1. 项目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项目建议书。
2. 项目建议书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
3.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项目是否可行。
5. 项目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招标准备1.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内容等。
2. 项目单位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3. 项目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评标办法等。
4. 项目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 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三、投标报名1.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向项目单位提交投标报名文件。
2. 项目单位对投标报名文件进行审核,确认投标单位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3. 项目单位向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编制1.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文件等。
3.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项目单位。
2. 项目单位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并出具签收凭证。
六、开标1. 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标会议。
2. 开标会议应邀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参加。
3. 开标会议主持人宣读招标文件,宣布开标时间。
4. 投标人依次递交投标文件,并宣布投标文件递交完毕。
5. 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进入评标阶段。
七、评标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模板
( 1) 建交科( 2) 在受理公告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 公告核对上午经过的, 当日下午发布; 下午经过的, 则次工作日上午发布。招标信息发布至报名结束一般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 2) 根据《绍兴市招投标信息统一发布暂行规定》,公告如须在中心网站外的其它媒体发布的, 由招标人自行负责同步发布。
6.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 招标人将《招标文件( 答疑纪要)发售联系单》(建表六)、 《投标保证金代收联系单》( 建表七) 送达建交科窗口2,办理招标文件发售( 含开标场地确认)与投标保证金代收联系手续。
6.3发售文件:
6.3.1缴投标保证金: 交易员按招标人领取( 购买) 招标文件的通知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1( 以下简称”结算窗口1”) 缴纳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 须递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承接情况表》( 建表二) 。
2. 发布公告
建交科( 2) 核对系统电子公告与纸质招标公告内容, 若核对未经过的, 向招标人即时反馈。核对无误报送建交科科长签字后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 发布后的公告由招标人在”3.受理报名”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领取《投标报名表》时一并获取。
6.招标文件发放
6.1开标预约: 招标人在会员管理系统完成”开标预约”操作, 并告知建交科窗口2, 建交科窗口2在半个工作日内回复。同时建交科科长确定项目跟班责任人( 以下简称”跟班人”) , 由跟班人负责做好开标、 评标, 场地的确认检查及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
特别提示:
开( 评) 标会议一般每个工作日安排二场。如开标时间因故发生变化, 招标人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模板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
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流程
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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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进入交易中心的第一步是进行项目登记。
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程序
一、基础信息登记
1、首次进行工程项目招标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需持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交易中心信息部进行登记;
2、首次进入市场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到交易中心信息部进行登记;
3、依法应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应将立项批文的电子图片如实登记填报和上传。
项目注册信息、发包方案信息、自行招标信息、招标公告信息等数据在系统上填写准确齐全后,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并直接打印出需提交招投处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情况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备案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表》等资料。
二、发布招标信息
招标人携带立项批文、项目发包情况登记表、招标公告发布备案表、招标公告正式文本等材料到交易中心信息部,信息部将公告发布到网上,同时发布登记入会的投标单位联系人手机短信。
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报名
投标人必须先完成基础信息登记
四、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必须进场,可以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分、随机抽取三种方式,如遇必要合格条件要求合格家数多,可以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室申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流程图
拍 卖
发布拍卖公告 举行拍卖会
签订成交确认书 拍卖结果公示
结算服务费 许可发证
挂 牌
发布挂牌公告 竞买人报价登记
两
一 个 竞 买
人
个 以 上
竞 买
现 场 竞 价
人
签订 成交 确认书
与出价 高者签 订成交 确认书
签订 成交 确认书
挂牌结果公示 结算服务费 许可发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流程图
缴费结算
受理竞买报名
接受投标报名
实施网上竞价
出具交易凭证
组织实施拍卖
招标投标
签订交易合同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签订交易合同
定标结果公示
成交审查
成交审查
发送中标通知书
缴费结算
缴费结算
签订交易合同
出具交易凭证
出具交易凭证
成交审查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缴费结算
出具交易凭证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乡镇交易站建设工程交易流程图
前期准备 向纪检部门告知
交易登记 发布公告 接受报名、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现场踏勘及答疑 收取投标保证金 接受投标文件 抽取评标专家
开标 评标 中标公示 制发中标通知书 结算服务费 退转投标保证金 签订合同 资料存档
前期准备 向监察机关告知 登记转让申请及审查 披露转让信息(挂牌) 意向受让登记 受让资格审查 通知挂牌结果 确定交易方式
协 议
