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北京密云云西总部特区项目前期顾问案12620XX年 精品
经济法律相关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销售其开发的住宅项目时,通过广告、宣传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对项目的配套设施、绿化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了虚假宣传。
具体如下:1. 宣传册中宣称该项目距离地铁站仅500米,实际距离超过1000米;2. 宣传册中展示的绿化景观照片与实际绿化环境严重不符;3. 宣传册中宣称项目周边设有大型购物中心、医院、学校等配套设施,实际距离较远;4. 宣传册中宣称项目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建材,实际使用的并非宣传中所称品牌。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处理结果消费者在购买该项目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收集证据。
经调查核实,开发公司的宣传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协会依法对开发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虚假宣传,并处以罚款。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开发公司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亮点:1. 虚假宣传的认定:本案中,开发公司的宣传行为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距离、绿化环境、配套设施、建材等。
消费者协会在调查过程中,通过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等方式,对开发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认定。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案中,消费者在购买项目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消费者协会积极介入,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行政处罚:本案中,消费者协会依法对开发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有力地打击了虚假宣传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一、深圳贤成大厦案【基本案情】1988年12月,泰国贤成两合公司与深圳上海时装公司、深圳市工艺服装工业公司、深圳开隆投资开发公司、深圳市华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四家公司)四家中方国有企业签订了《合作经营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合同书》。
合同约定:甲方(中方四家公司)以12581.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投资,乙方(泰国两合公司)以补偿土地使用费1500万元及负责建房全部资金为投资,合作兴建贤成大厦;大厦建成后,甲方无偿分得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产(如果地面总建筑面积不足12万平方米时,甲方的利益分配要适当减少,其余房产归乙方所有);合作期限以建成大厦为期,初步确定为5年,如大厦建成期限提前或推后,合作期限也相应提前或推后等。
1989年3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经复(1989)180号文批准该合作合同。
尔后,贤成大厦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有效期限自1989年4月13日至1994年4月13日。
1990年10月23日,合作双方又签订了《合作经营“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书》。
合同约定:贤成大厦建设规模为10万平方米左右,由于大厦面积减少,甲方同意将原合同规定的无偿分得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改为11000平方米;合作公司合作经营期限为5年;大厦计划于1995年底前竣工;原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本补充合同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
1990年11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外复(1990)875号文批复同意该补充合同。
1990年12月15日,贤成大厦公司办理了使用深圳市深南东路地号为H116—1地块的深房地字第0034401号《房地产证》。
该《房地产证》注明权利人是“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
1991年11月29日,贤成大厦正式破土动工。
贤成大厦之名取自泰国贤成两合公司董事长吴贤成的名字,项目建立之初,合作双方都踌躇满志,决意将贤成大厦建成国内最高的“中华第一楼”,但这家泰国的合伙企业并不具备大厦建设所需的巨额资金。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西统路(云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西统路(云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23•【字号】密政发〔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西统路(云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密政发〔2016〕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密云区西统路(云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16年5月23日密云区西统路(云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密云区西统路(云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拆迁工作顺利实施,本着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工程概况西统路(云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由市、区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位于密云区西田各庄镇,南起云西三街,北至河北路,全长9.2公里。
第二条拆迁范围经批准的密云区西统路(云西三街—河北路)道路工程规划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和其它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
第三条签约主体拆迁补偿协议由西田各庄镇政府与被拆迁人签订。
第四条认定和清登工作西统路道路建设指挥部成立认定工作组,对各类地上物进行认定。
进行入户清登评估时,被拆迁人不到场或不配合的,由镇政府、村委会、评估机构、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签字见证,留存详细影像资料,不影响清登评估工作进行。
对被拆迁人的认定清登结果要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第五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以骗取高额补偿为目的,团伙化、公司化、规模化运作的“四抢”违法行为和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全过程咨询项目报优案例
全过程咨询项目报优案例嘿,咱今儿就来说说这全过程咨询项目报优案例。
你想想看,这就好比一场精彩的比赛,咱得把自己最棒的一面展现出来,才能赢得那最高的荣誉呀!比如说有个项目,从一开始的规划设计,那可就得像个老工匠一样,精雕细琢,每一个细节都不能马虎。
就像盖房子,根基打得稳,房子才能立得牢。
咨询团队得把各种因素都考虑周全了,不能有一点儿疏漏。
这要是漏了啥,那不就跟衣服破了个洞似的,多难看呀!然后到了项目实施阶段,那就是真刀真枪上场的时候啦!得时刻盯着,稍有不对就得赶紧调整。
这就好比开船,得时刻把握好方向,不然一不小心就跑偏啦!而且呀,还得和各个环节的人都配合好,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让这船开得又稳又快。
在全过程咨询中,沟通那可是至关重要的呀!你不跟人好好沟通,人家怎么知道你要干啥,你又怎么知道人家的难处呢?这就跟人与人相处一样,得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要是都各顾各的,那这项目还不得乱套呀!咱再说说那质量把控。
这可不能含糊,就跟买东西挑好的一样,得严格把关。
不然到最后弄出个次品来,那不就白忙活啦!而且质量好了,才能让人信服,才能在报优的时候有底气呀!还有那成本控制,也得拿捏得死死的。
