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化大数据高质量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公安信息系统评价标准
公安信息系统评价标准公安信息系统评价标准是指对公安部门使用的信息系统进行评估和评价的一套标准和方法。
一个好的公安信息系统可以提高公安工作效率,提升办案能力,保障社会稳定。
以下是公安信息系统评价标准的详细介绍:一、功能完善性评价标准1.功能全面性:评估系统是否能够满足公安工作的各项需求,包括人员管理、案件管理、警情处理等。
2.系统稳定性:评估系统是否具备稳定的运行能力,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不容易出现故障。
3.功能可用性:评估系统的界面是否友好,操作是否简便,能否快速上手。
4.系统兼容性:评估系统是否能够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互联互通,方便与其他系统共享数据资源。
二、数据安全性评价标准1.数据保密性:评估系统是否具备一定的数据加密和权限管理机制,能够保障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2.数据完整性:评估系统是否能够有效地防止数据被篡改、丢失或错误,能够将重要数据备份和恢复。
3.数据可追溯性:评估系统是否能够对数据的操作进行记录和追溯,方便查找和追究责任。
4.数据共享性:评估系统是否能够提供数据共享的功能,方便公安机关之间共享案件信息、人员信息等数据。
三、维护管理性评价标准1.系统易用性:评估系统是否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和操作逻辑,能够方便用户进行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2.系统扩展性:评估系统是否具备良好的系统扩展能力,在需要时能够方便地进行功能和规模的扩展。
3.系统更新性:评估系统是否能够及时更新,并能够方便地进行版本迭代和升级。
4.系统运维性:评估系统是否能够方便地进行系统巡检、故障排除和日常维护等运维工作。
四、服务质量评价标准1.服务响应速度:评估系统提供的服务响应速度是否快速,能够及时满足用户的需求。
2.服务稳定性:评估系统提供的服务是否稳定,不容易出现服务中断或异常。
3.服务可靠性:评估系统提供的服务是否可靠,不容易出现服务质量下降或数据丢失。
4.服务质量监控:评估系统是否具备服务质量监控机制,能够对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大数据、人工智能背景下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
大数据、人工智能背景下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摘要:目前,随着新技术的改革和引用,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智慧公安规范化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
智慧公安建设不仅给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和城市社会管理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并由此催生了一场全新的警务革命,警务领域正经历着一场深层次变革。
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工作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智慧公安执法规范化工作警务革命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各行各业的应用,不仅会对政府管理、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乃至社会治理等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也会给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有序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甚至成为在人工智能新时代推动警务领域改革创新的动力源泉和核心推力。
顺利完成人工智能新时代警务工作的变革坚守,已成为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改革的急需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大数据、人工智能背景下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内容公安执法规范化需要建设警务大数据[1]智能化,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构建符合以融合、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实现技术统筹、能力统筹、数据统筹、服务统筹、支撑统筹警务大数据智能化平台,利用警务智能化平台的主要功能面向全警提供一个集强大计算存储能力海量数据融合资源、智能应用服于体的集约化智能平台,服务全局公安信息化工作。
(一)特色功能1.大数据安全体系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多网融合的“安全、可信、合规”的立体化纵深防御体系,根据大数据智能化平台安全基础,分阶段实现立体化纵深防御体系的建设,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面向全警提供集约化大数据智能化平台以融合、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实现技术统筹、能力统筹、数据统筹、服务统筹、支撑统筹,建设大数据智能化平台,面向全警提供一个集强大计算存储能力、海量数据融合资源、智能应用服务于-体的集约化智能平台,服务全局公安信息化工作。
2.云计算中台云计算中心能有效实现硬件资源统筹、计算资源共享、可持续升级更新,进-步提升全市公安业务的高效计算、智能计算水平。
公安大数据处理 数据组织 主题库技术要求
公安大数据处理数据组织主题库技术要求
1. 数据建模与设计:需要建立合理的数据模型和数据表结构,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存储各类公安数据,包括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等。
2. 数据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处理,包括数据格式、数据类型、字段定义等方面的规范。
3. 数据质量管理:实施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包括数据清洗、数据校验、数据缺失值处理等,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数据分类与主题库建设:根据公安业务需求和分析目标,构建不同主题的数据仓库或数据集市,将相关数据按照主题进行分类和组织。
5. 数据索引与检索:建立高效的数据索引机制,支持快速准确的检索和查询操作,提高数据的查询效率和响应时间。
6.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采取合适的数据安全措施,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7. 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建立数据恢复机制,以应对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
8. 数据更新与同步: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一致性,建立数据同步机制,及时更新和同步相关数据。
公安信息化建设方案
公安信息化建设方案目录第1章**信息化建设要求 (3)1.1基础建设 (3)1.1.1 建设目标 (3)1.1.2 建设原则 (3)1.1.3 建设需求 (5)1.1.4 建设性能要求 (5)第2章硬件平台建设方案 (6)2.1数据中心网络设计 (7)2.1.1 网络逻辑架构 (7)2.2数据中心服务器平台设计 (7)2.2.1 服务器设计目标 (7)2.2.2 系统拓扑结构 (8)2.2.3 数据库服务器 (9)2.2.4 应用服务器 (9)2.3存储设计 (10)2.3.1 存储资源区设计 (10)2.3.2 存储可靠性设计 (10)2.3.3 磁盘阵列、SAN交换机 (10)2.4虚拟化设计 (11)2.4.1 服务器软件配置 (11)2.4.2 网络设计 (11)2.4.3 IP及服务 (11)2.4.4 存储设计 (11)2.4.5 高可用性HA方案 (11)2.4.6 灾难恢复DR方案 (11)2.5备份系统设计 (11)2.5.1 保证数据不丢失的实时备份 (12)2.5.2 全方位保护的平台和应用 (12)2.5.3 双重保障的 D2D2R 异地数据容灾 (12)2.5.4 优化容灾性能的源端重复数据删除 (12)2.5.5 更智能的数据周期管理 (12)第3章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清单 (12)第1章**信息化建设要求1.1基础建设1.1.1建设目标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理念和技术,按照“集约高效、共享开放、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原则,以“云网合一、云数联动”为构架,建成涉密与非涉密两个业务平台,实现各部门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开展政务大数据开发利用,为信息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在有效降低重复建设投资、节能环保的基础上,提高基础设施资源的利用率,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按需调配、即需即用、有效共享。
