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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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及程序
(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二)为严肃考勤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
(三)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在门卫处的考勤表上签到。
(四)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必须到办公室办理免签手续。工作人员的免签单由本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负责人的免签单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局领导的免签单由办公室主任签名。所有免签单必须在回单位上班后一星期内办理完毕。
二、有关处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一次扣当月全勤奖的10%。
(二)机关集中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擅自不参加的扣发当月全勤奖的10%。
(三)事假每天扣当月全勤奖的10%。
(四)病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每天扣当月全勤奖10%(20年工龄以上扣5%;30年工龄以上扣2.5%),扣完为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
1、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超过办事期限的;
2、不肯接受工作任务或因主观原因未按计划和职责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贻误工作的;
3、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索要或收受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接受宴请或参加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的;
4、未履行首问责任,或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及使用禁忌语的;
5、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不遵守规章制度,当月旷工一天或无故超假一天,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三次以上的;
6、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或有违法违纪问题,需按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
7、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的(接待市外重要客人除外);
8、上班时间不按规定要求挂牌上岗、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的;
9、有其它需追究行政效能责任行为的。