不能乱花钱呀,得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这就像咱过日子,得算计着来,不然钱花光了,事儿还没办好,那不就悲催啦!再想想,要是在报优的时候,能拿出一堆让人眼前一亮的数据,那得多牛呀!就好比考试拿了个满分,多有面子呀!所以呀,在整个过程中,都得用心去做,把每个环节都做到极致。
你说这全过程咨询项目报优难不难?当然难啦!但只要咱用心,就没有办不到的事儿。
就像爬山,虽然过程辛苦,但等你爬到山顶,看到那美丽的风景,一切都值啦!咱不能只想着报优成功后的风光,还得想想这一路的付出呀。
得像个勇士一样,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只有这样,才能在众多的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那颗最闪亮的星。
你再看看那些报优成功的案例,哪个不是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和智慧?这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得靠长期的积累和努力。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例分析3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例分析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本站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均由专业律师根据现行合同法、民法、司法解释、法理通说进行严格审核,尽力做到观点精准,但对正确性不作任何承诺,所有内容资料仅供参考。
如浏览者发现本站内容有严重错误,可能误导大众,恳请通过邮件方式告知我们,我们将及时纠正,谢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农机路7号。
法定代表人肖耘,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胡雪芬,女,1964年1月4日出生,汉族,北京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路16号院1栋2门242号。
委托代理人陈梦伶,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付江瑞,女,1965年2月26日出生, 汉族,北京市雅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西里小区7号楼682号。
委托代理人常贵昌(付江瑞之夫),1965年2月29日出生, 北京市雅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西里小区7号楼682号。
委托代理人王俭,北京市大正国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建公司)因,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3)海民初字第169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3年10月10日,付江瑞起诉至原审法院称,我于2003年9月13日购买位于海淀区复义路甲36号白朗园1810号房屋并和金建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约定金建公司交付房屋日期为2001年12月28日,交付地点为本契约标的物所在地。
签定合同后,我依照合同约定,将全部购房款1219735元交付金建公司。
崔明永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崔明永,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因一桩法律案件走进了公众的视野。
这起案件涉及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多个法律问题,不仅考验着当事人的法律素养,也考验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以下是该案件的详细情况。
二、案件经过1. 合同纠纷2018年,崔明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一套房产。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交房时,崔明永发现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面积远小于合同约定。
为此,崔明永与房地产公司协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2. 侵权责任在协商过程中,崔明永发现房地产公司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虚假宣传、隐瞒房屋质量问题等。
为此,崔明永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并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3. 法律诉讼面对崔明永的投诉,房地产公司并未正视问题,反而对崔明永进行恐吓和威胁。
无奈之下,崔明永决定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案件审理1. 一审在一审过程中,法院审理了合同纠纷和侵权责任两个案件。
法院认为,房地产公司存在虚假宣传、隐瞒房屋质量问题等违法行为,侵犯了崔明永的合法权益。
据此,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退还崔明永购房款,并赔偿其损失。
2. 二审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维持原判。
3. 执行在案件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对房地产公司进行了财产查封,确保了崔明永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四、案件影响1.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崔明永法律案件的发生,提醒了广大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促进房地产市场监管该案件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隐瞒房屋质量问题等违法行为。
3. 体现法律公正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了案件的公正性,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五、案件启示1. 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在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民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专家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购房者(以下简称“乙方”)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其位于某市的某住宅出售给乙方,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约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余款在办理产权证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还约定,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办理产权证,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办理产权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8年6月1日,乙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由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办理入住手续。
乙方多次与甲方协商,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乙方于2019年1月10日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定金10万元,并赔偿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2.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定金及赔偿损失的主张是否成立?三、法院审理过程1. 甲方答辩称: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办理了产权证,但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产权证无法办理,因此甲方不构成违约。
2. 乙方提交了以下证据:(1)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2)甲方办理产权证的证明材料;(3)乙方支付定金的银行转账记录;(4)乙方与甲方协商的录音录像等。
3. 法院审理认为:(1)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办理产权证。