拍
招
网 络
转 让
卖
标
竞 价
交易双方充分协商
委托拍卖人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制作竞价文件
签订交易合同
绍兴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系统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系统企业用户注册、维护企业数据使用手册重要提示:1存当前输入的内容,如果未保存就操作其他界面内容,当前界面的内容会丢失。
2、已入库企业凭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登陆后核对本单位信息,修改和补充相关数据,并按要求上传电子图片文件。
目录一、新单位注册 (3)二、单位数据维护 (4)(一)基本信息 (4)(二)营业执照 (5)(三)企业资质 (5)(四)安全生产证 (6)(五)A证人员 (6)(六)股东信息 (7)(七)交易席位 (7)(八)建造师 (9)(九)信用档案 (10)(十)附件 (10)(十一)提交 (10)登陆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左上角会员服务区:,选择01建设工程用户,选择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注册、注册信息修改),新入库企业选择“网上注册”按钮,进入到会员注册的基本信息界面用户选择注册类型(建设工程投标人),在对应的内容输入框中输入内容,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用户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和设置的“登陆密码”登陆到网上投标报名系统(还可以在会员信息管理-建设工程投标人-注册信息修改处进行修改),进行企业数据的完善,完善之后,提交数据到交易中心系统,由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数据有效性的审核。
用户登录系统后,选择系统的左侧单位数据维护菜单,选择菜单包括,,(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外地企业驻本地机构信息”,用户需要完善相关信息,带星号(*)的为必填项目,在基本信息中用户需要上传递交【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电子文件,点击按钮进行上传,上传单个文件只接收500k以内的jpg格式文件。
“外地企业驻本地机构信息”此信息根据企业在本地是否有派驻机构填写,如果有本地机构,则根据相关内容填写,填写完毕后选择按钮进行驻本地机构相关资料的上传,本地机构相关资料包括:公司对驻绍人员的任命文件、租房合同、租房权属证明、2018年度房产租赁合同及地税部门开具的租赁纳税证明、公司驻绍人员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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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2010-1版)(一)公开招标1. 交易受理招标人(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通过招投标管理系统操作向中心数字交易服务系统上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档,并将经部门招标办备案的《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见建表一)及招标文件送中心建交科(2)。
特别提示: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须递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承接情况表》(建表二)。
2. 发布公告建交科(2)核对系统电子公告与纸质招标公告内容,若核对未通过的,向招标人即时反馈。
核对无误报送建交科科长签字后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发布后的公告由招标人在“3.受理报名”流程领取《投标报名表》时一并获取。
特别提示:(1)建交科(2)在受理公告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公告核对上午通过的,当日下午发布;下午通过的,则次工作日上午发布。
招标信息发布至报名结束一般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2)根据《绍兴市招投标信息统一发布暂行规定》,公告如须在中心网站外的其他媒体发布的,由招标人自行负责同步发布。
(3)招标公告发布后,如因故需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的,转入“1.交易受理”程序。
招标人应提供经部门招标办备案且载明“重新招标原因的招标公告。
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的,需提供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作修改的,可不再提供。
3. 受理报名潜在投标人交易员(以下简称“交易员”)按公告约定的时间、要求在建交科窗口1刷交易卡(以下简称“刷卡”)自助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
报名结束,招标人在建交科窗口1领取《投标报名表》(建表三)及公告。
特别提示:(1)潜在投标人必须按中心网络会员管理规定具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网络会员资格,申请交易员。
(2)招标人出售资格预审文件的,应派员在中心指定的招标人工作窗口收取工本费,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人可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查询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情况。
(4)因故需重新组织投标报名的,则招标人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转入“1.交易受理”程序。
(5)采用资格后审的,在潜在投标人报名的同时,可直接进入“5.招标文件发放”程序。
4. 报名确认招标人根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等要求,对投标报名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在《投标报名表》上进行登记,经部门招标办备案后向潜在投标人告知审查结果,通过招投标管理系统操作向中心数字交易服务系统上传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示:(1)招标人对投标报名单位的相关证件资料等进行核验,应在招标公告事先告知核验内容、地点及时间安排等(核验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
(2)招标人应向投标报名单位告知核验结果。
若审查通过的投标报名人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数量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转入“1.交易受理”程序。
余同“3.受理报名”流程的特别提示(4)。
(3)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出具《资格预审报告》(建表四)送部门招标办备案。
(4)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操作流程,待资格预审制度制定后明确。
(5)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查询报名资格是否核验通过。
(6)报名结束后,潜在投标人需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应按规定办理,将经招标人、招标管理部门同意的变更申请(一式三份)送中心建交科(2)。
(7)资格预审结果因故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应通过会员管理系统将资格预审结果重新发送至中心。
5. 投标入围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的,直接进入“6.招标文件发放”。
特别提示:(1)特殊项目需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的,建交科(2)根据招标人要求组织招标人、部门招标办到场,按招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家数随机抽签确定入围投标人,形成由三方代表签字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入围确定表》(建表五),招标人按规定将抽签入围结果告知潜在投标人。
抽签前,需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入围确定表》约定抽取方式:“抽中”还是“抽出”(“抽中”指抽出号码所代表的单位入围;“抽出”指抽出号码所代表的单位不入围)。