1.1.2建设原则(1)集中性原则系统规划、设计和建设要以管理系统集中、数据集中、处理集中为原则,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备、统一开发与应用。
公安局管理规范与警务信息化建设
公安局管理规范与警务信息化建设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智能化的不断推进,警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应对社会治安问题,提升警务服务水平,公安局管理规范与警务信息化建设成为了当今不可或缺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从管理规范和信息化建设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管理规范良好的管理规范是公安局正常运转的基础,对于警务工作的高效进行和有序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公安局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规定有序进行。
首先,加强领导力,健全公安机构的工作组织体系。
公安局应当设立科学合理的领导机构,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和任务。
同时,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其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警务人员综合素质。
公安局要重视人才培养和选拔,建立健全公正公平的人事管理制度,鼓励干警积极上进,提高专业技能与素质水平。
同时,要加强警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复杂案件的能力。
再次,强化工作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廉洁。
公安局要建立健全监察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纪律监督和行为规范,促进权力运行的透明和公正。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同时,要积极倡导加强警民沟通和合作,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警务信息化建设警务信息化建设是公安局提升警务效能和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警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数据的精确分析,提高警务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首先,建设完善的信息平台和系统。
公安局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包括数据管理系统、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
其次,推进电子化办公和信息化调度。
公安局要积极推进电子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处理能力。
采用信息化调度手段,能够实时掌握人员和资源分配情况,提高警务应急反应速度。
再次,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数据分析和犯罪预警。
公安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公安数据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安机关数据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安机关及其相关部门,涉及公安数据的采集、存储、利用、传输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三、数据分类根据数据的敏感程度和重要性,将公安数据分为以下几类:1. 机要数据:对国家利益、社会秩序、个人隐私等具有重要影响的数据,属于最高级别的数据,需严格保密。
2. 敏感数据: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犯罪记录等,需谨慎处理,避免泄露。
3. 一般数据:无关重要人员、事件等的信息,仍需保护,但风险相对较低。
四、数据采集1. 数据采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擅自获取和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
2. 采集数据应当及时录入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不得私自篡改和删除数据。
3. 敏感数据的采集应经过审核和审批,确保数据的合规性。
五、数据存储1. 公安数据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和系统,保证数据不被篡改、丢失或泄露。
2. 不同级别的数据应分级存储,严格控制权限,确保敏感数据只能被授权人员访问。
3. 定期备份数据,避免数据丢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六、数据利用1. 公安数据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违法使用数据获取他人的私人信息。
2. 保证数据使用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错误的数据结果导致错误的决策。
3. 数据利用应当尊重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得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七、数据传输1. 公安数据传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通道和加密方式,避免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窃取或篡改。
2. 传输敏感数据时,应限制访问权限,确保数据只能被授权人员查看和使用。
3. 对外传输数据时,需经过合法程序和事先审批,避免泄露国家机密和重要信息。
八、数据销毁1. 不再需要使用的数据应及时销毁,避免数据被他人恶意利用。
2. 数据销毁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无法恢复,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公安大数据处理 数据组织 主题库技术要求
公安大数据处理数据组织主题库技术要求引言概述:在当今信息时代,公安工作面临着大量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工作。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公安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大数据处理系统,其中数据组织和主题库技术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数据组织和主题库技术两个方面,分别阐述公安大数据处理的技术要求。
正文内容:1. 数据组织1.1 数据采集与清洗数据采集是公安大数据处理的第一步,需要从各种数据源中收集数据,包括监控视频、社交媒体、通讯记录等。
数据采集过程中,需要对数据进行清洗,去除冗余信息和错误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2 数据存储与管理公安大数据处理需要大规模的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
这些系统需要具备高可靠性和高可扩展性,能够存储和管理海量的数据。
同时,还需要支持对数据的快速检索和查询,以满足公安工作中的实时需求。
1.3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公安机关处理的数据涉及到涉密信息和个人隐私,因此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公安大数据处理系统需要采用严格的安全措施,包括数据加密、权限管理、访问控制等,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主题库技术要求2.1 数据分类与标注主题库是公安大数据处理的核心组成部分,需要对数据进行分类和标注。
