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38dc66a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51.png)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为规范机关单位的工作秩序,确保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时间、请假、迟到、早退等相关规定,以期达到公正客观的管理效果。
一、工作时间1. 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二、打卡制度1. 员工需使用考勤机进行打卡,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2. 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不得晚于8:30,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不得早于17:30。
三、请假规定1. 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须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获得批准。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等类型,员工应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相应的假期。
3.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生证明等),交由人事部门备案。
四、迟到早退处理1.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超过60分钟者,视为旷工一天。
2.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罚或其他纪律处分。
五、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能需要加班。
加班须得到直接上级的批准,并做好加班记录。
2. 加班时间应合理安排,确保员工的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
六、外出公务1. 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告知直接上级,并说明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
2. 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不受影响。
七、异常情况处理1. 如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导致无法按时上班,员工应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相应证明。
2. 对于因特殊情况导致的迟到、早退或缺勤,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案处理。
八、考勤记录与考核1.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考勤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员工的晋升、奖惩等方面产生影响。
九、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范例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范例](https://img.taocdn.com/s3/m/06f78448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1f.png)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落实员工的劳动纪律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职工。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考勤管理制度,明确考勤标准,规定考勤方式,确保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系统,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情况、加班情况等。
第六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考勤要求和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打卡或签到,保证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第七条员工迟到、早退、缺勤等行为,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扣除工资或者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公布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应当知悉并遵守。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勤的时间和地点,提供相应的考勤设备。
第十条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达指定的考勤地点进行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员工因公外出的,应当按照事先申请和批准的程序进行考勤记录的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勤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或旷工。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妥善保管本人的考勤卡或其他考勤设备,不得借用、转借或遗失。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机制,保证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进行考勤数据的定期汇总、归档,并做好相关备份工作。
第十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对考勤统计数据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员工的考勤记录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查验。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员工迟到、早退或旷工的,应当扣除相应的工资,并按照考勤制度的规定予以相应的处分。
机关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c0bfd7f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25.png)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三、考勤原则1. 诚信原则:工作人员应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谎报。
3. 公平公正原则:考勤管理应公平、公正,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四、考勤方式1. 考勤采用打卡或人脸识别等现代化手段进行。
2. 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考勤打卡时间:上班前30分钟为签到时间,下班后30分钟为签退时间。
五、考勤管理1. 考勤管理人员负责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 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勤的,应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请假,并说明原因。
4. 考勤管理人员对请假人员进行审批,并及时登记考勤情况。
六、考勤结果处理1. 考勤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 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10%。
(2)旷工: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50%。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次扣除当天工资的100%。
(4)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0次或旷工超过5天,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机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机关单位其他规定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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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聘用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
第五条考勤时间:1. 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3:00-17:3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下班时间:按时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考勤要求:1. 上下班时,工作人员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
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3.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4. 因公外出需请假,须填写《因公外出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七条迟到、早退及旷工处理:1. 迟到:上班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迟到,累计迟到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2. 早退: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早退,累计早退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3.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累计旷工半天及以上视为旷工。
第八条请假制度:1. 因事假、病假、年假等需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2. 请假审批权限: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由科长批准,二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病假、年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 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第三章考勤结果运用第九条考勤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1. 考勤良好者,年度考核优先考虑。
2. 违反考勤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严重者,可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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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一、目的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在职人员,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及实习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 工作时长:每日工作8小时,午休1.5小时。
3. 夏令时:根据国家规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 特殊岗位工作时间:部分特殊岗位需实行弹性工作制或轮班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 调整工作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单位领导研究决定,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员工每日需按时签到,作为出勤记录。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或纸质签到表,由各部门自行选择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签到地点:各部门指定签到地点,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签到标识。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到时间:14:00-14:30。
(3)迟到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视为迟到签到;迟到超过30分钟的,需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按请假制度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因公外出未签到且未报备的,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忘记签到的,需在当日内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可在当日内补签,补签时间不得超过当日下班时间。
(3)未在规定时间内说明情况并补签的,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e9927a4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ed.png)
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范考勤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考勤管理职责,规范员工考勤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考勤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所有在编、合同制、试用人员(以下统称“员工”),以及临时工、实习生等非正式员工。