虽然甲方提交了办理产权证的证明材料,但未能证明在合同约定的60日内办理完毕。
因此,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
(2)乙方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及赔偿损失的主张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方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法院判决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某市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 甲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乙方定金10万元;2. 甲方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5万元;3. 本案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
池举明与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池举明与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2【案件字号】(2021)京03行终11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董巍陈静冯秋丽【审理法官】董巍陈静冯秋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池举明;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当事人】池举明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当事人-个人】池举明【当事人-公司】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池举明【被告】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本院观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侵犯人身权拘留质证关联性证据不足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密云公安分局具有对其辖区内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法定职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现有证据可以证明池举明于2020年7月9日至10日,与刘洋一起阻拦密云区穆家峪镇刘林池村施工方拆迁工作,致使拆迁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事实。
中交弓天云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名称:中交弓天云合同纠纷案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中交弓天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案号:(2022)XX民初XX号审判法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二、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中交弓天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人民币XX万元;2. 判令被告中交弓天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3. 判令被告中交弓天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一、事实2018年6月,原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中交弓天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提供某项目的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 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支付了全部款项。
然而,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技术服务义务,导致原告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经多次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遂诉至法院。
二、理由1. 被告违反了《技术服务合同》的约定,未按期履行技术服务义务,导致原告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
2. 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延期、工程款损失等。
3.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4.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被告应赔偿原告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5. 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证据1. 《技术服务合同》及附件;2.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往来函件;3. 原告项目进度表;4. 原告因被告违约造成的损失清单;5. 其他相关证据。
房地产开发腐败经典案例
房地产开发腐败经典案例房地产开发腐败经典案例:1. 重庆万科违建案重庆万科违建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历史上的一起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到的违规建筑面积高达数十万平方米,涉及金额达数亿元。
该案揭露了万科地产在项目审批、土地购买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贪污行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2. 北京蓝色港湾案北京蓝色港湾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重要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北京市朝阳区蓝色港湾项目的违规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
该案揭露了开发商和政府官员之间的勾结关系,开发商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取违建许可和违法用地,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和环境。
3. 上海大厦拆迁案上海大厦拆迁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典型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上海市中心地段的一座老旧大厦的拆除和重建项目。
开发商通过贿赂政府官员,获取了拆迁许可和优惠政策,导致众多居民被迫离开原住房,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和抗议。
4. 广州花城广场案广州花城广场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重要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广州市中心地段的一座商业综合体项目。
开发商通过行贿、传递利益等手段,获取了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建设许可,导致土地资源和市场秩序失衡,引发了社会的强烈不满和谴责。
5. 深圳华侨城案深圳华侨城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深圳市华侨城旅游度假区的开发项目。
开发商通过行贿、虚假宣传等手段,获取了项目用地和建设许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平,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抗议和诉求。
6. 南京恒基国际案南京恒基国际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典型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南京市恒基国际广场的建设项目。
开发商通过贿赂政府官员,获取了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建设许可,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7. 成都龙湖泊景台案成都龙湖泊景台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重要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成都市龙湖泊景台的建设项目。