通过对数据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标注,可以实现对数据的快速检索和查询,提高数据的利用价值。
2.2 数据挖掘与分析主题库技术需要支持数据挖掘和分析功能,以从大量的数据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和关联性。
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可以为公安工作提供更准确的情报和预警,支持决策制定和犯罪预防工作。
2.3 数据可视化与呈现主题库技术还需要支持数据可视化和呈现功能,将复杂的数据转化为直观的图表和图像,以便公安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利用数据。
数据可视化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发现数据中的模式和趋势,从而更好地指导工作。
总结:公安大数据处理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数据组织和主题库技术两个方面。
在数据组织方面,需要进行数据采集与清洗、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工作。
公安信息系统评价标准
公安信息系统评价标准公安信息系统评价标准通常是指对于公安机关内部或用于执法和安全管理的信息系统进行评估的一系列标准和准则。
这些评价标准的设计旨在确保信息系统的合规性、安全性、性能和有效性。
以下是可能涵盖在公安信息系统评价标准中的一些方面:1.合规性与法规遵循:•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
•是否遵循信息安全管理标准。
2.安全性评估:•是否具备强大的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机制。
•是否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和安全传输。
•是否有适当的网络安全措施,如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
•是否有灾难恢复和应急响应计划。
3.性能与稳定性:•是否能够满足大量用户和数据的处理需求。
•系统的响应时间和性能是否稳定。
4.数据管理:•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机密性的保障。
•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
5.用户接口与人机交互:•系统界面的友好性和易用性。
•是否提供足够的培训和支持。
6.系统集成与互操作性:•是否能够与其他系统无缝集成。
•是否支持标准的数据交换协议。
7.审计与监控:•是否有审计功能,记录系统的使用和变更。
•是否有监控工具,用于实时监测系统的运行状态。
8.法医技术与取证:•是否支持数字取证和电子证据管理。
•是否符合法医科学的最佳实践。
9.持续改进:•是否有定期的安全漏洞评估和更新机制。
•是否有反馈和改进机制,以应对用户需求和问题。
这些只是一些可能涵盖在公安信息系统评价标准中的方面,具体的评价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评估过程中,通常会采用标准化的评估工具和方法,以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一致性。
公安信息化建设方案
公安信息化建设方案第 1 章 **信息化建设要求 (3)1.1 基础建设 (3)1.1.1 建设目标 (3)1.1.2 建设原则 (3)1.1.3 建设需求 (5)1.1.4 建设性能要求 (5)第 2 章硬件平台建设方案 (6)2.1 数据中心网络设计 (7)2.1.1 网络逻辑架构 (7)2.2 数据中心服务器平台设计 (7)2.2.1 服务器设计目标 (7)2.2.2 系统拓扑结构 (8)2.2.3 数据库服务器 (9)2.2.4 应用服务器 (9)2.3 存储设计 (10)2.3.1 存储资源区设计 (10)2.3.2 存储可靠性设计 (10)2.3.3 磁盘阵列、 SAN 交换机 (10)2.4 虚拟化设计 (11)2.4.1 服务器软件配置 (11)2.4.2 网络设计 (11)2.4.3 IP 及服务 (11)2.4.4 存储设计 (11)2.4.5 高可用性 HA 方案 (11)2.4.6 灾难恢复 DR 方案 (11)公安信息化建设方案2.5 备份系统设计 (11)2.5.1 保证数据不丢失的实时备份 (12)2.5.2 全方位保护的平台和应用 (12)2.5.3 双重保障的 D2D2R 异地数据容灾 (12)2.5.4 优化容灾性能的源端重复数据删除 (12)2.5.5 更智能的数据周期管理 (12)第 3 章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清单 (12)公安信息化建设方案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理念和技术,按照“集约高效、共享开放、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原则,以“云网合一、云数联动”为构架,建成涉密与非涉密两个业务平台,实现各部门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开展政务大数据开辟利用,为信息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在有效降低重复建设投资、节能环保的基础上,提高基础设施资源的利用率,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按需调配、即需即用、有效共享。
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规范
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系统已经成为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的重要工具。
而信息系统的有效管理和规范使用离不开良好的数据管理制度。
数据是信息系统的基础,是企业运营和管理的重要资源。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规范、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是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的基础和保障。
本文即旨在对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规范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能为企业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二、数据管理的基本原则1. 数据一致性原则数据一致性是数据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企业中的各个数据源和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应当保持一致。
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应当保持一致,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应当保持一致。
2. 数据安全原则数据安全是数据管理的核心原则。
企业的数据应该得到保护,不得被非授权的人员进行访问、篡改或者泄露。
3. 数据完整性原则数据的完整性意味着数据的准确性、完全性和连续性。
在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分发过程中,应当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避免数据丢失或损坏。
4. 数据可用性原则数据的可用性是指用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获取到需要的数据资源。
企业的信息系统应当保障数据的及时可用,提高企业的信息资源利用率。
5. 数据合规性原则企业在数据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数据的合规性。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数据管理机制,监督数据的合规使用和处理。
三、数据管理制度规范1. 数据采集与录入规范(1)企业在进行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时,应当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规范数据的来源和录入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数据采集和录入过程中应当建立相关的审核机制,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校验,避免因录入错误导致数据的不一致。
(3)规范数据的采集和录入过程,建立相关的数据录入人员培训机制,提高数据录入人员的准确性和效率。