三、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需提前一周发布,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班,需向直接上级请示并获批准。
4. 因工作性质需要实行特殊工作时间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此类员工考勤管理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按时签到,签到方式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系统、纸质签到表等方式。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准确,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签到记录将作为员工出勤情况的重要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至14:30。
(3)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补签时,需注明外出原因、时间及地点,由直接上级确认并在签到记录上签字。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申请补签。
(2)经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予以补签,但需在签到记录上注明“忘记签到”字样。
(3)忘记签到次数超过三次的,将视为违反考勤规定,按相关规定处理。
机关考勤制度范本(5篇)
![机关考勤制度范本(5篇)](https://img.taocdn.com/s3/m/67823288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ae.png)
机关考勤制度范本为了规范和管理机关单位的考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素质,制定以下机关考勤制度:一、考勤时间1.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不计入考勤。
2.员工应按时到岗上班,并准时结束工作。
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等行为都会影响考勤结果。
3.员工请假应提前申请,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请假时间超过1天的,需要填写假条并提交相关证明。
4.短期因事外出或迟到的,应在事后向上级提供请假理由和相关证明,并扣除相应的考勤时间。
二、考勤方式1.机关单位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员工需在指定时间内刷卡打卡,确保考勤数据准确无误。
如果因故不能打卡,应提供相关证明以证明请假或特殊情况。
2.员工应随时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在离岗或离开办公区域时,应将卡片交与指定人员进行保管,以防丢失或遗失。
3.考勤数据的统计和汇总由考勤管理员负责,如果有异常情况或疑问,员工可以向考勤管理员咨询和申诉。
三、考勤结果与奖惩1.对于按时到岗上班并按时结束工作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对于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等行为的员工,将酌情扣除工资或假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3.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等情况的员工,将进行考勤记录的累积统计,超过一定次数将会进行相应的处分。
以上为机关考勤制度的主要内容,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规定,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任何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机关单位将定期对考勤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机关考勤制度范本(2)[公司名称]机关考勤制度范本(3)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机关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纪律性,制定本机关考勤制度。
适用范围:本机关考勤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
考勤规定:1. 工作时间:机关部门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中午12:00至13:30为午休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0127884d15abe23482f4deb.png)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人员得敬业精神,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激发全体职工干事创业与学习创新得热情,充分实现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机结合得目得,根据《公务员法》、《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与有关部门得相关实施细则与办法,结合我办实际,对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一、工作纪律全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与劳动纪律,按规定得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班: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得;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得;3、不服从组织调动与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得;4、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得;5、其她应当按旷班处理得。
迟到、早退5次算旷班1天。
旷班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班超过7天得,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旷班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得,予以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二、假期得种类与待遇(一)国内探亲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得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得,可以享受探望配偶得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得,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得待遇。
但就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得,不享受本规定探亲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得,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得,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得,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与法定节日在内。
(二)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得,享受带薪年休假。
事业编考勤管理规定(3篇)
![事业编考勤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645c32b7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e3.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考勤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考勤分为出勤、请假、加班、休假等。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工作人员因病、事等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审批单》。
第八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等。
第九条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一般不超过3天,累计请假时间超过3天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条病假:因病需要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请假时间根据病情确定。
第十一条婚假:工作人员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第十二条丧假: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
第十三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
第十四条陪产假:男职工可享受7天陪产假。
第十五条护理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可享受20天护理假。
第十六条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七条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带薪年休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八条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工作人员考勤档案,记录工作人员的出勤、请假、加班等情况。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部门每月底汇总考勤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部门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下班,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请假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勤纪律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二)擅自离岗、串岗;(三)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四)伪造、涂改考勤记录;(五)其他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3975ccf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b6.png)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考勤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全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准时上下班,超时到达算迟到,提前下班算早退。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等,都视为旷班。
如果旷班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班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旷班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将被辞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享有各种假期。
国内探亲假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本规定探亲待遇。
探望配偶的假期为30天,探望父母的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年休假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根据累计工作年限不同而有所不同。
机关、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
1、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给予3-7天丧假;配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死亡,给予3天丧假。
2、丧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XXX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丧假期间,单位按规定给予慰问金和慰问物品。
工作人员在直系亲属或岳父母/公婆死亡后,可以请丧假来处理丧事。
具体来说,单位领导会根据情况批准3-5天的丧假,如果路程较远,还可以适当给予路程假。
请假期间,工作人员的待遇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b2aa14b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69.png)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纪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勤时间1. 工作日的考勤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 部分特殊岗位人员(如保安、门卫等)的考勤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考勤方式1. 机关单位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打卡。
2. 出差、外勤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报备相关领导,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记录在电子考勤系统中。
五、考勤责任人1. 每个部门应指定专门的考勤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电子考勤系统,协助部门领导监督考勤情况。
