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设立登记材料清单及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金会设立登记材料清单及说明

1、申请书

说明申请成立基金会的理由(必要性)、现具备的条件(可行性)、已开展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成立之后要达到的目的(宗旨、目标)、业务范围、如何运作(初步工作思路)。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批文

业务主管单位制:(1)批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同意筹备成立基金会,二是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2)批文的形式须是正式编号红头文件,函件、便签不予受理。

3、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4、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5、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6、基金会办事机构备案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7、章程

参照民政部印发的章程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作。为规范和阅读方便快捷,请按照范本的顺序起草,不要打乱顺序,条款不能减少。

8、章程核准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9、住所证明

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用的提交借用证明并附借方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使用期限至少一年以上。

10、验资证明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说明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请勿出现“股东”“公司”等字句。

11、举办单位或举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基本情况介绍

自制:身份证明:(1)公司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有工商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2)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编制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3)民间组织提交民间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民政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4)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待民政部门出批复后,持批复和民政部门开具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到质检部

门办理后再提供。

基金会变更登记材料清单

1、《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会议纪要

3、根据具体变更事项填写相应的变更所需材料:

①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财务审计报告等(《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签章栏须由原法定代表人签章);

②变更地址的须提交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③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的须提交《章程》及《基金会章程核准表》。

4、《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基金会注销登记材料清单

1、《基金会法人注销申请表》;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3、清算组织提出的清算报告;

4、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5、基金会的印章和财务凭证;

6、其它: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