2. 数据存储与管理规范(1)企业数据的存储应当采用合适的存储设备和技术,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建立数据存储管理制度,规范数据的存储位置、备份频率、备份介质等,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公安大数据现行标准
公安大数据现行标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的工作也逐渐向数字化、信息化方向转变。
公安大数据的应用已经成为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公安大数据的应用,保障数据安全,公安部门制定了公安大数据现行标准。
一、数据采集标准公安大数据的采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采集与公安工作无关的信息。
采集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删除数据。
二、数据存储标准公安大数据的存储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数据存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将数据存储在境外服务器上。
三、数据使用标准公安大数据的使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将数据用于非法用途。
数据使用应当遵循最小化原则,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数据。
四、数据共享标准公安大数据的共享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将数据共享给非授权的机构或个人。
数据共享应当遵循最小化原则,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能共享数据。
五、数据安全标准公安大数据的安全应当得到重视,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
数据安全包括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应当采取多层次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情况的发生。
六、数据销毁标准公安大数据的销毁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将数据用于非法用途。
数据销毁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完全销毁,不留任何痕迹。
公安大数据现行标准的制定,为公安机关的工作提供了规范和保障,也为公民的个人隐私保护提供了保障。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标准,加强数据管理,确保公安大数据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公安大数据现行标准
公安大数据现行标准公安大数据现行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安全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也要不断地更新技术手段和工作方法。
大数据技术的出现为公安机关带来了新的思路和工具,可以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但是在使用大数据技术时也要严格遵守现行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法性。
公安大数据现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数据采集标准公安机关在采集数据时,必须采用合法、合理的方式,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数据。
同时,采集的数据必须是具有明确目的,并且经过必要的审查和授权。
比如说,在调查犯罪行为时,需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审查批准后进行调查采集。
2.数据共享标准公安机关在进行数据共享时,必须具备明确的共享目的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时必须征得数据主体的同意。
公安机关在共享数据过程中,必须坚持数据最小化原则,只提供有必要的数据给其他部门,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性。
3.数据分析标准公安机关在进行数据分析时,必须遵循数据最小化原则和合法用途原则,不得滥用数据。
同时,公安机关在进行数据分析时,必须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不能因为个人的私利或政治因素而篡改数据或推断出不正确的结论。
4.数据存储标准公安机关在进行数据存储时,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和系统,并制定详细的数据保存期限和管理制度,以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性和合法性。
5.数据销毁标准公安机关在进行数据销毁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不能随意销毁数据,一旦销毁数据必须要完全彻底。
同时,也必须注意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性,以避免敏感信息泄露。
总之,公安大数据现行标准是公安机关使用大数据技术时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规范。
公安机关必须重视数据的安全和合法性,明确数据使用的目的和方式,以确保公安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也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公安数据标准管理制度
公安数据标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数据管理工作,提升数据治理水平,保障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在数据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行为。
第三条公安数据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采集、使用和保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数据标准管理制度,明确数据管理责任人,细化数据处理流程,完善数据保护措施,确保数据安全、合规和便捷使用。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数据保密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的培养,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数据采集标准第六条公安机关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数据标准,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数据采集规范,明确需要采集的数据类型、采集方式和采集频次,制定数据质量检验方法,确保采集数据的质量和规范性。
第八条公安机关在数据采集前,应当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说明采集目的和方式,征得其同意,合法合规地进行数据采集工作。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数据采集登记制度,记录数据采集时间、地点、方法和人员,便于追溯和溯源数据采集的过程。
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质量问题。
第三章数据存储标准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数据存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存储的时限、地点和方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设备和系统,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存储的数据进行分类、归档和清理,及时清除过期和无用的数据,释放存储空间,提升数据管理效率。
第四章数据处理标准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数据处理流程和规范,明确数据处理的责任人和权限,规范数据处理的程序和方法,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可信度。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循隐私保护原则,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和权限控制,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公安加强数据管理工作措施