(2)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查询是否投标入围报名项目。
(3)入围投标人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应告知中心,由中心在系统中进行操作。
6.招标文件发放6.1开标预约:招标人在会员管理系统完成“开标预约”操作,并告知建交科窗口2,建交科窗口2在半个工作日内回复。
同时建交科科长确定项目跟班责任人(以下简称“跟班人”),由跟班人负责做好开标、评标,场地的确认检查及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
特别提示:开(评)标会议一般每个工作日安排二场。
如开标时间因故发生变化,招标人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6.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发售联系单》(建表六)、《投标保证金代收联系单》(建表七)送达建交科窗口2,办理招标文件发售(含开标场地确认)与投标保证金代收联系手续。
6.3发售文件:6.3.1缴投标保证金:交易员按招标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通知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1(以下简称“结算窗口1”)缴纳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查询招标文件领取通知。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
(3)因重新发布公告,上次公告时已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报名的,应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人应向建交科窗口(2)递交保证金退还联系单,在会员管理系统进行投标保证金退还操作;继续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必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发生变化的,多退少补。
6.3.2开具收据:交易员持投标保证金缴款回执在结算窗口2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6.3.3领取文件:交易员凭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易卡在中心内指定的招标人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在建交科窗口(2)刷卡登记。
特别提示:(1)招标人应派员在中心内指定窗口收取工本费,发放招标文件,核验投标人会员有效期限、交易员身份。
中心视条件在招标人工作窗口统一配置电脑、刷卡机等设备,方便招标人刷卡发放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在下午办理的,次工作日上午开始发售招标文件。
7.答疑纪要发放7.1答疑纪要签收:招标人将经部门招标办备案的答疑纪要送建交科窗口2,在会员管理系统完成“上传答疑纪要”操作,答疑纪要由建交科窗口2留存。
7.2领取答疑纪要:交易员按招标人通知凭交易卡在中心窗口领取答疑纪要,或登陆会员管理系统下载答疑纪要。
特别提示:(1)领取答疑纪要同“6.3.3领取文件”流程的特别提示(1)。
(2)各类招标补充文件发放同答疑纪要发放。
8. 开标、评标8.1送达评标资料:招标项目需评标的,招标人应在开标前二个工作日将《评标资料清单》(建表九)、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情况介绍、评委打分表、评分汇总表、评标报告等资料(份数按实际需要)送跟班人员。
8.2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8.2.1申请:招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专家使用申请,具体办法另定。
特别提示:潜在投标人全部投标入围的,招标人在专家抽取申请时,需向专家管理员提供经部门招标办备案的投标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报告。
8.2.2抽取:专家管理员在部门招标办、招标人代表现场监督下,在开标前(一般为提前半小时)从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正选和备选评标专家若干名,形成《评标专家名单》(建表十),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专家抽取采用语音通知的,另定。
特别提示:(1)评委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确定评标专家,原则上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非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评标委员会应全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专家组成。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拟评标项目,或因专家库管理系统中某些专业评标专家人员过少,总数不足拟抽取评委人数二倍的,难以在专家库中抽签确定满足评标需要评委的,由招标人向市公管办业务处(以下简称“业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可以在省、其他地市、县(市、区)专家库中补充抽取或另行邀请市内外相关专家参与评标。
另行邀请的专家应具备绍兴市评标专家相关的资格条件,先由招标人对拟邀请专家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报业务处备案。
邀请的专家人数必须达到所需评委数量的两倍以上。
(3)在评标活动开始前,招标人、专家管理员不得离开封闭评标区,且除指定的专家管理员电话通知被抽取评标专家外,不得使用其他通讯工具。
8.2.3通知:评标专家抽取后,在部门招标办、招标人的现场监督下,由专家管理员通知专家参加评标。
8.2.4报到:评标专家、部门招标办、跟班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人员,如公证、监察等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入评标区管理室签到。
特别提示:与评标活动无关的人员从开始抽取评标专家至评标活动结束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室。
8.3开、评标:8.3.1开标签到:招标人登陆会员管理系统,做好投标人交易员刷卡签到及其他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签到工作,形成《开标会议签到单》(建表十一)。
特别提示:(1)跟班人员需提前做好场地落实、设备运行、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到位情况检查工作。
(2)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开标时,招标人应宣布会场纪律,维持好开标会场秩序,对投标人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8.3.2递送标书:招标人会同跟班人将签收(唱标)后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区。
特别提示:采用评标入围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入围办法确定进入评审(或资格后审)的投标人。
8.3.3跟踪评标:跟班人负责在评标前宣布评标工作纪律;负责做好评委负责人(组长)推荐、评标资料分发、投标文件分发、协助评标委员会汇总统计评标结果等工作。
8.3.4结束开评标: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果后,跟班人收集经招标人、投标人等各方签字后的开标记录,交评委完成评标报告(签字)(一式三份);同时收集评标结束后的评标报告、评委打分及评分汇总表、中标人投标文件、《开标签到单》等资料;向部门招标办、招标人分发评标报告;落实开评标场地的清理、恢复工作。
特别提示:(1)按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经评委评审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开、评标因故中止,招标人应与跟班人员联系做好开评标资料、投标文件的密封保存工作;招标人重新启动开评标工作的,应经部门招标办、公管办同意,及时与中心联系。
9. 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9.1公示送达:招标人在会员管理系统完成“中标公示”操作,将文本格式《中标公示》(建表十二-1或建表十二-2)送建交科窗口2,建交科窗口2与开标记录核对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