开发商通过行贿、违法拆迁等手段,获取了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建设许可,严重损害了居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抗议。
工程施工项目案例展示(3篇)
第1篇一、项目概述密云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新城北部,总投资金额为6,380.74万元,其中6,3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该项目由北京市密云区园林绿化局作为发包人,乾景园林作为项目承包人,计划工期约10个月。
二、项目背景密云白河城市森林公园是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中心城和新城公园绿地建设任务之一,同时也是北京市各区推广建设的16个城市森林试点之一。
该项目旨在满足周边市民休闲游憩需求,优化功能区设置,增强公园服务功能,保障生态功能。
三、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额6,380.74万元,其中6,300.00万元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资金主要用于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建设相关费用。
四、项目施工内容1. 绿化工程: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等植物种植,以及园林景观小品、雕塑等设施的建设。
2. 庭院工程:包括园路、广场、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的建设。
3. 给水工程:包括给水管道、喷灌系统等设施的建设。
4. 电气工程:包括供电线路、照明系统等设施的建设。
五、项目实施过程1. 项目筹备阶段: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施工方案,完成招标工作。
2. 施工阶段: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绿化、庭院、给水、电气等工程的施工。
3. 竣工验收阶段: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六、项目亮点1. 生态优先: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注重生态保护,采用环保材料,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 景观优美:项目设计充分考虑了周边环境和人文景观,打造出具有特色的园林景观。
3. 功能完善:项目满足市民休闲游憩需求,同时提供良好的生态涵养功能。
4. 质量保障:项目严格遵循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密云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将成为北京市密云区首个城市森林公园,为周边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去处,同时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助力绿色发展。
第2篇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工程施工项目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常年法律顾问咨询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成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我国某一线城市。
近年来,甲公司在我国多个城市开展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然而,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张,甲公司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甲公司决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案情简介1. 案情概述2019年3月,甲公司拟在乙市开发一个大型住宅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
甲公司经过前期调研,选定了一块土地作为项目用地。
然而,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市政府在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上产生了分歧。
甲公司认为,根据相关政策,应按年度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而乙市政府则坚持要求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双方就此问题陷入僵持。
2. 甲公司面临的困境(1)若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甲公司短期内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可能影响公司其他项目的正常运营。
(2)若拒绝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甲公司可能无法顺利取得项目用地,进而影响公司整体战略布局。
三、常年法律顾问介入1. 顾问团队分析甲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1)甲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可能性较大。
(2)乙市政府作为土地出让方,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顾虑,需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问题。
2. 顾问团队制定解决方案(1)加强与乙市政府的沟通,了解其顾虑和需求,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支付方式。
(2)查阅相关政策法规,为甲公司提供法律依据,确保谈判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3)若谈判破裂,协助甲公司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四、谈判过程1. 沟通协商甲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与乙市政府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阐述了甲公司的观点和诉求。
在顾问团队的协助下,甲公司向乙市政府提供了相关政策法规依据,表明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的风险和不利影响。
2. 谈判成果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谈判,甲公司与乙市政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分五年支付土地出让金,每年支付10亿元。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5•【字号】•【施行日期】2022.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已启动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预签约工作,预签约期限自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2月24日。
预签约比例已达到85%的生效比例。
现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建正合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具体评估工作。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现状园林路,南至规划恒通路,西至规划东吉路,北至现状加油站、区融媒体中心和区交通局。
签约期限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6日止。
在预签约期限内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生效,与正式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的被征收人和在本决定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完成交房手续。