公安加强数据管理工作措施公安加强数据管理工作措施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产生了大量的数据,如案件信息、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等。
为了更高效地管理这些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公安机关需要加强数据管理工作。
本文将介绍公安加强数据管理工作的措施。
数据分类和标准化在加强数据管理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对数据进行分类和标准化。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数据的类型和使用目的,将数据分为案件信息、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等不同的类别。
同时,需要对每类数据进行标准化,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标准化可以包括数据命名规范、数据字段规范等方面的要求。
数据采集和录入数据采集是指公安机关从各个渠道获取数据的过程。
为了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公安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采集机制。
可以通过建立数据采集规范和流程,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和数据录入要求,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
此外,公安机关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如智能化数据采集工具、自动化数据录入系统等,提高数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
数据存储和备份数据存储是指公安机关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保存的过程。
为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公安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存储和备份机制。
可以选择使用数据库等专业的数据存储系统,对数据进行安全、可靠的保存。
同时,需要制定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数据访问和权限管理数据访问是指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在合法授权下对数据进行查阅和使用的过程。
为了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公安机关需要对数据访问进行严格管理。
可以通过建立访问控制机制,制定访问权限,并对人员进行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
同时,需要监控数据访问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行为。
数据共享和交换公安机关在数据管理工作中常常需要与其他机构或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
为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规性,公安机关需要建立数据共享和交换的机制。
可以制定数据共享协议和交换标准,明确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同时,需要加强数据交换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如加密传输、防止数据泄露等。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0.08.10•【文号】公通字[2010]36号•【施行日期】2010.08.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关于“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对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是:依托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在2011年上半年、2011年底前和2012年底前,建成执法信息化体系,为实现网上执法信息录入、执法程序流转、执法活动监督、执法培训奠定网上平台,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公信力。
二、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
要在公安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和框架下,按照执法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阶段性任务目标、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既加快步伐、积极主动,又慎重稳妥、注重实效,防止盲目建设。
(二)统一标准。
要以省为单位统一功能要求、统一数据标准,避免多头建设、重复建设、标准不一。
(三)资源共享。
要充分利用公安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有成果,整合执法信息化建设与其他业务系统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
(四)实事求是。
既要立足当前、从实际出发,又要着眼长远、面向未来;既要体现信息化手段的优势,又要兼顾执法工作的特点;既要反映执法信息化水平,又要充分考虑广大民警的实际应用能力;既要体现建设最大效益,又要防止脱离实际、贪大求全。
信息技术大数据大数据系统基本要求
信息技术大数据大数据系统基本要求信息技术大数据系统基本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系统在各个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大数据系统的基本要求是确保数据的高效存储、高速处理、高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存储、处理、可靠性和安全性四个方面介绍大数据系统的基本要求。
一、存储要求大数据系统的存储要求主要包括存储容量、数据持久性和数据访问性能。
首先,存储容量要能够满足大数据量的存储需求。
由于大数据系统需要处理海量的数据,因此存储容量必须足够大,能够持久地保存所有数据。
其次,数据持久性要求系统能够保证数据不会因为故障或其他原因丢失或损坏,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最后,数据访问性能是指系统在读写数据时的速度和效率。
系统应该具备高速的数据读写能力,能够满足用户对数据的实时性和响应性要求。
二、处理要求大数据系统的处理要求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能力。
首先,数据采集要求系统能够从各种数据源中高效地采集数据。
数据采集过程中需要考虑数据的来源、格式和实时性等因素,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数据处理要求系统能够对大规模的数据进行高速处理。
系统应该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能够高效地处理和计算大量的数据,以满足用户对数据分析和挖掘的需求。
最后,数据分析要求系统能够通过各种分析算法和工具对数据进行深入的挖掘和分析,以发现和分析数据中隐藏的模式和规律。
三、可靠性要求大数据系统的可靠性要求主要包括系统的稳定性、可扩展性和容错性。
首先,系统的稳定性是指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系统应该能够保持长时间的稳定运行,不会因为系统故障或其他问题导致数据丢失或处理中断。
其次,系统的可扩展性表示系统能够根据数据规模的增长和需求的变化进行扩展和升级。
系统应该能够方便地进行横向扩展和纵向扩展,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数据处理需求。
最后,系统的容错性要求系统具备自动故障检测和恢复的能力。
系统应该能够检测和处理各种故障,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互联网+智慧公安警务大数据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开发移动应用,方便公安人员随时随地进行 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系统集成与测试
系统集成
将各个模块进行集成,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换,提高系统的整体性 能。
系统测试
对平台进行全面的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 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优化调整
