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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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一、引言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人员数量较多、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如商场、学校、医院、剧院等。

为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设置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逃生自救能力。

2. 人员管理制度(1)建立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对场所内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对场所内人员的管理,确保人员不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场所。

(4)设立值班制度,加强对场所内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3.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对场所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加强对场所内电气线路、设备的管理,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3)设置安全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4. 应急预案制度(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2)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用性。

(3)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场所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实施与监督1. 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场所内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2. 各部门、各岗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总结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是保障场所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1.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释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标准
根据《消防法》和《人防法》,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标准如下:
1. 人数标准:在单位建筑面积内,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个人,或者每千瓦不得超过0.2人。

具体人数标准可以根据场所的特点、功能和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细化规定。

2. 包含场所范围:人员密集场所指的是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宴会厅、酒店、宾馆、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码头、机场、仓库、加油站、地铁、公交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半室内或者半户外场所。

3. 安全管理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制定和实施消防预案、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安装消防警报装置、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等。

4. 消防设施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必须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消防疏散通道、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设施等。

以上是一般的定义标准,具体的人员密集场所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消防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来确定。

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什么是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是指火车站,汽车站,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高规》中人员密集场所有规定的《高规》(2005版)和《建规》(新GB)内都有“人员密集场所”一词,但许多设计人员对如何理解还不很清晰,其实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中第三十五条已有规定,且面前消防部门都是按此规定来执行的,现抄录如下: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下列场所:(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三)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四)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五)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人员密集场所注意问题《建规》5.3.15的条文解释:5.3.15 本条文的规定是要保证疏散人流的畅通与安全,有利于疏散门在紧急情况下能从内部快速打开。

1 设计采用带门槛的疏散门等,紧急情况下人流往外拥挤时很容易被摔倒,后面的人也会随之摔倒,以致造成疏散通路的堵塞,甚至造成严重伤亡。

2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规定不应小于3m,是规定的最小宽度,设计时应因地制宜地尽量加大。

为保证人流快速疏散,根据实际管理经验,增加了室外不小于3m净宽的疏散小巷,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的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1、什么叫人员密集场所,根据:新消防法(09版)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自 2004年9月1日起施行)中第三十五条已有规定,且目前消防部门都是按此规定来执行的,现抄录如下: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下列场所: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三)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四)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五)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5.3.15条文解释本条规定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2、什么叫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3.0.1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安全、经济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

(注: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

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的标准

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的标准

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的标准1.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安全疏散:1.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说明:上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上条规定的疏散门为进出上述这些场所的门,包括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或通向楼梯间的门。

2.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5.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窗口、阳台等部位宜根据其高度设置适用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历史数据分析
对过去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数据分析,找出事故 发生的规律和原因。
员工反馈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风险识别,通过员工反馈及时 发现潜在问题。
安全风险评估与等级划分
风险评估
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量化和评估, 确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发生的概
率。
制定应对措施
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 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
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 的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评估与改进
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 性。
安全宣传与培训
安全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提高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安全培训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 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操作水
平。
考核与奖惩
80%
文化教育类场所
如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等,人 员密集度较高,安全风险主要来 自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重要性
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降 低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事故发 生率,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对于 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能够减少社会恐慌和不良影响 。
1 2
制定严格的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登记,限制无关人员 进入。
安装监控设备
在关键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实时监控人员进出 情况。
3
设立安检设施
配备安检门、手持探测器等设备,对进入人员进 行安全检查。
场所秩序维护
02
01
03
制定场所秩序维护方案
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确保场所内秩序井然。

人员密集场所法规

人员密集场所法规

人员密集场所法规
【实用版】
目录
1.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和重要性
2.人员密集场所的法规要求
3.遵守人员密集场所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
正文
一、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和重要性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在特定时间内,单位面积内聚集大量人员的场所。

这类场所通常包括商场、剧院、体育场馆、火车站、机场、餐馆等。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关系到众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对于这类场所的安全管理有着严格的法规要求。

二、人员密集场所的法规要求
1.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

此外,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2.消防设施和器材
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同时,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场所内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

同时,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
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遵守人员密集场所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
遵守人员密集场所法规对于确保场所内的人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遵守法规能够提高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遵守法规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