在本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及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或者下落不明的,由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报请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张某与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等限期拆除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某与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等限期拆除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4【案件字号】(2019)京03行终105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蔡英伟冯秋丽胡林强【审理法官】蔡英伟冯秋丽胡林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某;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张某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张某【当事人-公司】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司思北京君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司思北京君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司思【代理律所】北京君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被告】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前)第六十八条、《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西田各庄镇政府作为密云区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具有调查处理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质证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改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前)第六十八条、《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西田各庄镇政府作为密云区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具有调查处理的法定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备忘录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于2018年取得某市某区一块土地的开发权。
根据开发公司提供的规划方案,该公司计划在该地块上建设一栋住宅楼和一栋商业楼。
在项目开工前,开发公司向某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提交了规划许可申请。
规划局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开发公司的规划方案存在以下问题:1. 住宅楼高度超出规划要求,最高达28层;2. 商业楼面积超出规划要求,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3. 规划方案中未明确绿化面积和公共设施布局。
针对以上问题,规划局要求开发公司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规划许可申请。
然而,开发公司认为规划局的修改要求不合理,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规划局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公司修改规划方案?2. 开发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规划局提供更详细的规划要求?三、案例分析1. 规划局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公司修改规划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规划标准,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原则。
”规划局在审查规划许可申请时,有权对规划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规划标准。
在本案中,开发公司的规划方案存在高度、面积等方面的违规问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规划标准。
因此,规划局有权要求开发公司修改规划方案,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规划标准。
2. 开发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规划局提供更详细的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编制的规划要求,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明确各类用地、建筑物的布局、规模、高度、间距、绿化等要求。
”在本案中,开发公司在提交规划许可申请时,已按照要求提供了规划方案。
然而,规划局在审查过程中提出了修改要求,但并未提供更详细的规划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规划局应当制定详细的规划方案,明确各类用地、建筑物的布局、规模、高度、间距、绿化等要求。
真实项目案例库申报
真实项目案例库申报一、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名称]二、申报主体。
[申报的个人/团队/公司名称]三、项目概述。
# (一)项目背景。
咱这项目啊,就像是在一片混乱的战场中发现了一个没人占领的高地。
当时的情况是[具体描述行业或市场面临的问题],大家都在挠头想办法呢,我们瞅准这个机会就像饿狼扑食一样冲了上去。
比如说,在[行业名称]行业里,一直存在[某个痛点]的问题。
就像你每次想好好享受一顿美食,但是餐具都特别脏一样让人难受。
我们的团队里有人就经历过这种糟心事,然后一拍脑袋说:“咱得想办法解决这个!”于是这个项目就这么诞生了。
# (二)项目目标。
我们就像一群想要登上山顶的登山者,这个目标就是那座山峰的顶点。
途中可能会有各种艰难险阻,但是我们不怕,因为我们知道山顶的风景肯定特别美。
# (三)项目内容与实施过程。
1. 创意阶段。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就像一群热锅上的蚂蚁,各种想法乱窜。
有人说要这么干,有人说要那么干。
就像一群厨师在讨论一道新菜的做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方。
我们开了无数次的头脑风暴会,会议室里到处都是写满想法的便利贴,墙上、桌子上,甚至有人把想法写在自己的胳膊上。
最后经过层层筛选,就像从一堆石头里挑出宝石一样,我们确定了项目的核心创意。
2. 执行阶段。
这可就像是一场艰苦的马拉松比赛了。
我们要把创意变成现实,就得分工合作。
有的人负责找资源,就像出去打猎找食物一样;有的人负责技术开发,就像打造武器一样;还有的人负责市场推广,就像在战场上摇旗呐喊吸引战友一样。
比如说在技术开发这块,我们遇到了[具体技术难题],那感觉就像在路上突然遇到了一个大坑。
但是我们没有放弃,大家一起想办法,查资料、找专家、做实验,最后就像填坑一样把这个难题解决了。
在市场推广方面,我们也费了不少心思。
我们没有像那些愣头青一样到处乱撞,而是制定了详细的计划。
就像一个狡猾的猎人,知道猎物在哪里出没,然后设下陷阱。
我们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采用不同的推广方式。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服务”品牌行动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服务”品牌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6•【字号】密政发〔2018〕46号•【施行日期】201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服务”品牌行动计划的通知密政发〔2018〕4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密云服务”品牌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18年11月26日“密云服务”品牌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通过打造“密云服务”品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密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密云实际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根据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对标借鉴先进地区、先进行业品牌服务经验,通过三年时间,着力解决在服务企业和群众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在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均等化和普惠化。