根据测试结果,对平台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平台的性能和用户体验 。
系统升级与优化
定期升级
根据技术发展和业务需求,定期对平台系统进行升级和功 能优化。
性能优化
针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性能瓶颈,进行针对性的优化,提 高系统运行效率。
用户体验改进
收集用户反馈,持续改进平台界面和操作流程,提高用户 体验。
安全监控与应急响应
安全风险评估
定期对平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修 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07
平台运营与维护
数据更新与维护
01
数据实时更新
确保平台数据与公安系统数据保 持同步,实时更新,保证数据的 时效性和准确性。
02
数据质量监控
03
数据备份与恢复
建立数据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 数据进行清洗、去重、校验,提 高数据质量。
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备份,并制 定应急预案,确保在数据丢失或 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
数据质量
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应建立数据质量检测机制,对采 集的数据进行清洗、去重、校验 等操作。
数据存储需求
数据存储架构
采用分布式存储架构,以 提高数据存储的可靠性和 扩展性。
数据存储容量
根据公安警务工作的实际 需求,合理规划数据存储 容量,以满足长期数据保 存的需要。
数据备份与恢复
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与恢 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 性和可用性。
智慧派出所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智慧派出所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一、内容概括平台建设目标:通过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实现派出所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提高警务工作效率,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社会治安防控。
数据集成与整合:整合公安内外部各类数据资源,包括警务信息、社会信息、视频监控等,构建一个全面覆盖、实时更新的大数据平台。
智能化应用: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发智能化应用模块,如智能预警、智能分析、智能决策等,提高派出所对社会治安的预测、预防和处置能力。
公共服务优化:通过大数据平台,提升派出所公共服务水平,如提供在线咨询、预约办理、警务通报等功能,增强警民互动,提高群众满意度。
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制定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大数据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培训与推广:对派出所民警进行大数据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能有效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工作。
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大数据技术在更多派出所的广泛应用。
1. 背景介绍: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挑战,派出所面临的压力与需求。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正面临诸多挑战,社会治安问题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增加。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凸显,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多样化、动态化的特点。
传统的治安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需求,亟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在此背景下,派出所作为基层治安维稳的重要力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需求。
派出所需要应对日益复杂的治安环境,提高警务效率,实现快速反应和精准打击。
公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对派出所的服务水平、管理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治安新形势,满足公众需求,派出所亟需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智慧派出所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
通过建设大数据平台,派出所可以实现对各类治安数据的整合、分析和应用,提高警务工作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大数据平台还可以为派出所提供决策支持,帮助派出所更好地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制定科学的防控策略,提升派出所的治安维稳能力。
大数据中心信息数据管理规章制度
大数据中心信息数据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大数据中心作为数据处理和存储的核心机构,负责管理和维护大量的信息数据。
为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制定本规章制度,明确大数据中心信息数据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二、数据分类与标识1. 数据分类根据数据的敏感程度和重要性,将数据分为三个等级:机密级、秘密级和普通级。
机密级数据为最高级别,包含核心业务数据和个人隐私数据;秘密级数据为次高级别,包含商业机密和重要合同数据;普通级数据为最低级别,包含一般业务数据和公开信息数据。
2. 数据标识对于每个数据,应进行标识,包括数据等级、数据来源、数据创建时间、数据更新时间等信息。
标识信息应与数据绑定,确保数据的溯源和可追溯性。
三、数据采集与存储1. 数据采集大数据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规范,明确数据采集的要求和流程。
采集的数据应经过验证和清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数据存储大数据中心应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可用性。
数据存储应按照数据等级进行分类,采用加密和备份措施,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四、数据访问与权限管理1. 数据访问大数据中心应建立严格的数据访问控制机制,对不同等级的数据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相应等级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 权限管理大数据中心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对人员的权限进行细分和控制。
权限管理应采用最小权限原则,即每个人员只能获得完成工作所需的最低权限,避免权限滥用和数据泄露的风险。
五、数据备份与恢复1. 数据备份大数据中心应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可恢复性。
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进行加密保护,防止数据的丢失和非法访问。
2. 数据恢复在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大数据中心应能够及时恢复数据。
恢复数据的过程应记录并进行评估,以提高数据恢复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数据安全与风险管理1. 数据安全大数据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网络安全、物理安全和应用安全等方面。