2. 考勤管理员应定期对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数据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异常情况。
六、考勤激励1. 对于考勤优秀的员工,机关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激励,如奖金、表彰等形式。
2. 对于频繁迟到、早退或者缺勤的员工,应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罚,如扣发工资、记大过等。
七、考勤记录1. 机关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电子考勤记录,包括每个员工的上班、下班时间和考勤异常情况。
2. 考勤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询和审计。
八、考勤异常处理1. 对于因特殊原因产生的考勤异常,员工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得到审批后方可记录在系统中。
2. 频繁出现的考勤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并进行纪律教育或处理。
九、考勤监督1. 机关单位领导应加强对考勤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考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对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考勤统计1. 机关单位应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分析,根据考勤数据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出勤情况。
2. 考勤统计分析结果可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十一、考勤管理的技术保障1. 机关单位应保证电子考勤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2. 对于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考勤管理员进行处理。
十二、处罚措施1. 对于严重迟到、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机关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行政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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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周六、周日休息。
2. 工作时间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单位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值班安排:单位应合理安排值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
4.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加班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加班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工作时间计算:工作时间以签到记录为准,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扣除午休时间1.5小时,实际工作时间为6.5小时。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通过单位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具体方式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至18:00。
(3)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批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应在返回单位后第一时间补签,并注明外出事由。
(2)外出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
(3)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因公外出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外出事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日内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申请补签。
(2)部门负责人应在核实情况后,给予补签机会。
(3)一个月内忘记签到次数超过3次,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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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厉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看法》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状况。
第三条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
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其次章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第五条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需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
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
如遇特别状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准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需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看法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看法,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需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2024年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2024年机关单位考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944412d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e9.png)
(5)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4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支队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5、人事管理专员是机关考勤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对考勤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督和完善。认真负责,加强教育,落实责任,并定期汇总、公布考勤结果。
6、每月的考勤表由负责人进行初审认定,人事管理专员股进行核签,送各分管副局长进行审签后,作为核发奖金、补贴及年终考评的依据。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3
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己,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上班时间外出必须讲明原因并得到许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作任务。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电话闲聊、玩电脑游戏、上网私聊等影响工作。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工作人员上下班打卡,定期张榜公布出勤情况,并报主管部门(乡镇)备案。
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361be69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95.png)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我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及临时工。
三、考勤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原则;3.严格执行、奖惩分明原则。
四、考勤时间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2.节假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考勤制度1.签到制度:工作人员需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
2.请假制度: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各类请假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加班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
4.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单位安全。
5.出差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单位秘密。
六、考勤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制度的落实;2.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3.考勤记录每月汇总后报人事部门备案;4.人事部门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七、奖惩措施1.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反考勤制度、工作纪律的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单位工作效率,促进单位健康发展,为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
国家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国家事业单位考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3bc0329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bc.png)
国家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国家事业单位人员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及试用期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国家事业单位实行标准工作制,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09:00 - 12:00下午:14:00 - 17:002. 休息时间:中午休息2小时,晚上及节假日休息。
3. 特殊岗位工作时间: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部分特殊岗位需实行轮班制、值班制等,具体工作时间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调整工作时间: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5. 弹性工作时间: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制定。
6. 加班: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7. 工作时间计算:工作时间以签到记录为准,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10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并使用单位提供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严禁代签、串签等弄虚作假行为。
(3)员工签到后,即视为已到岗开始工作。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签到:08:50 - 09:10下午上班签到:13:50 - 14:10(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或早退均视为未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在考勤系统中提前申请外出,注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经直接上级审批通过。
(2)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的,应在返回单位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由直接上级确认后,考勤管理员进行考勤调整。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忘记签到导致未能按时记录出勤的,应在发现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5篇)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5篇)](https://img.taocdn.com/s3/m/8f5b2f1f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d7.png)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考勤管理与奖惩:第二十二条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