拓展服务领域,创设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群众的整体效能和水平,形成符合密云功能定位、具有密云特色优势、推动密云长远发展的“密云服务”品牌,让资本“中意”,让企业“获益”,让群众“满意”,不断提升区域竞争力,促进密云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为人民群众增加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二、品牌内涵“密云服务”以密云人民的淳朴民风和奉献精神为基奠,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引导全区干部树立真诚服务、主动服务、精细服务理念,凸显“服务”在推动经济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中的作用。
把企业和群众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将企业获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政府服务的标准。
密云全案设计方案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密云区相关项目需求,现对密云全案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背景密云区作为北京市的重要生态涵养区,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和环境改善的需求日益迫切。
为进一步提升密云区的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特开展本次全案设计方案招标,旨在通过专业的设计,打造具有特色、环保、宜居的现代城市。
三、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密云全案设计方案2. 项目地点:密云区3. 项目规模:约100平方公里4.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公共设施设计、交通组织设计、生态保护设计等。
5. 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人民币四、招标要求1.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3)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4)具备景观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5)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6)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7)具备丰富的全案设计经验,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2.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相关资质证书;(5)业绩证明材料;(6)设计团队介绍;(7)项目设计方案及说明;(8)其他证明材料。
3. 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应密封,封面注明“密云全案设计方案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页码连续;(3)投标文件应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投标资格。
五、招标程序1.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单位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2.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的单位可在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二审行政判决书
北京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资源土地【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1【案件字号】(2020)京03行终92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文涛韩勇王伟【审理法官】王文涛韩勇王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北京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当事人】北京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当事人-公司】北京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代理律师/律所】李巧玲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范丽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康春杰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巧玲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范丽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康春杰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巧玲范丽康春杰【代理律所】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北京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市密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密云区人防办作为辖区内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该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作具有管理的职权。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合法性审查质证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密云区人防办作为辖区内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该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作具有管理的职权。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按照规定必须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由于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照规定交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组织易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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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总部基地——个案点评
公路出行较为便利,但轨道交通及公共交通不畅。 园区企业享有三减三免得政策,成为其招商的亮点之一 周边居住环境逐渐形成,但商业气氛不浓。 周边无商务氛围,全部凭借产品自身营造。 项目自身配套较为全面,但目前还处于建设中。 产品较为中庸。 客群以高新科技企业为主,与其定位相符。
1
探寻—前人的足迹
如果不能对我们所处的市场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的话,那么, 我们就会被当前存在的一些潜意识所左右。
【商务地产发展历史】
国际标准
第四代 生态办公区
国内标准
第三代 专业写字楼
低密度、独栋办公楼 密集型区域性办公楼 总部性质集团办公楼
第一代 自建办公楼
第二代 高档酒店
生态办公是商务地产发展的高端形式
【项目信息】
BDA国际企业大道
所属商圈:亦庄 物业级别:甲级 占地面积:54000 建筑面积:190000平方米 容积率:0.77 绿化率:41% 物业管理费:独栋出售为4.2元/平
米.月,分层出售为11元/平米.月 开间面积:4000-12000 平方米 停车位售价:地下10万元/位 停车位租价:地上150元/位.月, 地
写在前面
年初大雪灾、汶川大地震、南方大暴 雨,生态环境的恶化,给中国人民带来了 前所未有的危机和灾难。
写在前面
热岛效应、粉尘污染这些城市顽疾,使越来 越多的城市居民处于“亚健康”状态。生态、健 康、环保,是城市发展的永恒追求。
写在前面
1800万,北京城市将要承载众多的人口。 大饼不能再摊下去,可持续成为城市发展的 主题。
【项目信息】
非中心
所属商圈:朝青 物业级别:甲级 占地面积:390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450000平方米 容积率:0.90 绿化率:30.8% 物业管理费:5.80元/平方米·月 开间面积:450-3500平方米 停车位售价:地下10万元/位
【舞台】 环渤海
承载环渤海经济圈 新升值点的 发展责任
如此重量级主角,如此宏大的舞台, 如此演出效果,剧情的起伏如何?剧 情的矛盾在哪里?