公安信息化大数据高质量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实用标准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规范实用标准引言本标准用于规范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旨在通过明确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职责,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的方法,按照IsO 9000 质量管理体系中持续改进(PDCA)的思想,在单位内部建立起系统性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影响信息化数据质量的关键流程和重要环节实施控制,以实现信息化数据质量的不断提升。
本标准针对公安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际,明确了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了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按照系统管理方法提出的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如图所示。
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规范实用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以下简称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合用于公安信息化工作中涉及数据采集、审核、校验、标记、更正的流程岗位以及数据质量管理部门、数据事权部门和数据使用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合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T 1900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文件。
3 .1数据事权部门data authoritative agency对所采集或者生成的数据具备解释权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
3 .2数据data公安信息系统中,用于描述警务活动中某一实体的一条记录。
3 .3事权数据authoritative data由数据事权部门组织采集或者生成,且只能由数据事权部门进行权威性解释的数据。
3 .4数据采集data collection在警务活动中,使用键盘、光电录入设备或者专用信息读写设备向计算机录人数据的行为。
3 .5数据更正data correction在警务活动中,通过人机交互操作,对已经存储于数据库中指定的错误数据字段状态或者属性进行更正的操作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规范引言本标准用于规范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旨在通过明确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职责,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的方法,按照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持续改进(PDCA)的思想,在单位内部建立起系统性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影响信息化数据质量的关键流程和重要环节实施控制,以实现信息化数据质量的不断提升。
本标准针对公安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际,明确了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了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按照系统管理方法提出的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如图所示。
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管理(以下简称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工作中涉及数据采集、审核、校验、标记、更正的流程岗位以及数据质量管理部门、数据事权部门和数据使用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数据事权部门data authoritative agency对所采集或生成的数据具备解释权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
3.2数据data公安信息系统中,用于描述警务活动中某一实体的一条记录。
3.3事权数据authoritative data由数据事权部门组织采集或生成,且只能由数据事权部门进行权威性解释的数据。
3.4数据采集data collection在警务活动中,使用键盘、光电录入设备或专用信息读写设备向计算机录人数据的行为。
数据更正data correction在警务活动中,通过人机交互操作,对已经存储于数据库中指定的错误数据字段状态或属性进行更正的操作行为。
3.6数据异动data abnormal changes在警务活动中单次采集或生成的数据条数大于根据数据属性确定的数值的操作。
3.7标记mark在警务活动中,对数据的属性或状态进行更正的请求。
3.8数据质量data quality由完整性、准确性、鲜活性、规范性进行量化约束的指标。
3.9空值率null value rate按照警务活动规则,在数据库文件的记录中规定非空数据字段显示为空的在全库记录中所占的比率。
3.10其他率rate of non-compliance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或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本应记载于规定数据项中的数据记载在名为“其他”项内的记录在全库数据字段中所占的比率。
3.11外部受众external affected people与公安信息化数据相关联的,可能影响到其工作、生活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数据供方data supplier向公安机关信息系统提供其所采集信息数据的外部单位。
3.13第二方认证second-part certification由在认证对象中具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员或组织直接进行或委托开展的认证。
注1:实施第二方认证的人员或组织的例子有:产品的采购方或使用方,试图信任供方管理体系的潜在的顾客,或代表此类利益的组织。
注2:上级公安机关对所管辖公安机关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属于第二方认证。
3.14第三方认证third-part certification由既独立于认证对象的人员或组织,又独立于在认证对象中具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员或组织的机构开展的认证。
4总体要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信息化工作,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编写出台相应的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应对其有效性进行持续改进,实现数据质量的持续提高,以保证公安信息化工作效率。
公安机关应做到:a)识别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覆盖的范围,确定数据质量管理涉及的环节和流程;b)确定这些环节和流程的顺序和相互关系;c)确定所需采取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环节和流程的运行及控制有效;d)确保管理职责明晰、保障机制健全,以支持这些环节和流程的运行和监控;e)对这些环节和流程进行分析、监督和考核;f)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数据质量管理目标和对这些环节和流程的持续5职责任务5.1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公安信息化数据质量工作的最高管理者,应对本单位与数据质量工作相关的职责作出规定;应对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做出安排,并通过领导和组织以下活动来得到落实:a)制定和实施数据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并作为本单位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b)传达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增强全员保证数据质量的意识;c)执行适用的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本单位内贯彻实施;d)确保配备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适宜资源,建立健全保障机制;e)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本单位中的相关部门对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时沟通协调,进行管理评审。