总之,人员密集场所的法规要求是为了确保场所内的人员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人员密集场所界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界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界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人流量大、容纳人员较多或人员活动范围有限,致使形成较
高的场所人员密度的场所,也就是一定范围内人口密度较高的场所。

根据《“六项基本制度”实施细则》的界定,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以下场所及其
他能够容纳人员集中的场所,可分为娱乐休闲场所(如娱乐健身场所、停车场等)、交通相连场所(如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商业服务场所(如超市、商店等)以及一般公共场所(如图书馆、公共室内游乐场等)等。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要求充分遵守《灾害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考虑到场所安
全系数和疏散容量,拟订紧凑型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分类定义如下:
一是运动性人员密集场所,即有复杂的人员流动,天然具有良好的活动性、良
好的安全性,容纳人员活动地带范围有限的场所,特别是会议场所、演出场馆等传统室内场所。

二是固定性人员密集场所,即面积很大、可以容纳同时存在的人数较多的场所,但天然活动性较差的场所,如体育馆、购物中心等。

三是云集性人员密集场所,即人员集中状态出现异常,如游行集会、庆典活动等。

从上述可看出,人员密集场所不仅要遵循和限制场所人力密度、制定及健全场
所保安管理制度、加强室内气流等有效控制措施,而且还要做好安全疏散组织工作及准备,以使突发状况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人员平安及迅速撤离,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全及精神健康。

人员密集所专项整治方案

人员密集所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范围1. 公共娱乐场所:KTV、歌舞厅、酒吧、网吧、影院等;2. 公众聚集场所: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等;3. 医疗机构:医院、诊所、养老院、福利院等;4. 教育机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5. 办公场所:写字楼、商务楼、办公楼等;6. 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宗教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等。

四、整治内容1.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规定等。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消防演练等。

3.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4. 用电安全管理: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现象。

5.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

五、整治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2. 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4. 开展全面排查。

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5. 强化执法检查。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6. 加强应急演练。

人员密集标准

人员密集标准

人员密集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通常是指那些容纳50人以上(包含50人)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和音乐茶座等公共娱乐场所。

此外,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租住人数在50人以上的出租屋,以及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等场所,也应被视为人员密集场所。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 5.0 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 lx。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以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1.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释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规定(3篇)

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市场、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的业主或者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业主”)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第七条业主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业主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十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安全疏散管理制度;(三)应急救援预案;(四)人员培训制度;(五)安全检查制度;(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人员密集场所课件

人员密集场所课件
室内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超市等;室外人员密集场所,如广场、公园等。
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
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使用大量可 燃材料,且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 不易控制,极易发生火灾。
人员集中,疏散困难
人员密集场所人员高度集中,一旦发 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易造成大量 人员伤亡。
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通过签订责任书、定期考核等方式, 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切实履 行消防安全职责。
结合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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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 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 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 力。
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后,火势通过 热辐射、热对流和飞火等方式迅速蔓 延,火势控制困难。
社会影响大
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 相关,发生火灾后,社会负面影响极 大。
02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消防 安全职责,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责任 链。
检查方法
采用目测、手摸、仪器检测等手段进行检查,如使用消防检 测仪器对电气线路、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使用烟雾测试仪测 试烟雾浓度等。
消防安全评估的指标体系与标准
评估指标体系
包括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安全 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指 标,每个指标下又包含多个子指标, 形成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标准
特点
人员数量多、密度大;人员流动性强;人员成分复杂;场地复杂等。
人员密集场所的分类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常识

建立安全文化
通过建立安全文化,让员 工在日常工作中时刻关注 安全,形成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普及
安全教育进课堂
将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培训课程,确保员工接受安全教 育。
安全演练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全知识考核
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 知识和技能。
安全文化培育
防护措施
在拥挤场所中,尽量保持低姿,用手护住头 部和胸部等脆弱部位。
求助与救援
如发现有人受伤或窒息,应立即进行紧急救 助,并拨打急救电话。
设备故障应急处置
停用设备
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用设备,切断电源 ,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修。
紧急处置
根据设备故障的性质和程度,采取适当的紧急处 置措施,如关闭阀门、排空管道等。
踩踏事故
预防措施
保持通道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指示,控制现场人数,避免过度拥挤。
应对方法
在发生踩踏事故时,应保持冷静,迅速找到安全区域,采取防护姿势,避免摔倒 。
设备故障风险
预防措施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 备正常运行,遵循操作规程,避免违 规操作。
应对方法
在设备故障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配合调查与治疗
如发现疑似病例或自身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与治疗。
05
CATALOGUE
安全意识与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通过定期的安全培训,提 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重 视程度,增强安全意识。
宣传安全知识