【提报目录】
1》》探寻足迹——市场解读 2》》分析本质——借鉴案例 3》》寻找坐标——项目定位 4》》总部蓝图——产品建议 5》》绽放魅力——营销推广
PART
【商务地产现状】
原有的商务中心区,CBD、金融街、中关村已经步入成熟的阶段,规模 趋于饱和。以独栋办公为新亮点的新型商务区,诸如:亦庄BDA,南区 总部基地,中关村上地新兴园区,望京高科技园区等逐渐兴起。
独栋写字楼的独立形象及独家冠名权,能充分满足企业建立公司品牌 和展现公司张力的需要,同时也能通过独立的运营来满足企业文化的 营造,以及企业管理的需要,逐渐成为市场新宠。
下350元/位.月
【项目信息】
BDA国际企业大道入住企业行业分布图
17% 23%
35% 25%
设计研发 软件、生物医药 贸易、保险 其他
BDA国际企业大道入住企业性质比例分布图
外资 国企 民营
销售率:一期:90% 二期:26% 入住率:一期80% 二期:0 企业性质比率:
成交均价:一期:7272元/平米 二期:8800元/平米 租售比例:全部出售
【项目信息】
丰台总部基地入住企业性质比例分布图
丰台区总部基地入住企业按行业性质比例分布图
外资 国企 民营
26.80% 17%
31.70% 24.50%
电子信息企业 光电一体化企业 生物医药研发 其他
销售率:77% 入住率:85% 企业性质比率:
成交均价:7993元/平米 租售比例:全部出售
➢ 其中80%以上是高科技企业,分别来自电子信息行业、光电一体化企业和生物医 药 研发三个行业。
独栋生态办公是商务地产发展趋势
【市场分析】
项目 信息
综合 分析
特质 提炼
市场分析
【项目信息】
总部基地
所属商圈:京石高速 物业级别:甲级 占地面积:65公顷 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 容积率:1.59 绿化率:50% 物业管理费:3.98元/平方米·月 开间面积:1200-6000 平方米 停车位售价:地下18万元/位 停车位重最大,居主导地位 ➢民营企业所占比重最大,外资和国企所占比重相当
【项目信息】
BDA国际企业大道——个案点评
地理位置较差,位于北京郊区。 但区域位置较好,做为新兴商务区,区域内商务氛围成熟。 政策方面优势明显。 随着亦庄大环境的改造,交通及相关配套将日趋完善。 随着区域价值的提升,其升值空间较大。 前期较为成熟的开发和宣传推广为后期奠定基础。 在市场具备较高知名度。 有一定的客群基础。
目前,独栋办公形态有几种类型,按范围经济可分为:总部经济、产 业园区、商务花园等。
独栋办公是企业发展的追求
【商务地产发展趋势】
在当今社会,企业的发展已由生产驱动型转化为知识驱动型,由此 导致企业对传统厂房、仓库、零售店等房地产的需求减少,而其写字楼 需求在其总地产需求中比例大幅增加; 在对1400多家写字楼的问卷调查中,70%以上的机构表示对现在的写字 楼不满。长时间在传统的写字楼办公,会出现浑身不舒服,目眩头晕,思维 迟钝等症状。(资料来源:美国绿色生态建筑机构)
利用中国市场优势,为国际企业及海外华侨、华资进驻中国 提供理想的发展空间,缓解内资高科企业上升平台狭小的矛盾。
【舞台】 办公模式
真正国际化的 “低密度、生态”
总部办公体验
【舞台】 商务地产
中国城市扩容过程中商 务地产开发的 典范项目
【舞台】 密 云
区域功能转变的 核心支持
【舞台】 北 京
总部产业链的 强化延伸
密云云西项目前期顾问案
发 展 商:北京九华集团等
顾问机构:协成机构·光合理想
提案时间:2008.7
【主角】
总部特区位于北京市东北部密云,拟在未来的五年内建成集亚 洲及大中华部、研发、商务、结算为一体的综合总部科技商务园区。 将科技、研发、商务、旅游、休闲、运动等基本元素结为一体形成 创新价值,打造生命力强的高端园区产业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