5.2质量负责人各级公安机关应由本单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担任数据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数据质量管理体系;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改进需求;c)负责与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有关的外部联系工作。
5.3质量管理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应明确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数据质量管理部门。
质量管理部门在质量负责人领导下具体承担数据质量管理日常工作。
5.4数据事权部门数据事权部门应指定质量责任人。
质量责任人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下,承担本部门日常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6规划与设计6.1基本原则公安机关在规划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和在数据质量的方案设计与评审时应遵循:a)公安机关在规划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组织体系保障原则、数据责任制原则、考核与认证原则;b)公安机关在数据质量的方案设计与评审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数据可溯源原则、技术校对原则、空值率声明原则、其他率控制原则、数据集中后的可更正原则、数据交叉核验原则。
6.2质量目标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应建立可测量的数据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包括本标准涉及数据质量管理所要求的内容。
6.3规划与设计要求6.3.1质量管理体系规划要求公安机关应确保:a)对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规划,以满足质量目标及第4章的要求;b)对本单位数据质量管理环节进行识别,对数据质量流程控制方法进行规划,以使数据质量管理环节和流程得到有效控制;c)在对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调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6.3.2技术方案设计与评审要求公安机关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为提高数据质量提供保证。
技术方案应进行论证设计,并进行审核:a)改进数据质量的技术方案应制定明确的设计要求,设计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b)技术方案应严格按程序进行评审,以保证技术方案的科学完整性;c)对用于数据质量检测、校验的专用软件产品宜组织测评,以验证其有效性;d)对用于数据采集、审核的专用软件产品宜组织测评,以保证其适用性。
6.4保障机制6.4.1资源保障机制公安机关应为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供适宜的资源保障,并建立保障机制:a)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b)配备所需的设备/设施及相应的环境条件;c)配备所需的测试工具和监测装置;d)具备信息化和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技术和方法。
6.4.2相应能力及培训保障为使相关人员能够胜任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所采集数据的质量,公安机关应:a)确保本单位人员认识到数据质量与信息化工作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b)确保从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c)对从事数据采集、审核的人员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d)保持人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
7实施与流程控制7.1文件和文件控制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a)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和记录;b)为确保数据质量管理流程和环节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c)对数据质量管理主要要求及其相互关系的描述,以及与相关文件的关联关系。
公安机关应编制文件,对数据质量管理所需的文件进行控制,以便:a)文件在发布前应由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批;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c)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对其分发进行控制;d)防止作废文件的误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保留作废文件,应加以适当标识。
7.2记录控制公安机关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明相关工作符合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以及所取得的质量管理成效。
公安机关应编制文件,用于对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和处置进行控制。
记录应易于识别,并根据数据追溯期的要求规定相应的保存期限。
7.3数据流程与流程控制7.3.1总则公安机关应按照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对信息化工作中影响数据质量的数据流程加以识别,制定管理措施,并实施流程控制:a)从数据采集源头开始疏理数据流向,识别影响数据质量的数据流程,关键流程至少应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校验、数据标记、数据更正;b)应明晰每个关键流程的工序、内容和岗位职责,编制文件,对重要岗位还应编制作业指导文件或操作指南,以使这些关键流程得到有效控制;c)在实施流程控制过程中,应建立数据责任制;d)对关键流程要进行过程控制,并形成相应的记录。
7.3.2数据采集公安机关应明确数据采集流程的工序、内容和岗位职责,编制程序文件和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在数据采集工作中:a)数据事权部门应制定基础数据采集的业务规则,并负责监督在各级各类相关信息系统中实现;b)承担数据采集任务的操作人员应由数据事权部门培ⅢI『考核后上岗,数据事权部门对于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鲜活性、规范性具有指导的义务和责任;c)基础数据应与相关标准所定义的数据项集合相吻合,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d)基础数据中的数据项应和数据项名称对应的标准数据代码相吻合,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逻辑校验关系,同时符合警务活动规定的语境关系,并且同时符合数据项名称表征的客观实体,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e)基础数据应和数据事权部门操作日志所记载的最末一次数据属性相吻合,以保证原始数据的鲜活性;f)基础数据中的数据项应和公共安全行业数据标准规定的数据属性相吻合,以保证原始数据的规范性;g)出现数据异动时,数据事权部门应形成正式的备案文件,以保证原始数据异动的合法性。
7.3.3数据审核公安机关应明确数据审核流程的工序、内容和岗位职责,编制程序文件和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
在数据审核工作中:a)数据事权部门应建立基础数据采集的审核程序,对录入计算机的数据质量进行审核;b)在基础数据的采集过程中,数据事权部门应采用抽验方式对所录入数据的质量进行人工或计算机检验,抽验样本数量应按一定比率进行抽取。
抽验样本周期和抽验样本数据跨度应分别控制在规定时间之内;c)对录人数据采用了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的,应建立相应的审核制度和规程;d)应保持上述质量审核的全部证实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