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____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____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____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____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____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____个月不满____个月:工作年限不满____年的,从第____个月起,按月工资的____%计发;工作年限满____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____%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____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工作年限不满____年的,从第____个月起,按月工资的____%计发;工作年限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按月工资的____%计发;工作年限满____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____%计发;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____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____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
事假期间工资待遇:1、事假累计不得超过____天,事假____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____天的,从第____天起,每请事假____天,扣除____天工资;2、超过____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____、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8篇)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8篇)](https://img.taocdn.com/s3/m/59098570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d8.png)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一、作息制度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省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不准闲扯聊天,不准擅离办公室和中途外出办私事。
3、不准上班干与本职无关的事。
上班时间要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搞个人娱乐活动。
鼓励大家学政治、学时事政策、学科技业务和法律金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4、实行考勤登记制度。
每个处室指派一名副处以上干部负责考勤登记,并将出勤情况逐日报局总值班汇总登记。
5、严格请假制度。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处室主管领导请假,不允许先斩后奏。
6、本____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休假时间均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因病、因事请假在____天以内,一般干部由处室领导批准,____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处级以上干部请假____天以下者,报分管局领导批准,____天以上者,报局长批准。
除法定假(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____天假日及____个双休日,以下同)外,凡休其他有关规定假的须提前____天填表办理审批手续,因公出市、出省者须报局领导批准,并将审批报告交处室考勤员统计。
6、严格实行督查制度。
局直机关党委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
一般采取上班后____分钟或中途对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凡未预先请假和报告离岗的,均以违规论处。
7、从发文之日起,机关干部必须填写省人事厅统一印发的“公仆日记”或“考勤记实手册”,作为年终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措施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二)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检测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检测中心实行每周____天工作日(法定工作日五天,一天为加班)。
每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检测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按照局有关规定执行因业务需要,每人每星期周末上班一天(加班)二、考勤小组为保证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力度特成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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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一)国内探亲假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
对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产假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假期(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给予3个月(90天)产假。
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天数可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或作病假论处。
(4)男女双方均属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5)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四)病假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扣除工作性津贴后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80%计发。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1)职工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伤外,当年病假超过2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当年评为优秀;病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当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专业技术人员从第七个月起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5)中小学教职工在每学期开学初就请病假,在学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学校已无岗位,必须调整到缺编的学校工作,如果其他学校无岗位编制,即解除聘任资格,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给岗位和薪级工资作为生活费。
(6)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五)事假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
请事假一天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
当年事假累计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数,本人又自愿放弃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顶替年休假;当年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从超过之日起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2、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超过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专业技术人员从第31天起并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六)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丧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八)寒暑假1、中小学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
教师应利用寒暑假在保证休息的同时为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本学期病假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者学期末、学期初均请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时间一并计入病假时间。
2、教职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寒暑假同时,如需有关人员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加班等,仍属工作时间,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一)病事假的审批权限1、职工请假,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2、职工请假,连续事假在10天以内或病假在15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由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加注意见后,按职工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各级领导干部请假审批权限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党委书记请假,由县委书记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由县长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干部请假,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
各乡镇、各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10天以内由本乡镇、部门(主管部门)、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10天以上的,经本乡镇、本部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4、所有干部职工连续请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报人事局备案。
(二)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审批权限1、职工请产假,由单位审核,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请哺乳假必须按病假程序办理。
2、探亲假、婚假、丧假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三)年休假审批权限1、各乡镇、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职工的年休假,由单位审批,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年休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请、销假程序1、干部职工请假,应办好完整的请假手续。
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
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办理销假手续。
2、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有关要求(一)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勤细则。
(二)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按月统计公布,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有些工资、津贴和奖金等扣发当月不能执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结算扣发)。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各单位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秉公办事。
如发现并查实在干部职工考勤问题上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行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等现象,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本人的责任,个人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的时间全部按旷工论处。
(四)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强管理,做到值班不脱岗,排班、交接班有记录记载,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岗、查考勤表、查《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等办法,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本办法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本办法下发后,以前的有关考勤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