人员密集场所划分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划分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划分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人员聚集较多,容易引发安全问题的场所。

这些场所往往是公共场所,例如商场、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唱会场馆等。

因此,对于这些场所的划分标准非常重要,可以有效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应该包括场所的面积和人员数量。

根据消防安全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密度不应超过每平方米1.5人。

因此,可以根据场所的面积和人员数量来判断
是否为人员密集场所。

例如,一个商场的面积为1000平方米,同时在商场内有1500人,则这个商场就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其次,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还应包括场所的功能和特点。

例如,体育场馆和演唱会场馆通常会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观众,因此需要更加严格的安全措施。

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则需要更加注重人员流动性和管理。

除此之外,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还应包括安全措施的完善程度。

例如,是否配备灭火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应急预案等等。

这些因素都会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产生重要影响。

在实际应用中,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对于人员密集程度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

因此,在制定划分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并进行灵活调整。

总之,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只有制定合理的划分标准,并加强管理和安全措施,才能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概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聚集大量人员的场所,如商场、超市、办公楼、学校、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等。

由于这些场所人员众多,存在各种潜在安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

本文将从场所规划、人员管理、设备设施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探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场所规划1. 合理布局:人员密集场所的布局应合理,要避免拥挤和堵塞现象,同时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划定明确的通道和出入口,确保人员疏散的畅通。

2. 安全出口: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出口应明确标识,并采取适当措施阻止非法占用,如封堵、安全门等。

3. 防火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二、人员管理1. 人员限制:根据场所容纳人数的设计标准,制定合理的人员上限,并明确认识到人员过度密集会增加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 安全培训:场所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人员监控: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人员流动情况和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设备设施管理1. 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2. 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场所内的消防设备,保证其在紧急情况下的可用性。

同时要设置明确可见的消防标识,引导人员熟悉疏散通道和安全设备的位置。

3. 安全设施:应提供足够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设施,如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防滑设施等,确保场所内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逃生。

四、应急预案1. 编制预案:人员密集场所应编制详细的灾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定期演练: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整理

人员密集场所整理

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概念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的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馆、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运动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馆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运动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解释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刻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馆,商场、市场,运动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人员密集厂房的标准

人员密集厂房的标准

人员密集厂房的标准一、人密场所1.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建筑保温1. 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2.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三、安全疏散1.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说明:上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上条规定的疏散门为进出上述这些场所的门,包括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或通向楼梯间的门。

2.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 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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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集性场所是指人员密度较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中明确给出了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即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

不同人员密集场所人数定义
1、容纳50人以上(包含50人,下同)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和音乐茶座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租住人数在50人以上的出租屋;
4、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含家具商场和各种专业市场);
5、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所的集体宿舍、教学楼、实验楼,医院的病房楼;
6、服装、玩具、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
1、场所所在建筑使用性质变更。

酒吧、网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很少使用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部分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或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停用的仓库或厂
房内,有的在居民住宅楼的首层,有的甚至在居民住宅楼里面进行改造。

这些建筑原设计不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

将这些建筑随意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不仅改变了建筑的使用性质,也给建筑带来了“先天的火灾隐患”。

2、场所布局整体不合理,建筑面积比较小。

一般为几十或几百平方米不等,通常设置在建筑底层,楼层高度4-5米。

租赁户或经营户为充分利用空间,将楼层分隔为两层,有的甚至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由于底层楼层分隔必然会引起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人员聚集的多,人员疏散困难。

这是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原因。

3、人员密集场所经营项目的多样性。

酒吧、网吧、KTV、美容美发等应有尽有。

4、装修相对高档化。

由于商业需要,最大限度的吸引顾客而盈利,往往因造型和突出宣传效果而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5、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设置的门多数是推拉门、转门等,门向内开启,而且有的还在门口1.4米范围之内设置踏步;疏散通道采用木材等可燃材料搭建,宽度不够;室外疏散小巷宽度达不到3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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